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這本小說一共剛90章,現在小三還不知道藏在哪兒,篇幅竟然已經過了三分之一。
她立刻有種危機感。
尼瑪,如果不抓緊時間的話,小說結尾時怕是她的任務完不成!
一想到王江的周到細致,梅傑略微有點猶豫。
他現在的表現根本沒有想劈腿的樣子,難道她真的為了劇情就硬把他逼成渣男?
門外傳來說話聲,除了王江外,另一個男聲聽起來似乎有點耳熟。
不一會兒,談論聲停了,王江走了進來。
“和誰說話?”梅傑問道。
“團裏的于哥,他們今天去玩,恰好遇到親戚了。”王江道。
“很巧啊。”梅傑随意地道。
“是啊,聽于哥說他那個表弟大學畢業後本來在別的地方工作,因為表現突出,被臨時抽調到這邊來,剛好碰到一起。”
梅傑沒在意。
“來,試試這雙鞋合腳不,小李挑了好久才選中的。”王江打開手中的鞋盒,拿出一雙運動鞋。
鞋子是藍白相間的,看起來很素雅,充滿了青春氣息。
王江小心翼翼地将鞋子套到梅傑腳上,幫她系好鞋帶,又扶她慢慢站了起來。
“看着很不錯,穿着也舒服,”梅傑道,“這雙鞋多少錢?把錢給小李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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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給過了。”王江道。
梅傑點點頭。
等王江忙活完陪她坐到床上時,看着他眼中閃着的情yu色彩,梅傑心裏咯噔一下。
怕什麽來什麽,他是想和她做那種事了。
可就算是跟蔔世仁在一起,兩人相處了幾年,沒結婚之前她都不肯和他上/床,更何況這個對她來說還是陌生人的“丈夫”?
“阿江,和我說說李燕的事呗。”梅傑道。
王江一怔,摟向她的手停在半空中。
“怎麽突然提起她?”他的臉色變得不太好看。
任誰被問起自己的前一任戀人時,臉色都不會好。
王江和張寶寶交往後沒多久,就把他的情況和她說清了。他大學時交過一個女朋友,叫李燕,是他的初戀。但畢業後李燕為了能更好的發展,和其他同學約好一起去了大城市,王江不想去,兩人理所當然地分了手。
之後幾年,王江忙于工作,一直沒時間再考慮這方面的事情,直到遇到了張寶寶,他才突然有了想戀愛成親的念頭。
因為李燕對王江來說早成了過去式,所以那時張寶寶聽過就算了,沒追問。
但梅傑不同,她想更多地了解這個人。
最主要的是,她想起這本書的女主角本來應該是李燕。
一本書的女主怎麽可能三十多章了還沒出現?
這太不合常理。
唯一的解釋就是王江已經暗中和李燕搭上了,在她還不知道的時候。
如果真的這樣,那就太可怕了。
一個已經劈腿的人,竟然還處處溫柔周到地對待她,讓她絲毫感覺不出來異樣,甚至幾乎要為他的細心感動。
能做到這點的男人,如果不是天生的演員,就是大jian大惡之輩,不然不可能舉止間表現得這麽理所當然,讓人覺察不出一絲愧疚的異樣。
“沒事做,聊天呗。”梅傑坐到床裏,伸手拍了拍外面,“累了就躺一會兒,你跑來跑去也一天了。”
王江在她臉上看不出異樣,仍舊面有不愉地道:“我們兩個好好地,幹嘛非提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這怎麽能說是不愉快呢?”梅傑戴上了一張溫情脈脈的面具,“我是想更好地了解你,想更好地和你相處。其實我還蠻感激她的,如果不是你大學裏和她相處過,知道了愛情中的人要怎樣去做,我們的感情大概也不會像今天這麽好吧?”
“這和她有什麽關系。”王江閉上眼睛,似乎不想再提這件事。
梅傑垂下眼皮,沒有說話。
蔔世仁在逃避她的問題時,也常常采用這種戰術。
看來,同一種類型的人在對待相似的問題時,總會用相似的辦法解決。
之前是她太傻,被愛情沖昏了頭腦,沒看清蔔世仁的真面目,才讓自己陷到這麽慘的境地。
以後,她會一點一點把屬于她的全弄回來,讓他身敗名裂,不這樣不足以給家人報仇!
第二天,梅傑借口鞋子磨腳,讓王江去幫她換一雙。
王江一向對她百依百順,待他拿着鞋子離開後,梅傑立刻在他們帶來的行李箱裏翻起來。
必須要找一找,雖然依王江的性子,就算和李燕已經在一起,也未必會給梅傑留下什麽疏漏的把柄。
但不試一試總歸不死心。
沒有,什麽都沒有。
梅傑将所有東西放回原位後,眯着眼睛開動大腦,飛速盤算起來。
既然小說将三人局限在這個蜜月間的旅行中,那李燕必然會出現在這裏。
最有可能的就是旅行團中的團員。
不過這次一起來的團員們彼此間已經熟識,年紀和她相仿的年輕女子裏根本沒有姓李的。
另一種可能就是王江在這裏偶遇李燕。
于哥不是也遇到了他的表弟嗎?
但兩人如果舊情複燃的話,沒理由不經常見面。
王江卻一直陪在她身邊,從來不曾找借口往外跑。
這樣看來,這一點好像并不成立。
梅傑拍了拍腦袋。
似乎有什麽東西讓她忽略過去了。
是什麽呢?
沒等她想完,門被敲響了。
這個時間,除了她和王江外,其他團員早和導游一同出去了,難道是王江忘記帶門卡。
梅傑一瘸一拐地走過去,邊把門打開邊帶着幾分埋怨的口氣道:“你這麽細心還會忘帶門卡麽?明知我腳扭了……。”話未說完,目光觸及外面站着的年輕男子時,停住了。
年輕人長得相當陽光帥氣,如果穿上運動衣手托籃球,就完全是一個青春大學生的模樣,和王江完全是兩個不同的類型。
“你是……。”梅傑試探地問道。
小說裏沒說有男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