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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

,附在他的耳邊。

“江聿琛,你有多肮髒,你自己心裏明白。”

chapter 4

盧卿去了S市找葉景琰,一連十天都沒有音訊。黎夕也不着急,或許對于盧卿來說,這是一件好事。

畢竟,沒有什麽事情發生,總比噩運接踵而至,來得好。

黎夕覺得,最近她總是有些倒黴。比如,原本一件做好的企劃書,在是否确認保存的時候,按了否。然後,她又只得花一天的時間,重新把企劃書補上。

再比如,早上剛買的面包,打開包裝袋,準備把包裝袋扔了,結果,卻把面包當成了包裝袋,扔了。

又比如,現在。

黎夕所在的是一家建築公司,規模不算太大,但也小有名氣。三年的打拼,謀得了一個主管的職位。雖然算不上高薪階層,但也算是小康了。

周一例行會議,黎夕像往常一樣,提前了半個小時出門。結果,這次卻不像往常一樣順利,車子開到半路的時候,突然抛錨了。

她趕緊打電話給122,結果拖車倒是的迅速,直接把她的車拖走了。可她呢,只得站在路邊等車。

黎夕看了一眼手上的表,才發現忙忙碌碌這麽久,而距離例會開始只剩下半個小時了。

今天,比往常特殊一些。是例會,也是工程總監的退休儀式。老總監好比是黎夕的半個師父,要是遲到了,未免太過失禮。想到這裏,黎夕不禁生了些遺憾。

不過幸好,車子沒壞在渺無人煙的地方。否則,她一定會遲到。而現在,她還能勉強祈禱,是否有好心人能載她一程了。

黎夕打量了周遭的環境,方才了然。原來,車居然是壞在了路途中央。

這條通往公司的路,她走過無數遍。以前剛開始工作的時候,買不起車,她就一直騎自行車上下班。後來升職,加薪,順理成章地買了車。

道路兩旁,大樹參天。日光順着樹葉的縫隙,打落在瀝青地面上,形成了斑駁的樹影。黎夕等了很久,都沒有等到任何車輛的出現,甚至連人影都太過稀少。

她皺了皺眉,一臉無奈地往樹蔭深處看去。只是一瞬間,她的眼神就從慵懶,霎時變為驚詫。

中心鬧市區,寸土寸金的地盤。竟然有人在這裏蓋起了別墅!黎夕不禁有些鄙夷,作為一個建築部門的業務主管,她對地皮的估價十分敏銳。

Z市中心,最繁華的地段,地皮的價值絕對不會少于十個億。想必,住在這裏的也是非富即貴。

她又看了一遍手表,距離例會開始,僅剩下十餘分鐘了。想必,她也不可能來得及了。她有些無奈地,打算徒步去上班了。

只是,還未等她跨出第一步。一聲浩亮的車鳴聲,就打破了所有的寧靜。黎夕第一次體會到了“作鳥獸散”的含義。

樹林陰翳中的鳥雀,都被一聲車鳴所驚醒。拍打着雙翼,從枝頭中湧出,奮力地撲向天空。有樹葉稀稀落落地掉下,散落在黎夕的腳下,宛若落葉缤紛。

一輛銀灰色的保時捷卡宴,就那樣不動聲色地停在了黎夕的身側。

黎夕帶着驚喜的笑意,望向那輛車。等了這麽久,終于算是等到了一輛車。想必,也不會遲到了吧。

沉黑色的車窗,将車外的世界與車內的世界分隔開來。黎夕看不清車內的任何事物,于是,她只得貿貿然上前。

“先生……”黎夕輕輕扣了扣車窗,想問問車主是否介意,載她一程。

車窗徐徐降下,深邃的側臉,無聲無息地曝露在黎夕的眼眸裏。瞳仁裏倒影出江聿琛的影子,像是點點波紋,在水光中泛濫開來。

黎夕還沒來得及收回笑容,就怔在了原地:“怎麽會是你……”

江聿琛沒有回答她的問題,只是聲線淡淡的,帶着些初醒的慵懶,像是一杯白開水:“上車。”

