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公元二OO九年,京城某蒼蠅館子。
冬天的夜晚,連路燈昏黃的光圈似乎都被凍得縮小了範圍。偶爾一輛車匆匆駛過,徒增街面上的冷清。
男人看看手表:“已經這麽晚了啊!”靠在油黑的板壁角落裏,伸手朝衣袋裏掏去。
旁邊伸過一只手來,準确無誤地攥住了男人手腕,有人口齒不清地喝道:“不許抽煙!”
一邊命令着,小屁孩一邊将最後一塊牛肉咽下去,得意洋洋地拿眼睛斜着他哥。
這模樣真欠抽。吳鳴回望着小孩,很誠懇地說:“都說了牛肉熱氣吧,你看你左邊臉上又冒倆痘!”
“啊,真的?”文諾最緊張就是這不請自來的青春伴侶,趕緊松了攥着對方腕子的手,去摸自己的臉,“不會這麽快吧?”
吳鳴趁機掏出煙盒,飛速抽出一支,剛夾在唇間,就被那雙黑漆漆的眼睛看毛了,舉起雙手作投降狀:“好,行、行!我不抽還不成嗎?”
文諾正要說什麽,卻聽吳帥哥口袋裏傳來“咚”一聲水滴響。
“我K,誰TM這個時候發短信哪?”
看過了手機顯示屏,吳帥哥似乎有些石化,微皺着眉好半天沒動彈,直到文諾開始把手指上的油膩往他衣袖上揩:“什麽短信?找你有事嗎?”
吳鳴收起手機,長臂一伸,按着小孩後腦勺在那兩瓣油汪汪的嘴唇上“吧唧”一口:“沒什麽,哥帶你去個好玩的地方!”
社會學家有種分類法,把人按照生存屬性分為三種:第一種是思考型,整天琢磨如何将面包做得更好吃,代表人物是各類人文學者;第二種是實幹型,你想你的,他只顧埋頭做面包,代表人物是各類實用學科研究人員和工農業勞動者;第三種就比較危險了,掠奪型,自己不事生産也不想啥的,直接上來就搶,代表人物房地産商人和強盜小偷。
據說一個理想的社會應該是紡錘型,第一種和第三種人都很少,第二種人居絕大多數。
那位社會學家似乎忽略了世界上還有一種人,他們既不思考,也不做工,更不願巧取豪奪,主要就靠着第二種人來養活,就像夏日裏只顧快活彈琴的蛐蛐,就等着勤勞的螞蟻來喂養。
如果誰把這結論說給李東行聽,他會一甩頭發,比劃出一個不雅的手勢:“老子是藝術家,你個俗人懂個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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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不覺得自己吃了上頓兒沒下頓兒的生活有什麽不對,那是藝術家的範兒,不是誰都學得來的。
就像此刻,站在舞臺上,雖然被聚光燈耀得眼花缭亂完全看不清臺下情形,東行還是覺得有種君臨天下的豪邁感。
搖滾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噪音。它讓你變成半聾的同時,也能讓你腦海中一片澄明,如雪後大地白茫茫真幹淨,哪怕那些塵世煩惱只是被暫時掩蓋。
一曲終了,跪在臺前的東行恢複站姿,将汗涔涔遮住半張臉的長發甩向後方,卻在燈光暫滅的瞬間看到了那張只是萍水相逢卻無法忘卻的臉。
“文諾!”
話筒裏傳出的主唱聲音令全場陷入一片瞠目結舌的靜默,然後是放大了一千倍的蜜蜂嗡鳴,每個人都在互相問:誰是文諾?
東行有一種天賦,能将很囧的要求說得真誠無比:“上來吧,文諾!到我這兒來!”
“丫想幹什麽?”吳鳴咬着牙低聲說,松開了從後面圈住小屁孩的雙臂。
小孩縮了縮脖子,滿臉彷徨地看看左右,向後退了一步,想再回到那個溫暖懷抱。
然而不知是誰操縱的追光燈,居然準确地打在了他的身上,一時竟無處可逃。
文諾大窘,幾乎想找個地縫鑽進去!
熱情過度的東行已經走下臺來,不顧對方的躲避牽住了他的手:“我們一起來唱歌吧!”
吳鳴在後面竊笑一聲,居然在文諾背心輕推了一把。
廢棄的廠房,塵封的巨大機器像不知名的怪獸潛伏在黑暗中。熱愛搖滾的人們搭起的簡陋舞臺正中,站着不知所措的文同學,東行伸過來的話筒幾乎已經碰到他嘴唇:“唱首歌吧,高材生,別讓大家白等這麽久!”
文諾躲開話筒,輕聲對固執的藝術家說:“那就Long long way to go吧。”
東行興奮地沖樂隊嚷嚷了一句,吉他手點點頭,熟練地撥弄琴弦,一陣細雨般輕柔的前奏響起。
“you held my hand and then you slipped away-------”
那個天鵝絨般優雅柔美的聲音似乎帶有魔力,透過話筒,直達心底。剎那間在場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方才還喧騰如鬥獸場的場地頓時安靜下來。
一旦開始歌唱,囧孩子所有的局促不安統統不翼而飛,合上雙目全身心沉浸在他心愛的世界中:“-------So tell me how do to fill the emptiness inside,Without love, what is life?”
人群中,容顏清俊的男子側耳傾聽,臉上帶着慣常的迷人微笑,眼中卻不知何時溢滿了淚花,只是強迫着自己不讓它掉下來。
樂曲到了□□部分,所有樂隊成員都加入了和聲隊伍:
“I got a long, long way to go,
Before I can say goodbye to you,
Oh, I got a long, long way to go,got a long way to go,
Before I can say goodbye, before I say goodbye,
To all I ever knew, to all I ever knew--------”
臺下大多是資深搖滾樂迷,漸漸地,也跟着和唱起來。
這麽多人一起嘶吼着堅定的愛情誓言,簡直是奇觀。東行笑得咧大了嘴,看上去很是得意于自己的眼光與行動。
舞臺後方,黑暗中,有兩點紅光在明明滅滅。
男人的聲音本就低沉,加上刻意的壓抑,更加厚重低啞如低音提琴:“你覺得怎麽樣?”
另一個男人的聲音仿佛在跟他比賽誰的音更低:“小兔崽子唱得很好嘛,可是你到底想幹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