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回到現實(一)
從前有一個人魚王國,他們生活在幾萬英尺之下的深海之中,族人一般不會輕易的到淺海附近,除非他們需要吃一些東西。
每當他們成群結隊的游到淺海的時候,她們會手拉着手盯着過往的船只,然後躲在礁石背後,用他們那極具誘惑力的嗓音唱起神秘的歌謠,然後船上的人就會被歌謠所吸引,漸漸的迷失了心智,船只也會在不經意間撞上礁石上沉沒入海中,這個時候就是在一邊苦苦守候的人魚們的饕餮盛宴了。
那天,人魚王難得也突然間想去海面上看一看,于是他就跟着幾個族人一起從海底宮殿出發了。他潛在水中,看着慢慢朝這邊駛過來的豪華船只,在水裏和同伴們商量着什麽時候動手。
然而,就在他的同伴們剛要行動的時候,船邊突然間站了一個人。人魚王看着那個黑發黑眼的人類,突然間就怔住了。
那個人類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但是他的出現卻讓他的心髒猛地顫了一下,仿佛那張臉已經在他的夢裏出現了許多次了一樣。
人魚王不懂這種奇怪的感覺從何而來,但是他确實為自己見到了那個人類而感到高興和喜悅。
‘我想要那個人類。’他對着自己的族人們打了個手勢,‘其餘的人你們随意,但是不能動他。’
族人們以為王是要獨享那個人類,于是紛紛表示自己一定遵守。
人魚王陰森森的浮出水面,随意的招招手,海洋似乎聽到了他的命令,剛才還風平浪靜的海域立刻就開始翻滾起來,很快那艘船就被他弄下了海。而他,也如願以償的抱住了在海水中突然開始狗刨起來的王子。
不過那個人類王子大概是被他吓到了,一腳就蹬在了他的臉上,力氣還挺大,居然真的把他蹬出了老遠。等他想再追上去的時候,他已經刨了很久了。這時候,有個部下看出了他的意圖,好心上來告訴他,人類是不能在水裏生存的,到了水裏太久的話是會死掉的。所以,他只能看着他看上的人遠離自己。
為了讓他活下來,他只好利用海浪把他送到了岸邊,然後躲在礁石後頭,親眼看着一個人類女人把他救回去了才放心。
他回到了自己的海底宮殿,但是一直無法忘懷那個人類,于是就暗搓搓的用自己的水晶球監視起了那個人類。看着他喝人類女人相處很融洽的樣子,氣的摔壞了寝室裏的海螺酒杯。
不過,他監視了許多天,發現了這個人類的一個弱點,他似乎對于越弱小的東西,似乎抵抗力就越弱。
覺得自己找到了一條拐帶心上人最佳方法的人魚王,滿意的合上了自己的水晶球,然後搖着魚尾巴,歡快的去威脅海巫婆要藥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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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蘭克斯醒過來的時候,無聲的坐起來抽了半支煙,然後才起床去洗漱。這一連串的動作和平時早起沒什麽不同的地方,但是如果是熟知他的人必定能從細枝末節中看得出他的滔天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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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火氣從來都是冷冰冰的,即使是已經氣到肝疼恨不得把人挫骨揚灰了,也依然是那種陰陽怪氣的把所有的情緒咽在心裏,然後在別人不經意間一刀一刀的割碎他的五髒六腑,這才是他布蘭克斯·諾曼的作風才對。
可惜,眼下得罪了他的人,一個是他暫時找不到也舍不得動手的人,另一個卻是他自己。
作為奧蘭多的他很明顯在這個夢境中是失敗的,他并不是後悔在心上人的面前暴露了自己的本性,事實上早在灰姑娘的那個夢境裏,他就已經開始有意無意的在他面前選擇性的洩露一些信息了。他堅信自己在現實中找到那個小家夥是遲早的事,所以接受他的人格也是必須要做的事。
布蘭克斯真正覺得火大的是,他不過只是稍稍的給了個試探,那個人就跟他翻了臉,一副好像他犯了天大的錯一樣的架勢,甚至還敢跟他打架!布蘭克斯的表情臭極了,他顯然沒有意識到整件事情,萬嘉袂怒氣的原因是什麽,并且也固執的認為自己做的一切并沒有錯。
他把一切都歸結于小戀人的恃寵而驕不識擡舉,粗暴的将牙刷在嘴裏搗了幾下,然後簡單的漱了口,将牙刷扔進了垃圾桶裏後就拉開洗漱間的門出去了。
而且,他在夢裏裝傻似乎裝的有點太過火了,似乎有一次對方幾乎都要把自己的真名告訴他了,卻因為他貪戀一時的摸小手爽而家裝學不會錯過了。
布蘭克斯有點抓心撓肺,他擦擦身上的水,準備換一身衣服出門跑跑步時,門鈴響了。他眼皮都沒擡,兀自的讓門鈴一直響着。他住的這是距離郊區很遠的獨棟別墅,周圍幾乎沒什麽其他的人家,這麽一大早的敲門的人,除了巴克那個家夥太想不出還有別的誰。
果不其然,沒幾分鐘,一個棕發綠眼的高大男人就吊兒郎當的進來了。他嘴裏叼着根煙頭上頂這個太陽鏡笑嘻嘻的打招呼:”喲布蘭特,早安!“布蘭克斯懶得跟他說話,也不想計較他又弄壞了自家大門的罪行,反正每天都有這麽一出。他沉默着繼續換自己的衣服,吧巴克完全的當成了空氣。
巴克不滿的嘟嘟嘴巴,一米八多的肌肉大漢做這個動作實在有些惡心,但是巴克完全不覺得自己這麽做有什麽不對,他龇着一口大白牙笑的很賤:“怎麽又不看我了,人家難道不是你的y嗎親愛的?”