黎夕本是靠着車窗的,卻在看見江聿琛的那一刻,如同一只刺猬一樣,變得警醒。

她直起身子,朝路旁走去,就好像從沒有遇到過江聿琛一樣。

一頭海藻般蜷曲的長發,随着風動撩動起缱绻的弧度。一身黑色的職業裝束,不摻雜任何色彩,幹練的純粹。

江聿琛倏然想起,他第一次看見她的時候,她只是一個稚弱的洋娃娃。而現在,她都快能獨當一面了。至于那個,他缺失的八年,他會用時間,好好彌補。

江聿琛并不急,一路靜默地跟着她。就好像能陪着她,這樣走過一生。她走的慢,他就跟的慢。她走的快,他就跟的快。

黎夕偏走進一旁的鵝卵石小道,妄圖避開江聿琛的跟随。可惜,她剛準備走上小道,腳上的高跟鞋就毫不留情地,給了她一個下馬威。

整個人就那樣毫無預警地跌倒在地上,透色的絲襪,瞬間裂開了巨大的口子。膝蓋上俨然已經磨破了皮,還帶着些血淋淋的鮮紅。

江聿琛見狀,立刻打開車門,快步走向黎夕。

逆光中,黎夕看見江聿琛火急火燎地奔向她,絲毫沒有昔日的優雅沉斂可言。他向她伸出手,熾烈的光線刺入她的眼睛,幾乎有些暈眩。

似乎,她所有的不堪,所有的狼狽,都是敗江聿琛所賜。

她狠戾地拍開江聿琛的手,聲音冷冷的:“江聿琛,你還嫌你害我不夠多嗎?”

一瞬間,她萌生了些歇斯底裏的憤怒,嗓音中滿是不甘:“你是天之驕子,市長的兒子,而我只是一個毒販的女兒。江聿琛,我已經夠卑微的了,你何必再這樣打壓我?”

江聿琛無言,只是猛地将黎夕從地面上拽起。

黎夕被他拉起後,反而狠狠地拍開了他的手,又往反方向走去。膝蓋磨破的一處,血滴順着小腿曲線,蜿蜒而下,江聿琛看的驚心。

“江黎夕,上車!”

只有黎夕,才能把江聿琛那樣沉穩內斂的人,弄的氣極敗壞。

不顧黎夕的掙紮,江聿琛反握住她的臂膀,将她扔進了車廂。霸道,卻又不失溫柔。

黎夕不敢再與江聿琛抗争,畢竟,江聿琛一旦被激怒,魔鬼的本性就會暴露無遺。她不敢冒這個險,她寧可唯唯諾諾着。

發動機轟鳴,黎夕不知道江聿琛是用了多快的速度,才将她送到了醫院。

其實,擦傷不過是小事。在黎夕活過的二十六個年頭裏,這樣的傷,不算少。不過每次,被江聿琛遇到的時候,總會小題大做。

就比如,黎夕剛進大學的那一年。

那時候,她暗戀着許豫旬,基本每天傍晚都會等在籃球場,看許豫旬打籃球。而許豫旬在校隊裏,也是數一數二的籃球尖子,迷戀他的女生不少,也不缺黎夕一個。

某天,黎夕照常等在籃球場。只是這一次,與許豫旬一同來的,卻多了一個江聿琛。

江聿琛從不碰籃球,黎夕是知道的。那時,盧卿總愛奉承他說:“藝術家的手,是不會用來碰籃球,這麽邋遢的東西的。”

