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秦清明站在門口,看到了家裏有一雙和黃今之畫風完全不一致的鞋子——一雙騷包得要死要活的新百倫,幹幹淨淨的,紮在一衆素色拖鞋裏面,尤其搶眼。
是雙男鞋。
“家裏有客人麽?”秦清明問,“那個……我就來拿一下電子表,好像落洗手間裏了,要不你幫我拿一下?我鞋子弄得有些髒,就不進去了。”
剛才路上沒注意,電驢跑路邊小積水灘那邊兜了一圈,鞋子上濺了不少泥水。
也還好,不至于到不進門的程度。
噫……其實誰沒事會去盯着鞋子看看髒不髒啊!秦清明雖然不是太粗糙,但也不是這麽細致敏感的人。
無奈剛剛門一開,秦清明就看到了李森的鞋,顏色就跟路邊那種圓杆上貼着的反光條似的,嘩啦啦一陣光過來。
那麽亮!也就不自覺地注意起了自己的鞋。
所謂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黃今之大概看出了點什麽,眉頭微擰,有點想無情地把正啃着鴿子肉的李森,連人帶鞋扔出去。
就現在。
“鞋子就是踩地上的,又不是架在肩膀上的,有什麽髒不髒的?”黃今之笑着說,一邊側過身體,意思要秦清明快點進來,“快進來吧,胡椒和邊邊都想死你了,家裏沒別的客人,就是你認識的李森。”
正說着,胡椒已經聽到了秦清明的聲音,果然搖頭擺尾地沖過來,親親密密地往秦清明身邊蹭,蹭完退後一步,撅起屁股伸了個大大的懶腰,然後繼續蹭秦清明,整個一只大寫加粗的開心。
那邊,邊邊也跑了過來,要和胡椒争寵般,試圖往秦清明懷裏跳。
秦清明無端高興了起來,雖然他也不知道為什麽,就是忽然開心了那麽一下。
于是就進來了,換了鞋,一邊應付兩只狗,一邊跟着黃今之往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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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清明!”李森頂着紗布,誇張地叫出了聲,“哇哇哇你來啦!”
正常情況下,李森确實是活蹦亂跳的,但是此刻臉上包了一大塊紗布,還這麽蹦跶,秦清明吃了一驚,都快要懷疑那塊紗布是李森自己包着玩的了。
秦清明着他看了兩秒,問:“诶?你怎麽了?”
李森丢開剛剛在啃的乳鴿腿:“我出了個小車禍要毀容了!你要不要來安慰安慰我?”
中氣十足。
咋咋呼呼。
并沒有一星半點需要人安慰的柔弱樣。
秦清明看他臉上的紗布,終于還是忍不住:“你沒事吧?當心點,表情不要這麽豐富……”傷口裂了怎麽辦……
還沒想完,黃今之已經接着說了:“你再這樣,傷口遲早要裂。”
李森“呸”了一聲,就聽老黃對自己說:“你先吃着。”然後沒下文了,似乎意思是他要去幹嘛幹嘛了。
李森疑惑,卻是一邊好奇張望,一邊有滋有味地喝着小湯。
洗手間。
果然,手表躺在洗臉池邊緣,秦清明拿起戴上,朝着老黃晃一晃手腕:“謝了啊,沒什麽事的話,我就先走了啊。”
“那個……”
“嗯?”
黃今之斟酌了一下,還是說出了口:“李森今天臉上挂了彩,跟家裏也有些不愉快,所以在我這暫住一段時間,不會太久。”
聽這語氣,像是在解釋什麽一樣。
秦清明很奇怪地心裏一陣熨帖,下一秒又察覺出些許不對勁——第一,黃今之的家,他愛讓誰來誰來,沒有要告訴自己原因的必要;第二,自己擱這瞎湊熱鬧心裏熨帖個什麽勁啊?
以現在秦清明的認知,他當然不知道黃今之為什麽要報備,也更不清楚自己剛剛那一瞬間微妙的心情轉變是為哪般。
不明白,也沒注意,秦清明沒多去糾結:“那……你好好照顧着,對啦,我還約了個客人的,時間可能要不夠了,我就先走啦!”
不說客戶,黃今之會留他吃飯,一說客戶,就打消了詢問這人有沒有吃飯的念頭,放人奮鬥去了。
七點多鐘,天色也沒怎麽暗,出了黃今之家,小電驢騎在路上,路邊一片花草樹木,一陣微風吹來,裹來一股子清新夏日的氣息,間或有小蟲子小動物在草叢中細細地叫。
秦清明心情有些好。
一個人,心情好的理由有很多,今天的秦清明心情好的原因則是因為在晉.江的小說VIP——經過一晚上加一個白天,再加上今天又更了一萬字出去,目前總共已經有了50塊錢啦!
