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一篇武林外史劇情之行
了他腰畔的劍,李尋歡又笑道“原來你不是聾子,上來喝口酒吧,一口酒對任何人都不會有害處的。”
少年終于瞧了李尋歡一眼,只見這個人已不再年輕,眼角有了皺紋,只有他的眼睛卻是年輕的。
這是一雙碧綠色的眼睛,溫柔而靈活,仿佛夏日的海水一般,充滿了活力。
這個人少年不是第一次見,他認得人,還記得他叫李尋歡,是個有名的大俠。
因為十年前,舅舅帶着他見了李尋歡。
他當時雖然只有十歲,但是這個人太特別,他絕不會忘記,也絕不會錯認。
少年的目光一凝,他的耳邊仿佛響起了舅舅的說話聲“你二十歲那年,若是有一天一個人走在風雪中,這個叫做李尋歡的人會邀請你上馬車喝酒,你千萬不要拒絕,因為這人雖然是個不要命的酒鬼,卻是個可以為朋友兩肋插刀的好朋友,舅舅希望你能交上這個天下最好的好朋友。”
當時他一邊說,一邊笑,似乎覺得有趣的很。
少年終于上了李尋歡的馬車,端端正正的端坐着,垂下了濃密纖長的睫毛,仿佛在神游天外,連李尋歡遞酒給他,他也不接。
李尋歡含笑看着他,柔聲道“在想什麽?喝一點酒暖和身體。”
少年忽然擡起頭,說道“這酒我喝不起。”
李尋歡聞言連眼角的皺紋都有了笑意,笑道“我請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錢買,而且等你有了錢後,再回請我也不遲。”
少年瞪了他一眼,輕撫着腰間的劍柄說道“好,我有錢了再請你。”
李尋歡早就注意到了他的這柄劍,這劍紋理清晰,扁平光滑,竟仿佛是把手工制作的木劍。
他的眼裏也不禁露出了驚奇之色,這柄劍一看就是少年小時候練劍時用的,少年長大了仍然劍不離身,恐怕是少年至親之人所贈,才會如此珍惜。
少年忽然又道“我知道你,你是有名的大俠,人稱小李飛刀的李探花李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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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尋歡有點意外,說道“你莫非曾經見過我?”
少年嗯了一聲,慢慢的道“我十歲時,我舅舅帶我見過你,他說你吃喝嫖賭,樣樣精通,不但是個世家公子,還曾中過探花,在朝為官,但是不久後就辭去了官職,在家裏仗義疏財,為人豪爽慷慨,有再世孟嘗之稱,是個值得結交的好朋友。”
他一下子說了這麽多,李尋歡倒真的吃了一驚,忍不住失笑道“你舅舅知道這麽多,莫非是哪一位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少年沉着臉,說道“他不是武林中人,甚至不會絲毫武功。”
李尋歡哦了一聲,不知道該說什麽,因為少年的臉上忽然露出了濃重而深刻的痛苦,眼中的悲哀與絕望似乎已深入了骨髓。
李尋歡看着這樣的少年,突然有一種奇怪的感覺,這個少年似乎對他口中的舅舅有一種奇特而隐秘的感情。
他沒有再想下去。
又不知道過了多久,少年又慢慢的道“你可以叫我阿飛,因為認識我的人都這麽叫我。”
趕車的是個虬髯大漢,目光如鷹,綽號金剛無敵鐵傳甲,一身鐵布衫橫練功夫,很多年前李尋歡救了他,他就自甘奴仆,一直跟着李尋歡,忠誠的很。
這時他趕車趕到了一個小鎮的客棧,客棧很小,住滿了旅客,十分熱鬧。
院子中堆着十幾輛寫着金獅镖局的空镖車,镖師們在大口喝酒,大聲談笑,顯然是剛交了镖,完成了任務往回走,所以十分輕松。
镖頭是急風劍諸葛雷,他和镖師們在大聲的自吹自擂,生怕別人聽不見他的英雄事跡。
李尋歡在慢慢的喝酒,一邊喝一邊咳嗽,阿飛則一進門就盯在一個人身上,坐下來了還是不錯眼珠。
這個人坐在角落的桌子,只有一個人,背對着阿飛,他的頭發很短,是齊耳短發,參差不齊,但絕對不是和尚,穿着也很奇特,銀灰色的長衫長褲,說不出的違和感。
阿飛的呼吸都似乎窒住了,這個人的背影實在太像他刻骨相思的人,雖然短發和衣服一點都不像,但他就是有非常熟悉的感覺。
但是他不敢上前,因為他已經絕望太多次了,這四年來,除了中原和關外,他甚至去了傳說中的海上仙山和島嶼,每回九死一生,仍然絕望而返。
若不是他憑着一股信念支撐着,他早已活不下去。
因為铮铮曾經說過“你二十歲時,就會遇到李尋歡,你兩個人一定會成為生死相交的好友,你也會成為名滿天下的飛劍客,到時你舅舅我就算真的走了,也一定會想辦法回來看你。”
他今年正好二十歲,今日真的遇到了李尋歡,這是不是表示铮铮會出現?
