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第一世==十九
天寶年間,天策有校尉,姓李,乃府主門下首徒。此人年紀輕輕便大有作為,不但手掌非凡的天策武藝,且在多年江湖游歷中習到了魔音之術。有傳言,李校尉奏笛一曲便能大破敵軍,千萬敵方大陣敗落在此魔音術之下。
“啥魔音?”随軍得勝歸來目前正在與同袍們休假的李狗蛋目瞪口呆的聽着江湖上關于他的傳聞,“我幹啥了我?他們為啥要這麽侮辱我的笛聲?我不服!你說說看,我吹的笛子好不好聽?”他不滿地拍桌,一腳踩在椅子上手指同袍,“你們上次還誇我吹笛子好聽的呢!”
好聽個鬼!一想到一年前李狗蛋在他們醉酒之時吹的那首曲子,同袍們就覺得自己腦瓜疼。再想想那幾個乘着夜色想要潛入軍營與他們魚死網破的南诏殘軍當時四竅流血的慘樣,頓時覺得果然還是他們大唐人太強了,這樣都只是耳膜甚疼而不是當場噴血倒地。
媽呀!狗蛋兒啊!你在惡人谷呆了那麽久怎麽就學會了王谷主的魔笛了呢?與其他唐軍不同,混跡在朝中也同時行走江湖的天策小夥伴們當然知道他們家狗蛋口中的王谷主是誰,這王谷主乃江湖上人稱雪魔的十大惡人之首、惡人谷谷主王遺風。此人原乃江湖著名書香人士之一,如今更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三魔之一。然而這個大名鼎鼎不止是有名在他的武學行為舉止以及身份,還有一個理由讓江湖上的人不得不見着他就像繞着走——
他喜歡吹笛子,但是那笛聲宛如可怕群攻武學。聞者頭疼,聽者痛苦不已。江湖上少有能完整聽他吹一曲的。更可怕的是,王谷主根本不覺得自己吹的笛子有多難聽,每當江湖人在他興致起了想要吹奏一曲時便如如潮水般退去的時候,王谷主都難免搖頭大嘆:爾等凡人怎不曉欣賞藝術?哎!
↑你特麽這不叫藝術,這叫毀天滅地的可怕武器!谷主你醒醒啊!
王谷主是不醒的,他大嘆即便是他心愛的二徒弟莫雨都無法了解他的藝術,這真是太糟糕了,為什麽就沒有伯樂呢?
然後,王谷主的伯樂就出現了。他就是以如今時間算來三年前的惡人谷外谷著名指揮之一天策府出身的小将軍,當今唐軍昭武校尉李易山,也就是現在人人口傳的以笛聲大敗敵軍的魔音校尉!
“都說了不是魔音!老子也沒有用笛聲大敗敵軍!”李狗蛋憤怒的掀桌,“小心我告你們诽謗!”
“哦,蛋兒啊,你要知道民間傳言總是誇大事實的。”同袍們語重心長的一個接一個用他們的糙手慈愛的摸了摸李狗蛋的腦袋,還十分貼心的沒有弄歪他腦袋上的須須。“其實你也就是用笛聲弄得十幾個殘軍生不如死而已。”你還年輕,小夥子不知道傳言都喜歡誇大其詞,我們這些叔叔阿姨長輩們都能理解。少年郎嘛,都是毛毛糙糙的。
共同行軍相處三年,同袍們對李狗蛋還是很熟悉的。雖然一開始還有點對上司的敬畏,但是當李狗蛋在一年前的大醉中暴露其不處理公事時逗比蠢萌本性後,再加上天策同門特別坑隊友的刨出狗蛋小時候的各種黑歷史。于是家裏不是娶了妻将要或者已經生了子,就是未來要娶妻生子的同袍們都紛紛開始對軍營裏年紀雖然軍銜高但是年紀最小的狗蛋兒展現父愛。
所以說你們這些當兵的糙漢都有随便展現父愛的臭毛病嘛?!還有為什麽展現父愛都喜歡摸老子腦袋?老子今年十七了!少年郎你們個腳板板啊!老子已經是個男人了好嗎?李狗蛋‘啪’的甩開同袍老大叔的爪子:
“那群殘軍明明就是自己栽進軍醫沒事挖的坑裏摔成重傷的,關我什麽事?”他老不滿了,自己練習多年想要追上王谷主的吹笛技術竟然被這些糙漢老大粗們這麽誣陷。