布蘭克斯将褲子套好,轉身問他:“人你找到多少了?”
一聽到他這句話,巴克叼着煙的嘴抽了抽,他哀嚎一聲嚎起來:“哦親愛的,你是認真的嗎?你知道這個可怕的國家有多少人嗎!要我去靠一個不确定的音符找出一個精确的人……你真的不是要玩死我嗎?我個人比較喜歡床上……來吧親愛的,不要憐惜我~”
布蘭克斯從枕頭底下摸出一管小巧型的槍支,然後頭也不擡的對着巴克腳邊的沙發就是一槍,打斷了他惡心肉麻的情話。
“嗷嗷嗷嗷!”巴克激動地從沙發上跳起來,“查就查你不會好好說話!你就是這麽對待你的發小兼得力左右臂膀的!?”
布蘭克斯冷笑一聲:“如果你再說一句廢話,那麽我下一槍就打掉你的蛋。”
巴克看他不像是開玩笑的樣子,終于知道這家夥今天心情有多糟糕了,慌忙的夾住了自己的腿,兩股戰戰的捂着蛋蛋說:“別別別,我和莫蘭小親親才剛開始呢!他不能沒我!也不能沒有小弟弟!”
“莫蘭他會高興我處置了你這個畜生的。”布蘭克斯似笑非笑,他從桌上的文件夾裏抽出一張白紙,然後在紙上想憑借着自己驚人的記憶力,畫出了一個“萬”字,然後左右端詳的覺得應該沒錯了,然後遞了過去:“按照這個字去找,這樣你的範圍應該會小很多了。”
巴克低頭看了看紙上的那個漢字,又看了看說的理直氣壯半點都沒覺得有什麽不對的布蘭克斯,躊躇着挑揀着詞語說:“那個,布蘭特,聽我說……嗯,我們都知道這個國家人口基數大,這個字并不是生僻的字,光找的話至少也能找出幾十幾百萬的吧,何況你也不告訴我這到底是姓氏還是名字……”
他的話沒說完,因為布蘭克斯顯然不想聽他解釋這些,已經拿着槍又給他來了兩下。巴克不敢跟這個瘋子說話了,他嗷嗷叫着一邊跑一邊往門邊退去:“老老老大我這就去!別開槍別開槍我的娘啊!”
看着他消失在了自己的房間裏,布蘭克斯這才放下槍,他撫着腦袋平靜了一下,然後又伸手開始打電話。
電話的另一頭是莫蘭,莫蘭·格林,他的左臂右膀的另一個人,除了巴克之外的,世上唯一一個可以信任的家夥。
莫蘭的聲音一如既往的溫柔沉靜,他在聽到了布蘭克斯的話之後,無奈的嘆了口氣:“布蘭特,瑪莎姨媽沒有聯系我,你知道她喜歡周游各國從來不報備自己的行蹤,即便是我她也不透露信息,所以短時間內找到她真的很難。”
布蘭克斯當然知道自己那位神秘的姨媽到底有多難追查蹤跡,所以他也不怪莫蘭,“沒事,你慢慢的搜索,一有消息了立刻帶她過來,就說……我的那盞燈,亮了。”
那邊的莫蘭顯然是比較的吃驚的,吃驚完了又有點感興趣:“是個什麽樣的人呢,布蘭特?”
布蘭克斯居然少見的有點害羞的撓撓臉,輕輕地咳嗽了一聲:“咳,是個……是個很可愛的孩子,甜甜軟軟很好捏,光閃閃亮晶晶的。”
甜甜軟軟好捏亮晶晶?
莫蘭被他這奇奇怪怪的形容詞弄得有點囧,這一連串詞語是形容人的嗎?他自己腦補了一下這樣“甜軟軟光閃閃亮晶晶”的人之後,冷不丁打了個冷顫。
“好吧,雖然我有點不太确定,但是能做的事情我盡量的完成,找到了姨媽我就打電話給你。”
布蘭克斯滿意的挂了電話,在承諾了莫蘭過幾天就讓巴克那個浪蕩子回a國和他團聚幾天之後,一個人坐在沙發上終于是舒心了。
不管那個小東西對自己有什麽樣的意見和不滿,布蘭克斯目前都不管,反正只要在現實中把人找到了,他就跑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