這個人是不是就是他的铮铮?
阿飛心跳得很快,胸腔似乎都要爆裂,只聽短發人忽然叫道“老板,再來一壺茶。”
只聽這人的聲音嘶啞,帶着很濃重的鼻音,他這時側過頭來,阿飛看得清楚,這個人的相貌平平無奇,絕不是铮铮。
聲音不是,相貌更不是。
阿飛咽下了湧上喉嚨的一口血,這四年來,他早已患上了心悸嘔血的毛病,已經越來越嚴重了。
李尋歡沒注意到他的神情,因為他在低着頭雕刻他的人像,一直沒有擡起頭來。
那邊的諸葛雷正在舉杯大笑,大笑聲忽地停頓,因為有兩個人從風雪中雪片般飛了進來。
這兩個人披着鮮紅的披風,戴着雪笠,一樣的高矮胖瘦,一個臉如鍋底,另一個臉如白紙,長得三分不像人,七分像條蛇,正是令人聞名喪膽,滿手血腥的殺手碧血雙蛇。
兩個人蛇也像只蛇一樣盯着諸葛雷。
諸葛雷再也笑不出來了,他認出了這兩個殺手。
黑蛇用劍指着他,尖銳的道“留下你從口外帶來的東西,就饒你一命。”
諸葛雷面色如土,忽然從懷中拿出了一個包袱,咬牙道“既然兩位看上了這包東西,就請拿去吧。”
白蛇盯着他,忽然道“你若是在地上爬一圈,我們就不要你的腦袋。”
諸葛雷面色青白交加,竟然真的伏在地上爬了一圈。
李尋歡再也忍不住嘆了口氣。
碧血雙蛇立刻看向了他,白蛇陰森森一笑,說道“原來有一位高人在這裏,倒是我兄弟二人看走眼了。”
兩人同時軟劍指向了李尋歡,李尋歡卻還在專心刻他的木頭,仿佛什麽也沒聽見。
“哈啾……”忽聽一個重重的打噴嚏聲,十分響亮,在這緊張的氣氛中十分突兀,正是阿飛還在盯着瞧的短發人。
只見短發人眯起了眼睛,說道“十分抱歉,你們繼續,請無視我……哈啾……”
話未說完,又打了一個噴嚏,拼命的揉着鼻子,一臉無奈,這個人顯然是得了很嚴重的傷風感冒。
白蛇蛇眼瞪着這人,目中露出了兇光,軟劍一振,匹練般的劍光向短發人射去。
李尋歡也不禁也聳然變色,因為他看出了這短發人只是個不會武功的普通人。
衆人只覺得眼睛一花,赫然見白蛇的喉嚨中插了一把木劍。
木劍持在了一個人的手上,一個纖長靈活穩定如磐石的手,正是少年阿飛。
沒有人看清他是如何出手的。
好快的劍!好深厚的內功!竟用一把木劍致人死命,駭人之極。
木劍抽出,鮮血激射而出,白蛇砰然倒下。
阿飛面無表情,瞪着黑蛇,說道“拿出五十兩來。”
黑蛇早已吓呆了,聞言顫聲道“你為了五十兩殺他?”