哼!你們這群愚蠢的老頭子,老子才不跟你們計較,不懂得欣賞拉倒!只要謝道長懂我的笛音是多麽美妙就好了,唯有我的真命天子才真正懂我。王谷主曾經說過:世人欺我、辱我、不懂我,這不要緊,總有一天會有一個真心人能真正理解我。就像谷主當年的初戀文小月一樣,每當他吹笛,文姑娘都是面帶微笑靜靜的坐着。
#這時候只要微笑就好#
李狗蛋偷偷幻想了一下他的真愛謝道長在聽過他吹的真愛之音後,一定也會露出漂亮的笑容。一想到謝道長那張從未對別人露出過笑容的臉唯有對他展現最美的笑,真的有點小激動呢~o(*≧▽≦)ツ
是的,經過三年的戰争洗禮,越來越頻繁的在夜晚夢見自己和謝道長這樣那樣嘿嘿嘿的李狗蛋終于在專業解決青少年青春期問題的同門師叔天弓營軍娘的幫助下看清了自己的小心思:原來他是喜歡謝道長了!每次想到謝道長,他就跟吃了刷了蜂蜜的肉一樣老爽老爽老甜老甜的是因為戀愛的甜蜜蜜。身為一個接受力好的不行的天策軍爺,李狗蛋幾乎瞬間就接受了這個事實,然後開始再也不排斥做和謝道長嘿嘿嘿的夢,可以說還期待的不得了。
而且,在長期行軍生活除了打仗切磋喝酒唱軍歌的無聊(?)日子裏,不能遇到自家心上人寂寞如雪的李狗蛋甚至厚臉皮的給謝道長寄去信,雖然一封回信都沒收到,但是李狗蛋還是很開心的。就憑他們倆從小的(打架)關系,他寄過去的信是一定會被謝道長看的。至于寄信的地址。。。管他呢,直接寄到浩氣盟總部。正常來說外出歷練的弟子弱冠之時才會回師門,謝道長就長他一歲,定是還呆在浩氣歷練,所以往浩氣盟總部寄信一定是對的~o(*≧▽≦)ツ
李狗蛋想想就覺得好激動,已經長開了的俊臉蛋兒上帶着陽光帥氣的笑容,似是流情的桃花眼因為笑微微眯起,勾的路過的姑娘們一陣臉紅。
“想什麽呢?少年郎,可是想姑娘了?”同袍大叔們各個意味深長的向李狗蛋擠了擠眼,“春天到了,又到了小動物繁殖的季節。”
“你才想姑娘!”李狗蛋立刻收斂了臉上的表情,憤聲反駁道,他家謝道長才不是姑娘!姑娘都沒有謝道長好看!你們這群糙漢子不懂別瞎說。“還有老子十七了,不是少、年、郎!老子是純爺們兒,真男人!”說完特別豪氣的灌下半壇子酒。
這是他在行軍的時候養出來的壞習慣,他幾乎在行軍的路上度過他大半個青春期,與常人家的孩子不同他的這段青春期煩惱可不僅僅是自身的。行軍路上,身為副将的他總是要擔上比同袍重上許多的責任,師門交給他作為将術弟子的任務、主将對他的信任都是讓他無時無刻不在努力思考着如何以最少的折損保護同袍們的性命。雖說總軍是由主将頂大梁,但總有主将受傷的時候,主将無法定梁便由他來,這種情況在三年中并不算少。每當遇到惱人的情況,他就學着像同袍們豪飲起酒,久而久之就染上了嗜酒的毛病。
“好好好,真男人真男人。”同袍們嘻嘻哈哈的戲谑着,“那麽咱們的純爺們兒校尉要不要跟咱們老男人去些男人去的地方?”
“啥?”
“就是芳春樓,就知道你不懂。”好不容易退下戰場松下勁來的單身軍爺們互相用你懂我懂的眼神對視幾下,“不過講真的,狗蛋兒你也十七了,擱常人家早就娶妻,現在估摸着孩子都有一兩歲了。要不要跟哥哥們去見識一下?”
狗蛋聽到芳春樓三字其實是懵逼的,但是一聽同袍們的話,愣是挺着腰板兒,酒壇子一摔:“去就去!走!”
作者有話要說: 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