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後記
最後的見面讓我平靜了兩年。
大三校外實習的時候,在工作中遇到了一個男孩。他叫任天野。
他長得跟周子墨有幾分相似,待人溫和,偶爾也調皮。工作中經常幫助我處理些棘手的問題。作為回報,我總是請他喝可樂,吃飯。那時候,我們共同在一家廣告公司實習,經常做一些策劃,共同布置現場等等,每天在一起跑進跑出,我漸漸對他有了好感。因為每次出現,他總會在身後突然拍我一下,然後一口一個小萌的叫着,但是偶爾工作失誤,他也會說我是傻子。
在同事的撮合下,我們在一起了。可是好景不長,在一起後,我發現他為人很自私,經常盜用別人創意,跟我在一起就更肆無忌憚的用我的想法。我覺得這是人品問題。當我後期工作業績下降了,他為人開始冷淡,同時我也發現任天野跟前任糾纏不清,并且與其他同事暧昧不清。我曾經質問過他,但是任天野不承認。于是我們分手了。
我提出分手時,他沒說同意,也沒說不同意。反正我清楚,只要是沒有挽留,那就是再見,再也不見。
我記得分手後,我自己去電影院看了《失戀33天》,自己一個人哭的跟傻b一樣,左右觀衆都離我八杖遠。其實除了失戀,我的家庭也出現了一些狀況。我特別無助,覺得被生活抛棄,又無處訴說。我突然想起昊哥,可能昊哥當年就是我這種感受吧。但是當年的他遠比我承受的要多得多,畢竟那時候年齡還小,經事又少。
因為在廣告行業,所以遇到很多廠商需要做活動,所以無意間,我再次遇見了昊哥。他在工作中很出色,我與他對接的活動堪稱完美。但那個時候見面,我還和任天野在一起,所以昊哥說我是外貌協會的,這麽多年了,還是好這一口,都不肯給他機會。
我解釋說當年見到周子墨時也不是情侶。昊哥笑笑,他說他是男人,看的出我當年的小心思。他還問周子墨哪去了,為什麽沒跟他在一起,我說他考去了濱海,我沒去。昊哥笑我,說我笨蛋,學習不好,沒跟人上同一所學校。我笑他才是笨蛋,當年明明可以考華英的,非來惠民一高。他還撓撓頭說又不是傻這一回,他知道我一定會來蕭城,所以他報考了蕭城,但是沒成為更好地自己之前,他一直沒有與我聯系。
他說直到工作時,與我偶然碰見,他很開心,但是看見我和任天野在一起,感覺真是造化弄人。我當時表示十分抱歉,便請他吃頓飯。我們依舊是朋友。
後來我與任天野分手,家庭出現變故,我萬分沮喪的時候,我主動聯系了昊哥。昊哥當時帶我去夜店蹦迪,去酒吧喝酒,去唱KTV,帶我發洩。他說生活都是狗屁,只有自己活得舒坦才叫人生。為了別人一切都不值得,因為沒人會考慮你的死活。只有殡儀館,賣墓地的才會為你的死亡而喝彩,但前提是你要有鈔票。我覺得昊哥是對的,沒想到這麽多年,昊哥才是生命中最值得交的朋友。
每次出去玩,昊哥都會把我安全的送到我租住的公寓,但是他從不上樓。他囑咐我說,不要經常出來玩,對身體不好,會影響工作。但是如果不開心,一定要找他。
昊哥可能從來都是對的,我在工作中出現了事故,公司追究責任時,任天野把全部責任都推到我的身上。本來罰點錢扣個獎金,寫個檢查就完了,可是任天野夥同其他同事直接拆我臺,還說我在公司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還勾引過他,現在跟客戶搞暧昧,吃公司回扣。
就這樣,我被公司開除了。我不要做任何解釋,因為我能引起這麽多問題就是錯誤。我那個時間特別沮喪。畢竟實習一年了,眼看就要轉正了,手裏有太多客戶的資料和資源,眼看我再堅持一年,就可以做部門經理了,現在我的努力付諸東流。
我游走在城市間,像個徹底失去根的浮萍。
