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飛車
白雲明此刻的注意力全在李恒身上。別看這孩子外表小鮮肉的FU,可調皮搗蛋屬一流。
李恒四下看看,見只有白雲明一個人,松了口氣問:“你一個人來的?”
“怎麽,還想讓我把雲峰叫來?”白雲峰以前當片警的時候,李恒就是片區的問題少年,經常讓鄰居抓到派出所告狀。
李恒父母在外地開了工廠,生意做得挺大,一年到頭難得能在北京長待,家長為他請了一個家教負責他的學習和生活。
父母不在身邊,家教哪能管得住,只要不出大事就由着他折騰。從小最不缺的就是零花錢,孩子有了錢只會亂花,不學無術。
可惜老話說得好,一物降一物,白雲峰就是他的克星,和這個片警幾次交手下來,沒有一次能讨到好,真能下狠手啊,各種疼痛的記憶只要聽到白雲峰這三個字就能想起來。
四、五年下來,即便是白雲峰調到了市局,大家也都知道,李恒這小混蛋父母都管不住,就只怕白雲峰。
“就算你把他叫來我也不回去!”一副愛咋咋滴。
白雲明掏出手機:“那我真叫他來了。”
李恒趕緊按住:“他來又能怎樣,你們所有人都不相信我,我死也不回去!”
白雲明知道他怕弟弟,不過他也沒真想叫弟弟來,這裏的人大多都開着改裝車,估計來頭不小,在這種地方聚會又多是林逸的朋友,把警察叫來實有不便。
“福利院的雞是不是你偷的?”
“是。”李恒有個最大的優點,就是一人做事一人當。
“那你還要我們相信你什麽?”
“我只拿了一只。”
“可福利院說丢了兩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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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拿了一只!”李恒再次強調。
“人家說你拿了兩只,有人親眼看到。”
“操,他哪只眼睛看到的?我只拿了一只,一只一只一只一只就是一只!”李恒伸着一根食指在白雲明眼前晃。
白雲明:“……”
林逸:“……”
忍不住想起大師兄偷人參果,他說只偷了三個,童子說是四個,四個四個四個四個明明就是四個!
難道另一只雞也土遁了?
看着李恒氣急敗壞的臉,不得不相信他說的是真的:“那你想怎麽辦,和這些人在這裏混通宵?”
林逸說:“這裏沒人玩通宵,再晚點都會散的。”
白雲明接着說:“是啊,然後你又去哪裏?就算你不回家在外面混到天亮,明天仍然要面對丢雞的事,事情擺在那裏逃避是不可能的。”
“雞我可以賠他們,可福利院老子再也不去了,那幫老無賴,老子不伺候!”
白雲明搖頭:“義工是法院判的,你親自簽字按了手印,你當法律是兒戲嗎?不做滿72小時別想出來,要不是雲峰幫你求情,你現在還在看守所裏吃牢飯,還不知足?”
“那幫老無賴說我是去勞改的,可勁使喚我,就差讓我去掏糞坑了。這都算了,現在還冤枉我!”李恒舉起從小嬌生慣養的雙手,上面貼着OK綁,還有一個大水泡。
白雲明心裏也有數,這孩子八成是頭一回做了苦力,心裏怨氣重,這幾年随着他長大讀高一了,也懂事不少,調皮的孩子總是成長的快。這次是憋了火沒處撒,遇到有人說他偷東西,他才找到爆發點。
“你今天如果能回去,我可以和雲峰重新去福利院了解丢雞的事情,還你一個清白。”
“等你把清白還我了,我就回去。”
“這不行,福利院義工完結之前,學校暫時還不能回去,你成天在外面瞎逛像什麽話?法院會追究我和雲峰的監督責任。”白雲明兩兄弟是判決書的擔保人。
“那我管不着。”李恒說完就向紅衣美女那邊走。
談判破裂。
白雲明急忙去拉人,林逸搶在前面拉住李恒說:“別急着走啊兄弟,你給豹哥看的身份證是假的吧?”
“什麽?”李恒一個激靈,臉色變了。
“別裝了,你未滿18,豹哥不可能帶你玩,要我跟他說還是你自己說?”林逸一臉奸詐相。
李恒把腳收回來,瞬間變臉,笑容堆砌到臉上:“逸哥,何必跟小弟過不去呢,改天請你吃飯還不行嗎。”
林逸沖白雲明使了個眼色,白雲明秒懂。
“恒,哥是看着你長大的,不希望你到處騙人,可是你那位豹哥似乎不太好說話,何況你現在還在服役期,要是連累了人家也不太好,對不?”白雲明抓住重點加以利用。
李恒不幹了:“你們太欺負人了,威脅我是小人行為!你要願意說就去說,大不了被修理一頓,有什麽了不起的!”
威脅一個小孩子,說出來确實有些拿不出臺面,白雲明不會真的揭穿他,豹哥的老婆看起來就不好惹,更何況豹哥。
林逸不慌不忙勾住李恒肩膀:“你也混了有些日子,聽說水平很菜,威脅你也沒什麽意義,就你這水平別說去不了豹哥的車隊,就連他的汽修廠也別想,過不了多久就會把你淘汰,到時候一樣沒面子。”
“我菜?你說我菜!連豹哥都誇我有前途是塊好料,你敢說我菜!”戳中要穴,少年一下就炸毛了。
林逸挑眉:“嘿喲,不服氣?”
“靠!有本事賽一場!”
魚兒一釣就上鈎。
“你有車?”
“沒……”李恒給豹哥當小弟就是為了能偶爾摸摸車,他父母堅決不同意給他買賽車。
“操,沒車你得瑟啥?”
“只要給我找輛車,贏你的破馬輕而易舉!”李恒鄙視的看一眼林逸的寶馬。
“哈哈,口氣不小!好,你要能贏我,我去找豹哥讓你去他汽修廠打工,不過你要是輸了……”林逸斜睨李恒。
“我要輸了立馬回福利院做苦力,兩只雞我也認了,一并賠!”
“還要向院長道歉。”白雲明補充。
“行,只要能贏我,随你們處置。”初生牛犢不怕虎的氣勢。
交易成立!
作者有話要說:
很明顯,第一個案子是丢雞案,不過目前寫了這麽多的飙車,讀者們不要嫌煩,作者并不純粹是為眩酷而寫的,本書中絕對沒有只裝B而無意義的故事情節,點個收藏,耐心看下去,案件的細節都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