阿飛冷冷道“是的,因為他只值五十兩。”
黑蛇又呆了,忽然狂吼道“給你……給你……全給你……”把身上所有的銀子掏出來扔在地上,然後瘋了似的沖了出去。
阿飛也不理他,撿起了五十兩,慢慢的走向了李尋歡兩人,誰想還爬在地上的諸葛雷突然暴起,一劍向阿飛的後心刺去。
眼看一劍将至,諸葛雷忽然狂吼一聲,跳了起來,又重重的跌在了地上。
只見他的喉嚨裏插了一把小刀,赫然是李尋歡的小李飛刀。
沒有人看得清他是怎麽出手的,甚至沒有人看到刀光閃動,就這麽插在了諸葛雷的喉嚨裏。
阿飛只看了一眼,就轉頭走向了短發人。
短發人似乎吓呆了,坐着起不來。
阿飛不自禁的眼光放柔,輕聲道“我請你喝酒,你要不要喝?”
短發人呆呆的看着他,眼神無比複雜,半晌都不說話。
阿飛靜靜的瞧着他,也不催促。
又過了片刻,短發人終于道“好吧,不過,我就喝一杯。”
他的聲音似乎更嘶啞了,帶着說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李尋歡看着兩人,眼中也帶着奇特的表情。
☆、阿飛之纏情
作者有話要說: 本來想在這一章把所有事交待清楚,但是晉江一晚上都在吞我的文檔,一邊寫一邊吞,我已經淚流成河,只好等明天再說了。
短發人果然只喝了一碗酒,他喝酒時的樣子不但喝得慢,而且一直在皺着眉頭,顯然不但酒量不好,也不喜歡喝酒。
只因為這酒是阿飛親手倒給他喝的,他不得不喝。
三個人現在是坐在李尋歡的馬車上,酒店裏死了兩個人,自然不能再繼續呆着了。
馬車很寬敞,所以三個人也不顯得擁擠,還放了好幾壇酒,這是阿飛用那五十兩買的。
阿飛仰頭又是一碗酒,不但喝得多,也喝得快,因為他剛殺了一個人,心裏并不好受。
他并不喜歡殺人,但是有些該死的人不得不殺。
短發人和李尋歡都在瞧着他。
短發人眼中的神色也不知道有多麽複雜,有喜悅,有內疚,有傷感,種種情緒摻雜在一起,反而讓人猜不出他在想什麽。
李尋歡眼神中卻充滿了愉快,因為他很喜歡這個年輕人。
他看着阿飛這個年輕人,覺得自己仿佛也年輕了好幾歲。
阿飛又喝了一碗酒,忽然說道“我并不喜歡殺人,那個白蛇是我第一個殺的人,我不得不殺,因為他實在該死。”
短發人忽然轉過了頭,不讓人瞧見他眼中的神色。
李尋歡柔聲道“你為了救人,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阿飛沉默不語,眼角卻忍不住偷偷看着短發人。
短發人用盡力氣控制了自己的情緒,轉過了頭,凝視着阿飛,說道“這位少俠,謝謝你救了我的命,你為了我第一次殺人,我很抱歉。”
阿飛卻避開了他的眼光,說道“我不叫少俠,你可以叫我阿飛。”
短發人眼中露出了笑意,說道“阿飛,謝謝你。”
李尋歡這時才發現,這個短發人的樣貌雖然很普通,眼睛卻很漂亮,形狀優美,笑起來彎成月牙形,讓整張臉變得生動起來。
阿飛瞧着這人的笑容,瞧着他的眼睛,不自覺瞧得癡了。
真的好像,連笑起來的樣子也一模一樣。
李尋歡看着這樣子的阿飛,眼中又露出了奇異的神色。
