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章節
在明亮的路燈下,陳旭清楚地看見曹銘雙頰因為喝了酒而飛起的紅暈,雖然嘴巴上沒說出來,但他的內心卻覺得曹銘此時的模樣相當可愛。
不過可愛歸可愛,陳旭是出于擔心所以才追過來的。
“我剛才聽見你說喝了不少酒,你還好吧?”
曹銘一聽,笑着告訴陳旭,“沒事兒,我酒量可好呢,沒喝醉,剛才只是想早點離開,所以才找了個借口而已。”
“你真的沒喝醉?”
“沒醉。”曹銘搖頭,想了想,他又補充道:“就是肚子有點餓,一會兒回家下個面吃。”
陳旭突然問道:“你要不要到我家坐坐?”
“啊?什麽?”顯然曹銘還沒反應過來。
陳旭指了指對面那條街,“那裏有家超市,順便可以買些吃的。”
曹銘眼睛發亮滿懷期待地盯着陳旭,“你是邀請我去你家做客嗎?!”
陳旭見他這副有點忍俊不禁,“那你要不要來?”
曹銘猶豫了,“可是,你不是要去你同事那兒嗎?”
“我跟他說了,下次再去,話說你到底要不要來我家?”
“來啊,當然來!”
曹銘一個高興,差點兒就把手伸過去拍陳旭的肩膀,“不好意思,我又忘記了,嘿嘿~”
“一會兒我們到超市裏要買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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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吃什麽?”
“額……巧克力,冰激淩,蘋果派,還有布朗尼……”
陳旭安靜地聽着曹銘念道。
“不過這麽多甜食,我一個人也吃不完。”
“兩個人一塊吃,總能幹得掉。”陳旭說。
曹銘把臉別到一邊偷笑,和陳旭夜色下的曼哈頓街道并肩而行,沒有什麽比這般情景更讓他心情愉悅。
這是曹銘第一次到陳旭的住所,坐落于42街第九大道的這套公寓空間很大,裝潢也簡約,但裏面的昂貴家具擺設以及各種先進的電器用品無不彰顯出該公寓的高格調檔次。
曹銘瞪大眼睛好奇地打量屋子裏的一切,此時的他還沉浸在難以言喻的興奮之中。
曹銘默默從口袋裏拿出手機,他打算跑到天涯情感論壇上發個帖子,連标題他都已經想好了,就叫做:離了婚的初戀邀請我去他家玩,接下來是不是應該發生點什麽事情?
但很快曹銘又意識到根本不可能發生什麽,陳旭可是有厭男症在身,就算曹銘真有那個膽量下手,到頭來還不是被嘔吐一身。
該死的厭男症……
陳旭見曹銘站在處盯着手機發呆,以為他是在看時間,便問曹銘:“你是想要早點回去休息麽?”
“沒有沒有,我看看有沒有新的短信而已。”曹銘把手機收回口袋中,“對了,有沒有更換的拖鞋?”
“不用換,随便就好。”
跟曹銘亂糟糟的狗窩相比,陳旭的住所幹淨整潔多了,就連喝過的水杯都端端正正地放回杯架上,這讓曹銘不禁感慨:“陳旭,你平時工作那麽忙,但是內務還是打理得挺像樣的嘛。”
陳旭給他遞去一罐果汁,笑道:“平時是請清潔阿姨過來幫忙打掃的。”
“哦,這樣子。”曹銘接過飲料打開喝了一口,又問他:“這房子是租的還是買的?”
“當然是租的。”陳旭說,“畢竟一百五平米的地方,想要買下來的話價格會美到飛起。”
“噗……那你一個人住,幹嘛要租這麽大的屋子呀?”
“這裏之前還沒跟前妻離婚的時候,我跟她一塊選的,後來她離開紐約了,但屋子的租約還沒滿,所以就繼續住下來了。”陳旭解釋道,他從購物袋裏拿出剛才在超市買的冰激淩,還有蛋糕等食品放到桌面上,然後打開電視機。
兩人坐在沙發前面的地毯上,一邊用勺子舀着冰激淩吃,一邊看肥皂劇。
陳旭用勺子朝電視屏幕的方向點了點,問曹銘:“沒有字幕的話你能完全看的懂不?”
“能懂個百分之七八十吧,主要是很多俚語我沒聽說過,不認識。”
“那你平時在公司的話,跟同事客戶溝通有沒有什麽問題?”