而那天,黎夕看見他,也着實驚訝了一陣。不過也就是一陣,她就裝作,跟江聿琛完全不認識的樣子,安靜地看着許豫旬打球。

比分63:64,許豫旬63,江聿琛64。所有支持許豫旬的女生,也臨陣倒戈向了江聿琛。

決勝的那一秒,人群裏開始躁動開來。江聿琛只差最後一籃,就能穩贏許豫旬。不過,往往所有的結束,都是源于只差二字。

人流湧動,黎夕被擠倒在了地上。不過瞬間,手臂上就沁出血來。而江聿琛,就像是條件反射一樣,扔掉了籃球,跑到了黎夕面前。

動作連貫一氣呵成,抱着黎夕,跑去了校醫室。

**

江聿琛繞到副駕駛座,打開車門,伸出手臂打橫抱起她。

黎夕沒有掙紮,乖順地躺在江聿琛的懷裏,像是一只溫和的貓咪。只有臉上頗含深意的笑容,兆示着她,并不像是服從。

眼角的餘光微微一瞥,角落的草叢裏,有人舉着單反瘋狂地按着快門。豪門顯貴,總會被一群記者趨之如骛,妄圖探究其中的陰晦。他們把這種人,叫做狗仔。

黎夕掠過一眼,驀然彎起唇角,配合似的勾住江聿琛的脖子。

江聿琛渾身一震,腳步也不禁頓了下來。一絲不茍的法式襯衫,被黎夕的動作,掀起了不規則的褶皺。

她佯裝不經意地,貼近了江聿琛的耳廓。柔媚的嗓音,婉轉地傳進江聿琛的耳朵裏,直抵心房:“江聿琛,你說……明天的財經版的頭條,會是什麽呢?”

她故意頓了頓,冷漠的聲線,極盡嘲諷之意:“維辰集團繼承人江聿琛,與養妹江黎夕亂.倫。這個标題,怎麽樣?”

話音剛落,黎夕就毫不猶豫地,貼上了江聿琛的唇瓣。唇瓣相附,黎夕得意地笑了,她幾乎能聽見草叢裏的快門聲,咔嚓咔嚓地,躍動地歡快。

不過片刻,黎夕就厭惡似的退開了他的唇瓣。正想跳下江聿琛的懷抱,卻被他牢牢地禁锢住。

清絕的聲音,無比輕蔑:“既然想演,為何不演的逼真些。”

江聿琛把她按在車門上,抽出一手,箍住她的腦袋。清冷地勾了勾唇角,極盡纏綿地吻上去。

黎夕死命地掙紮着,無奈男女之間的力氣懸殊,她終究鬥争不過他。

他的唇舌,霸道地侵入她的齒縫,留連過她的每一寸領土。齒間伴随着輕咬,化成春水一般的溫煦。舌尖靈活,巧妙地勾住她的,柔情滿溢。

許久後,他才意猶未盡地放開了她。深邃的眼眸裏,掠過一絲奪目的光耀:“江黎夕,你認為……憑我江聿琛的能力,不夠只手遮天?所以,要用這麽低劣的手段來試探我?”

“你!”黎夕氣極,原來他早就發現了,還這樣耍她。

“至于明天財經版的頭條,你不用操心。”

chapter 5

第二天,黎夕拿着那一本《今日財經》,氣不打一處來。

封面上的人西裝革履,配以純白的法式襯衫,氣度不凡。一雙深邃的眼眸,攝人心魄,配合着微抿的薄唇,無處不展露着成功人士的氣度。

手指蜷曲使力,財經周刊的封面褶起了難看的弧度。此時的黎夕,恨不得撕了它。

江聿琛,确實厲害。

江霖的養女,與江霖的親子不.倫,無疑是個重磅炸彈。至于江聿琛,如何買通那些無處不在的狗仔,她無從而知。

周日的陽光,尤為炙熱。光線透過暗灰色的窗簾,直直射進客廳。頓時,這個兩室一廳的公寓,顯得格外亮堂。

黎夕掀開窗簾,慵懶地躺在沙發上,打開了那本《今日財經》。

她不禁鄙夷了片刻,江聿琛永遠都是那個表情,表面看似波瀾不驚,暗地裏波雲詭谲。

翻開雜志的封面,是江聿琛左手袖口處的一個特寫。宣白的法式襯衫,輔以一枚沉黑的袖扣,低調而又奢華。一個英文字母“L”,鑲嵌在純粹的黑色之中。

黎夕喜愛法式襯衫,不過是源于她的父親。她的母親是個小提琴手,她喜歡穿法式襯衫的男人。于是乎,她的父親就為她,一直将法式襯衫,穿到了生命的最後一刻。

那時候,她還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一個毒販。只是因為父親太不常在家,所以黎夕總是貪戀父親的味道。而她的父親,永遠是一身幹淨的法式襯衫,純粹皎潔。