只聽短發人又道“阿飛,我會報答你的。”
阿飛沉默半晌,忽然笑了,說道“我救了你是為了我自己,你不必放在心上,我更不會要你報答我。”
這是阿飛第一次笑,李尋歡從未想到笑容會在一個人的臉上發生這麽大的變化。
少年的臉本來是那麽孤獨,那麽倔強,但等他的嘴角泛起笑容時,是那麽溫柔,那麽可愛,那麽迷人。
每個人心上都有一根弦,這根弦叫情弦,李尋歡覺得自己這根情弦似乎因為阿飛迷人的笑容輕輕撥動了一下。
撥動之下的心悸感似乎直透入四肢百骸,久久不去。
李尋歡瞧着少年的笑容,也仿佛癡了。
短發人卻垂下了頭,仿佛在思考着什麽。
他又擡起了頭,手上卻忽然多了一團金光閃閃的東西,并抖了開來。
李尋歡臉色變了,因為他十分意外。
只見這東西像一件馬甲,整個馬甲以金絲線繡而成,看起來又輕又軟,沒幾兩重。
阿飛也在盯着這件金絲馬甲,似乎也覺得很驚奇。
短發人說道“李大俠,你認得它嗎?”
李尋歡點頭,慢慢的道“如果我沒看錯,江湖傳說中有三件很神奇的寶物,其中一件就是它,叫金絲甲。據說此物刀槍不入,水火不傷,是武林至寶,我也是第一次見到。”
短發人笑道“李大俠真是見多識廣,一眼就認出來了,這就省得我多費口舌了。”
李尋歡沉吟道“不知這金絲甲兄臺是哪裏得來的?”
短發人道“哪裏得來的并不重要,我現在拿出來是要給阿飛的,阿飛救了我,無以為報,這算是我的一點心意。”
他說着,遞給了阿飛。
阿飛竟然不由自主的接了過去,神色倒是一怔,說道“如此貴重的寶物,為什麽要給我?”
短發人凝視着面前的少年,柔聲道“這是給你防身用的,江湖險惡,人心難測,你的江湖經驗又不足,剛才那諸葛雷從你背後襲擊你,若不是李大俠及時殺了他,你一定會受傷的。下次再有類似的事,李大俠若是不在你身邊保護你,有了這件金絲甲,總能擋一擋的。”
阿飛呆呆的看着他,什麽話也說不出來,不知道為什麽,在這個人面前,他總是舉止失常,心中悸動。
李尋歡欲言又止,總歸沒有說什麽。
短發人又道“你現在就穿上去吧。”
本來以阿飛的性格,絕不會接受一個認識沒多久陌生人的饋贈。
但是他凝視着這人熟悉而溫柔的眼神,竟然真的脫掉了單薄的衣服,露出了白皙結實的上身,貼身穿上了金絲甲,然後又穿好了衣服。
短發人滿意的笑了,說道“這樣才乖,你要記住,我給你的金絲甲絕對不能給別人,誰想要,就殺了他好了。”
他說着,瞟了一眼沉默下來的李尋歡,又道“當然,李大俠是例外,你們是朋友,又有過命的交情,互贈也是應該的。”
阿飛沉着臉,說道“我絕不會給任何人的。“
言下之意,就是李尋歡也不會給。
李尋歡不禁心中苦笑,他看得很明白,阿飛對這個連姓名都不知道的人有一種奇怪的感情,他自己本人卻沒有察覺。
李尋歡當然絕不會貪圖這金絲甲,不知道為什麽,他就是覺得心裏不舒服,覺得阿飛對自己還不如對別人好,感覺有一種奇怪的酸澀。
三人一時誰都不說話,只聞外面馬車格郎格郎的鐵鏈拖地聲。
這是駕車的鐵傳甲為了防止冰地上的車輪打滑,在上面捆綁了幾根鐵鏈而發出的拖曳聲。
忽然馬車停了下來,鐵傳甲說道“有人擋了路。”
李尋歡皺眉道“什麽人?”
