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艾維斯之劍
“那裏就是艾維斯之劍。”巫妖,或者說一個光禿禿的骷髅架子,一路上嘩啦嘩啦響着把他們帶到了長劍的所在之處。
“艾維斯之劍?”
“是的,那是我給那把劍,起的名字,怎麽樣,不錯吧?”
“嗯,不錯,非常不錯。”科洛因點着頭說,安塞爾和藍斯保持沉默。
那把劍的大半截都被插進了岩漿中央的一塊黑石裏,扮演着異界版的石中劍,不過從露在外邊的那一截裏,還是能看出它的外貌的。這是一把比普通的雙手重劍,還要寬出半寸的巨劍,可能力量稍差一點的普通人,想要舉起它都有些困難。
“拿着它,你就能找到艾維斯。”
在此之前,實際上科洛因有些奇怪,為什麽巴澤爾讓他來拿一把劍。這個世界并沒有什麽神劍、神槍之類的傳說,存在于傳說中的最強的魔法武器,也不過是比較鋒利,外帶二十四小時內能發射出一個火球之類的。
這種東西,對于科洛因來說,顯然都是多餘的。戰鬥時他手上長出的長指甲,其堅固和銳利,就能和最好的矮人工匠打造出的武器相媲美。至于火球,大概也只有超過兩位數的魔法師施展的大範圍魔法的威力,才能和他的火焰一較高下。
不過顯然現在,巫妖給了他答案,只是一個并不太清晰的答案。
“為什麽拿着它,就能找到艾維斯?”
“巴澤爾沒告訴?是的,那家夥總是不願意把話說完。”雖然巫妖的骷髅頭上只有兩個黑洞洞的眼窩,但是三個人此時都很清楚的感覺,巫妖大概是翻了個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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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森斯是巴澤爾與艾維斯在冒險中,最早認識的隊友。那個時候亡靈還沒那麽遭人恨,雖然他們會将所經之地的大地變成穢土,但只要不是大量亡靈一起行動,那點穢土很快就會被陽光所淨化。
亡靈在外傷和瘟疫方面的研究大多很棒。貧窮的拿不出醫藥費去神殿找牧師的普通人,大多會是找一個亡靈法師。而某些時候,甚至連教會也要在治療大範圍瘟疫的時候,去尋求亡靈法師的幫助。
特別是巫妖們,他們總是年輕法師們追逐的存在,不是追獵,而是追着拜師。他們比那些七老八十的老法師更加年長,對魔法的奧義研究的時間更長,而且沒有普通老法師的臭毛病——不會挑剔吃喝和衣物,把學徒當奴隸和仆人用。雖然活人呆在他們身邊有些難受,而且他們研究起來經常沒日沒夜的,但還是花不起錢進入高等魔法學府的窮學生們的,第一老師人選。
帕森斯原來也就是一個幸福的過着自己研究生活的巫妖,但是有一天他被自己最信任的學徒背叛,雖然沒死,卻被拆成了零碎。而艾維斯和巴澤爾無意中救了他,于是作為一個不想欠人情的巫妖,帕森斯決定跟着這兩個小家夥一起冒險,保護他們。
那個時候他的想法是,兩個人類不可能一輩子都在冒險,最多這倆兄弟五十歲之後,就要用他們前半生積攢下來的錢,找個地方安居下來了。那個時候,他也一樣能夠找個地方,再次建立他的法師塔了。
然而……當然也不能說那兩個人騙了他,畢竟他們當時也沒有記憶不是嗎?所以,總之幾百年過去了,一直到現在他這個巫妖,還在幫着他們打工——巫妖想起來這一點就郁悶,如果他還有淚腺的話,一定會為着幾百年的青春擠出兩行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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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洛因一行人坐在那聽巫妖喋喋不休的講着,他記得他們談話的內容應該是“艾維斯之劍為什麽能找到艾維斯”吧?怎麽忽然變成了“巫妖訴苦茶話會”?
“我注意到你們的眼神了,小家夥們!”巫妖忽然說,“別以為我沒有眼珠,就真的是瞎子!”
“呃……很抱歉,我們……”
“不不不,不用解釋。”巫妖咔嚓咔嚓的動着自己的下颌骨,就好像他真的還用自己的嘴巴說話一樣,“其實我也知道我的毛病,啰嗦,不是嗎?巴澤爾那家夥就總是抱怨這一點。不過要知道,這世界上的巫妖只有兩種,一種是極端沉默的,相信我,從那樣的家夥嘴巴裏,你們一年也聽不到是個單詞!另外一種就是我這種,熱情,充滿社交的欲望,總是喜歡滔滔不絕的巫妖!所以要抱怨就去找你的爸爸們吧,誰讓他們當初救下來的不是另外一種!”
“是的。”科洛因還能怎麽辦?只能點頭而已。
“我們繼續說正題,哦,就是因為你,我現在都忘了我們一開始在談論什麽了。你還記得我們在談論什麽嗎?”
