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們,以前也住一起?”
“沒有,”于暮之如實道,“不過你偶爾會過來留宿,大部分時間你還是住在宿舍。”
付澤點點頭表示知道了,難怪刨去在夢裏見過這點,他對這裏有種莫名的熟悉感,這也是他剛剛會問這個問題的原因。
參觀完卧室又去了娛樂室和衛生間,娛樂室裏的設備于暮之也都換成了最新的,不論是電腦還是投影屏。他讓付澤想用的話告訴他,他來教他怎麽用。
等都看了一圈,于暮之和付澤都意識到了,這裏只有一間卧室,一張床。
……
于暮之沒想到,付澤也沒想到。
雖然都是沒想到,但是情感完全不同。
于暮之是懊惱帶一點忐忑,他是真的忘記這回事了,之前打掃也是讓家裏阿姨來的。他在醫院全身心都撲在付澤身上,就偶爾回一次家,回的還是清苑,哪還能想起來他這張承受過很多的大床。
付澤是驚訝,他沒想到有人能把一個三居室搞成單獨卧室。而且他以為夢裏那個房間是主卧,總還有個次卧的,誰成想,就一卧室一張床。
兩人坐在客廳沙發上,廚房裏的燒水壺正在咕咚咕咚煮熱水。
于暮之在思考怎麽辦,雖然他完全不介意甚至挺想和付澤睡一床的,但他怕付澤不習慣,畢竟付澤還沒恢複記憶。但另外兩個房間被他改造的明明白白,是塞不下一張新買的床的,他該怎麽說服付澤去睡床,他睡沙發呢?
“我睡沙發吧。”付澤先開了口。
這當然不行,于暮之不同意:“你是病人,需要好好休息,你睡床吧。而且我最近睡沙發都睡習慣了,你不能跟我搶。”于暮之家裏的沙發可比醫院裏大多了,還有個貴妃榻,還是挺适合睡覺的。
“不行。”付澤也是很堅持的人,哪有讓主人睡沙發的道理。
兩個人僵持不下,最後付澤問:“我們以前怎麽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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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一起啊。”于暮之答得很快。
付澤第一次來于暮之家留宿的時候,也堅持過睡沙發,于暮之當然不肯,有這麽大個男朋友不抱着睡豈不是浪費了?
那晚付澤睡在貴妃榻上,于暮之就從房間裏跑出來硬是要鑽進他懷裏。那塌只夠一個人睡的,兩個人擠着誰也睡不好,最後只能是付澤妥協,兩個人一塊去了房間裏睡。
在那之後付澤來留宿就都是一塊睡的了,等後來被于暮之勾着做了之後,兩個人就會在這床上糾纏許久,再相擁着進入夢鄉。
有時候床單被□□髒了,都是付澤收拾的。
付澤嗯了一聲:“那你不介意的話就一起睡吧。”
付澤輕描淡寫的話語宛如一道驚雷劈在于暮之頭頂,一起睡?沒有記憶的前男友還願意跟他一塊睡,這是太過坦蕩沒有任何多餘的心思了還是也對他有感覺?
于暮之一不留神就想多了。
“于暮之?”
付澤喊到第三聲,于暮之才回魂。
付澤問:“你介意?”
“不介意不介意。”他能有什麽好介意的啊,他巴不得呢。
于是這事就這麽說定了。
于暮之讓付澤去收拾一下東西,他則負責來準備午飯。于暮之說這話的時候一副我很會做飯的樣子,實則他是個廚房殺手,連煮飯都掌握不好水量的那種,更別提燒菜了。
所以付澤在衣帽間整理他的那些舊物的時候,于暮之給他常去的一家私房菜館打了電話定了餐,特意叮囑了是病人餐,要少鹽少油。
本來可以讓家裏的孫姨過來做飯的,孫姨畢竟在他家做了這麽多年的健康飲食,肯定很會做病號飯。但鑒于他一直沒時間回去和爸媽好好聊聊付澤的事,所以為了避免打草驚蛇,他還是先不要“動用”孫姨這員大将。
于暮之叫餐就花了十分鐘,等着也無聊,他就去了衣帽間打算看看付澤整理得怎麽樣了。
于暮之進去的時候,付澤正坐在地上,在翻面前紙箱裏的東西,手裏還拿着一只布藝兔子。
那兔子有點眼熟。
能不眼熟嗎?那是于暮之當年偷摸着學了兩個禮拜完成的手工布藝兔子,等做完的時候十個手指都被紮了個遍。
于暮之想買鑲了金的兔子都行,可偏偏他男朋友是個不會收貴重禮物的人,所以他只能做手工表心意了。
時隔這麽多年看到這只兔子,手指上仿佛又傳來被紮破的疼痛。
于暮之走過去,在付澤對蹲下:“你還留着啊?”
“這是你送我的?”付澤捏了捏兔子邊緣并不齊整的縫紉邊,“你做的?”