鐵傳甲聲音中有了笑意,說道“雪人。“
擋路的果然是個雪人,圓圓的腦袋,圓圓的肚子,臉上還有兩只圓圓的煤球似的眼睛。
阿飛盯着這個雪人,臉上又忍不住露出了痛苦之色。
他小時候,每年和舅舅僅有的七天相聚裏,有時候會下雪,因為他出生在早春之前,北方還時不時下個小雪,下的雪還足夠堆個雪人。
舅舅說他是南方人,特別喜歡雪,所以每次都很高興,沒多少雪也非要堆個小雪人,堆完後還非要和他打雪仗,笑聲不斷,明明是個大人,仍是玩得像個孩子。
那七天裏,是阿飛最幸福最快樂的日子,只願一輩子都停留在那個令人沉醉的時光裏。
當年的阿飛有多快樂,現在的阿飛就有多痛苦。
這種痛苦就像附骨之蛆,無時無刻不在噬咬着他的心。
阿飛看着這個雪人,心又絞痛起來。
短發人則瞧了瞧少年,又瞧了瞧雪人,眼神中俱是懷念之色。
李尋歡瞧着清楚,暗嘆一聲,彎下腰從雪地上捏起一團雪,扔了出去。
只聽叭得一聲,雪人倒下,露出了人的衣服。
這個雪人下赫然是一具屍體。
這具屍體赫然是在酒店中瘋了似跑掉的黑蛇。
李尋歡和阿飛都怔住了,只有短發人轉過了頭,似乎不想直視這具醜陋猙獰的屍體。
李尋歡和阿飛對望了一眼,神情都很驚訝。
李尋歡不知何時手中已多了一把小刀,輕輕撫摸着,說道“有人把這黑蛇殺了,恐怕是因為那個包袱的緣故,也許當時我應該拿過來瞧瞧的,看看裏面究竟是什麽樣的寶物,惹來這麽多人殺人搶奪。”
他說着,有意無意的看了短發人一眼。
短發人只好裝作不知道。
阿飛沉吟道“殺他的人,為什麽要把屍體堆成雪人放在這裏,攔住我們的去路?是不是因為他身上并沒有找到包袱?”
李尋歡說道“你說得不錯,必是如此。“他說着,目光一凝,沉聲道“有人來了。”
阿飛眉一揚,忽然拉住了跟在他身後短發人的右手,叮囑道“你跟在我身邊,不要亂走。”
短發人心中苦笑。
阿飛,我既使變成了讓你不認識的人,你還是要保護我嗎?
你什麽時候才明白,我并不需要任何人的保護,尤其是你阿飛,我受之有愧。
李尋歡朗聲道“朋友既然來了,請出來喝一杯酒吧。”
只聽一陣大笑聲,有兩個人從前面的樹上跳了下來。
一個人是金獅镖局的總镖頭金獅查猛,另一個人是神行無影虞二拐子。
李尋歡和二人說話間,又有四個人走了過來。
只見這四個人明明長得又老又醜,偏偏穿得五顏六色,不停的擠眉弄眼,嘻嘻哈哈,作出頑童之狀,說不出的令人惡心。
鐵傳甲看見這四人,變色道“那黑蛇是被這四人的蠍子和蜈蚣殺死的。”
李尋歡的臉色也變了,沉聲道“四位莫非是苗疆極樂峒門下?”
一個老童子嘻笑着飛掠向李尋歡想動手,卻被虞二飛身攔住了,他沉着臉道“小李飛刀,例不虛發,我勸四位還是不要冒險的好。”
李尋歡微笑道”但我一把小刀萬萬是殺不死六個人的,各位請盡管動手。”
金獅查猛幹笑道“李兄只要把那包袱交出來,我們馬上就走,絕無二話。”
李尋歡又輕撫着手裏的小刀,忽然道“不錯,包袱确實在我身上,不過卻要容我考慮考慮是否還給你們。”
虞二道“卻不知閣下要考慮多久?”