記憶裏,她的父親是溫文爾雅的男子,時常會将她放在膝蓋上,逗弄着她:“小黎夕,你知道,爸爸媽媽為什麽要給你取名叫黎夕嗎?”

“不知道。”

父親刮了刮她軟嫩的鼻梁:“黎夕黎夕,黎明朝夕,爸爸媽媽希望黎夕,一輩子生活在光明燦爛下。”

那時的黎夕,還會張着一口剛長齊的牙齒,笑的甘甜。

只是,在父親被槍斃之後,母親跳樓自殺之後,黎夕才知道。

黎夕,永遠都得不到黎明、朝夕。

揮去腦中的念想,黎夕翻開那本周刊,徑自看了起來。

維辰集團繼承人榮耀歸國,本來應該是舉市沸騰的大事。只是,由于江聿琛患有自閉症。因此,從不接受采訪。今日,江聿琛出現在封面上,委實讓黎夕摸不着頭腦。

黎夕大致翻閱了一下,整本周刊,幾乎一半都在介紹江聿琛,以及維辰集團。只有寥寥幾語,才回到了專訪的主題。

大多數的問題,都被江聿琛以“嗯”、“是”之類的單音節字符所掠過。

片刻後,黎夕把視線停留在了,左下角的最後一個問題上。

——江聿琛先生,聽聞,您曾經獲得過意大利帕格尼尼小提琴金獎。請問後來,您為何會放棄小提琴,而轉投金融行業了呢?

——左手廢了。

鮮少的四個字回答,輕描淡寫而過。至于江聿琛當年,為何會放棄小提琴,她也不知道。

在那件事發生之後,黎夕就再也沒去關注過,江聿琛的任何境況。至于他在國外,是生是死,她也不知道。

因為,她多麽希望,他是死了。

或許,他這只廢掉的左手,就是對他當年的懲罰。只是,這點懲罰,黎夕不夠滿足。

手機的震動嗡嗡作響,黎夕望了一眼屏幕上的號碼,不像是廣告推銷。反倒是那一串數字,陌生而又熟悉。

黎夕猶豫着接起了電話,從沙發中站了起來,“喂”了一聲。

電話那頭,沒有任何聲音。

她皺了皺眉,一手握住手機,另一手執起一杯開水,徑自喝了起來。

咕嚕一聲,冰涼的液體順着喉線滑下。黎夕有些不耐煩地,開始懷疑是誰在惡作劇。

“喂……不說話我就挂了。”

那頭的人,頓了頓,才打開略微窘迫的嗓音開口:“江黎夕,是我。”

會叫她江黎夕的,只有江聿琛一個。

“哦。”黎夕的聲音突然冷了下來:“沒事我就挂了。”

“你的傷,還好吧。”

還未等黎夕的動作實施,江聿琛就迫不及待地開了口,完全不像是那個沉斂漠然的江聿琛。

“嗯。”

其實那些擦傷并不礙事,但江聿琛硬是要求醫生,給她裏裏外外,仔仔細細地檢查了數遍。只差沒把她放進醫學實驗室裏,做個細致的解剖了。

“那就好。”江聿琛的聲線寡淡,聽不出任何情緒。

黎夕完全沒理會他的話,只是在心裏暗暗嘀咕着,等挂了他的電話,一定要把這串號碼拉入黑名單。

一心二用的黎夕,就那樣撞上了桌角。傷口觸及硬物,黎夕不禁痛呼了一聲。

而手掌中的杯子,也像是條件反射一樣,墜落地板,瞬間碎裂。透明的玻璃碎片,四散在地板上,融入紅褐色的木質紋理,幾乎無跡可尋。

她只得把手機握在手裏,收拾着地上的殘局。她有些懊惱地想,江聿琛就是個瘟神,無時不刻不在帶給她麻煩與災難。

電話那頭,傳來男人蹙迫的聲線:“黎夕,怎麽了?!”

