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血誓者
我可以唱治愈之神的悼亡曲。
善良陣營的神大多相當龜毛,有着道德和精神上的潔癖。善神的聖歌大部分不會對邪惡人士産生什麽糟糕的後果(除了一些嫉惡如仇、有驅邪破魔屬性的善神),但邪惡陣營的成員不能唱,唱了很容易出問題。
沒錯,神明每天都非常忙碌,有數不清的信徒在對他們祈禱,要想全數聽取也不怎麽容易。但邪惡者唱聖歌是嚴重的挑釁,很容易傳到善神耳邊去。那些天界的主宰者們不來管你也就罷了,一旦今天心情不好想要計較,那便是十分要命的事情。
舉個最簡單粗暴的例子,一個膽大包天到在殺牧師時哼唱聖歌裝逼的傳奇盜賊,被爬起來的牧師屍體宰了——該牧師信奉的正義之神付出不小代價在屍體上神降,手撕盜賊後将屍體挂到了神殿上。此舉固然被不少其他神認為非常沒品,但你永遠不知道一個決定不要面子不計得失的神,能沒品到什麽地步。
用“是否能唱聖歌”來判斷正邪并不可行,拒絕唱聖歌的人不見得邪惡。這世上有許許多多的神明,神明存在的時間如此長,因此他們之間的愛恨情仇也亂成一鍋粥,不會比某個混亂宮廷的貴族們簡單多少。善神之間也有不少沖突,更別說還有中立神。就拿治愈之神來說吧,她與中立的死亡之神便勢不兩立,若要讓一個死亡之神的信徒去唱治愈之神的聖歌,別說神不樂意,信徒首先就會将這種要求視為侮辱,脾氣暴點立馬開打。
但能唱聖歌的人,一定不屬于邪惡陣營。
比如我。
我曾身披黑袍,在許多通緝令中榜上有名,雖然诨名如今很不好意思拿出來用。嗯,他們叫我“雷歇爾之刃”,由此可見雷歇爾的威名之重,他的名字都能當形容詞來用了。我做過一大堆破事,行事不擇手段,堪稱名師出高徒,倘若牧師小姐知道我是誰,她大概也不會這麽驚訝。
話說回來,如果知道我是誰,這位天真的小姑娘搞不好會對整個世界都産生懷疑,質疑為什麽我這樣的人居然可以保持中立。
但世界也好人心也罷,本來就不是黑白分明的東西。
善惡觀這種神學與哲學兼有的學問,複雜得談論幾天幾夜也說不完,簡單得一個偵測法術就能解決,盡管陣營偵測法術的原理依然衆說紛纭。我覺得這個問題無聊極了,比起談論這些東西,我寧可多講幾個諸神八卦,或者葷段子,游吟詩人拿手好戲呀。
治愈之神的悼亡曲很短,全部唱完也就一分多鐘的事情。理論上還可以有幾分鐘的默哀,不過這就算了,那位牧師小姐想必是不會想讓我站在旁邊給她默哀的。我解下她的披肩,蓋上了她死不瞑目的臉,再度起身向前。
兩步之外,便是雷歇爾的實驗室。
門被暴力破壞,這會兒一推就開。我在不遠處的牆壁上,看到了那個大約是愛德華的家夥。
牧師小姐的愛德華并非我以為的小白臉,至少現在,他長得十分……不雅觀。密密麻麻的血色荊棘布滿了他鼓脹到極致的皮膚,又像猙獰的紋身,又像破體而出的寄生植物。愛德華的身軀現在像縫合獸一樣強壯,右手粗壯得出奇,本該是手指的位置長着鋒利的鋼刀。在這個巨大的身體襯托下,那顆依然比較像人的頭就顯得非常小,他的臉扭曲得非常厲害,怒睜的雙眼溢出血淚。
血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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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仇恨太刻骨銘心,如果你的仇敵太過強大,那就信奉複仇之神吧。付出一個正常的人生,付出全部希望,成為血誓者,或許還有複仇的可能。血誓者用高昂的代價換取力量,不過更重要的是,他們能“嗅到”仇敵的蹤跡。這種感知有時候一點都不講道理,能跨越千山萬水,能突破堪稱完美的僞裝,來到毀掉他們人生的敵人身邊。
聽起來很激動人心,不過真遇到了也就那麽回事。
我不是第一次見到血誓者,身為前-大魔王走狗的一員,他們常見得就像賭棍家的讨債人員。血誓者的感應能力和血脈占蔔者的預感一樣,真正有用的次數非常少。“跑遍全世界最終找到敵人用過的牙簽”這種情況非常常見,要拿這種感知來追逐能全世界傳送、常年呆在亞空間法師塔裏的法師,簡直是癡人說夢。更別說血誓帶來的力量增幅有限,真找到雷歇爾也只是送菜罷了。
比如現在。
雷歇爾終于離開了他隐藏在亞空間中的法師塔,因故向魅魔轉化,施法能力暫時在幹擾中大打折扣,目前還沒怎麽吃飽,但即使如此,解決這位找上門來的愛德華也綽綽有餘。
實驗室有點兒亂,充分體現了血誓者還不錯的實力與此戰中付出的十二分努力,可惜也僅止于此。雷歇爾毫發無傷,血誓者被魔法長矛釘在了牆面上,雙腳離地,像只挂在衣帽架上的刺猬。我驚訝地發現他還活着,好家夥,堅持這麽久,可真了不起。
還沒想完,他的腦袋就在無形之力下被捏碎了。
攝魂之手掏出了血誓者憤怒的靈魂,如同監牢一般,将它死死鎖住。我等着雷歇爾的下一個動作,但他沒有動。
我一進門,雷歇爾的目光便刷地釘到我了身上。他順着我的視線瞥了彙聚在指尖的靈魂一眼,又向外掠過地上的牧師小姐,對我嗤笑一聲。
“不忍心,嗯?”他說。
我連忙攤手請他自便,身體貼到門口的那面牆上,盡量縮小存在感,希望他就當我沒進過門。可惜雷歇爾半點沒有放過我的打算,他整個人轉向我,擡起那只手。
“要求情嗎?”他說,“替那個牧師,求我放過‘愛德華’的靈魂?”
