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章
鄭遠良和劉群去沈陽出差,本來要辦的事情已經辦的差不多了,卻也沒急着回去。鄭遠良很長時間都泡在工作裏,這兩天突然想放松一下。
倆人沿着中街閑逛,劉群雖然胖,卻很愛逛街,看見什麽都興致勃勃的,也大概就是因為他這種好動的性格,才能和悶葫蘆一樣的鄭遠良成為哥們兒。
“哎哎哎,你看你看。”劉群突然興奮地看着一個方向用手肘杵他。
在街角一個隐秘的小店門口,兩個男孩兒正擁抱在一起,一個突然很快地親了另一個一下,雖然動作快,還是沒逃過劉群的眼睛。
“你這什麽惡趣味。”鄭遠良白了他一眼。
“剛才好像吵架來着,一個突然就把另一個抱住了,哈哈。”劉群饒有興趣地說。
鄭遠良突然覺得要重新審視一下自己這個哥們兒了,認識這麽多年最近才發現他竟然對美妝和八卦感興趣。
傍晚的時候,倆人找了個酒吧,劉群一直吐槽那些帥氣的服務生一張嘴滿口東北大碴子味兒實在太違和了。
鄭遠良靜靜地聽着,不知不覺就有些晃神。
“阿遠?阿遠!發什麽呆呢?”劉群的胖手在他眼前晃來晃去。
“啊,沒事,可能有點困了。”
“不是吧你,現在還不到七點。你最近是不是有什麽事兒啊,哎,別說你一直這樣啊。咱倆認識都快二十年了,你平時啥樣我比你清楚。”
劉群就是這樣,總是不給他任何辯解的機會,他忍不住笑了笑。
他看着劉群的眼睛,倆人靜靜看了彼此一會兒,鄭遠良清清楚楚看到,劉群心裏在擔心他。
而劉群卻更迷茫了,他看不透鄭遠良。
“嗯,确實有些事,有點,想不通。”鄭遠良決定坦然相告。
“什麽事兒啊。來,哥們兒幫你分析分析。”劉群一改往日嘻嘻哈哈的樣子,竟然嚴肅起來。
“你覺得何雯怎麽樣?”
“不錯啊,簡直是完美的結婚對象。”
“我也這麽覺得,可是,越是離訂婚的日子近了,我心裏越惶恐,甚至有點,有點後悔。”
劉群沉默了一會兒,說:“這種心理有兩種可能,一是你大概有些恐婚,一個人自在慣了,突然要和人搭夥兒過日子,有抗拒心裏也正常。二嘛,你大概是不夠愛吧。”
鄭遠良點點頭,沒有說話。
劉群看了看他的表情,猜測道:“我覺得你是第二種。”
鄭遠良擡起頭,再次看着他的眼睛,遲疑了一會兒,說:“嗯,是啊,我自己,也這麽覺得。所以我在想,也許應該及時和她說清楚,不要耽誤了人家姑娘。”
“你心裏其實有人吧?”
“這麽明顯嗎?”
