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章節
課。
"怎麽放那麽多天?可不準逃課啊!"他爸很奇怪。
京大的制度一向是這樣。一般單位都在黃金周前面的一個周末安排工作,但京大卻幹脆把這個周末也放了,因此就變成了九天連休。若是周四周五沒有課,甚至都可以歇上十天半個月。
擱下電話,于雷高興地跳在空中,舞了舞拳頭。除了能和陳可出去旅行之外,這件事情還有很重要的一點讓他如此雀躍:以往,于雷的吃喝用度都有別人來替他安排、替他操心,但這次,他是在為另一個人忙活,是在為一個他心愛的人忙活——這一路上陳可都要由他來照顧的想法讓他覺得無比興奮。
他沖上樓去,敲開了陳可的房門,把陳可拉出來,躲到一個角落裏将行程的安排告訴了他。
"真的?我覺得那個地方肯定特別’晚上’,而且三星堆我早就想去了。"陳可高興地說。
他很開心!于雷看到自己的努力化做了陳可臉上的笑容,心裏甜甜的。
"咱們下個禮拜五就走,沒問題吧?""沒有啊,我要收拾些什麽東西呢?""就把一般的洗漱用品帶上,然後帶些換洗衣服就行了。""好。"陳可開心地說,聲音短促而上揚,就象他微微揚起的嘴角一樣。
25、陳可
陳可不知道該怎麽形容自己的心情。
那天于雷讓他自習的時候叫上自己,因為他說自己在外面總是混得收不住心。這讓陳可覺得有點小小的失落——當然他本人絕對不會用這個詞來形容——他只是感到小小的"難過",因為陳可很難把各種感情清楚地區分開來。
自習、看書,這對于于雷而言只是閑來無事的消遣罷了,可對陳可來說,那幾乎就是生活的主要內容。他極為有限的消遣方式也無非就是打打球、彈彈琴、散散步、逛逛街而已。
于雷的生活是那樣豐富,陳可羨慕他,同時,他也因此而不住地擔心,于雷會有一天厭倦自己無趣的生活。
從小到大,從父親到同學,都對他的生活有過這種評價,"你就不能找些有趣的事做做嗎?幹嗎老捧着本書!"可這就是有趣的事情啊!陳可覺得很委屈,但周圍的人似乎總是把喜歡看書和無聊的人生聯系在一起。雖然沒有人會叫陳可書呆子,可他總覺得人們是這麽想的。
周四的晚上,陳可從澡堂出來,洗掉了一下午打籃球出的臭汗。他準備晚上去圖書館找本書看,順便預習預習經濟學原理的內容。
陳可回到宿舍,收拾好書包,突然想起了于雷的囑咐。于是他背起書包往于雷宿舍走去,手心裏有點出汗。到了301,他敲了敲門,一個高高大大的男生出現在門後——于雷不在。
他又回到寝室,往于雷的傳呼機上留了話,便一個人出去吃飯了。
巧的是,陳可剛走進農園就看見了于雷,他正站在樓梯上看着自己。
"你也還沒吃飯呢?"陳可跟他打招呼。
"沒有。"于雷說。
好在是陳可,若是其他人一定會察覺到一個沒吃飯的人從餐廳二樓走下來的不合理性。
陳可于是邀請他和自己一塊吃飯,吃飯的時候于雷說了自己在學生會的事。這是可以預料到的。對于陳可來說,于雷就是那樣一個生活極為豐富的人,各種社團都少不了他——和自己平淡的日子形成鮮明的對比。
"太好了,以後有什麽好玩的比賽可別忘了叫上我。"陳可想盡量把兩個人的生活拉近一些,他真的不想讓于雷覺得自己是個乏味的人。
于雷楞了一下,笑了笑,有些腼腆地說他其實已經吃過了,這次只不過是想陪陪他而已。
陳可被這突如其來地感動哽住了,他不知道該怎麽回答。
難道我應該說"謝謝"麽,別土了!于雷願意這麽友好地表達自己的想法,可我連回應的本事都沒有!不知是出于高興還是羞愧,他覺得自己臉上熱乎乎的。
唉,又在他面前犯傻了。陳可無奈地想着,低下頭去扒飯。
于雷沉默了一會兒,突然說他的眼睛被睫毛紮着了,忙拿手去揉眼睛。
陳可幫他過去吹了吹,沒看見什麽睫毛,卻看見了一雙清澈迷人的眼睛。陳可的手放在于雷的臉上,他喜歡這樣的碰觸,因為它把于雷從飄渺的、自己只能遙望的地方拉到了身邊。
吃完飯,陳可建議兩個人散散步再去自習,這是以前外婆在的時候留給他的習慣。沒想到,這一走就走了兩個小時,陳可好幾次想停下來休息休息——因為這一下午的球打得實在太累——但看到身邊的于雷仍然興致盎然,也只好打起精神陪着他繼續走了下去。
于雷能陪我吃飯,我就不能陪他走路麽?
