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吳顯貴家的狗丢了。
确切的說,應該是吳顯貴把家裏狗弄丢了。
狗叫馬克,三歲大的成年金毛,同居男友的心肝寶貝。
他不喜歡狗,因為對狗毛有點過敏,可男朋友堅持要養。
他也是抗争過的,有我沒它,有它沒我!
果然,有它沒我,他被趕去睡沙發,這個世界人與人到底還有真愛嗎?
三層樓的連體小別墅中,整天飄着狗毛,吳顯貴的過敏症就這樣被強行治愈。
所謂,生活不會去适應你,只能你去适應生活,這道理,他懂。
好在男朋友從來不讓他溜狗,早晨晨跑順便就溜了。
今天早晨情況特殊,男朋友很早得出門辦事,溜狗的事臨時交給他。
他把狗栓花園邊的樹上,便站一邊抽煙。
旁邊幾個老頭溜鳥兒,聊起怎麽養八哥兒,怎麽養鹦鹉。
北京老頭兒聊天愛砍大山逗樂子,讓人聽了即接地氣又解悶,吳顯貴便在旁邊聽得津津有味,一不留神已經抽了好幾根煙,兜裏帶的一包煙也給幾個老頭散沒了,這才想起牽狗回家。
結果繩子栓樹上,狗沒了。
吳顯貴急瘋了。
他着急可不是怕狗找不回來,而是男朋友那脾氣,想想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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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男友也不是那種不通情達理的人,但是比較糟糕的是,吳顯貴早晨出門遛狗時,對男朋友唠叨說要把狗牽出去丢了……
“嘴欠,嘴欠!”吳顯貴拍自己臭嘴,本來是不小心丢了狗,可他那句話一出口,男朋友會怎麽想?
向傑家的狗丢了。
确切的說,是他男朋友把狗弄丢了。
他的寶貝狗馬克,陪了自己三年,從一只小奶狗,走路偶爾頭會撞到牆,到現在跑起來一身漂亮的金色長毛,還會撿球、接飛盤。
三年時間,他每天早晨不管刮風下雨、冰雹暴雪,從沒間斷過溜狗,而且從不假借他人之手。
今天他研究生考試,考場很遠,一大早就得開車過去,怕路上堵車,所以只能把馬克交給男朋友。
可是萬萬沒想到,考完試回來,男朋友告訴他狗丢了。
“馬克那麽聽話,怎麽可能自己跑丢?肯定是被人偷了!”向傑斷定。
于是兩人跑去公園找管理要監控錄像。
監控錄像這種東西,往往在關鍵時刻就壞了,那裏監控更過分,形同虛設。
向傑滿心失望,也沒理男朋友,兀自沖進家門,上樓嘭的一聲,關了書房門。
吳顯貴換了拖鞋,望向樓上緊閉的書房門,自責又委屈。
向傑坐在書桌前,努力吸了口氣,平複心情,然後攤開書打算溫書,明天還有兩場考試,不能讓壞情緒影響成績。
可是他一頁都讀不進去!
“吳顯貴,你這個大笨蛋!”簽字筆在本子上發洩式的亂畫一通。
這時,門外敲門聲響起。
“小傑,飯做好了,出來吃嗎?”
“不吃!不吃!不吃!”他還好意思吃飯?馬克現在吃了嗎?
咕嚕……
可惜肚子不争氣的叫了,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餓得慌,飯有什麽錯?
下樓到飯廳,見到男友吸溜面條,立刻便後悔了。
他男人根本不會做飯,還能做出什麽好吃的來?
也罷,餓了有現成的吃,湊合一下算了,吃完還得去溫書,時間緊張。
拉椅子坐下:“飯呢?”
男人吃得滿嘴面湯,擡頭說:“你要吃啊?我還以為你不吃,所以把你的那份都吃了,吶,還剩點兒,你要吃嗎?”
碗裏飄着幾根沒吃完的面條,還有一碗剩面湯。
向傑真的火了。
啪!
抄起吳顯貴手中的碗摔到地上。
“吃吃吃,我叫你吃!”
吳顯貴被濺一身油:“你做什麽?是你自己說不吃的,面條不能放太久,我當然只能都吃了。”
“我說不吃你就真讓我餓肚子嗎?你到底還有沒有良心!”
吳顯貴無奈放下筷子,男人的心事你別猜,猜了也白猜……
“我們是不是說過不摔東西?”
向傑一愣,他們還真談過這事。
吳顯貴家裏農村的,從小條件不好,所以對東西非常愛惜,見不得禍害東西。
而向傑獨生子女,家裏條件殷實,加上打小就白淨好看,人見人愛,所以有些嬌慣。
兩人在度過一陣熱戀期後,向傑的缺點開始暴露。只要一生氣就愛摔東西,剛開始吳顯貴還能忍受,可次數多了,他便受不了。別說碗、杯子,連手機、平板電腦都摔過。
吳顯貴不是單純心疼錢,他連別墅都買得起,還買不起這幾個碗嗎?那就是打小娘胎裏帶出來的意識問題,無法忍受的底線。
白白糟蹋好東西,天理難容啊!
所以,那次在向傑摔了他的手機後,他第一次動手打了男友一個耳光。
這可真是捅了馬蜂窩,向傑不是肯吃虧的人,兩人撕吧了好久,可惜他打不過吳顯貴,最後便離家出走。
他以為吳顯貴打他在先,肯定會跟他主動認錯,就像以前一樣,無論他怎麽鬧,男朋友都會先認錯。
但是,那一次吳顯貴根本沒理他,以至于向傑以為他們兩肯定徹底完了,傷心得快要喝死過去,醉醺醺給吳顯貴朋友打電話,說他現在打算跳樓。
吳顯貴當然不是真的想跟向傑分手,只是這次鐵了心要治他。
那次之後,向傑保證改掉摔東西的毛病。
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向傑一個沒控制住情緒,又犯了錯誤。
但是誰叫他男朋友有錯在先呢?不僅把他的狗弄丢了,還不給他飯吃,這種沒心沒肺的男人,他簡直倒了八輩子大黴!
“摔,摔個碗而已,怎麽啦!”明顯底氣不足。
吳顯貴不想和他吵架,主要還是他吵不過。
拿起鑰匙、手機、換鞋、開門走了。
向傑吼:“你走了就別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