黎夕将手機重新附在耳朵上,輕描淡寫地說:“沒什麽。”

“嘟……嘟……嘟。”

江聿琛已經挂了。

黎夕不禁對着手機暗罵了幾句,待氣消了,她小心翼翼地,打掃着地板上的玻璃碎片,生怕弄破了手指。

拾掇了不過片刻,就有急促的門鈴聲響起,慌亂不堪。黎夕悻悻地想,大約,她也沒有多少熟人。大約,也沒有多少人會知道,她住在這兒。

黎夕覺得,或許是盧卿回來了,想給她一個驚喜。思及至此,清麗的臉上,瞬間綻放了明媚的笑靥。

“來了。”

門軸聲沉郁地作響,黎夕握着冰涼的門把手,卻有驚喜在綿延滋長。

只是,在看清來人的時候,黎夕卻一瞬間怔忪了。就好像有人一把攥住了她的心,緊到呼吸不能。

“江聿琛,怎麽……會是你?”

**

黎夕很難形容自己對江聿琛,是懷抱着多少複雜的心緒。

只是,她能确定一種。那種,名為恨的東西。

恨,就像是菟絲子。一旦萌發,就會無限蔓延。比如,她對江聿琛的恨。

黎夕第一次恨他,是因為她摔碎了她母親的小提琴,世上唯一的小提琴。那是她母親唯一的遺物,也是她父親給她母親的唯一紀念。

彌足珍貴。

黎夕依稀記得,那時的她,不過才10歲的年紀。有時候,想念父母的時候,她就會把那把琴拿出來看一看。在黎夕長久的撫摩下,琴身光滑一新,纖塵不染。

她會拉一些簡單的曲子,只是,在到了江家之後,就再也沒有碰過。

因為,江聿琛有自閉症,他不喜歡嘈雜的環境,更不喜歡樂聲。黎夕想要讨好他,就一直作出乖巧的樣子,想要博得他的歡喜。

可惜,幻想總是不盡如人意,江聿琛似乎……很讨厭她。

那天,是她父親的祭日。她偷偷地,把琴背了出去。她像是一個捍衛者,不想被任何人發現自己的故事。

就像去年和前年一樣,她坐在江家庭院不起眼的一角,孤獨地拉着琴。她幾乎能回想起,母親拉琴時,父親那樣溫煦的笑靥,就好像永遠不曾遠去。

她情不自禁地,撫着琴,哭了起來。她努力壓制着哭泣聲,生怕驚動了任何人。

一年,她也只會放縱自己,哭這麽一次。因為大多數時間,她都要裝作堅強,裝作乖巧,裝作完全沒有陰霾的樣子。

在別人眼中的黎夕,是江黎夕。為了不愧對江霖給她的姓氏,黎夕強迫自己,佯裝出活潑天真的模樣。她貪婪地,想要博得所有人的歡喜。

黎夕将臉埋在臂彎裏,嗚咽出聲。她哭了許久,直到雙眼紅腫,嗓音幹涸,才停了下來。

只是,甫一睜眼。江聿琛就那樣堂而皇之地,站在了他的面前。

“吵死了。”

他滿臉嫌惡的神情,有絲毫不吝惜的冷意。

他比黎夕年長兩歲,但此時的他,已經比黎夕高出了許多。他背逆着光線,站在黎夕的面前。瞬間灑下了無數的陰翳。

“對不起。”

