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想當壞人的第三十八天:
第二天通天就跟紅雲來告辭了,這倒不是通天怕了他嚴重重色輕親的二哥元始,而是他“一段時間不外出就渾身難受”的病又犯了。他對紅雲直言,坐忘心齋內過于平和狀态讓他閑的都快瘋了。
這要是放在現代,紅雲絕對會建議帶通天去醫院查查多動症。
不過現在是在洪荒,紅雲只想到了現代知識裏封神之戰最後輸家通天的結局——永世居于三十三天外,如無意外,終身不得再踏足洪荒。不得不說,鴻鈞這個師父真的很清楚如何戳到徒弟最痛的地方。讓這樣的通天不死不滅的永遠居于一處,那可比直接殺了他狠多了。
這麽一想,紅雲突然有點不想通天按照歷史拜鴻鈞為師了。鴻鈞這個師父護短的時候是真護短,但下狠手時也是毫不留情。即便鴻鈞合天道的事情已經被羅睺的提前成聖給徹底攪合沒了,鴻鈞應該不會再變成上輩子那個雙眼無情的天道代言人,但紅雲還是舍不得拿通天的未來去冒險賭一把不會被永遠關在一個地方的可能。
——反正一個元始已經收了,再來個通天或者是通天和老子都收了,又有什麽區別呢?
就在紅雲心念一動的時候,一直安靜無事的天道也動了,它的動靜十分簡單粗暴,直接腦電波了紅雲,希望他能放棄這個收徒的打算。
紅雲一怔,既然天道阻止了……那必然是要幹下去啊!
即便紅雲才剛就建立教派的事情和天道達成良好的合作關系,但在事關自己親人未來前途的大事上,紅雲也還是能做到說翻臉就翻臉的。誰讓他現在已經是聖人,不沾因果,不死不滅了呢。最主要的是他成聖的方式特別,對洪荒天道的依賴性很小,完全可以不鳥它。
有了絕對的力量原來就是這種随心所欲的感覺。紅雲這還是第一次真切的明白了他身上的力量能帶給他什麽。
紅雲也算是和天道打了多年交道,很清楚即便他因為通天的事情和天道翻臉,天道也不會在他們說好的門派任務上為難他。因為天道的本質其實更類似于一個矜矜業業的電腦程序,沒有什麽喜好憎惡的感情,只有等價交換和因果循環,會努力讓洪荒按照正常程序跑下去,如果出現病毒,好比龍漢初劫那種會破壞整個洪荒平衡的,就想辦法抹殺掉。
換句話就是,如果沒有達到龍漢初劫那種生靈塗炭的程度,那麽天道也是絕對不會因為一己之私而抹殺誰的。
想及此,紅雲也就再沒有了任何猶豫,開口攔下了通天,私下裏給了一個選擇:“我算到你注定與另外一位聖人在未來有一段師徒緣分,但他在更遠的未來有可能會因為一些事情處罰你。相信我,那懲罰不是你能承受的起的。所以,你想搶先拜我為師嗎?”
拜了紅雲,就會破了未來注定的另外一份天道定下來的緣分,也就能免去未來的麻煩。
天道見紅雲執意于此,更着急了,在威脅紅雲完全無用的情況下,它直接許諾了一大堆好處,甚至為表誠意願意先給。
紅雲根本沒搭理天道,只是看着通天,等待他的答案。
“既然大哥這麽說了,我自然……”通天在沉思了一會兒之後,就拖着慢吞吞的語調開口了。
此時的天道甚至拿出了聖位蒲團這樣的存在來和紅雲講條件。
紅雲還是不為所動,天道越是如此,他表示反而越是不能讓通天拜鴻鈞為師了。用很多小說裏都用過的話來說就是,他聞到了陰謀的味道。
不過紅雲和天道都沒想到,通天那句完整的話是:“……要謝絕了大哥的美意。”
“為什麽?”紅雲一愣,他征求通天的意見是出于他不會專制的替別人做決定的心理,但他覺得他以他的說明,是個人都不會去趕着送死,即便是作死小能手通天。
“因為我要是現在拜師可就是老七了啊,我不喜歡七這個數字,不吉利。”
“……我也有打算收了你大哥,那你就是老八了。”自由重要,還是排序重要?!這孩子怎麽就這麽分不清輕重呢!
“那我豈不是全派最小?我才不要。”通天更不幹了,一臉對于這個提議的抗拒,“昨天晚上被二哥挂在樹上挂了一夜,我都沒松口現在是他師叔的這個身份,我才不要一夜回到解放前,到時候肯定會被二哥和鎮元子趁機嘲笑死的!”