“嗯,一個人往往只有遇到對的人的時候,才能意識到自己正身處一段錯誤的戀情,否則,他會一直以為現在的就是正确的。”
鄭遠良簡直要對劉群刮目相看了:“看不出來你還挺有一套的。”
“可惜只有理論,沒有機會實踐。”劉群撇撇嘴。
“有沒有想過,回去找她?”劉群高中的時候喜歡過一個女孩子,倆人在一起兩年,後來因為異地,又出現了一些誤會,就分手了。但是鄭遠良覺得,劉群心裏一直沒放下。
劉群嘆了口氣,沒說話。
和追求新的戀情相比,回頭去挽回原來的那個人,更需要勇氣吧。
他自己不也是一樣猶豫麽,不,他顧忌的更多。
他看向劉群盯着杯中酒的眼睛,劉群沒有看他,似乎沉浸在某種情緒裏。他讀不出他的想法。
鄭遠良覺得,要是小說的主人公有這麽個能力大概會靠它除惡匡正走上人生巅峰吧,但他卻很苦惱。
當那些□□裸的思想擺在他眼前時,這個世界變得越發醜陋。以前總覺得真心和真相是最重要的,後來才懂得,千萬不要執着于真相,真相往往不堪,他倒寧願活在和諧的表象裏。他後來學會了盡量避免和人對視,他寧願不去窺探那些紛繁複雜的思想,雖然這也使他顯得格外傲慢。
程贊宇和所有人都不同,他是唯一一個所有的思想和念頭都白癡到令人忍俊不禁的人,這大概叫做頭腦簡單?但是,也似乎正是因為這樣,這個人好像從來沒搞清楚過狀況,他能一眼看穿的東西,那個傻子自己卻看不到。
也許,被困擾了這麽久,也該用這個能力為自己做點事了。
他把杯子裏剩下的半杯酒一飲而盡。
程贊宇接連好幾天沒見着鄭遠良,公司沒有,回家也沒有。好像他這些日子都沒回家。然後突然想起來,他是出差去了。
遇不到更好,樂的自在。
他約了方芳出來唱歌,等他到KTV的時候,方芳卻突然打電話來說,學校有個老師臨時有事,讓她幫忙監考。
突然被放鴿子,他有些郁悶,又不想白跑一趟,幹脆自己唱吧。
“先生請問幾位?”濃妝豔抹的前臺小姐問道。
“一位。”
那前臺小姐用一種略帶同情的眼光看了他一眼,低頭在電腦上操作了一會兒,說:“先生,不好意思,現在是高峰時段,您需要排號。”說着遞給他一張寫着號碼的紙條。
那就等呗,他百無聊賴地坐在沙發上。看了一圈,在這邊等着的都是三五成群,只有他,一個人幹巴巴在這坐着。心裏有點尴尬,就掏出手機刷微博。
“先生,”他擡頭,是個男服務員,“這位先生也是一個人,他想和您一起升級為大包,這樣您就不用等了,也不用另外付錢,您看行嗎?”
程贊宇看了看站在他身後的男人,是個看起來三十多歲的成熟男人,穿着一身很英倫範兒的深藍色呢子大衣,溫和地沖他笑着。
要是拒絕了好像太不給面子了吧,看這個人倒也不讨厭。
“啊,那好。”程贊宇點點頭。
服務生領着他們去了一個大包房。
程贊宇第一次和一個陌生人一起唱K,雖然他算是比較自來熟的性格,不過多少還是有些不自在。
服務生一走,那男人就說:“啊,自我介紹一下,我叫穆清年,三十二歲。”
說着,還伸出手來和他握了握。
這麽正式,搞的程贊宇有些不自在,不過還是說:“程贊宇,二十七了。”
怎麽搞的跟相親似的,程贊宇想。
“哎,你喜歡唱什麽歌,你先點。”穆清年很有教養地說。
程贊宇也不客氣,一下子點了好幾首,自己跑一邊兒唱開了,反正出來就是唱歌的,管他誰在旁邊呢。
穆清年也不點歌,就他旁邊看他唱,看的他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怎麽不點歌兒啊?光看我唱。”
“我也喜歡陳奕迅,看你唱就挺好,我唱的不好。”
“那咱倆一塊唱。”程贊宇把另一只麥塞到他手裏。
他很快就發現穆清年剛才一定是謙虛,因為他簡直是開口跪,唱的太好了。
唱了一會兒,倆人都很盡興。穆清年說:“哎,我叫點而酒,咱倆一起喝幾杯吧。”
程贊宇可不想再經歷一次幾天前那種場面,拒絕道:“不好意思,我不能喝酒,酒精過敏。”
“哦,這樣啊,沒事沒事。”
倆人又聊了一會兒,感覺很投緣,就互相留了聯系方式。
程贊宇才剛到家,就聽有人敲門。
這個時候會是誰啊?
“等下啊,來了來了。”他剛把褲子脫了準備換上家居服,匆匆忙忙穿好衣服就去開門。
一開門,站在門口的是鄭遠良。
“诶?你什麽時候回來的?”
“今天。”鄭遠良回答。
“嗯,有事嗎?”
“你把這個忘在我家了。”鄭遠良舉起手裏的串珠手鏈,“本來斷了,我又把它修好了,珠子也沒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