李尋歡道“一個時辰後,還在此地相見。”
虞二想都不想,立刻道“好,一言為定。”
查猛遲疑道“虞老,這個不妥吧?”
虞二冷冷道“小李探花,自出道以來,大小身經三百餘戰,從來也未曾逃過一次。”
六個人真的立刻走了。
阿飛自始至終都沒有說話,這時才放開了短發人的手。
忽見一輛馬車從遠處極速駛來。
只見這輛馬車小巧精致,很快就到了近前,停了下來。
只見車轅上空空,竟然連個趕車的車夫也沒有,也不知道是如何驅動走來的。
四人正在驚訝,從馬車上傳來一個十分好聽的女子聲音,她銀鈴般笑着說道“你還不上來?難道還要我抱你上車?”
短發人眼睛一亮,轉頭對阿飛說道“我該走了,阿飛,你多保重。”
阿飛一怔,還未說什麽,短發人已經上了馬車。
他忍不住大聲問道“你要去哪裏?”
短發人從車窗外伸出手招了招,說道“阿飛,你放心,我們很快就會再見面的。”
他說完話,馬車立刻絕塵而去,來的突兀,去得也快。
阿飛呆呆看着,半晌都沒有反應過來。
李尋歡暗嘆一聲,說道“阿飛,你也該走了。”
阿飛瞪着他,說道“你要我走?為什麽?包袱明明不在你身上,你為何要承認?”
李尋歡道“這是我的事,和你并沒有關系,你為何還不走?”
阿飛還是瞪着他,一動不動,只是道“你怕連累我?”
李尋歡眼中再也忍不住露出痛苦之色,嘴裏卻笑道“天下無不散的筵席,我們遲早要分手的,此時走再好不過了。”
阿飛突然從車廂中倒了兩碗酒,說道“我再敬你一杯。”
李尋歡接過一碗酒喝了,慢聲道“勸君更盡一杯酒,與爾同銷萬古愁。”
說完,又忍不住彎下腰咳嗽了起來。
阿飛終于轉過身,大踏步的走入了風雪中。
李尋歡瞧着少年孤獨的背影,喃喃道“我是個不祥的人,你卻前程遠大,所以我絕對不能連累你,你不要怪我,我不是真的要趕你走。”
他說着又喝了一碗酒,又咳嗽了起來,一連串的咳嗽聲在風雪中聽起來更是令人心碎。
☆、阿飛之纏情
無人駕車,小巧精致的馬車疾馳在風雪中,驀然又停在一個渺無人煙的地方。
短發人瞪着馬車中的大姑娘,說道“你竟然把能源車裝在空間中,又改裝成馬車來用,算我服了你。”
只見大姑娘梳着兩根油光水滑的大辮子,一雙又大又亮的大眼睛,眼波流轉間,動人心弦。
她說道“誰像你一樣,不用空間,就用兩條腿走路,也不嫌累。”
短發人道“你也不怕吓到這些古人。”
大姑娘道“他們只會當自己眼花了。”
短發人道“不要小瞧古人的智慧,小心被當妖怪抓起來。”
大姑娘笑道“安啦,這次是不想正面見到李尋歡,又懶得雇馬車,在這樣的破路上用我的愛車,我還心疼呢,話說你戴着這個面具真是醜到死,快點扒下來,免得傷眼。”
短發人聞言從臉上揭下一個薄如蟬翼的面具,露出了本來面目,說道“也不算醜吧,這是标準的路人臉。”
大姑娘道“我說老曲呀,你這樣瞞着阿飛,有意思麽?他還能把你吃了?”