【頭可斷,血可流,但是發型不能亂】的死要面子已經深入了通天的骨髓,典型的那種寧可有尊嚴的死,也不要懦弱的活的人。
“別鬧。”紅雲表示他又不是傻子,這種理由根本站不住腳好嗎?
“我沒鬧,我是說真的,大哥。我知道你是為了我好,但那是我注定的未來,不是嗎?你也說了,只是可能,未來有無數的可能,無論結果如何我都想自己去闖一闖,體驗一番,因為說到底,那是我的人生啊。”通天和紅雲的性格是截然相反的,就好比當年紅雲被盤古圈在不周山上,他們互相同情,因為紅雲覺得安全第一,元始卻覺得自由第一。
“但是……”我現在要保的就是你的自由啊!
“我們不能因為天人難對付,就放棄抵抗的心,不是嗎?這還是你當年告訴我的,不經歷一次我大概一輩子都會遺憾。”當年紅雲真的是給通天講了不少動漫版的睡前故事,其中也包括銀魂,一部吐槽搞笑之下又不失熱血的漫畫,通天不出于意外的最喜歡的是裏面中二病晚期的高杉,哪怕明知前路一片黑暗,為了同伴,為了國家,為了心中最重要的人他也會一直走下去。
但是明明銀魂的故事主線不是高杉啊魂淡!紅雲當年給通天講故事的時候就意識到了,不論聽多少次,他和通天知道的故事絕逼不是同一個。通天總會自動的把反派理解為主角,還會問紅雲:“大哥為什麽你總是講悲劇?”
連白雪公主這種三觀正的不能再正的童話故事,通天都能堅定不移的站在巫後那邊:“遇到比自己美麗比自己強大的人,當然要在他們還很弱小的時候下手,傻子才會培養個勁敵出來搞死自己好嗎?”
最終,紅雲還是輸給了通天嚴絲合縫的強大腦邏輯,他只能對通天表示:“直至你拜師前,我的承諾都有效。”
“我知道了,大哥,有時候我真的覺得你挺像我娘的。”特啰嗦。
“……沒有羅睺那個不死不滅的本事,就不要嘴賤,這個道理沒人告訴過你嗎?”紅雲笑。
=口=通天這才一意識到,麻痹現在的紅雲大哥已經沒有那層不能出的屏障束縛了,想抽他就分分鐘抽死他啊!
睚眦看着又一次往死裏作的通天,默默的對自己身邊三個師弟(饕餮、四不相以及孔雀蛋)道:“以後絕對不能長歪成那樣知道嗎?實在是太丢臉了。”
兩個會動的師弟忙不疊的點頭,不會動的孔雀蛋在也陽光下反射了一下亮光,好像在說“明白”。
睚眦沒說的是,他爹祖龍的結局都那樣了,通天卻還不吸取教訓,滿世界亂蹦跶。這種作死人士他是沒辦法阻止了,只能盡可能的約束自己的師弟們不與之扯上關系,免得最後不得善終。
元始後來問過通天拒絕了紅雲的真正原因。
通天是這樣告訴元始的:“原因啊,當然是不希望紅雲大哥幫我犧牲啦。這個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你和他懂得默默付出。連我搶了帝俊和太一那兩只小黃雞的伴生法寶大哥都能重視成那樣,你覺得大哥要是搶了別人命中注定的徒弟結果會怎麽樣?
有些劫難該是我的,我絕對不會躲。大哥真的很不會撒謊,他的話是個人一聽就能聽出來,我未來會被師父懲罰很大的原因是我自己作死,這點自知之明我還是有的。也就是說那懲罰是我該的,我到底是有窩囊才會讓我的家人替我做錯的事買單?”