黎夕抱着琴,低垂着眸子,瑟瑟縮縮地向他道歉。寄人籬下,她知道,江聿琛得罪不起。

江聿琛沒有發聲,只是依舊站在她的面前,靜默不語。

黎夕與江聿琛并沒有過多的言語。被江家收養兩年,她與江聿琛的對話,也絕對不會超過三句。

“對不起。”她又愣愣地重複了一遍。

在沒有得到諒解之前,黎夕只能卑微地哀求原諒。只是,不知不覺地,眼淚就順着面頰直線滑落,叮咚地一聲,打落在琴身上。

江聿琛的眉宇深刻地皺了起來,而後,他像是瘋魔了一般,抽走了黎夕懷裏的小提琴。

原本她悉心呵護着的琴,被他狠戾地摔在了水泥地面上。小提琴像是垂死掙紮一般,臨碎裂前,還弦聲铮铮作響。琴莖與琴身分離,倏然間斷裂成了兩塊。

永遠,無法修複。

江聿琛将琴,肆意地仍在水泥地面上,揚長而去。

黎夕幾乎能想象出他滿意的神情,無比酣暢。只是,她不甘心,不甘心她的琴就那樣碎裂了。

“江聿琛,我恨你。”

黎夕面對着他的背影,怒意出聲。

在她說完後,江聿琛陡然回轉過身,薄唇微抿,勾起一抹冷笑。

黎夕永遠忘不了,那時的江聿琛,只說了兩個字:“随意。”

是啊,她比不過江聿琛。所有,連想要抗争的心,都不能有。寄人籬下的養女,不能有不甘這一種情緒。

更不要說,恨。

事情過後的第二天,黎夕就把那一把琴扔了。她沒有權利再去留戀曾經的溫馨的回憶,因為,現在的她,只有一個人。

或許,故事的結局,也只會是她一個人。她早已失去了,像普通女孩那樣,留戀的權力。

chapter 6

空氣凝滞,像是有絲絲縷縷的弦,崩在了兩人之間。只需稍加撥弄,就會頹然崩斷。

鐵質的門把手,在黎夕的手裏漸漸染上溫度。而門外的江聿琛,卻像是倏然松了一口氣。

“剛才,怎麽了?”江聿琛問她。

黎夕怔了怔,才恍然大悟。原來,江聿琛問的是,她剛才在電話另一頭的那一聲痛呼。

“沒什麽,只是撞到了桌角。”

“嗯。”

江聿琛的眉宇攏了攏,沒有再說話。

“你怎麽知道……我住在13樓?”她忍不住開口問他。不安定的因素在她的腦中滋長,江聿琛似乎……對她的一切都十分了解。

就像是,隐蔽在黑暗裏,不停騷動着的陰謀。

江聿琛微微斂起了一抹笑意,那種笑,并不出自心底,反倒像是失落的苦笑。

黎夕想,她一定看錯了。江聿琛是不可能會有失落這樣的情緒的,因為,他一直是偏執的魔鬼,為所欲為。

須臾之後,他的聲音帶着一如既往的清冷:“那天晚上,看見你上樓之後,13樓的燈就亮了。”

“哦。”

黎夕低了低頭,垂散着的蜷曲發絲,随着主人的動作,飄落到眼前。她心猿意馬地撩開一縷,13樓上那麽多住戶,僅憑一盞廊燈,就能确定她的住處。

江聿琛的這個謊,撒的,未免太過草率。

“沒事的話,你就先回去吧。”黎夕毫不客氣地開口送客,附在門把手上的指節,微微使力,洞開的門逐漸收縮成了細微的小縫。而江聿琛的身影,也像是幻燈片一樣,由清晰,變得模糊。

黎夕自認為,江聿琛不可能那麽輕易地離開。果不其然,當門縫縮成難覓痕跡的縫隙時,一股蠻力阻止了她的動作。

大門重新敞開,江聿琛銳利的眼神,一下直直攝入了黎夕的心底。目光相觸,黎夕慌忙地躲避他的視線。

黎夕閃躲的目光,顯然被江聿琛捕捉到了。他的嘴角勾起了完美的笑容,話音清淺:“江黎夕,過幾天我爸六十大壽,有一場酒宴,到時……別忘了回沁園。”