于暮之已經能從付澤的神情中看出來他沒有想起來了,只是問問而已:“嗯,做了兩個多禮拜呢,不過我不太會,做的有點醜。”
“不醜,很可愛。”付澤語氣認真。
和當年的誇獎如出一轍,于暮之索性也盤腿坐在了地上,他從付澤手裏拿過那只小兔子:“要不,你猜猜我為什麽做只兔子送給你?”
“你喜歡兔子?”付澤自己是不喜歡兔子的,準确來說,他對小動物都不怎麽感冒。
“勉強算對吧,”于暮之時隔七年,第一次對付澤說他當年為什麽要送兔子的原因,“我小時候一直覺得自己挺像兔子的,雖然長得好看,先說明這不是自誇啊,是我爸媽說的。”
付澤還附和了一句:“是好看。”
“……”于暮之,“你別打斷我,就是雖然好看但是我膽子很小,小時候親戚要抱我下我就哭,他們兇我也也要哭,反正就是個愛哭鬼吧。我媽就覺得我跟她小時候養的兔子好像,很膽小,又黏她。後來有次晚上我媽哄我睡覺叫兒歌,剛好唱到小兔子乖乖,我媽一想還挺合适就直接給我取小名叫乖乖了。”
除了自家人,還沒人知道于暮之這小名是怎麽來的,連成渝都不知道。
“所以,你就是這只小兔子?”付澤伸手捏了捏兔耳朵。
于暮之輕咳了兩聲,沒回答,算是默認了。
當年做這只小兔子,于暮之确實是存着一點浪漫的小心思的。他從小被叫乖乖,也知道自己小名的由來,所以他覺得兔子算了一個自己的代名詞,當然了這僅限親近的人。畢竟誰也不想被同學們喊乖乖,偶爾逗趣的時候還要故意喊你小兔子,那也太羞恥了。
于暮之最開始要送給付澤的還不是兔子玩偶,而是他買的一個小金兔子,對他來說就是零花錢的零頭買的,這還是他怕付澤會因為太貴不收而特意買了個小的。
但最後,付澤還是沒收,于暮之問他為什麽,付澤當時捏了捏他的臉頰溫聲說:“太貴了。”
“可是……”它才幾千塊。
付澤只是看着他,輕聲又重複了一遍:“暮之,太貴了。”
“好吧,”于暮之無奈妥協,“那我送你別的,不準說不用,我保證不貴!”
付澤這次沒再拒絕他。
保證不貴的于暮之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要送什麽東西,好在很快有人給了他靈感。
晚上的選修課大家都不會很認真,那會天氣漸漸冷了,在上課時間偷偷在課桌下織手工圍巾的女生也多了起來。
對啊,做手工呗,買材料花不了多少錢,又付出了自己的努力,是滿含心意的禮物,這付澤總不會拒絕了。
不過織圍巾這種高難度活動不适合于暮之,于是他偷偷上網去搜,看到有人推薦做布藝玩偶,簡單又可愛。就是按照形狀剪布料,再拿針線縫起來,最後再把棉花塞進去後封口,這多簡單。
于暮之行動力很強,當晚就在網上買好了材料,店家是同城的,第二天晚上就送到了。那晚付澤要去姜煥家做家教,送付澤回了學校之後,于暮之回家就開始鼓搗。
在布料上畫兔子倒是沒問題,于暮之學過簡筆畫,畫個兔子分分鐘的事情。但畫完了,能要剪的時候,于暮之一剪子下去兔子沒了半截耳朵。
于暮之一開始掌握不好剪刀的鋒利程度以及剪的角度,一連剪壞五塊布料也沒得到一片完整的小兔子。好在他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手笨,以防萬一買了一堆布料,不怕不夠。
第六塊的時候,于暮之終于得到了一片完整的小兔子,但兔子畫小了。
第七塊,于暮之終于成功得到了一片滿意大小的完整的小兔子布料。縫一個玩偶需要兩片,第二片于暮之剪得就順手多了。
不過等他得到兩片小兔子布料的時候,時針已經指向一點了。于暮之趕緊去洗漱睡覺,可想而知,第二天他又完美遲到了。
好在這次是在大教室上課,于暮之趁着老師背過身去的時候偷偷溜到了付澤身邊。付澤都習慣他這天天遲到的男朋友了,所以座位一直都是後面幾排,方便于暮之從後門溜進去。
付澤問他昨晚是不是又晚睡了,于暮之哪能說實話,就說自己打游戲忘記了時間下次不會了。
因為不能被付澤發現,加上于暮之也不想讓同學發現他這顆戀愛的少女心,所以每天只有一個人在家的時候才有時間弄。
對于手巧的人來說,縫一下是很簡單的事情,但對于于暮之這個小少爺來說,他光學會穿線打結就折騰了一天。後面縫的時候更加,掌握不好距離和度,縫壞了好幾塊布料,也紮破了自己的手指。
因為怕付澤發現,于暮之在付澤面前都差把手藏起來了,以前上課老偷偷牽人手,現在也不敢牽了,總怕付澤發現。
好在于暮之隐藏完美,最終縫好了一只做工粗糙的胖乎乎的小兔子,在付澤生日那天送給了付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