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兩人的童年
【游樂園?孩子他爸怎麽有心情做這事啦?林林想去嗎?】
【大嫂病了,我要回老家照顧大嫂,大哥一個人太辛苦了……你帶林林去吧,我明天就回來。唉,沒想到這就遇上了六一兒童節,林林不要生氣,媽媽明年再帶你去,下次我們就不去鎮上的了,我們去香港迪士尼好不好?】
香港在哪裏?賀林奈的一方世界就這樣狹小,她甚至懷疑香港是不是一個不存在的地方。
【林林系好安全帶哦,爸爸剛剛拿到駕照,第一次一定要給林林看……會注意安全的,我肯定慢慢開,孩子他媽你不要太擔心了,我多大的人了,還能沒有這麽點分寸?】
有分寸的話,為什麽還會發生那件事情呢?
【受傷了嗎林林、林林??!林林看着爸爸,爸爸在這裏……爸爸沒受傷,林林別哭,血都是別人的……林林別哭,爸爸真的沒事……】
【林林、林林!你說話呀你不要吓媽媽!媽媽在這裏,你千萬不能丢下媽媽啊……】
最後明明是你丢下了我。
……
賀林奈腦袋裏亂亂的,一些不知道放了多少年的記憶都慢慢爬了出來,在她腦海裏上演一副又一副生動至極的浮世畫卷。
沒想到小孩子也能記這麽久的。
不知不覺,賀林奈跑到了李雙全家附近。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她跟李雙全算是同病相憐,所以才能達成堅固的聯盟。
李雙全現在怎麽樣了呢?他爸爸媽媽已經回來了吧,不知道開始男女混合雙打了沒有,待會兒說不定還能看到李雙全的豬頭臉,竟然還有點小期待。
賀林奈站在李雙全家門口的小巷子裏觀望,發現李家門戶緊閉,門口晾了幾件衣服,被吹到地上也沒有人管。着衣服是中年男女的款式,既不是李雙全爺爺奶奶能hold住的,也不是李雙全能穿上身的。
李雙全父母發火的時候就跟窮兇惡極的殺人犯一樣,賀林奈也害怕現在沖進去,因此在巷子口徘徊。
“賀、賀林奈……”身後傳來祝文頤的聲音,氣喘籲籲的,像是剛剛經歷了沒命的長跑一樣。
賀林奈轉過頭,果然看見祝文頤彎腰撐着自己的膝蓋,擡眼看着自己。夏天,祝文頤又剛剛跑了那麽一程路,□□在外的皮膚全是汗。
“你過來幹什麽?”
祝文頤好不容易平緩了呼吸,說:“你帶錢了嗎,我想吃冰淇淋。”
賀林奈:“……”
祝文頤率先向最近的小賣部走去,可賀林奈并不太樂意,站在原地沒有動。
祝文頤回頭看了一眼,又回走了幾步,拉着賀林奈的手,說:“你現在也不敢進去,先跟我去小賣部吧。追了你這一路,我都要熱死了。”
但不知道出于什麽原因,賀林奈竟然不想掙脫了。她被祝文頤拉道小賣部的冰櫃前,聽見祝文頤問自己:“你吃什麽?小布丁還是綠舌頭?”
賀林奈說:“我只帶了三塊錢。”
“那就兩個小布丁吧,”祝文頤擡頭對老板說,又看向賀林奈,“付錢呀。”
“……”
兩個小姑娘買了雪糕,當即撕開包裝,蹲在小賣部門口品嘗起來。
祝文頤舔得挺高興的,賀林奈卻索然無味。她盯着李雙全家門的方向,等到雪糕快要滴在自己手上了,才施舍似地舔一口。
這是心裏有事兒,不是吃雪糕的心态。
祝文頤從媽媽那裏接的指令只是“不讓林林瞎跑”而已,現在抓着守住了,也算是完成了任務。祝文頤不是真正意義上寬容而大方的小孩子,與賀林奈之間還存在着嫌隙與互不理解,因此她還沒有完全将賀林奈看作跟她“一隊的”,也沒想起來還能跟她聊天來着,只顧着在一旁沒心沒肺地吃雪糕,心裏還想着待會兒要給弟弟也買一根。說到弟弟,祝文頤心裏又有點沮喪……那天打了一架之後,弟弟就受驚發燒進醫院了,到現在也沒好利索,還在醫院裏耗着。而自己同祝文頤一塊兒被禁了足,已經好幾天沒見着弟弟了。弟弟還好嗎?醫院裏飯好吃嗎?
反倒是賀林奈沉默了好久之後,率先開口說話了:“我媽媽離婚了,後來跟別的男的結婚了。”
祝文頤沒想到賀林奈會突然開口剖白內心,愣了一下,下意識把剩下的雪糕一口咬了。冰冰的雪糕塞滿了整個口腔,連呼出來的氣都帶着白霧。“為什麽你不跟着媽媽?”
祝文頤父母同樣離異,而她和弟弟都被判給了媽媽,因此下意識以為在所有的離婚裏,孩子都是跟着媽媽的。那賀林奈為什麽沒有跟媽媽在一塊兒,而且為什麽自己來了這麽久,還從來沒有見過賀林奈的爸爸?