江聿琛必定事出有因,黎夕早就預料到了。她還沒有天真到,以為這個名義上的兄長,會有事沒事用打電話來關心她的近況。

而且,還會在電話挂掉的一瞬間,突然出現在她的面前。他,一定是早就等在了樓下了吧。

“嗯,不會忘記的。”黎夕冷冷地回答他。

她從來不覺得江聿琛是個孝子。自從她進入江家的第一天起,江聿琛和江霖就處在劍拔弩張的趨勢中。

江霖處處順從着江聿琛,而江聿琛對待江霖,卻像是敵人,包含着滿腹的恨。而江聿琛的恨,黎夕看不懂。

因此,江聿琛會突然變身孝子,她不會信。

“那到時候……我接你一起回去。”江聿琛順理成章地說,沒有絲毫的隔閡。

“不用,我自己會回去。”黎夕立刻拒絕他,就像是條件反射一樣。

江聿琛勾了勾唇角,清俊的側臉,露出一絲輕蔑的笑容:“江黎夕,你別忘了,你姓江。僞裝出兄妹情深的樣子,是你的義務。”頓了頓,江聿琛複又冷聲開口:“江家丢不起這個人。”

黎夕的指節,驀然蜷曲起來,隐忍的怒火在心底肆意地泛濫開來。須臾之間,幾近烈火燎原。指甲用力地攥入掌心,幾乎要将掌心捅破。

江聿琛,居然告訴她,江家丢不起她這個人?

黎夕冷笑出聲,昔日溫吞的嗓音,一下子變得尖銳:“江聿琛,請問你……又做了多少讓江家蒙羞的事情呢?”

江聿琛沉穩無波的容顏,陡然漾起了細微的波瀾。他皺了皺眉,有些不悅。

他的不悅,顯然讓黎夕有些得意。她像是不過瘾一般,狠戾地說:“別忘記了,從始至終,讓江家蒙羞的,一直是你!”

江聿琛冷哼了一聲,狀似不經意地,吐露出薄涼的話語:“江黎夕,你是指——

我強/暴你的那件事嗎?”

黎夕的呼吸一滞,就像是被人扼住了脖頸,頹然窒息。血色瞬間從臉上褪卻,慘白無比。他居然,可以那樣輕描淡寫。

八年,她極盡全力地忘記這段夢魇,卻被江聿琛當做一個笑話一樣,輕易地說了出來。

全身的力氣被抽走,她只能扶着門把手,讓自己勉強站住:“江聿琛,你真是個魔鬼。”

“呵,魔鬼又如何。江家收留你,已經盡了仁慈。而你,終究是需要回報的。”簡單的一語,就把黎夕八年的恨,打磨成了無情的回報。

是啊,江聿琛比誰,都了解她的軟肋。看似堅強,實則脆弱不已。

黎夕一切的鬥志,化作灰飛煙滅,她有些無助地看着他:“江聿琛,你就沒有心嗎?你,毀了我的所有,你就不會後悔嗎?”

“如果你的所有,是指你跟許豫旬那場所謂的愛情,那我絕對不會後悔。”江聿琛的神情,冷如寒冰,眸底有漠視一切的憤怒,瘋狂蔓延。

黎夕驚懼地看着他,江聿琛一直是冷靜漠然的,而今波瀾不驚的眼眸裏,竟全是瘋狂與怒火所充斥。黎夕不禁害怕起來,這樣的神情,她曾見過,在那一個雨夜的包廂裏,江聿琛也曾這樣看着她。

像是不甘,又像是偏執。

黎夕失去了所有的力氣,聲線寡淡,如同哀求:“江聿琛,我到底是做錯了什麽。要讓你這麽恨我,恨不得讓我失去一切。”

她的表情,就像是一根尖利的針,刺進了江聿琛的心底。沉黑的眼眸裏,苦澀一閃而過:“江黎夕,你沒有錯。你所有的錯,不過是源于你的出現。”江聿琛的話音滞了滞,幽幽開口:“江黎夕,你不該出現的。”