短發人自然是曲铮,只見他的臉色甚是憔悴,眼下有淡淡的青色,顯然是睡眠不足,聽大姑娘這麽問,沉默不語,顯然沒有開玩笑的心情。
大姑娘又道“我知道你去找了沈浪,看了阿飛離家出走時的紙條,所以才肯接受這次的任務。”
原來曲铮先去問了沈浪,意外知道阿飛對他的心思,就一直在失眠,好不容易想明白,動用王憐花留下的面具,以陌生人的樣子出現在阿飛面前。
曲铮橫了她一眼,沒好氣道“我覺得你一個女孩子,老是喜歡偷窺別人,這種習慣真的很不好。”
大姑娘道“你有資格說我嗎?我可是看到你每天都在偷窺阿飛。”
原來曲铮早已偷偷跟着阿飛有一段日子了,看少年從不住旅店,也不在飯館吃飯,自苦自虐,像一頭孤獨的狼一樣遠離人群,又是心疼又是愧疚。
他光是想像少年這四年間為了找他吃了多少苦,就心痛得無以複加。
他突然對自己的為人處事産生強烈懷疑,好一陣消沉難解。
他和阿飛絕對不可能在一起,以一個陌生人的面目出現在阿飛面前,也是萬不得已。
無論阿飛對他有多深的感情,時間都是最好的療傷藥,忘卻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另一段感情,這世上能撫平阿飛所有創傷的,恐怕只有善解人意的李尋歡能做得到。
有一種愛叫做放手,自己既然不能給阿飛一生的承諾,如此是對兩人最好的選擇。
曲铮噎了一下,反駁道“李尋歡你也沒少偷窺吧。”
大姑娘又笑了,笑聲像清脆的風鈴聲,笑道“彼此彼此,我們兩人不愧都是劇情修複師,愛好也一個樣。”
曲铮道“悠着點吧,小心愛上李尋歡。”
大姑娘還在笑,笑聲卻突然變得十分奇怪。
曲铮懷疑的看着她,說道“你笑得很心虛。”
大姑娘不笑了,板着臉道“你放心,我最有職業道德,否則鈴老大也不會派給我這次的任務。”
曲铮嘆了口氣,說道“我不太明白,為什麽會勞動你這個純愛部的大駕?”
大姑娘道“因為鈴老大說這個小說位面早已因為不可測的因素變成純愛世界。”
曲铮又沉默不語。
大姑娘繼續道“看樣子李尋歡已經愛上阿飛,事情已經好辦得多.,只要再讓阿飛愛上李尋歡,我們就算完成任務。”
曲铮突然又戴上面具,不想讓對面人看到他臉上的表情。
大姑娘道“我比你早來三年,該辦的事情也辦得差不多了。”
曲铮道“林仙兒你怎麽處置的?”
大姑娘道“她不是喜歡男人嗎?我就把她弄去了京城最大的青樓,讓她得償所願。”
曲铮也不意外,這本來也是林仙兒最終的結局,道“原來的孫小紅呢?”
大姑娘道”在這個小說位面中,天機老人根本就沒有叫孫小紅的孫女,我就是真正的孫小紅。”
原來這大姑娘的真名實姓就叫孫小紅,是劇情修複師中的精英,也是個心理醫師,曲小鈴把她派到了這裏,解決了林仙兒這個不該出現的禍害,準備讓李尋歡和阿飛好好談戀愛,湊成一對神仙眷侶。
“阿飛對你的感情,據我分析,這是典型的雛鳥情結,阿飛七歲之前,沒有父親的疼愛,白飛飛又感情淡漠,所以對你這個舅舅産生很深的依戀,七歲之後認回了沈浪這個父親,沈浪出于補償心理,對阿飛非常好,小孩子是很敏感的,對沈浪這個親生父親多少有點隔閡,不敢太過依賴。本來你這個舅舅不再出現的話,又有沈浪極盡的疼愛,小孩子慢慢的也就淡忘了對你的依戀,就什麽事也不會有,後來的事你也知道了,說起來最終的根源在于你這個人,所以解鈴還須系鈴人,你的爛攤子還得你自己收拾,這也是為了解開你自己的心結。”
孫小紅侃侃而談,也不管曲铮什麽反應,完成任務似的說了一大串話。
曲铮又沉默了很久,才淡淡道“我知道了。”
孫小紅道“我和你分工合作,該幹嘛幹嘛,不管怎樣,我們的中心任務是讓阿飛和李尋歡時時刻刻的呆在一起生死與共,掃清一切障礙人事,讓兩人在患難中見真情,順順利利的雙宿雙栖,只羨鴛鴦不羨仙。”
她說着不知道為什麽嘆了囗氣,神色說不出的失落。
曲铮看着她,若有所思道“既然天機老人沒有孫女,那麽小說中愛上李尋歡的孫小紅只能是你了。”
孫小紅嘆了口氣,說道“也許吧,何浩的事就是前車之鑒,我們劇情修複師注定是一群萬年單身狗沒藥救。”
曲铮淡淡道“這是我們自己選擇的路,又沒人逼我們,有什麽可說的。”
孫小紅只好轉移話題,問道“等一下你跟着阿飛還是李尋歡?”
