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作品相關
聽說你還回憶我
作者: 林栀藍
內容簡介:
我想過如果我可以晚一點遇見你,像你說的,或許換個時機就能有愛情。
我卻又不舍我與你的回憶,你給我的力量,此後經年,再無人足以匹敵。
我不後悔我那麽早遇上你,即便歲月蹉跎,我卻自信是你青春中之中,最為濃墨重彩的一筆注記。
我賭你無法将我輕易擦去。
有天若光陰散盡,若與你失聯在世界的小小角落裏,我想我閉上眼睛,總有一些深夜,耳邊會模糊殘存你溫柔的聲音。
聽說,你還回憶我。聽說,你還相信愛情。
序言 你換了幾站,我一直流浪
文/書故夢
真正的放不下到底是什麽呢?
不是一直一直記得那個人,痛苦得要死要活;而是明明什麽都忘記了,活得若無其事,但忽然在很久以後的夢裏,也能很清晰地記得他的臉,走過的長街,吃過的麻辣燙,像塵封的老電影快速倒帶,連細枝末節都那麽清晰。
林栀藍說,她要寫的就是這樣一本書,關于她的少年從前。那些突如其來的回憶,像洪流一樣湧來,讓人應接不暇,寫出來才痛快。
痛快,但也痛苦。
要生生重演一遍年少的時光,仔細回憶起那個人的眉眼,那些青澀而迷茫的思緒,把整個人抽絲剝繭地扔回過去,好像時光從未走遠。
Advertisement
而事實上,大家都不再天真了。哪怕再相逢,連街道都不再是舊時的模樣了,更何況我們。
我是陪着她一起寫書的,兩個人拼字,寫完一段就發給對方看。但有時候她的進度總是比我慢,發給我一段文字後就消失了,好半天才上線,特不好意思地告訴我,她剛才躲一邊哭去了。
随着那些零散的片段慢慢拼湊成一個完整的故事,我看到最後,也特別不争氣地在電腦這頭難受得直想哭。
在這個故事裏,我看到了那個小小的固執的她,也看到了相似的自己。
特別小但不懂如何去喜歡的時候,偏偏都會遇上一個很喜歡很喜歡的人吧。但我們總是那麽倔強和固執,不敢坦白,覺得沉默地陪在他身邊就好了,還生怕被察覺出異樣的心思,于是更加高傲。
自尊常常把人拖着,把愛都走曲折。我就是那樣慘烈而無望地喜歡過一個人,無疾而終,自編自導了多年的獨角戲。
在許多年後,少年長大了,我們偶然相遇,他有了女朋友,而我有了別的喜歡的人。我們聊到深夜,就只是以老朋友的身份講講彼此的故事。
他告訴我,我曾經是他第一個喜歡過的人。但他的初戀并不是我,因為我們從來沒真正在一起過。
我聽到他講一個又一個經歷過的女孩,聽他為她曾抽煙抽到吐,聽他為她在黑暗的樓道裏掉眼淚,內心深處仿佛聽到有人在哭……是那個年少的自己,在輕輕地哭。
很想抱抱他,很想跟他說一聲對不起。但此時此刻,只能故作若無其事地說,你也算感情豐富了。
他也調侃着回道:是啊,我已經不再是那個陪你熬夜打游戲的人了。
但我會記得他的,我說。
他輕輕地笑起來,眼睛顫動,從前像女孩子一樣濃密的睫毛已經不見了。可分明又還是那個人。
他反過來問我的感情,我抿起嘴唇,讓我如何開口呢……我的故事和你截然不同,沒有大批的人路過,那些純白的時光裏,我所有的張望都是你。