他當然知道門外發生的一切。
“您不能放過他。”我客觀理智地說,“血誓者的追獵無休無止,若不斬草除根,他們很容易化為死靈繼續複仇。對付血誓者,應該殺了他們,燒掉屍體,驅散靈魂。”
“很好,和我教的一樣。”雷歇爾的語氣聽上去可沒半點誇獎的意思,“那麽,你自己怎麽想?”
魔法之神在上,我的導師居然意識到了我有自己的想法,何等讓人振奮啊。我在這次對話沒法盡快結束的預感中嘆氣,老老實實回答:“我覺得他挺慘。等您解決完他,我會把他與門外那位可憐姑娘的骨灰找一個地方埋了。”
會成為血誓者的人,一定與追獵對象之間有着血海深仇。
這就是雷歇爾想聽到的東西,他的嘴角勾起鋒利的弧度,仿佛聽到了意料之中的答案,雷歇爾不屑地看着我,說:“軟弱。”
“這不是軟弱,只是能感知。”我聳了聳肩,“我也會這麽處理血誓者,但這不妨礙我覺得他們可憐。”
“既然最終會和我做一樣的事,覺得他們可憐又什麽用?”雷歇爾說。
“不是所有東西都有用的,老師。”我回答,“我們會喜怒哀樂,我們能夠感知并産生反應,因為我們活着。”
“這不是活着本身,而是活着的冗餘部分。”雷歇爾反駁道,“倘若半身人沒有那麽多無謂的、豐沛過頭的情感,他們的智慧足以發展出與矮人相當的成就,而不是像現在一樣一無所長。”
“半身人的食譜舉世聞名啊!”我糾正道,“他們繁榮的餐桌文明源遠流長,譽滿天下!”
雷歇爾看着我,好像我在開拙劣的玩笑。
我又想嘆氣,但是忍住了。我已經過了那個“爸媽不理解我!我好失望!”的階段,成年人有着成年人的處理方法,比如說,在這種時候閉好嘴巴。
“這就是你離開我的原因?”雷歇爾說,“因為良心發現?因為我的邪惡開始讓你感到痛苦?”
我的太陽穴開始一跳一跳的疼,我看天看地,可惜這兒能看的只有血漿、屍體還有破碎的桌椅。這明顯的不想讨論完全沒被體諒,雷歇爾咄咄逼人地看着我,一時間室內只有靈魂的嘶鳴。
“您為什麽對這些問題糾纏不放呢?”我只好說,“如您剛才所說,這對我們正在面對的一切都沒有用處。在咱們接下來一段時間都必須攜手合作的情況下,變得更讨厭對方一點有什麽好處嗎?”
“裝糊塗就是愚蠢。”雷歇爾冷硬地說,“我不會再讓你突然消失,就為某種我無法理解的原因。”
我沉默了片刻,開始控制不住地狂笑。
“您……哈哈哈哈……”我笑得上氣不接下氣,努力在笑聲的間隙中說,“您聽上去完全是個死纏爛打的前女友哈哈哈哈哈!”
雷歇爾沒有一點反應,顯然沒搞懂我的笑點。他冰冷地注視着我笑倒在地,在停不下來的大笑中滾來滾去,斷斷續續笑了好幾分鐘都沒停下的意思。然後,我的導師終于意識到我無論如何都不會讓步,他冷哼一聲,失去興趣地轉身,随手掐碎了血誓者的魂魄。
雷歇爾大步走了出去。
作者有話要說:
雷歇爾:你是我的。
雷歇爾:這就是你離開我的原因?
雷歇爾:我不會再讓你從我眼前消失。
↑雷歇爾.克裏夫,一個毫無自覺地甩出一打病嬌前女友臺詞的正直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