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chapter09
做了個夢。
夢到小時候,媽媽将我抱在懷裏,教我認字。
“方呢,是你爸爸的姓;束呢,是媽媽的姓;珺呢,是美玉的意思。來,讀,方束珺。”
我跟着讀了一遍。
母親點我的頭,糾正:“珺是第四聲,不是第一聲。”
我反駁:“可是第一聲好聽。”
母親笑。
我看不清她的臉,但是她輕柔的嗓音卻一直在耳邊。
我知道,其實我的母親早在我六歲的時候,就因為我失蹤的緣故,抑郁而終。但是夢中,我卻能真真切切感受到她的溫度。
母親說:“我們束珺累了,睡吧。”
溫柔的嗓音哼起搖籃曲。
我睡得異常安穩。
第二天,我從睡夢中睜開眼,餘光捕捉到房門正在合起,一抹背影消失在門後,像極了荊卓明。
似乎剛剛從房中踏出。
空氣中除了藥水味,似乎還有一絲荊卓明的氣息。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魔障了,怎麽處處能看到荊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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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探向身側,雙人床的另一側,還留有餘溫。
吸氣、呼氣,再閉了閉眼,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樣的情緒。
眼睛會騙人,氣息會騙人,但是溫度,不會騙人。他确實來過,并且在我醒來之前離開。
為什麽?
決裂到了這一步,為什麽還要這樣?
我長久地愣怔在床上,直到他留下的那點溫度慢慢消失。
随後洗漱、用早餐。
一整天,魂不守舍。
此後三天,荊卓明夜夜必來,抱着我入睡,我不敢動,怕一動就驚醒了現下匪夷所思的平衡。每每裝睡裝得很辛苦,直到即将天明,他走了我才能胡亂睡一會兒。
我并不清楚他的想法,更不清楚自己的想法。
怎麽會清楚呢?所有的懷恨在心在他抱住我的一瞬間,盡數化為烏有。
所受的帶刺苦果,自己咽下,劃得喉嚨滿是鮮血也不肯吐出。
已然失去了本我,又怎麽會清楚。
多可笑。
直到第五夜,他帶着滿身沐浴也未能完全洗盡的酒氣,照常過來,摟着我躺下。
摟得很緊很緊,幾乎讓我以為他還很在乎我。
我猜,他醉了。
他開始說話。
他說:“一輩子那麽長,愛情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束珺,為什麽你就只看得到愛情?”
我閉着眼,聽他醉言醉語。
他說的不對,我并不是只看得到愛情,我也能看到別的。
比如,在我生命的很前一部分,我看到的只有怎樣弄死別人,怎樣保全自己,血腥與肮髒與我為伴。
他的出現,教會了我愛。
在這份愛裏,真誠、包容、甜蜜與幸福占去七成;其餘三成,皆熬作思念。
他給了我從沒有想過的生活。
食髓知味,這麽甜蜜,教我怎樣戒掉?
荊卓明嘆息,我伸手去撫摩他的臉,一切出于情不自禁,卻忽的被他一翻身壓在了身下。
細細密密的吻落下,隐忍、火熱,一路燎原。
我不明所以,問:“為什麽?”
他看了我好一會兒,吻住了我的唇,很久很久,久到我的呼吸開始急促。
我閉上眼。
他說:“束珺,你看,讓你滿足,是這樣的輕而易舉。”
我不懂他想說什麽。
“只要對你好,你就像個蠢貨一樣将自己洗刷幹淨雙手奉上。”荊卓明看着我,我不知道醉酒的人還可以有那樣充滿審視的目光,“總是好了傷疤忘了痛。”
這情勢轉變得不算快,我卻思維凝滞,僵硬在床上,不知作何反應。
對面荊卓明忽然換上一副表情,似笑非笑,莫測高深,惡意揉捏:“束珺,你快樂嗎?”
我快樂嗎?
他太溫柔,他能給我最好的。
比如現在。
他無處不在,我能感受到他的每一個細微的動作,火熱、灼燙卻又異常溫柔。
一切都是那麽熟悉。
我被蠱惑,幾乎想要點頭,但他意味不明的目光觸痛了我。
不,我不快樂。
我搖頭。
“你看,你明明很快樂。”荊卓明的手,探進我的衣物,覆上了脆弱之處,稍一用力。
我痛得弓起了身體,渾身是汗。
“給你快樂最多的人,往往才能給你致命一擊。”
我從來不知道他可以那麽殘忍,一邊亵.玩,一邊解說。
是啊,他給我最多快樂,他有能耐給我致命一擊。
荊卓明撫上我腿上的石膏,欺身上前,将我的雙腿分開,擺成屈辱的姿勢。
我想,我大概可以死心了,一千多個日日夜夜,大概就要結束了。
我沒有任何動作,只是靜靜地看着他,看他寬衣解帶,慢裏斯條。
他抵上了我。
我閉眼。
要殺要剮,悉聽尊便。
僵持許久,卻不想他沒有任何動作。
我睜眼一探究竟,卻見他看着我,目光漸漸變冷。
“就算我這樣對你,你還是準備留着它?不打算用它弄死我?”
不知道什麽時候,荊卓明指間夾了一枚刀片,寒光閃閃,亮到我眼前。
我在袖口藏了一枚刀片,在此之前,我以為沒有人會發現。
荊卓明問:“還是,你想死?”
死?
我搖頭。
我從未想過死。
從五歲到十九歲,我一直活在一種叫做如何活下去的游戲裏。
每一年、每一天、每一刻、每一分鐘,無限死循環。
生命對我而言,實在太過可貴,我怎麽可能會去想死?
但是,人總是會死的,沒有誰能夠避免。
我常常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思考:萬一将來我死了,我會是因為什麽而死?
臨死前的那一刻,是什麽場景?
誰會在我身邊?
至于死後,深埋漆黑的地下,一只骨灰盒如何能安撫孤魂?
如此等等等等。
還沒死,卻幾乎将死後所有的事已經考慮得七七八八。
平白操心無數。
我沒想死,卻有人想我死。
荊卓明的手搭上了我的脖頸,我以為他會掐死我。
但是,他沒有,手往下滑,拉低我的衣領,停在了我的鎖骨,那裏紋了三個小字,荊卓明。
那是熱戀期間紋上的,我覺得是一種象征、一種所屬,荊卓明卻覺得我是平白去找罪受。
為此,他很難得地生了我兩天氣。
他頭一回生悶氣,我見他悶悶不樂,覺得異常好玩,百般逗他笑,卻均以失敗告終。
我記得我說過這樣一句話:“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記挂你一天,然後念着念着,我們就都老啦。到那個時候,我再看到這個紋身,會覺得我們真的相愛了好久好久。”
我兀自沉浸在回憶,荊卓明卻一刀将我拉回現實。
那塊皮肉被割離的時候,我真不可置信。
他親自操刀,将荊卓明從我的身體裏割去,一刀一刀,當我看着染血的“荊卓明”掉落在床上,我瘋了。
我跳起來,一拳砸到了他的臉頰:“荊卓明,你不是人!你滾!滾!你以為割掉這塊肉我和你就沒有關系了?我這副軀體,每一個細胞都對你刻骨銘心,如果要我忘記你,剜盡肉、流盡血、焚盡骨也未必做得到!真有本事,你弄死我!你弄死我!來啊!”
我真的是瘋了。
靈魂在這一刻,分裂成兩個。
一個歇斯底裏又哭又笑,一個冷眼旁觀嗤之以鼻。
作者有話要說: 紫禁堡投喂一顆手榴彈
何曼塵塵投喂一顆地雷
麽麽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