第37章 殘疾攻03
殘疾攻闫亭番外——
闫亭八歲時,母親就受不了父親的暴虐跟着別人跑了。
對于父母,他沒有多少感情,畢竟他們只生育了自己,平時對自己不是罵就是打,常常不能飽腹也是正常的。
聽別人說,自己剛生下來的時候母親不願意喂自己,任由自己哭鬧,煩了就把自己扔在一遍,幾次都想把自己悶死。
要不是隔壁的嬸嬸發現,好心喂自己點牛奶才能養活,恐怕闫亭早就死了。
而對于父母,闫亭不懂,不懂為什麽兩人不相愛怎麽會結婚,而導致他這個悲劇的誕生。
母親跑了後,父親就把平時的暴虐施展在自己的身上。
在闫亭九歲的時候,被父親一棍子打在右腿上,沒殘,倒是瘸了。
父親雖然自從那時候雖然沒在打他了,但也沒讓自己去醫院,腿就這麽一直瘸着,家裏大小事都是他做,闫亭也沒讀過書,更別說識字了。
在闫亭十三歲的時候,父親和村裏的一個寡婦勾搭在一起了,久了兩人都有打算幹脆一個光棍,一個寡婦兩人就從此過日子算了,免得天天聽別人嫌話。
可那寡婦雖然有這意願,可也嫌棄對方家裏還帶了個小的。
闫亭父親對闫亭沒啥感情,和寡婦算計了一下,就想把闫亭拐出去,管他死活。
可還沒拐出去,什麽都不知道的闫亭陰陽差錯的被貨車碾斷了一條腿,知道父親沒再管他死活,在他不知生死的時候和那個寡婦舉行了酒禮,算是正式結為夫婦。
闫亭斷了一條腿,被醫院卸了,卻也沒再治療,反正他命大沒死就成了。
從那以後,闫亭孤身一人。
闫亭睡在破爛沒人住的木房裏,那天晚上他做了一個夢,他夢到一個很美的少年,少年好像追逐什麽,轉過身笑眯着眼睛對他說着什麽,闫亭就算明知道是夢,心也柔軟了。
後來少年雙腿盤在他的腰上,沒有半點色/情,他說:“我喜歡和你在一起。”
少年臉頰通紅,眼睛裏泛濫着淚珠,他說:“不要了……”
後來變了,少年坐在病床上,周身淡淡的絕望,他擡頭對闫亭說:“你為什麽不來看我?”那雙漆黑的眸子攝入闫亭的心裏。
火場裏兩人相擁,就算恐怖到兩人都被燒成了火人,闫亭還是忍不住說:“我要和你在一起,無論生死。”
沒等闫亭反應過來,他和那個少年明明不認識,為什麽願意陪他生死的時候,下一個場景又襲來。
眼前的人明明又恐怖又陌生,他四肢都沒有了,只有一個身子,臉也是被燒傷的痕跡,有一只眼睛還瞎了,皺成一團。
但闫亭并不覺得恐怖,而是覺得揪心,他忍不住抱住那個人,他瘋狂而又沙沙的聲音傳進闫亭的耳裏:“活着!活着!我要活着!”
最後一個場景是一片黑暗,有一個冰冷聲音說:“和我再次簽下契約,任務完成他将得到恢複。”
“你将會失去記憶,所以你雖然會因為心裏的執着“再次”愛上他,但會無所顧忌,甚至傷害他,等他什麽時候恢複記憶了,任務便完成了,你身體我盡量保存,是死是活,取決于他。”
後面的話闫亭還沒夢完,就忽然醒來了,頭昏得很,闫亭摸了摸頭,燙得要死,居然在這個要命的時候發燒了!
夢裏的內容忘了一幹二淨,雖然以後他會常常夢到。
為了生存,闫亭不得不走上乞讨之路,畢竟他一不識字,二又沒力氣,年齡小還是個小殘疾。
闫亭常常會遇上小孩把他的碗踢走,活着被別的乞丐搶走錢的事情。
越來越得不到飽腹的闫亭狠下心來,終于在一天晚上把那個經常搶走他錢的老乞丐給剁了!
那天他得到的錢沒拿去買吃的,全拿去買了那把殺豬刀。
他把老乞丐剁了之後然後找個地方埋了起來。
闫亭在原地蹲了很久,他想過去自首,但最終還是因為肚子餓了不得不出去找東西吃,時間久了,闫亭越不想去自首了,他想活下去,聽說殺人要償命了。
闫亭的碗總被一個淘氣的小孩踢走玩耍,小孩的母親也不管,覺得孩子開心就好,甚至還覺得闫亭髒,嘴裏對闫亭罵罵尼尼的,直叫晦氣。
後來闫亭趁少婦不注意的時候把那個小孩拐走了,并且打斷了他的腿,畫花他的臉,保證連他媽都不認識了!
然後再另一個城市就有了一個大小孩殘疾人,帶着他的沒有雙腿的弟弟一路乞讨。
後來這兩個殘疾人變成了三個,四個,一群,團夥了。
大部分都是真的殘疾,闫亭并沒有喪心病狂的把他們全部弄殘疾,那些人基本都是身上有殘疾,找不到賺錢的工作,沒法只能賣藝得到別人的同情。
還有時候就是幫別人運毒,只是因為闫亭一直不讓他沾那玩意,只是有時候運一下而已。
闫亭記得,那是一個晚上了,他們剛坐上面包車回去的時候,不知道出于什麽原因,闫亭半路下車了。
他背靠在小巷邊抽煙,他忽然又想起前些日子越來越頻繁的那個夢,盡管闫亭不信鬼神,也是皺了下眉頭,覺得挺邪乎的,一個夢怎麽能一直做了十幾年。
小巷子裏傳來争吵聲,闫亭并沒當回事,直到争吵聲越來越大,變成了打架聲,聲音很近。
闫亭側頭就看見一個少年趴在地上被一群人拳打腳踢,他的臉朝着自己這個方向。
那雙漆黑的雙眸直視眼前——“你為什麽不來看我!”
——“活着!活着!我要活着!”
——“活着!!”
——“活!!!!”
闫亭忽然驚醒,他不知道為什麽會聯想到那個夢,感覺到少年求救的眼神。
不知道出于什麽原因,闫亭滅掉煙,少年好像怔了一下,然後抱着頭繼續挨打。
“警察來了!——”闫亭說。
作者有話要說:這個世界有點黑暗,雖然攻是這種角度來寫的,但我不會因為他是主角就不裁判他該得到的罪行,這個世界我會盡量寫快一點,但這種事,這種人作者是親眼看到過的,所以不算浮誇,也不是作者亂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