我在公寓裏緩了很久,每天就是過着泡面睡覺的生活。有一日下樓買泡面,看見一個推車賣書的,我于是駐足,挑選很久,買了一本叫《心術》的小說。我以為講的是有關愛情陰謀的書,因為書名就覺得是,而且周子墨也說過,這是36計,所以我想勝敗乃兵家常事吧。
結果回家一看,是關于醫患關系的書!對于自己來說簡直太狗血了。看人有問題,買書也有問題。看來買書還真不能只因為一個書名啊!但是說實在的,《心術》确實蠻好看的。雖然現在情節有些記不住,但是裏面對美好愛情的執着,對病人的堅持深深地打動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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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覺得這樣也不是辦法,我想離開蕭城,去外面轉轉,一是散散心,二還是散散心。都說時間是良藥,那就給自己一個出去旅行的機會。在臨走之前,我發了條微博,只有“再見”二字。不知道說給誰聽,就當是對過去窘迫的自己。
一個電話打進來,我沒想到是胡萊。他約我出去吃飯,就在我家公寓樓下的火鍋店。還記得那是個七夕節,也真是夠寸的。我還說換個日子,他怕我不來,就說都是單身,怕什麽,吃頓火鍋而已,主要是打折。
吃飯的時候,他不停地給我夾菜,還說吃飽了好上路。我罵他不會說話,真是又好氣又好笑。他問我去哪,我說不知道,反正肯定要走,火車來哪趟就坐哪趟,如果是上海,我就去見見摩登都市的繁華,如果是北京,我就看看天橋下逐夢人的四海為家,如果是哈爾濱,我就等待北國的春天。
胡萊說你去濱海吧,那空氣好,環境好,對皮膚也好。你那麽愛吃海鮮,那裏便宜。關鍵是那裏有海,海納百川,還納不了你的壞心情嗎?我笑了,胡萊說的對,那麽多地方,去海邊多好,風景美。
他低頭說,你還回來嗎?我說不知道。可能回來,也可能不會回來。他說幸好,濱海是離蕭城最近的海,你還有可能回來,你若不回來,我去濱海看你。
臨走時,他說過這樣一句話,如果明年的今天你還是單身,我們可不可以,還來這家火鍋店吃飯?
我說好。
轉過身去,淚如雨下,為什麽當我決定離開時,你才說出這些話。為什麽遇到任天野之前你不說,那兩年你特麽去哪了?我不可能因為你的一句話而留下,因為你說的太遲了。
我坐上去濱海的火車,一路的風景讓我知道,原來,白天窗外的風景是這麽美好。不由得想起,那個夜晚,周子墨陪我坐的最後一段路。現在我要來到你的城市,也許我們會不期而遇,也許更加成熟的我會再次與你發生新的故事——
我幻想着,于是我來到濱海。我來濱海,像普通打工者一樣,找個房子,找份工作,而且當初知道周子墨是學金融的,所以我跨專業自學了會計,就這樣我在濱海一邊工作一邊學習。想着周子墨現在也應該是大四,也會出來實習的吧。會不會像昊哥一樣,在工作中遇見。周末空閑,我還跑到你念書的學校,想象着你從這裏經過。
後來我才知道,你早已去了北京。
在看這所校園,這條路是周子墨走過的路,籃球場上也曾有你揮灑的汗水,圖書館裏,有你曾經借閱過得書籍,教室,有你曾經擦過的黑板。
或許我來,就本不該找你。
在濱海我又工作了一年多。有一天小元給我打電話,她是我大學同學,是一個班的,但不是一個寝室的。我跟她興趣相投,上學時就非常要好,我們一起打過臺球,她很愛打臺球。
她給我電話說,問我在濱海過得好不好,散夠了心就回來吧,畢竟蕭城還是老家,還有親人,更何況同學們畢業都在蕭城發展,大家都挺想你的。回來找個工作,賣賣衣服也好,活得簡單點。
