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喜歡,我要了 熱氣騰騰的紅薯……
熱氣騰騰的紅薯湯端上了桌, 簡簡單單的紅薯,加上一個顏色不怎麽好看的腌空心菜,就是今天的早餐。龍向梅有些抱歉的道:“紅薯沒什麽營養, 晚點我去買點雞蛋。”
“沒事,我挺喜歡紅薯的。”張意馳真情實感的道。烤紅薯與糖炒栗子,是他為數不多可以吃的零食。因為他父母覺得, 但凡零食,基本沒有健康的。道理是這個道理, 無論是甜口的還是鹹口的,不是糖超标就是油鹽超标。可人活在世上, 什麽不健康的癖好都不能有,還有什麽意思?
原本以為上了大學能夠解脫, 誰能想到他即使成年了,考上了一流的大學, 他媽媽還給他玩了一手陪讀。一直從大一陪讀到研三。有時候他都被逼的希望親爹出個軌,讓媽媽趕緊回去保衛婚姻, 沒辦法集中精神管他的衣食住行。奈何親爹潔身自好到難以形容,并有空持續關注他的學習,直到研究生畢業, 直到他離家出走。
其實,他昨天晚上的失眠, 不僅因為龍向梅。還因為自己的選擇,必定觸怒父母。而一旦想起與父母的種種,他真的再難睡着。他與父母之間的感情無疑是深厚的, 任誰被兢兢業業的照顧了二十多年,哪怕沒有血緣關系,都能清晰的知道什麽叫做血濃于水。
因此, 他突然的失蹤,父母将是什麽感受?他不敢細想。很多次,他都忍不住想撥通那兩個熟悉之際的號碼,卻又在撥出的瞬間停住。生平第一次嘗到的自由的滋味,他自私的想多保留些許時日。
紅薯湯的熱氣氤氲着視線,張意馳的右手拿着筷子,左手卻在手機殼上來回的摩挲。新春将至,萬家團圓日,他……要回去麽?
但是,回去了,他還能出來,還能見到龍向梅麽?他不知道。
一個瓷勺放進了碗裏,張意馳回過了神,聽到了龍向梅的聲音:“你是不是不習慣用筷子吃紅薯?”
本地做法的紅薯湯,會将紅薯炖到半化開狀态,不方便夾取。本地人喝紅薯湯的時候,筷子是用來撥的。碩大一個碗單手舉着,另一只手撥着紅薯塊,唏哩呼嚕的一頓吃,相當的不雅觀。這樣的動作,張意馳怕是打死都做不來。于是龍向梅給了他一個勺子。
張意馳捏着勺子,細細感受到了龍向梅與他媽媽在照顧人方面的天壤之別。同樣很細致,龍向梅卻總留有餘地。她不會讓自己陷入不自覺的偏執,家裏沒有雞蛋了,那就吃紅薯。頂天了把紅薯做的好吃點兒,但不額外加錢的話,她是沒興趣家家戶戶敲門買雞蛋的。
又譬如平時做飯,會優先考慮他的口味,但也僅限于此。日常龍家兩個菜,他來了不會多幾個。菜薹給做嫩點,是她體貼的極限。
張意馳被周密的伺候了二十幾年,自理能力當然一塌糊塗。換個不仔細的人來,他可能會因為不貼心而煩躁。而像他媽媽那樣過于貼心?他又更煩躁。龍向梅的恰到好處,無疑能讓他感到無比的舒适與熨帖。
籠中養大的金絲雀,不可能沒有依賴心。如果沒有龍向梅的精心投喂,他大概率在外透氣三五天,就會乖乖的撥出電話,等着父母來接。偏偏遇到了龍向梅,擅于照顧他人,卻從不掩蓋自己的風采。
她是一團火,吸引着黑暗裏的飛蛾,撲的義無反顧。
所以張意馳留了一天又一天,留的他在過去與現狀中來回糾結至徹夜難眠。
想着自己的心事,木然的舀了勺紅薯湯。紅薯的澱粉煮進了湯裏,呈現出了半糊糊的狀态。勺子裏除了糊,還有塊小小的紅薯。紅薯送進了嘴裏,滿腦子紛亂的思緒瞬間歸位。紅薯是這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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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向梅家種的紅薯,跟張意馳以往吃過的完全不同。甜味很輕,與微微的鹹味交相呼應。紅薯塊很粉糯,舌尖輕輕一抿,立刻化在了嘴裏。有點豆沙的口感,卻又更軟更綿。照例是姜蒜的辛辣打破了膩,出鍋才撒的香蔥碎被熱氣激的恰到好處。
很樸實的紅薯湯,沒特殊的調料,也沒有特殊的做法。但帶給人的是暖和與甜。
這樣的紅薯湯張意馳能吃一輩子都不覺得膩!
“好喝!”張意馳心裏那打成一團亂麻的結都差點叫紅薯湯化開了。不至于煩惱盡消,但也确實緩解了他的焦慮。
“你怎麽逮什麽都覺得好吃。”龍向梅好笑,“你家以前到底都給你吃了些啥?”