雖然說聖人不沾因果,但聖人和聖人之間留下恩怨,那才是最不好收場的。
通天中二,卻是往那種護短、一腔熱血、希望世界能好的憤青狀态發展的,而不是什麽真正的反派狀态。
紅雲多少還是影響了他身邊的人,只是這種影響很難被察覺。通天唯一表現出來的大概就是服色。
曾經紅雲初見通天,這位也是一身紅衣,嚴重撞衫。雖然穿出來各有各的風采,但自此之後,紅雲就沒見通天再穿過一次紅衣,反而變成了一身玄色。
“不要有心理壓力,我只是覺得我穿紅色比不過你,不想自取其辱而已。而且像我這樣注定要成為一方霸主的男人,果然還是玄色方能顯出我的威武霸氣啊哈哈!”通天是這樣對紅雲說的。
至于紅雲信了沒,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通天和老子最終還是很快一起離開了不周山,雖然老子本質上其實也是個終身宅男特質,但為了看着通天這個不安生的弟弟,他也就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誰讓我是哥哥呢。”老子這樣對紅雲道。
……
無論到底是通天拒絕的,還是紅雲拒絕的,【通天最終沒能拜紅雲為師】這個條件是達成了的。也就是說,天道為了絆住紅雲而提前已經立誓的會給紅雲的聖位蒲團,還是見效了。不過因為紅雲也不算是自己完成,本來是直接給的蒲團,變成了需要紅雲自己去取,天道只給了兩個大略的方向。
聖位蒲團,顧名思義,那是一個成聖的機緣,也就是未來鴻鈞在紫霄宮授課時決定了未來六聖的那六個座位。簡單來說就是,天道給了紅雲兩個未來聖人的名額,不過只是蒲團所在的位置,能不能找到就要看紅雲自己的造化了。
要知道,聖人是有數的,九為極,不可能極致,便只剩下了八個位置,而紅雲上一世到他現代知識所知的也就只有七個聖人。
現如今紅雲和羅睺占去二,不久的将來鴻鈞再占一個。哪怕紅雲成聖可以不算在洪荒聖人體系裏,也就只剩下了這六個蒲團的名額,紅雲得到三分之一,不得不說天道真的是很慷慨了。
這種事情自然是一刻都耽誤不得,未免夜長夢多,紅雲在得知了蒲團位置之後,在房間的書案上留下了一個“我出去轉轉”的條子,就立即動身啓程了,誰也沒帶。
蒲團決定聖位,存放蒲團的地方必然艱難萬險,九死一生,紅雲可以仗着自己聖人的實力直闖,卻不敢讓自己門派裏的人跟着涉險。羅睺倒是聖人,但他還肩負着坐鎮整個坐忘心齋的重任,不可能離開。
事實上,哪怕紅雲告訴了羅睺聖位的事情,羅睺也未必會離開。自許仙之後,羅睺以前跟通天一樣一刻也閑不住的狀态,很突兀的就切換到了能宅在坐忘心齋宅到天老地荒。
“該見過的我都見過了,該經歷的也都經歷過了,我不相信這世界上還有什麽能吸引我。”羅睺是這樣對睚眦解釋的,“只要入過紅塵才能明白出塵方是真。”
這一次羅睺腳上的靜心鈴沒有響,羅睺卻也還是堅持要一意孤行。
紅雲前往的第一個地方是經過龍漢初劫大陸已經分成了東西兩個版塊中的西方世界,那裏在後世也被稱之為極樂世界,而在極樂世界就有着紅雲知道的第一個蒲團——極樂蒲團,曾屬于西方二聖之一的準提,這一世大概是不會再屬于他了。
要說當年與紅雲之死有關系的人裏面紅雲最恨誰,直接殺了他的兩個兇手中的冥河老祖肯定是一個。鲲鵬這個還有一些特使的歷史原因,紅雲表示沒辦法計算。所以緊随着冥河老祖之後的,不是鲲鵬,而是接引與準提這兩個西方二聖,當年他們騙了紅雲而成聖,欠下紅雲偌大的聖人因果,還不起就想辦法引妖族入局弄死了紅雲,實在是讓紅雲哪怕重來一世也沒辦法原諒的存在。
最讓我們痛恨的永遠是敵人,但最令我們心寒的卻往往是來自身邊人的匕首。敵人嘛,本就立場相對,如果是不死不休那就戰鬥到死也就罷了,無論是生是死都沒什麽好怨恨的。但付出了信任的人的背叛就怎麽都無法不怨恨了。
不過這一世接引和準提還沒有來招惹紅雲,就像是冥河老祖一般,紅雲也就只能拿他們一件東西來消心頭之怨。
重寶身邊往往有兇獸守護,極樂蒲團也不例外。
而守在極樂蒲團身邊的便是上古四大兇獸之一的渾沌,據說是這位上輩子是饕餮的好基友,卻是睚眦的死對頭。
究其原因,和渾沌的特性是分不開的——如果遇到好人,渾沌便會在施虐之後吃了對方;如果遇到壞人,渾沌便會聽從壞人的驅使。饕餮這種一心只有吃的吃貨是分不清楚好壞的,而睚眦卻是個恩怨分明的性格,自然會和反着來的渾沌不對付。
據說上輩子鴻鈞拿到極樂蒲團十分容易,但這輩子的紅雲可以發誓說鴻鈞就是個騙子,渾沌對付起來簡直要人命好嗎?!