但我沒有林栀藍的勇氣,去把自己掏空,去赤誠地寫下當年的點點滴滴。好在看到她的書,仿佛就是看到當年的自己,依然可以感同身受地痛哭流涕,依然可以緬懷我們共同的青春記憶。
我們的身上都藏着一個倔強的姑娘,我們都曾錯過誰,到現在卻都還念念不忘。而這個故事,就是有關于此。
書故夢
于北京
2014年10月24日
自序 你想要的歲月都會給你
文/林栀藍
2003年春天,我14歲,最初開始給雜志社投稿。
是我的幾篇日記,組裝起來,成了一個簡短的故事。
我不懂投稿需要寫上筆名和地址,不懂格式,投遞過去的信箋是認真謄寫好幾遍的鋼筆字。
它有幸發表,印成漂亮的鉛字,在班級裏傳遞。
從那時起,我感覺自己似乎有了和別人不太一樣的小小驕傲。
有次放學回家,顧潮生在路上無意說,你有沒有覺得,你給人的感覺不太好接近。
用現在的詞來說,應該就是高冷吧。
我有點驚訝,看着他。他笑着,我說,怎麽會呢,你也這麽覺得嗎。
他說,沒有,但是大概在別人眼裏會有一點吧。
很多年後,我一直記得他說的這句話。當初別人眼中的高冷,其實也是對其他方面不夠優秀的自己,小小自我保護的方法。
那時候特別熱愛寫字,在學校用鋼筆寫,出了學校去網吧逐字逐句地打到電腦上。周末有空,就直接去網吧用電腦敲文章。
陸陸續續,也發表了很多篇故事。
2005年,我當時最喜歡的作者微酸袅袅在做一本叫《星光少女》雜志的兼職編輯,我忐忑地把自己寫的故事給她看,她說,挺好看的,我可以用,但是你要換個名字。
然後,就有了我沿用至今的筆名,林栀藍。
其實很少有人知道,在這之前,我用另一個筆名寫過的稿子已經有八十多個。高産時期,我曾經一個月寫14個故事,發在不同的雜志。當然,那時候的故事現在回頭去看,自己都覺得超幼稚。但有時候和朋友聊天,也會感慨,好懷念那份初心。
現在我帶了好多特別努力的寫手,常常我看着她們,都會想起當時的自己。
06年底,因為七夕的姐姐當時對我的賞識,而令我有幸初次接觸到編輯行業。可也因為當時年紀小,還是在高中半休學狀态,離開家只身到外地,很快便不習慣。之後孩子氣地選擇了放棄。
沒工作也沒上學的日子裏,我又開始拼了命地寫東西。當時身邊很多圈內一起寫文的作者都覺得我不應該換名字,但我告訴自己,這個新筆名之所以還沒人知道,只不過因為我還不夠努力。等我也寫到八十個稿子,大家必然不會再這樣覺得。
事實證明我做到了,用這個名字,我寫了一百多個故事。
甚至于到後來,幾乎根本沒人記得我換過筆名這件事。大家好像選擇性失憶般感覺,我寫東西,就是從05年開始的。
後來我斷斷續續又參加完高考,直到08年底,因為去魅麗找七夕玩,被boss碰到,他問我想不想去工作,還說看到過林栀藍這個名字,對我有印象。我受寵若驚,而且,還那麽好運地被分到跟着七夕一起做事。
這次,我終于不再像個任性的小孩子,而是認真堅持下來。
選編輯名的時候,七夕看到我當時的網名“豌豆蒙”,覺得很可愛,就說,幹脆用這個。
跟當年袅袅給我定筆名時,是不是有種奇妙的重合?我沒猶豫便答應下來。之後的很多年裏,大家喊我蒙蒙,喊我豆子,喊我豆花,喊我中國好編輯……但因為我自己寫的故事越來越少,有時候也會自暴自棄地有點難過,索性有編輯來約稿,我都說,我不寫啦!我要專心做好編輯!