曹銘舔了舔嘴角,“我覺得還好,因為大家都挺關照我的,不過我老板總是說我的中文口音特別重。”
“口音這玩意兒,練得多就會改變的了,慢慢來就好。”
“嘿,反正我也就呆個半年而已,再過多幾個月就打道回府了,不過也很難說,要是哪天我又犯了錯誤惹老板生氣了,有可能提前被趕人,哈哈哈。”
半年……陳旭低頭看着手中的冰激淩,若有所思。
兩個人除了一起吃東西看肥皂劇以外,也沒幹別的事情,但時間卻過得特別快,眨眼就已經十二點半。
看着挂在牆上的那面挂鐘,曹銘恨不得将它的指針往回撥弄,回到半個小時以前,這樣的話,他就可以再留久一點,又或者是回到初中時候的那一天,這樣他就可以收回自己那番曾經傷害過陳旭的話語。
然而這些都是假設,曹銘決定不再胡思亂想。他半開玩笑地問陳旭:“你看現在也不早了,要不要留我在這兒過夜?““可以啊。”
陳旭果斷的回答有點出乎曹銘的預料,曹銘只好改口道:“我剛才說笑而已啦。”
“是麽?”陳旭聳了一下肩膀,“我倒是說真的。”
見曹銘沒吱聲,陳旭又道:“我這兒有好幾間空房,你如果想留下來的話,随便睡哪一間都可以,不過明天是工作日,要是你覺得留宿麻煩那就……”
不等陳旭把話說完曹銘就拍着大腿答應下來了,怎麽可能嫌麻煩,他欣喜若狂都來不及呢。
當然,所謂的留宿,就僅僅是字面意義上的留宿而已,畢竟以陳旭這樣的特殊體質,這兩人之間不會發生什麽事情,也不可能發生什麽事情。
曹銘從浴室走了出來,因為沒有帶更換的衣服,他身上穿的是陳旭的T恤和短褲。
“陳旭,你的衣服都只有一個碼數嗎?”曹銘指了指身上那件松垮垮的T恤問他。
“我已經過了發育時期,身高早就固定下來了,怎麽可能還留着以前不合身的舊衣服,所以你将就将就吧。”陳旭正坐在客廳的桌子前對着筆記本電腦處理電子郵件。
曹銘留意到陳旭戴了一副黑框眼鏡,這是他第一次見到陳旭戴眼鏡的模樣,在曹銘的印象中,陳旭視力一直很好,即使坐在教室的最後一排,他也能夠清楚地看見貼在黑暗旁邊那張課程表上的字。
“陳旭,你什麽時候近視了?”
陳旭伸出手指輕輕敲了敲眼鏡邊框,“平光眼鏡,防輻射的。”
“我覺得你戴眼鏡還蠻有格調的,嘿嘿~”曹銘笑嘻嘻地打量着他,“一股學術的味道,特別濃。” 說完,曹銘還故意用鼻子猛地吸了吸起,裝作聞東西的樣子。
陳旭被他逗樂了,笑了出聲。
“你啊,快點去睡覺吧,明天還得早起去上班。”
“那你呢?你還沒洗澡呢。”曹銘指着陳旭身上的西裝。
“我這兒還有一些郵件要回複,得先弄好來。”
“你上班都已經那麽忙了,下班還得處理公事?”
“哈哈,所以才會被人叫做投行狗。”陳旭一邊對着電腦打字一邊說。
曹銘怕繼續跟陳旭聊天會讓他分神,畢竟因為心不在焉而犯下的工作錯誤他自己可是深有體會,為了不影響陳旭,曹銘跟他道了晚安以後便回房間睡覺去。
由于晚上喝了一肚子酒水,迷迷糊糊中,曹銘夢見自己尿急要上廁所,正當他站在小便槽前順暢釋放的時候,曹銘的意識隐隐約約開始清醒,突然他一驚,整個人從床上坐起來。
曹銘心驚膽戰地把手伸下去摸了摸自己的褲裆,還好,還好,沒有濕,不然他在陳旭面前簡直無地自容了。
從房間走出來上完廁所以後,曹銘見外面客廳的燈還亮着,他又瞄了瞄陳旭那空蕩蕩的房間,當曹銘走出客廳的時候,果不其然,陳旭依舊坐在桌子前對着電腦全神貫注地工作,而且還是穿着原來的西裝。
聽見曹銘的腳步聲,陳旭這才把頭擡了起來。
“你怎麽醒來了?”
“酒喝多了,剛才起床上廁所。”
曹銘揉着眼睛走到陳旭旁邊的位子上坐下,他看了一眼牆上的鐘,現在是淩晨兩點半。
“陳旭,你平時真的很忙很忙。“
陳旭笑了笑,“已經習慣了。”
“總是熬夜對身體損傷很大的。”
“我知道,但工作性質決定了這一切,有時候也是沒辦法的事。”
陳旭伸了個懶腰,然後拿起桌面上的那杯咖啡喝了一口,繼續幹活。
挂鐘滴答滴啦地不停行走,曹銘盤坐在沙發上,兩只手托着腮幫看着還在忙于工作的陳旭,安靜地陪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