可是,江黎夕出現了。出現在了十歲的江聿琛的眼前,從此陰魂不散。江聿琛會讓她失去一切情愛的資格,除非——

這個一切,是他給的。

然而,黎夕不會懂他的情愛,因為,她的目光永遠是向着許豫旬的。

江聿琛的話音剛落,黎夕幾乎就要無力倒下。她已經沒有力氣再與江聿琛對抗,她知道,她敵不過。

“江黎夕,周日晚上六點,我準時在樓下等你。”江聿琛抛下一句話,徑直離開了。

黎夕有些慶幸,他離開的夠快。幸好,沒讓他看見她挫敗的模樣。否則,他應該會更加努力地嘲諷她吧。

她無奈地自嘲起來,抽離門把手的掌心,失去了支撐,令她頹然跌坐在地上。冰涼的木質地板,紋理鮮豔,卻讓黎夕覺得,這是嗜血的顏色。

江家,江聿琛,是她一輩子的夢魇。

江霖為了江聿琛,包庇了他強/奸她的事實,将江聿琛遠送國外。黎夕忘不了,那時江霖看向她的眼神,是無奈與悲傷。像是無聲地哀求着她,不要毀了他的兒子,毀了那個未來的天之驕子。

她沒有辦法拒絕,一個養育了她十年的父親的懇求。更無法原諒,那個毀滅了她一切的江聿琛。她可以應允江霖,永遠不把這件事說出去。但是,她再也沒有辦法,裝成以前那個明媚的江黎夕。

即便,她将江霖試做恩人,也無法原諒他包庇兒子的行為。至于江家,黎夕也已經八年沒有回去了。其間,江霖雖然找過她,但她一直疏離着。因為江霖,再也不是她心目中清廉無上的江市長,更不是那個親近和藹的江叔,他是個嫌疑犯,包庇江聿琛的嫌疑犯。

現在,江聿琛活的衣冠楚楚,就像是江霖所期望的那樣,無懈可擊。只是,沒有人會注意到黎夕,一個養女,一個毒販的女兒。

chapter 7

清晨的辦公室,總是一天當中最熱鬧的時段。

黎夕一襲寶藍色長裙,玲珑的曲線,被描摹地窈窕無比。她臂彎裏夾着文件袋,踏着不緊不慢的步子,走近辦公室裏。由于老工程總監退休,交接事務較多,所以最近格外的忙碌。

有時候,黎夕也貪戀這種忙碌。至少,忙碌可以讓她忘記一些不想記起的東西。

黎夕翻出昨天還未整理完的土地檔案,一個人在伏在辦公桌上翻閱起來。身後響起一陣谙熟的腳步聲,她正想回頭,來人已經快速地出現在了她的面前。

“黎夕姐,給你的。”紙袋的包裝,俨然看不出裏面藏了什麽。而黎夕,卻了然地笑了笑。

“謝啦,小熙。”

蔣羽熙揚起潔白的笑靥:“不客氣,我還要謝謝黎夕姐,給我介紹了這麽個好差事呢。請你吃份早餐,小意思罷了。”她像獻寶一樣的舉起紙袋,朝黎夕晃了晃:“今天的早餐,是黎夕姐最愛的梁記蛋撻哦。”

蔣羽熙曾經是住在黎夕的鄰居。彼時,蔣羽熙一人獨居,而黎夕亦然。黎夕比她大了幾歲,有時活潑的蔣羽熙會來串門,久而久之,兩人就成了朋友。只是後來,蔣羽熙一夜之間搬家離開,黎夕就再也沒能聯系到她。

再遇到她的時候,她可憐巴巴地要黎夕給她找一份工作。于是乎,黎夕就介紹她來了這家建築公司。

杏眸勾成了彎月的形狀,黎夕笑意真摯:“真是太謝謝小熙了,前幾天就想去買的,一直沒買到。”

“快趁熱吃吧,這可是我讓我爸……”蔣羽熙的話滞了滞,捂住嘴,尴尬似的笑了笑:“啊,說錯了。是我,是我特地去買的呢。”

蔣羽熙一直是個單純的女孩子,黎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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