“粵菜、粵菜和粵菜。”張意馳捧着碗,吸溜了一口湯。鹽出百味,沉澱在底部的紅薯碎鹹的更均勻,由鹽帶出來的甜味也更清晰。
龍向梅噗嗤笑道:“看來你喜歡湘菜、湘菜和湘菜。”
張意馳喝盡紅薯湯才笑道:“你家的菜,跟湘菜館的不一樣。我沒吃過這樣的紅薯。我吃過的紅薯湯都是糖水。”
“紅心的紅薯澱粉不夠多,一般做糖水,或者烤着吃。”龍向梅笑着解釋,“我們家這種,烤着味道一般,只能煮湯。”
張意馳問:“是特殊的品種嗎?”
“算是吧,這種比較飽肚子,但适用範圍窄,不是很好賣,所以種的人少了。你是第一次吃到覺得新鮮,天天吃能吃到你崩潰。我那王八蛋的渣爹從小吃紅薯飯,後來條件好些了,一口紅薯都不肯吃的。而且這個破品種吧,含糖量太少,做出來的紅薯幹又硬又淡,我們小時候再沒零食吃,都不愛吃黃紅薯。全挑紅心的紅薯幹吃。不過黃紅薯喂豬挺長膘的,你要是喜歡,我去別人家搞幾斤來,都不用給錢。”
張意馳哭笑不得,他的口味如此接地氣的嗎?居然跟豬一個喜好。
見他吃完,龍向梅收了碗,去廚房裏洗。張意馳跟着進了廚房,忍不住問道:“你去楊家幹活,多少錢一天?”
“300。”龍向梅一邊洗着碗,一邊歡快的道,“其實我們村請人幹活,最多給200。但我看着袁滿娘供貨供不上,急的滿嘴泡了,一口價來了個300,你沒看到她當時的表情,哈哈哈哈,快被我氣死了。我就喜歡看他們兩口子氣的吐血,又拿我無可奈何的樣子!”
“那……滿姨的藥錢夠嗎?”張意馳問。
“夠啊!嗳你別把罵人的話當真。貧困戶的醫藥費是全額報銷的,不然以貧困戶的條件,讓他自己掏錢看病,不是等于放任他去死麽?”龍向梅甩了甩碗上的水珠,随手擱在了瀝水架上,臉色微微沉了沉,“但出了縣裏,想去市裏或省裏看,就超出了報銷範圍,得自己掏錢。所以我想盡量多攢點,複查的時候能去省裏盡量去省裏,一勞永逸。免得在縣裏看不出來,拖來拖去的,拖個半身不遂。”
龍向梅也是沒什麽人可以談心了,張意馳站在身邊,她難免多說兩句:“不瞞你說,我們農村人挺現實的。像我媽這種情況,我是真的不怕她兩腿一蹬直接去了。我最怕的是殘疾,那可真……拖死我了。”
“是不是很冷血?”龍向梅問。
“沒有。我……父母都是醫生,你說的情況我懂。”張意馳十分理解的道,“久病床前無孝子,非人心冷漠,實在,太絕望。”
“是。所以我擔心的不是藥錢,是我媽把自己作個半死。”龍向梅說着垂下了眼,“有時候,真的挺累的。”
張意馳擡手揉了揉龍向梅的頭,心裏的天平在留下與回去之間瘋狂的搖擺。事情是如此的尴尬,他只要動用自己的零花錢,就會立刻暴露位置,繼而被帶回家,很可能再也見不到龍向梅;可如果不動用,龍向梅就得一直……為一天能賣300塊的苦力而得意。誰會真的為了點苦力錢而得意,不過是……苦中作樂罷了。
龍向梅越嬉皮笑臉,張意馳越心疼。他無法想象怎樣的經歷,才能鍛造出龍向梅的鋼筋鐵骨。同齡的女孩子在比對着哪家奶茶好喝的時候,她在比對着那款發卡好賣,卻從不因此自卑自憐。但其實無論她笑的多甜,她粗糙的手都明明白白的告訴着所有人,她過的有多辛苦。
“梅梅,如果我回去了,你會想我嗎?”張意馳問。
“想啊。”龍向梅脫掉圍裙,走到浴室,抱起了一堆衣服準備洗,嘴裏依舊是跑火車般的道,“你這樣好看的小哥哥不常有,我肯定記一輩子。等老了在村口擺龍門陣,跟小崽子們唾沫橫飛的吹,曾經姑奶奶泡過一個巨靓的崽!”
張意馳笑出了聲:“梅梅,你的名字,是不是取自于傲雪寒霜?”
“不是。”龍向梅道,“取自‘昂首怒放花萬朵,香飄雲天外’。”
張意馳愣了愣:“自己取的?”
“我媽取的。”龍向梅笑,“她懦弱了一輩子,但她生下我的時候,希望我跟她不一樣。她沒文化,在別人家看電視,看到了歌劇《江姐》,覺得歌好聽,所以取名為紅梅。又覺得不好,改成了向梅。我們苗家人唱了幾千年的歌,對歌詞總有幾分別致的理解。我喜歡我的名字,‘三九嚴寒何所懼,一片丹心向陽開’。”
龍向梅含笑擡眸,念出了另一首詞:“我生來就是高山而非溪流 , 我欲于群峰之巅俯視平庸的溝壑。我生來就是人傑而非草芥, 我站在偉人之肩藐視卑微的懦夫! ”
“華坪女中的誓詞,我喜歡,我要了!”
“也送給你,馳寶,你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