七夕教我的東西很多,後來她給我寫過的專欄裏,我看到她說,其他主編都跟她提到希望擁有一個像蒙蒙一樣的副手編輯。這句話大概是對我最大的褒獎了,但其實對我來說,也正是因為七夕給了我最大的發揮空間,她相信我,相信我的寫手寫的故事好看,相信我會用心去做每一個稿子。
可以這麽說,她是這麽多年來,給我最多鼓勵與信任的人,沒有之一。
這樣的相信其實有着很可怕的力量。
也是因為她曾對我說,覺得我可以做一個好編輯。我是一個做什麽事情都想一心一意的人,所以,我把心思都放在了這件事上。
去年我檢查出有膽結石,今年上半年發作得越來越頻繁。後來我索性辭職在家養病。期間沒了編輯這份讓我有理由拼命的工作,好像冥冥之中有命運的指引那樣,我用這些時間,寫了一本小說。
這應該算是,真正意義上,我的第一本書。
每個曾經像出道不久的我那樣打了雞血寫故事的作者,一定都想過要出一本屬于自己的書。但不同是,曾經一度我幾乎放棄了這個夢想,我跟自己說,只要讓我帶的寫手能出書,也算是另一種方式上的圓夢。
所以,真正完稿的時候,我幾乎自己都有點不敢相信。
那段時間我呆在家,除了買點吃的,根本沒有出過門。不逛街,不散步。每天完成給自己計劃好的字數。即便是現在回想起來,我也覺得恍惚。好像很久很久,真的太久了,太久沒有這麽用力地寫字。
寫到中途,我有好幾次都哭得歇斯底裏,抱着自己的雙臂,用力捂着眼睛。好像從來沒有哭到那麽放縱用力。
但我又很開心,終于可以寫出我最想寫的那個故事。
她們說,每個作者的第一本書,都最大程度上有着自己的影子。
這是我青春的投射,我想,也許我不能打動每一個人,但至少這是我用了十成的努力,投入十成感情,所寫的字。縱然有着不完美,至少沒有遺憾了。
寫完之後,我第一個告訴了我的吧主小南瓜。
她陪着我究竟有多少年,我自己都記不清了。
但我永遠都記着,她是第一個跟我說“我好喜歡你寫的小說啊”的姑娘。這麽多年來,我一直以為時光會讓她的喜歡淡去,我以為像我這樣多年都沒有作品的作者,她遲早會連我是誰都忘了。
可她卻出人意料地一直守在那。
讓我每次想到她,都有一種令人眼眶溫熱的力量。
如果有人一直在等你,你是不是也會覺得自己很幸運。
簽合同那天,我給她和小狐貍都發了短信,書名是小狐貍幫我選的,2010年公司組織旅游,我們在西塘見了面,後來,我以為我們就再難見到了。沒想到今年七夕的簽售,又給了我們重逢的機會。她知道我要陪七夕去南京,立刻跟我說,買了過去找我的票。還鼓勵我說,快寫長篇,等着有一天我也會有屬于自己的簽售會。
選書名時,我發了一堆備選給她,她說最喜歡這個,我說哈哈哈,我也是呢。
《聽說你還回憶我》,我的第一本書,對不起,讓你們久等了。
謝謝這些年來,每個在我空間留言,查看我的動态,對我設置特別關心的你們。
我用林栀藍這個名字,寫過很多個短篇,其中很大一部分故事的女主,都有同一個名字:阿寶。
着手長篇時,我跟書故夢一起商量人物名字,她犀利地調侃說,林栀藍的長篇裏怎麽可以沒有阿寶?
于是,我把這個名字安排給了我中學時期最要好的閨蜜。
至于男主和女主的名字,因為顧潮生曾說過,他喜歡“溫瀾潮生”四個字,我便用它,為我們的青春命名。
記得有次,貼吧有女孩子發帖問,為什麽那個叫林栀藍的作者,總是寫和暗戀有關的故事啊?
我當時并沒有回複她。
其實,只不過我喜歡一個人好多年,卻從來守口如瓶,不曾告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