聽她一席話,我考慮很久後決定回蕭城。像她說的,過得簡單點,賣賣衣服,端個盤子,做個前臺文員打打字,怎麽樣都是活着。
回到蕭城以後,我和小元一起租了一個公寓,我們一起在一家商場賣衣服,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一起發工資,一起狂歡。
活得簡單果然快樂許多,不經意間,志遠闖進了我的生活。他是個熱情洋溢的男孩,他喜歡打籃球,唱歌,他還喜歡美食。
我當時賣的是男裝,可是我家所有尺碼都穿不得,我就給他介紹別家店鋪。因為他是個小胖子,呵呵。志遠說喜歡我的冷漠與高傲,喜歡我不可一世的勁兒,他也喜歡我像男孩子一樣的性格,更喜歡我說話辦事雷厲風行的态度。
我告訴他,如果喜歡我就直白的告訴我,我不願意等待,因為怕錯過。如果不愛我,也請誠實的告訴我,我不會怨恨,因為我更怕被傷害。如果我不喜歡你,我會明确的告訴你,請你不要糾纏,因為我不想失去朋友。
他說在這個年紀相遇的人,心裏都曾住過幾個人。但是不論曾經,只看将來。
他很愛我,他在我工作的地方,當場送大束的玫瑰花,他帶我去籃球館,看他打籃球。還揚言要教我打籃球。結果他發現我10個球能扔進去7個,他很會撒嬌,他說下次不帶我來了,說我都被別人教過了。我說我願意給他撿球,他才高興的帶我去吃好吃的。他說他不喜歡羊肉,但是我喜歡羊肉泡馍,吃飯都吃不到一起,我說我們都不吃姜,我也可以跟你一起吃牛肉泡馍。
他說我上大學時沒找到飯票,太LOW了,在工作之餘,我們經常扮成學生,混進蕭城大學,然後有那種幾百人的大課,我們就裝模作樣的聽課,有次睡着了,還被老師點了名,他站起來什麽也不會,拉着我就跑了。出門還說,這算不算逃課。他簡直太瘋狂了。
他說我很輕,像沒吃飽窮人家的孩子,每次到超市,都把我放到車筐裏,把我跟食物放到一起。買飲料時總會給我拿一瓶奶茶,他說外面的有珍珠的不好,珍珠都是膠做的,沒有豆豆的才健康。推車時,看見一個阿姨把小狗放進車筐裏,他興奮地推我過去,要我和小狗打招呼!他歡樂的像個孩子。
他說他大學畢業後要去旅行,磨我讓我帶他坐火車,坐飛機,他說沒坐過。所以為了我們的旅行,我加班加點的為他趕寫了畢業論文。是的,我工作兩年了,他才畢業,他經常風趣的說,看我多牛,娶了學姐。
鐘曉楠是對的,我适合一個比我小的。因為浪漫的青春裏有缺失,必須重新過一遍。
後來我嫁給了志遠,在結婚前,還發生了有趣的事情。因為我從濱海回到蕭城時,沒有發動态,而回來不久後就遇到了志遠,所以我們準備結婚時,我跟志遠已經處了好久。我通知昊哥時,昊哥到我家樓下時還問我,結婚是不是草率了些,他以為剛回來不久。我笑着說,早都已經扯證了,不草率。
更有意思的是,我有兩個發小,另一個是王天辰,王天辰跟胡萊和我是同一個初中的,我在蕭城念到初二才轉走,所以我跟胡萊算是校友,而且胡萊跟王天辰是同一個班,他倆是非常要好的哥們。但是胡萊根本不知道王天辰是我的發小。胡萊還給我發微信,他說他後悔了,當初就應該死皮賴臉的把我留住,還說我們早就應該認識,說我們肯定初中就見過面的,怎麽就晚了一步,讓志遠撿個便宜。
結婚當天,昊哥,胡萊,還有王天辰與海濤幫我放的炮仗,支的拱門,吹得氣球。美美在外地,沒有趕回來。張哲一直在四川發展沒有回來。于菲菲後來去了西藏。羅拉,夏雪,阿濤來參加了我的婚禮。而鐘曉楠成為了我的伴娘。
周子墨,我沒有通知他。就當我做兄弟不講義氣吧。他是我的摯友,也是我最終不能言說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