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吸血怪
然後便是尋找那種适合當做圍牆的荊棘。
這片灌木足有十幾裏寬,裏面有不少小動物,包括兔子、狐貍、老鼠、一種非常胖的貓。
還有一種很像豬獾的怪物,比野豬還兇猛,在這種環境中它作戰起來非常有利。馬林先是躲着它,等到了一個稍微開闊點的地方,給了它一匕首,把它給吓跑了。
如今他不缺少食物,實在是沒必要殺它。
花了一個鐘頭才找到《奴才之書》上所說的那種荊棘,用匕首割下來一段帶在身上。
花了不少力氣從灌木叢中出去,然後高高興興的向家走。
想一下,自己要有圍牆了,不用再生活的像個原始人了。
半路見到三只黑熊肩并肩走路,不知道是要去做啥,它們見到了馬林之後似乎非常的氣憤,就堵在路中間,還朝他吼叫。
馬林在幾十米外等待,它們老是不走,他也不敢硬闖。
就這麽一直耗了一個鐘頭左右,馬林心說,我不能跟畜生一般見識。
便稍微繞了點路。
一只黑熊他并不害怕,畢竟他的匕首特別鋒利,以他的靈敏度可以很輕松的結果掉它。但是三只他就沒法子了。
終于到了家,沒有什麽猛獸在此等着伏擊他。
對着門念誦口令:“我是主人的狗奴才。”
門自動打開,他把那些調味料都放下,然後觀看《奴才之書》,想知道圍牆荊棘是怎麽種的。
結果發現需要兔子血在地上畫出牆線并進行祭祀,這種惡魔荊棘才能按照牆線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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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裏有兔子血?
馬林出去瞧了一圈,他希望自己的庭院能夠有一畝地那麽大,裏面可以放木柴,水缸,蓋一個廚房,一個廁所,并可以種植蔬菜。他是想種植調味料。心裏對院牆的輪廓大約有了點概念。
他知道這裏存在一種兔子,非常的邪惡,會食用小動物,包括自己的同類。
如果要獵殺它們的話,他一點都不會手軟。
想了一下,正北方大約三公裏左右,那四只惡魔猿生活的地方有不少這種兔子,只是他不知道自己該怎麽抓。
今天肯定不行了。
這個晚上,他在《奴才之書》中找到了魔力毛線的制作方法。
不需要多少毛就能制造出一米的毛線來。他把身上的羊皮襖的毛給拔下來一些,在法陣中畫一條蛇,然後消耗十點貢獻度,制造出了五米多長的毛線。
然後他把它給編成一個網兜,花了不少時間,網眼比較大,但是背一些水果是沒有問題的。
他知道書中有很多有助于他現在的生活的知識和技巧。但是難以讀懂,而且他覺得自己越是研究這本書,在心态上便越是認可了自己乃是一個大惡魔的奴才,所以有些抗拒。
晚上休息的非常好,因為心情好。
原來他對安全問題特別的擔心,現在則是輕松很多。
第二天早上,還是吃惡魔玉米,加一塊熏肉。他認為自己的夥食必須早點想辦法改善。
然後向北步行。他的步速足有普通人兩倍,一點都不覺得累。
很快便來到了那片石筍林,先是見到了三棵葉子很大的植物,用《奴才之書》鑒定了一下,發現這是味道非常好的蔬菜,趕緊采了下來。看到旁邊還有一大片,幾十株呢,只是都未長大。
然後就是尋找那種兔子。
馬林找了根直木棍,把狗牙匕首捆在上面,做成了一根非常鋒利的長矛。
不久就看到了一個土丘,下方有不少兔子洞。離洞大約二十米有個水窪,馬林知道那是兔子飲水的地方。
水深一尺左右。
他就躲在一顆大石頭後面等兔子來喝水。
第一只兔子剛到水邊,他便小聲喊道:“奴才逃命術!”
然後兩腿就充滿了力氣。
他握着長矛就跑了過去,兔子剛反應過來,他已經到了跟前,一矛就戳住了它。
塞進網兜裏,挂在一邊的樹上,躲到原處,繼續等待。
他的疾跑技能每五分鐘只能使一次。大約每七八分鐘有一只兔子出來喝水。
所以非常快的就捕捉到了五只兔子,可惜每只都被戳死了,而且流出了一些血。
就這樣背着五只兔子和三棵蔬菜向回走。
半路又根據《奴才之書》的提示,找到了一片黃署田,挖了幾十斤黃署,也是用這個網兜背着。
好在魔力毛線伸縮性極強,他力氣也大。壓根就不覺得沉。
半路又遇到了那三只黑熊,它們又堵住了他的路,不肯離開。
而且它們對他背着的兔子非常感興趣,因為它們是捉不到兔子的。
馬林覺得非常晦氣,只好又多繞了段路才返回自己的山洞。
立刻就開始研究怎麽種植荊棘圍牆。
用兔子血在地上畫出牆線,再把兔子剝皮,肉、內髒、骨頭全都切碎,然後均勻的撒在牆線上。
然後把那根荊棘枝插在牆線的中間點。
然後就是念誦一段非常長的咒語,大約念了半個鐘頭才念完。
然後荊棘開始生長,就像動物一般,一邊食用地上的肉,一邊抽枝發芽,并發出唰唰刷的聲音。
景象真是神奇。
一個鐘頭後,荊棘便把他的山洞圍了起來,但是高度只有二十厘米。
不長了,沒有能量了。
它把一畝多一點的空地給圍在了內部。
馬林心裏在想象着自己的庭院會是什麽樣子的。
《奴才之書》中說明,這種荊棘算是大惡魔雞蛋的友軍,所以才可以這樣被馬林種植成圍牆,只要拿大惡魔艾克的仆從進行祭祀,它就能越長越高,越來越密,防禦力越來越強。
大惡魔艾克的特點是殘忍狡詐,大惡魔雞蛋的特點是瘋瘋癫癫。兩害取其輕,不少人類以雞蛋為盟友。
馬林也樂意去獵殺荒野中那種殘忍的生物。
他知道哪裏有更多。
正南方二十裏,有一群吸血怪,每只都有小狗那麽大,喜歡群居,有時候會聚集三到四只一起出去捕獵,因為皮特別厚,不容易被咬死,所以特別嚣張,連老虎都敢惹。有時候它們會沿着那條南北走向的河向北跑幾公裏的路。
以前馬林只在高處遠遠的見到過它們。
不如就拿它們開刀。
用四只吸血怪祭祀就能使他的荊棘圍牆長到一米多高,半米寬,至少能夠防住狼了。
不如下午就去吧。
吃了飽飯,又重新加工了一下自己的長矛。對付吸血怪最好的辦法就是利用自己的速度與它們周旋,然後用長矛擊斃它們。
它們的皮确實很厚,但是面對他的狗牙匕首就跟紙糊的差不多。
現在荒野中的雪依然未融化,他覺得四只食火怪可能會有接近兩百斤重,扛十幾裏路會很沉,所以應該用雪橇拉着。而雪橇他正好有一個,就是用一種天然的木材做出來的,本身重量二十斤。
他先是背着它步行。
向南走不到三裏路就見到一群尖頭鹿,又走了兩裏見到了昨天那只老虎。
它趴在一塊石頭上曬太陽,對他沒有任何興趣。
尖頭鹿确實比較容易捕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