曲铮猶豫了一下,說道“我還是跟着李尋歡吧,我怕和阿飛呆久了,他遲早會認出我來,他小時候我和他捉迷藏,無論我躲在哪裏,他都能立刻找到我,簡直比狗鼻子都靈。”
孫小紅說道“那好吧,我去跟着阿飛,希望他不要給我添太大的麻煩。”
這是在山腳下一間小小的酒家,阿飛展開踏雪無痕的輕功,跟着查猛和虞二拐子六個人來到了這裏。
六個人看到這個少年很是吃驚,因為他們認出了這少年是跟在李尋歡身邊的。
查猛喝道“你來幹什麽?李尋歡呢?”
阿飛一言不發,他不是來和人閑聊的。
只見木劍飛起,一劍洞穿查猛的咽喉,再一個肘拳擊飛正想發出暗器的虞二拐子。
至于四個五毒童子,阿飛快若閃電的四劍連續刺穿他們的咽喉。
天下武學,唯快不破。
母親白飛飛教阿飛飛殺人的劍招,如影似魅的身法,父親沈浪則以畢生武學傾力相授,因此他不到十二歲已是頂尖高手。
他片刻間連殺六人,臉上一點表情都沒有,殺人這種事一旦有個開始,就會停不下手。
李尋歡是他認定的朋友,他替李尋歡殺了這些人,一點愧疚也沒有。
無論是誰,也不能傷害他阿飛的朋友。
他用劍尖在柱子上刻字:“你替我殺了諸葛雷,我就替你殺了這些人,我已經不欠你的債了。”
忽聽一聲驚呼,原來是酒店的老板發抖着躲在櫃臺後,阿飛只瞧了他一眼,就大踏步走了出去。
酒店的老板是個發福的老人,等阿飛離開,松了口氣,看着一地的死人,臉上卻沒有驚恐之色。
過了半晌,又有一個人走了進來,滿臉驚奇之色,瞧見柱子上的字,一臉的恍然,失笑道“你這個帳算得太不精明,看來以後做不得生意。”
只見這人眉目疏朗,神情蕭瑟,正是李尋歡,他自然知道殺人的是阿飛。
酒店老板随手撿起一把劍,劍尖指着李尋歡,大聲道“你……你是什麽人?”
李尋歡認得這老板,因為十年前他放下一切,黯然出關時,曾路過這裏,喝了幾杯酒。
他微笑道“在下姓李,木子李,草字尋歡。”
老人長長吐了口氣,說道“原來是李探花,我經常聽人說起過您,是一位了不起的大俠。”
李尋歡含笑道“不敢,徒有虛名而已。“
老人陪笑道“探花大人稍坐,裏面剛溫好了酒,我這就去拿來給您喝。”
李尋歡點頭道“有勞了。”
他找張幹淨的桌子坐下,至于那六具屍體,對于他這個刀頭舔血的江湖人來說,簡直和沒存在一個樣。
老人很快就端着一壺酒出來,倒了一杯遞給李尋歡,登時酒香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