渾沌有一個滾圓通紅像火一樣的外形,有四個翅膀,六條腿,沒有五官,首先在感官上就足夠閃瞎人眼。其次實力也是能翻江倒海的強悍,一身蠻力,不用任何法寶只靠他自己就能橫沖直撞出一片天空。特別是他一見到紅雲就升起了滔天怒意,根本沒有任何商量的開打,雖然最終肯定還是聖人紅雲贏了,卻與紅雲預想裏的輕松得到有着很大差異。
紅雲在取走極樂蒲團之後,衡量再三還是殺了渾沌,這種抑善揚惡的生物,紅雲真的很不想他未來和饕餮相遇,然後帶壞自己的乖乖巧巧一心只有吃的小四。
這趟西方之行讓紅雲唯一覺得遺憾的,就是沒能提前遇到西方二聖。
不過,嘛,沒遇到就沒遇到吧,紅雲算了算差不多快到了的紫霄宮論道,到時候總會遇到的,他為他他們準備了一份“禮物”,若這一世他們若不心懷歹意,那便就什麽事兒都沒有,若還是故技重施……就不要怪他了。
這個世界總是很奇怪,我們想碰上的碰不上,不想碰上的倒是來了個狹路相逢。
在從西方離開之後,紅雲本想趁着帝俊與太一忙于整合妖族,人不在太陽星的空擋前往那附近尋找天地蒲團,卻偏偏遇到了太一。
一身金閃閃,不要太瞎人眼。
紅雲真的是對喜歡金閃閃的這種生物理解不能,生怕敵人找不準靶子呢?還是他們真的打算利用陽光反射晃死對手?
“前輩。”
紅雲與太一之間,主動打招呼的自然只能是兩人之間修為低一些的太一。洪荒就是如此赤裸直白,實力高的輩分高,在遇到厲害人物時,不想死就最好放下架子,遇到脾氣好的頂多無視你,如果遇到個脾氣不好的,那真的是會毫不客氣的只是因為看你不順眼就弄死你的。
在沒有成長起來之前夾起尾巴做人,絕對是最明智的選擇。像通天那樣很不能拉滿全世界的仇恨值的奇葩也是很少見的。
而對于紅雲這種實力強橫的高位者來說,他是完全可以無視掉太一的,如果太一不是剛巧守在天地蒲團旁邊。
太一會回來太陽星,也是因為這裏有一件寶物正到了成熟期,不過那寶物并不是紅雲想要的天地蒲團,而是被天地蒲團護着的一株十方雙生炎草。一株雙生,孕育萬年方才開花,十分難得,對火屬性體質是大補之物。
紅雲一眼就看明白了太一真正想要的,但太一看不明白紅雲想要什麽,以為他也是為了這炎草而來,內心十分糾結,到底是誓死拼一把,還是就此放棄。
太一和他的兄弟目前已經進入了瓶頸期,急需這炎草進階,太一實在是不想放棄。
但紅雲身上散發出來的強勢法力又讓太一很清楚,他根本沒有一拼之力,即便他不知道對方到底是誰,以及對方的具體實力,卻不影響他猜到對方有可能就是洪荒現在僅有的三個聖人之一。
鴻鈞就在上午剛剛成聖,那成聖的異象傳遍整個洪荒。
所以眼前的人是鴻鈞的可能性是極高的,太一推測,鴻鈞剛剛成聖,也是急需穩固境界的補藥,雖不知道鴻鈞的根腳是什麽,但看他一身紅衣,火屬性的可能性是很高的。
被“鴻鈞”了的紅雲則在琢磨着怎麽能不動神色的不讓太一發現他的目标其實只是炎草旁邊看似普通的天地蒲團。寶物誰都想要,紅雲毫不懷疑要是被太一得知他想要的只是炎草旁邊并不起眼的蒲團,太一就會知道那是很不得了的東西,進而指不定太一會幹出什麽。
最終紅雲得出的結論就只能是假裝自己也是對炎草感興趣,然後拿蒲團承裝。
看着紅雲認真的眼神,太一無奈想着自己今天看來是注定一無所獲了。這個雖然一身金閃閃,但面容卻十分書生氣的青年有點不甘心,卻也明白在晉級也需要有命才能晉,炎草難得,但聖人更難惹。內心衡量再三,也只能避其鋒芒。
可是心裏又實在是不甘,太一只能試着與紅雲講:“我與我的兄弟十分需要此物,若前輩肯割愛,他日我們兄弟必會報答這份恩情,我太一決不食言。”
紅雲沒搭理太一,只是一心一意的等着花開,好連草帶蒲團一起拿走。
太一見對方理也沒理自己,心裏其實是送了一口氣的,不理是常态,理了大概就是直接要命了。
見勸說無用,太一也就只能放棄,不敢再多舌,生怕招惹更多麻煩,卻也還是舍不得離開,只遠遠的和紅雲保持着安全距離,安靜等待,想着說不定能撿漏,要是撿不到他也不虧什麽。
紅雲依舊是不管太一的,就像是人類從來不會視腳邊的螞蟻為大敵一樣,不礙着自己的事就當不存在,礙着了就直接碾死,就是這麽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