又走了半個小時,陳可實在累得渾身發軟了,而下午洗的那個澡又使這種感覺更加強烈。他只好央求于雷在湖邊坐下。
于雷把手環繞在陳可的肩上,讓陳可覺得那麽舒服,連呼吸都變得輕快了起來。
他們随意地聊着,他比任何人都更願意和于雷說話,和他說話讓陳可感覺自在而愉快。
于雷問到了十一的計劃,并再三地說想和自己一起出去玩。其實在他第一次提出這個要求的時候,陳可就一口答應了,可于雷還是一遍一遍地問。
難道是我說得不清楚?還是又說了什麽讓別人産生誤解的話?一直回答了三遍,陳可才放心地在于雷臉上看到了愉快的笑容。
周六的彙演非常成功,當陳可從琴椅上站起來的時候所有的人都在為他鼓掌。一個女孩從臺下沖上來,遞給他一束花:"這本來是給我們院的同學準備的,但我覺得它更适合你。"陳可捧着花往後臺走去,于雷在前面,看着他。陳可沒有回避他的眼神,他們直直地盯着彼此。
走過去,走過去,陳可一直朝于雷走過去。于雷平緩了一下臉上抑制不住的笑容,張開雙臂,把陳可擁在懷裏。
陳可感覺到于雷緩緩地搖晃着自己,好溫暖,好塌實,觀衆熱情的歡呼顯得那麽遠,那麽飄渺,那麽無足輕重……
"好聽麽?""好聽。""多好聽?""沒人比你彈得好聽。""我外婆……""我想你彈給我聽。""以後。""我會的。""你必須要。"陳可擡起頭,抽出手來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因為那裏酸酸的。
于雷要上臺了。
"在後臺等我。"于雷說。陳可點了點頭。
所有的演員,主持人,工作人員都來熱情地祝賀陳可成功的演出。
那個演小品的胖子走到他身邊,說:"要不你也打我一拳吧,我真的特內疚。"陳可笑了,他不記別人的仇。
演出結束了。
說完了最後一句臺詞,于雷迫不及待地回到後臺,尋找陳可的身影。
"抱歉,要你等這麽久。"陳可搖了搖頭,笑着說:"別人想進來還不行呢。""我們去吃點東西好麽?"于雷話音方落,便聽見了馬駿刺耳的聲音,雖然這是自從于雷認識他以來最接近人類語言的話。
"辛苦大家了,大家把妝卸了,換身衣服,咱們出去喝一杯。""我不去,咱們倆自己找地方喝去。"于雷沖着陳可擠了擠眼。
這時馬駿看見了陳可,說道:"那個誰……誰,跟我們一塊來,大家都想認識認識你呢!""啊……我……哦……"陳可想跟于雷走,卻不知道該怎麽拒絕。
陳可朝于雷無奈的笑笑,于雷沖着馬駿的背影做了個魔鬼的手勢:"去死吧你。"沒轍,陳可還是跟着大部隊一起走了。不過對他來說這并沒有太大區別,反正于雷無時不刻地跟在自己身邊,就象是國王身邊的武士,威風凜凜地拒絕一切不相幹人士的靠近。
馬駿前後思量,還是認為不應該把喝酒作為慶功的主題,于是他決定所有人到錢櫃去唱歌。那天的運氣也好,當他們到了首體對面的錢櫃時居然正好有一個大包廂空着,一群人便浩浩蕩蕩地擠了進去。
陳可很少聽流行樂,至少是不會主動地去聽。但因為中文流行樂絕大多數都是簡單的二段體或者三段體,他只要聽過一遍,沒有唱不下來的。
YourSong屏幕上顯示着。
"啊……我知道這首歌,我以前給人伴奏過,很好聽。""真的?是我點的。"于雷暗暗吃驚,因為只要是聽EltonJohn的人都知道這首歌的意義,"一起唱好嗎?"陳可拿起麥克風。
It’salittlebitfunny
thisfeelinginside
I’mnotoneofth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