雖然和工作比起來不多,但這對于秦清明來說,完全是意外之喜——掰着指頭一算,一天二十幾,一個月好幾百,其實也很不錯啦!
手頭就那麽點可以自由支配的錢,多一點,好一點,這樣一來,給胡椒交完生活費後,還能偶爾買點小禮物帶上門給黃今之,9月份黃今之的生日禮物的預算,還能往上稍微提一點。
至少目前來說,是這樣的,更長遠一點的則是租房問題。
最近秦清明聽隔壁李大嬸說,他租的房子那片似乎就要拆遷了,到時候肯定得搬,至于搬哪還是要研究研究。最近B市房價漲了,租費也跟着漲了點。
于是這天晚上,秦清明電腦裏的收支Excel裏多了一列——小說收入。
一晃過了三天。
李森真的就在黃今之這邊住了三天,除了每天讓黃今之帶着去醫院挂水消炎之外,剩餘時間全部鹹魚癱,或者是和胡椒邊邊玩成三團。
日子就這麽平平淡淡的過着,直到周二白天,黃今之日常帶李森去醫院換藥,碰到了一個人。
姜牧文。
黃今之是知道的,最近幾天,李森沒跟姜牧文聯系。
李森這人,沒出息得很,平時一有空就圍着姜牧文轉,所以這幾天的消停,确實讓黃今之驚訝了一把。
黃今之能想到的無非兩點,一,李森想通了,不想浪費時間做無謂掙紮了;二,李森受了驚吓,想要安分兩天,不想讓姜牧文看到自己這個樣子。
當然,黃今之覺得第一點的可能性更大,畢竟兩年了,戰線拖太長了,單方面的追求誰都會累。
黃今之和姜牧文不算說不對付,也不是特別投緣,因為李森的緣故見過幾面,點頭之交而已,今天姜牧文找到這裏,日常性忽略了老黃,只是盯着李森,夾着眉毛問:“你受傷了?”
人來人往的醫院中,姜牧文就那麽看着李森。
李森打着哈哈:“啊哈哈哈哈,小傷小傷,好久不見啊!”
誰知道,姜牧文直接過來,抓住他的手腕,把人往自己身邊一帶,然後轉身,竟是破天荒地向着黃今之低了一下頭:“謝謝你幫我照顧他。”語氣之間還挺有誠意,聽上去很靠譜的樣子。
黃今之對這人着實生氣不起來,因為感情這事你情我願,姜牧文認真醜拒了李森那麽多次,也看不出任何拖着李森的意思,之所以兩年還在糾糾纏纏,說白了,全是因為李森意志力太堅定。
對,找準一棵樹,然後吊死在這棵樹上,說的就是李森這種沒出息的。
黃今之看了看姜牧文,再看李森一瞬間能塞下一只草雞蛋的嘴巴,觀察到李森臉上一閃而過的詫異,以及那雙忽然變得亮晶晶的眼睛。
得,像是只得到了心愛的肉骨頭的汪星人一樣,看來還是歡喜着的,能說什麽呢?
但願姜牧文是從李森沒聯系他的這幾天,看清了自己的心,轉而挽回來了。但是短短幾天而已,萬一姜牧文只是習慣了李森圍繞左右的日子,就這麽逞一時痛快,把李森拐了回去,事後發現其實還是不喜歡呢?
黃今之收回目光,也朝着姜牧文點了一下頭,忽然化身為黃爸爸,決定敲打敲打:“李森這人有個優點,當然也是缺點,就是凡事太執着,你覺得呢?”
一秒的停頓,姜牧文說:“我知道,也已經作出決定了。”
聰明通透得很,不需要敲打的樣子。
黃今之不再多話,剩下的交給當事兩個人處理最合适,黃今之走到一旁等着。
李森頂着傻傻的紗布,盯着姜牧文那張造孽的臉,善意提醒:“喂!想帶我回去是要負責的啊!”
姜牧文悶聲應:“嗯。”
李森眼睛亮了:“不行不行,跟假的似的……對,你得給我個确切的答複!”
姜牧文伸出手,将手指上那枚戒指給李森看。
李森就那麽抱着人家的手,翻來覆去仔仔細細地看着那枚戒指——這可不就是一年前,偷偷量了姜牧文手指的尺寸,然後偷偷去定制的對戒中的一只嗎?
原本以為姜牧文早就随手扔了,沒想到今天竟然戴上了!
于是……戀愛腦李森開開心心地抛棄老黃,跟着情人姜跑了。
這一切發生得太快,一直都是“今天又被醜拒了”的畫風的李森,看來已經和姜牧文确立戀愛關系了,黃今之一時之間有點轉換不過來。
然而想想,兩年多的時間,那兩人之間發生了多少事情,旁人怎麽會知道呢。
黃今之回了家,晚上九點,李森打電話過來跟他說,明天再過來拿換洗衣服。
行吧。
作者有話要說: 并不,作者什麽也不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