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巨大的高清真彩電子顯示屏上,男人坐在咖啡館窗邊,窗外的雨染濕了城市的街道和樹木,行人撐傘匆匆而行,只有他在光線昏黃朦胧的房間裏,享受着手中的那一杯咖啡。
溫暖,溫馨,香甜,惬意。
握着細白瓷咖啡杯的手指修長白皙有力,比那價值不菲的白瓷杯還要細白而精致,帶着難以言喻的優雅美感。
而那只露出側臉來的男人,柔柔地對着窗外一笑,五官俊逸靜美,氣質溫文出衆,從容雍容,不愧他頭上諸如“翩翩佳君子”“五官最出衆的新生代男星”“演技和氣質刷到滿點的實力偶像派”之類的詞。
有女白領從那大顯示屏對面走過,總要停下來多看兩眼,還和身邊的朋友說,“每天對着莊籍看,加班心情都好幾分。”
“是這樣沒錯,不過,也有壞處。看多了他,別的男人都看不上眼了,每次相親都見光死。”
“哈哈,是這樣沒錯。”
夏榛站在君騰大廈三十二樓的總經理辦公室裏,辦公室空間寬闊,一面全是落地窗,他站在落地窗邊,手中端着咖啡杯,裏面正是那顯示屏廣告中的産品——歐香,伴您每一天。
夏榛隔着蒙蒙細雨居高臨下地盯着對面大樓上的廣告屏上的男人,眸光幽深,卻溫柔如注視深愛的愛人。
他看了很久,一杯咖啡見底也沒有轉眼,這時候,手機響了,他走到寬大的辦公桌邊,拿起手機看了一眼就接了起來。
聽到他說,“三叔要用莊籍代言新産品?既然早說了,這事由我負責,怎麽又要來指手畫腳。……告訴他不行。……對,不行。……我們已經找了雲枚,我認為女星比男星更适合我們這一系列的産品。……不管他有什麽理由,不行就不行。你不要說了,他親自來我的辦公室,我也不會改變我的決定。”
夏榛态度十分強硬,隐隐有發火的意思,似乎是完全在忍耐怒火,挂斷電話就會摔手機一般,但講完電話,他反而沒有了怒氣,只是穩穩地将手機放回了桌上,人也坐到了椅子上,辦公桌上放着一疊資料,其中一份就是莊籍的資料,因為他三叔很想要莊籍代言新的産品,之前只是對他提了一句,他直接無視了,後來又讓助理送了莊籍的材料來,他将這份材料按下,還是堅持自己的看法,像是完全不給他三叔面子。
夏家家大業大,最初是做礦産,後來産業涉及家具,酒店,房地産,酒莊等等,在福布斯富豪榜上也榜上有名。
最初,這份家業是夏榛的父親夏奕軍開創,借着其母柳雲琇的娘家背景,很快就将産業擴大了。産業擴大後,兩個弟弟便也入了集團幫忙,就是夏榛的二叔和三叔,兩人在夏氏集團裏工作多年,勞苦功高,自然也占有不少股份。
夏榛父親夏奕軍是一代商業奇才,眼光準,又很能吃苦耐勞,再加上賢內助的幫襯,這才有了夏氏集團最初的規模,但他死得也早,夏榛讀本科時就罹患癌症過世了,從查出癌症,他在很短時間內就不治身亡。
他的遺囑倒是寫得清清楚楚,倒不至于讓夏氏集團因為內部利益問題一下子就亂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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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遺囑,夏氏集團,由夏榛占有最多股份,但他的股份要暫時交給他的母親管理,而他的母親也因此具有了控股權,成了集團董事長。
夏榛的母親柳雲琇才幹和手腕都不差,所以,夏榛父親逝世至今已經有了八年,夏氏集團一直在穩步上升,沒有絲毫亂象。
而如今,夏榛在讀完雙料碩士又在國外大集團工作過兩年之後,回國進入自家集團工作也有兩年了,柳雲琇的意思是,等夏榛再歷練幾年,就會漸漸放權給他。
而夏榛并不讓她失望,自從進入集團,便做出了不少成績,而且從沒有出過錯,在決策上的零失誤,讓柳雲琇和集團中一幹老臣都不再小瞧他,且很是信重。都認為他不僅繼承了其父的商業天分和勤奮幹練,而且比他還多了遠見。
夏榛的三叔夏奕博最終沒能改變侄兒的決定,讓他任用處在二線頂尖上的男星莊籍代言新的家具産品,最後的定案裏,風情萬種的女星雲枚一身華服游走于奢華的家具之間,貴氣典雅,宛若尊貴皇族。
夏奕博在一次會議後等在後面同夏榛一起走,和他低聲說,“你和莊籍初中高中時候不是好得很嘛,怎麽現在有好處反而不想着他。”
夏榛聽他說莊籍,心裏就是一痛,但神色上卻半分不顯,道,“這是做生意,又不是做慈善,這一系列的産品,根本不适合找男星代言。再說,三叔這次一定要讓莊籍來,才讓我好奇呢。他給你什麽好處了嗎,讓你這般為他說話。”
夏榛這話可不好聽,不過,他和夏奕博的關系一向稱不上親近,讓他和他虛以委蛇說動聽的話,根本不現實。
夏榛很厭煩夏奕博和莊籍關系好,娛樂圈裏本來就關系複雜,夏榛曾經聽過別人隐秘地暗示他,莊籍最初是靠着夏奕博上位的。