“當然,我們在談的是:為什麽艾維斯之劍,能找到艾維斯。”科洛因說,同時注意到安塞爾和藍斯都用同一種延伸詢問他——我們真的沒找錯巫妖?
“是的,當然,我們在談的就是這個,不用你提醒我,我還記得!”
“……”我也希望是找錯了巫妖,科洛因想着,同時把牙齒咬得咯咯作響,那樣我就能拆了他的骨頭,把他扔進岩漿裏來一個紅燒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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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冒險小隊的三個人,花錢最多的不是帕森斯的研究材料,也不是巴澤爾的甜食——“巴澤爾喜歡吃甜食?”科洛因打斷了一下。“愛得要命!”帕森斯很肯定的回答。——而是艾維斯的武器,并且随着他們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長,武器的消耗也越來越快。
原本他一把劍能支持三道四次戰鬥,但是到了後來,一把劍只能支撐十分鐘,甚至更多。否則那劍……就會變成像是被什麽東西腐蝕了一樣的一把破爛,甚至打農具的鐵匠鋪都不會收這樣的破爛。
當時他們三個只以為是艾維斯鬥氣的屬性特殊——雖然這也确實沒錯,但怎麽也沒想到,特殊到這裏邊有惡魔力量中的腐蝕屬性。而惡魔都是使用自己的身體來戰鬥的,他們從不依賴于武器,所以,也從來沒有艾維斯這樣的煩惱。
最終他們決定改變将冒險目标從“尋找刺激、尋找佳肴,尋找美景”,變成“為艾維斯尋找一把武器”。
他們原本以為這不會是一件太困難的事情,但結果這卻花去了數百年的時間,巴澤爾的身體,以及兩個人的記憶都找回來了,但支撐得最長的一把武器,卻也只是兩場戰鬥。
最後還是假矮人托爾——雖然那家夥在和他們混熟後,總是說他讨厭被人認為是矮人,然而實際上,當他們遇見他的時候,那家夥确實是挂着矮人鐵匠的名頭,騙吃騙喝——雖然他的具體操作很糟糕,但在理論方面,卻是個天才。
他綜合了矮人、亡靈法師、精靈,以及惡魔這個并不冶煉的種族的一些知識,在圖紙上畫出了一把劍——劍的外形并不是問題,那冶煉過程才是問題。
然後,這把劍就真的讓小隊裏的七個家夥折騰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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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維斯之劍!他有着艾維斯的靈魂和血液,他是活着的!別嫉妒,男孩,但他确實比你與艾維斯的聯系更深,即使你才是他們的兒子。對了,我忽然想起來了一個問題,艾維斯和巴澤爾好像都是男的,他們是怎麽生的你?還有,你到底是什麽時候出生的,我怎麽不知道?”
“實際上,我現在大概兩周歲。”想了一想,科洛因又補充說,“不到。”
“……”這下無言的終于換成巫妖了,他大概是在努力思考,兩個分局十年的夫夫,到底是怎麽有個孩子的,難道是……他想到了一些糟糕的可能,比如外遇之類的,畢竟雄性生物,那地方總是不聽使喚的——當然,巫妖的雄性例外。帕森斯有點驕傲,但又有點悲怆的想着。
“問一下,我要怎麽把他弄出來?只是那麽拔出來而已嗎?”
“不,不。”帕森斯被驚醒,“你知道,艾維斯把他留在這,是因為他以為這次不會用的上他,也表示着他很快會回到這裏,畢竟他當時只是……只是去拿一個櫻桃派的配方,然後就要從這去地獄了。你認為我為什麽會等在這?我也是要去地獄了,畢竟上面已經沒有我們這些生物的容身之處了。我在等他,免得有誰好奇跑到這裏來,也免得有誰把洞封死了。不過,這次她好想去的有點久了……”
“不是他自願去的。”科洛因說,“另外,我們的話題能不能回到怎麽把劍拔出來上?”
“真是個急脾氣的男孩,很顯然你确實是巴澤爾的種!”巫妖嘟嘟囔囔的,但還是告訴說,“他得願意和你去,你才能把他拔出來。”
“什麽?”科洛因覺得他的耳朵是不是突然出了問題,因為他完全不理解,巫妖說的到底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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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過去,去和他說說話,說你是他弟弟,你們現在要去救父親之類的,相信我,他是個好孩子。”
科洛因依舊聽了,但是沒懂,不過最終他選擇飛過去,照做:“你好,我是你……弟弟,現在我們的父親遇到了點麻煩,我需要你帶着我去找父親,幫下忙,好嗎?”他一邊說着,一邊伸手準備握住劍柄,然而……
“嘶!”他只是剛剛碰到了劍柄,但是那一點棱角都沒有的地方,卻割破了他的手指,科洛因收回了手,不知道這是不是表示他失敗了?
但是下一刻,那巨劍的形态化為了一灘銀色的水銀,他自己從石縫中流了出來,并變成了一個銀色的英俊青年,科洛因發現他的容貌竟然和自己有些相像。如果忽略他是個“未着色”版本的話,他們倆幾乎就是一對兄弟。
“你好,兄弟。”那銀色的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