賀林奈直勾勾地盯着祝文頤,手裏的雪糕因為無人照料,已經融化地失去了形狀,流得賀林奈滿手都是。
“我媽不要我。”
啪嗒,白色而粘稠的液體滴到地上。
“我爸爸出車禍了,還沒死,我媽媽就跟他離婚了。他們讓我選跟誰,我選了媽媽。我媽媽結婚了,新爸爸不喜歡我,就把我送回給爺爺奶奶了。可是那時候我爸爸已經死了。”賀林奈慢條斯理用無所謂的語氣說着,因着語氣和表情過于置身事外,祝文頤一瞬間有點想反問:真的嗎?
真的嗎?
祝文頤想起了半年前,母子三人剛剛來到賀家,自己兢兢業業如履薄冰,就是怕賀家人不喜歡自己,要把自己送到福利院。她擔心了這麽久,但這件事終究沒有成為現實。她羨慕過賀林奈,只有像賀林奈這樣留着賀家血的孩子,才能任性地作天作地,連砸了別人腦袋也不怕。
可現在她才知道,原來自己擔心的東西,賀林奈已經經受過一遍了,她已經被抛棄過一遍了,還是最親的、最不可能抛棄自己的媽媽。
“離婚的女人沒一個是好人!”賀林奈突然恨恨地說。
“不愛那個男人的話,為什麽要跟他結婚!不愛小孩子的話,為什麽要生下來!又不是我想被生下來的!早知道他們都不喜歡我,我才不想出生呢!離婚的都不是好人!再嫁的不是好女人!”
罵着罵着,兩行眼淚突然從眼睛裏爬了出來。賀林奈擡手去抹了一把,把黏乎乎的雪糕摸到臉上去了,成了一張花貓臉。
賀慶春帶着賀林奈出車禍的時候,血流了滿地。賀林奈都吓得尿褲子了,除了滿眼的血以外只知道哭。醫院說賀慶春再也沒有站起來的可能性,賀慶春對她道歉,流着淚說“對不起林林,我不該帶你去游樂園”。賀林奈不懂事,不知道如何分辨愧疚與自責,只知道車是賀慶春開的,自己差點死過去,竟然真的以為是賀慶春的錯。所以在協商離婚的時候,她毫不猶豫地選擇了跟着媽媽。
誰叫你不好好開車的。小孩子不懂得人在天災人禍面前的無力,把所有的罪責都推給了賀慶春,毅然決然地選擇跟着媽媽去了新家。
可新家新家,加了一個“新”字,家就不是家,媽媽也不是媽媽了。新爸爸不喜歡孩子,自己在那裏呆了不到一個月,卻好像坐了十幾年牢房一樣。倒不是說虐待或者暴力,只是那種态度就足以叫小孩子切實地懂得了“寄人籬下”——那時候她甚至不知道這個詞。再後來,自己就被梅伊嶺給送回賀家了。
賀林奈這時候覺得,開車開出車禍的爸爸并沒有錯,錯的是媽媽,六一回娘家的媽媽,再婚的媽媽,和抛棄了自己的媽媽。
全都是媽媽的錯。
梅伊嶺把賀林奈送回來的時候,叮囑她要當個好孩子,那她偏偏不要聽話。
所以才成為了現在的賀林奈。
賀林奈的世界觀簡單得很,就這樣給梅伊嶺蓋棺定罪,同時給所有抛下孩子的父母和二婚的父母打上原罪的烙印。
所以才針對祝家母子三人。
“誰說的!我媽媽是好女人!”祝文頤喊道,她從好久以前就想對賀林奈說出這句話了:“你憑什麽說我媽媽是賤人!”(PS:複習的同學可以翻到第三章)
“不離婚的話我跟弟弟可能就死了!”祝文頤說:“我爸爸是壞人,他一喝酒就打媽媽,有時候還打我和弟弟。我求他不要打弟弟,他就拿雞蛋往我頭上敲,頭發上沾了雞蛋真的好難洗,眼睛也好疼……媽媽一說要跟他離婚,他就往死裏打媽媽,媽媽就求饒,說再也不想着離婚了。他怎麽不去死啊……”
“我特別想他死,他死了就不會打媽媽了……”祝文頤說着,情緒也低落了下來:“有一天我實在忍不住了,拿了一把刀,趁他睡着的時候想殺了他,結果被媽媽看見了。”
賀林奈吓了一跳,她叛逆得不行,把自己爸爸媽媽恨了個遍,做壞事的時候爺爺奶奶還拿她沒辦法,可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家裏還藏着一個更狠的角色,看向祝文頤的眼神都變了。
祝文頤說:“你媽媽抛棄了你,是個壞女人,可我媽媽不是。你再這樣說她,小心我……”
她話沒有說完,用意味深長的表情暗示補足後半句話。賀林奈想起來鬥毆那天的事情來。鄭瑤抓着祝武凱,祝文頤沒有絲毫猶豫,就提着板磚不要命似地砸上去了。這是自己認識的那個軟弱又愛哭的祝文頤嗎?
這表情轉瞬即逝,祝文頤立刻又露出一個笑容,說:“你媽媽是壞女人,那我把我媽媽借給你好不好?”
賀林奈鬼使神差地點了點頭,這時候身後卻傳來梅伊嶺的聲音:“林林,過來,我跟你談一談。”
兩個小孩子同時回頭,看見梅伊嶺站在不遠處,仍然是那樣冷淡又冷豔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