莊籍已經是有些分量的男星,粉多黑也不少,不過,像這種傳言,倒是沒有人敢随便亂傳,不僅是因為莊籍公司裏不會任由這種傳言傳播,更多是因為夏家的身份。只是夏榛所處的圈子,讓他總能知道一些小道消息。
夏榛想到別人說過的那些有關莊籍的不堪言論,此時對着夏奕博就更沒有好臉色。
夏奕博對着夏榛一笑,道,“我倒覺得這一系列産品找莊籍更好,你不知道他坐在床上,比雲枚還要誘人得多。”
夏奕博現年已有四十四歲,不過有錢人家,生活優渥,注意鍛煉保養,不僅看起來只像三十出頭,而且身材絕佳,高大英俊,風流倜傥,只是縱情聲色,臉上不免帶上輕佻浮華。
夏榛本來就板着臉,因他這話,臉色更是瞬間黑到了底,而這時候夏奕博已經快步走了,只留給他一個高大而猖狂的背影。
夏榛心裏恨得牙癢癢,最後什麽也沒辦法做,只得自己生悶氣。
沒過兩天,夏榛就在酒會上遇上了老同學楊語。
楊語現在的職業是記者,已經到副主編位置了,之前他就想借高中同學這層關系采訪夏榛,不過夏榛讓秘書幹脆地拒絕了,好像完全不記得他這個老同學。
沒有辦法,雖說憶同學當年,風華正茂,茍富貴,也不當相忘,不過,這個世界就是這麽物質的,夏榛完全不買他的賬,他也沒有辦法,誰讓他當年讀書時候少年心性,心高氣傲,不知道多巴結人家,混個好朋友的名頭,出身社會之後,事情不就好辦多了嘛。
楊語看夏榛在和幾個商界大腕說話,他一個小記者,只能躲在一邊盯着看,看到夏榛稍稍有空的時候,就端着酒杯走上了前去,打招呼,“夏總,幸會。”
夏榛這一天穿着一身黑西服,十分穩重,而他平時又不茍言笑,即使和那些他父親輩的商界叔伯們在一處,也不會讓人将他小瞧。
當然,他看着是年輕的,而且英挺,只是太過少言寡語,讓他威嚴有餘,親和力不足。
明明只是二十八歲的年紀,偏偏像個苦行僧似的,不過他高中時候就是個悶葫蘆,現在也沒變得能言善辯。楊語這般想着。
夏榛看了楊語一眼,倒沒有只是點點頭便轉身就走,說了一句,“幸會。”
楊語笑道,“不知道夏總可記得我?”
夏榛道,“楊語。雖然過了些年了,你變得倒不多,怎麽會記不得。”
楊語驚訝了,手摸了摸鼻子,道,“真是三生有幸啊。”
夏榛雖然不是那種談笑風生的人,卻是真正過目不忘,見過的人,在之後幾乎不會忘記,再說,和楊語還是三年的高中同學,怎麽可能說忘就忘。
他不喜歡和楊語再扯這些閑話了,轉身要走。
楊語這時候趕緊用一個話題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們準備辦一個十周年的高中同學聚會,還想請莊籍來參加,夏榛,你要不要來。”
楊語既然是做記者的,還是有些眼力介兒,知道夏榛根本就不在乎他這種小蝦米一樣的人,但他在高中時同莊籍好得像連體嬰兒,但據說後來兩人關系也淡了,只是,楊語此時也只能拿出莊籍來吸引夏榛,以此來和夏榛建立更多的聯系。
他說那話,只是一種試探,沒想到要走的夏榛真的上鈎了,他停了下來,問道,“同學會啊。”
楊語本來只是一說,根本就沒那回事,既然夏榛感興趣了,他也就趕緊若有其事地說,“是啊。你看,我們高中畢業正好十年,辦個同學會也正好。已經聯系了好幾個人了,也會聯系莊籍來參加。”
夏榛道,“哦。要是定下了時間,聯系我吧。我有時間會去參加的。十年,居然十年了。”
他挺感嘆的樣子。
楊語笑着說,“怎麽不是呢,一下子就十年了。以前莊籍就說要學表演,現在也成大腕兒了。”
楊語說得感嘆又親切,夏榛對他也沒有了最初的反感,兩人還站在一起說了幾句高中時候的話題,然後夏榛叫來助理,給了楊語一張名片,讓定了時間就打上面的電話。
高中時候,多少人背後說夏榛因為家裏有錢就清高傲慢不和大家一起玩不得人心,那時候,楊語也是其中之一,但現在,他卻一門心思地想要巴結夏榛,本來沒有的同學聚會,他也去組織了。
別說,留在S城工作的人不少,一下子就聯系上了近十個,而且人人都說要來,有的還會帶家屬,原因不過是楊語打着夏榛和莊籍的名號。
當年夏榛和莊籍都是學校裏的大帥哥,但兩人卻很獨,只彼此玩得好,不愛理睬別人,于是兩人都不得人心。
但現如今,夏榛會繼承夏氏集團,身處高位,人人豔羨;莊籍也是在娛樂圈混得風生水起,粉絲無數,作為他的同班同學,多少人指着電視裏他扮演的角色說,這是我們的高中同學。語氣裏很是與有榮焉。
所以,楊語打着兩人的名號召集同學聚會,只要聯系上的人,沒有不來的。
也許是想看看莊籍現如今模樣的心理驅使他們無論有什麽要緊事耽擱都想趕來吧。
但現在難題來了,楊語根本就聯系不上莊籍。
在一番思索之後,他給夏榛打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