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自從迷上網購,快遞成了店裏的常客,家裏也會多出些莫名其妙的東西。
比如足籃排球各一個,超級英雄手辦幾只,刀槍棍棒雙節棍一套,各式賬本若幹……
這都是萬禮少年時期想要卻不能買的心頭好,現在手裏寬裕,哪怕都不再是求而不得的奢望,也買回來當彌補殘缺的時光。
江洵不知道萬禮的心思,他只是每次被籃球絆腳時皺皺眉,不理解為什麽萬禮買回來這些球卻一次都沒玩過。
情況在萬禮買回來兩個啞鈴時不一樣了。萬禮非要自己抱着啞鈴的盒子,等到進了屋,才讓江洵知道他買了什麽。
“我要練肌肉了啊!”萬禮這麽告訴江洵。
江洵是二十八歲以後才開始健身。一來為了身體健康,運動對心肺功能有好處,二來身體機能會在年齡增長中下滑,脂肪堆積,身材走形,他還是有一定審美的,并不想變成又高又肥的大胖子。
只不過他天生麗質,20歲時雖不健身,身材卻保持的不錯。但既然萬禮提出來要鍛煉,他就陪着萬禮練好了。
“先不急着用器械,別傷着。”江洵提出建議。
其實很多人都想通過運動來瘦身塑形,想法是好的,但卻不太注意方式方法。比如都說跑步能瘦,可有的人就說自己明明堅持跑步怎麽還胖了呢?因為方法不對。不管是有氧運動還是無氧運動,盲目的訓練不但會加重身體負擔,還可能損傷肌肉和關節。
萬禮聽江洵的解釋聽得一頭霧水,最後耐心告罄道:“你還是直接告訴我該怎麽做吧。”
江洵就先從簡單的讓他做起。
條件有限,仰卧起坐需要他們倆互相幫忙。江洵練的時候萬禮負責幫忙按住小腿,反過來萬禮練時,江洵也要幫他按。
萬禮從沒離江洵這麽近過。
萬禮平躺在地板上,江洵跪坐着抓住他的腳踝,為了在萬禮坐起時指導他的姿勢,江洵會微微前傾,伸手給萬禮指明哪裏做得不對,但這樣一來,萬禮每次坐起來時,就會跟江洵臉對臉,連彼此的呼吸都感覺得到。
這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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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禮作為一個二十二歲的資深單身狗,連女生的手都沒摸過。上學那會兒他白白淨淨的,倒是有女同學偷偷給他寫過情書,混社會時,也遇到過對他有意思的小太妹,但他的生活一團糟,沒心情也沒精力談戀愛。後來就是漫長的攢錢時期,爺爺去世後到現在,他回憶起來只記得攢錢,一點沒有妹子的身影。
周圓圓不算,他看周圓圓就跟看學齡前兒童一樣。
所以跟江洵這種朝氣蓬勃散發青春氣息的身體近距離接觸,他每坐起來一次心肝就顫一次,幾次過後就受不了了,江洵這張臉太有殺傷力,而且那雙眼睛黑漆漆的,投在自己身上的眼神太過專注,總有一種江洵在深情凝望他的錯覺,這已經超越了性別的限制。
“你別對着我行不行?你把臉轉過去。”萬禮深信江洵的臉太勾人,所以他躺下後義正言辭地提出意見。
“哦。”江洵言聽計從,松開萬禮的腳踝,轉身背對萬禮,坐到萬禮的腳上:“你要注意姿勢,不然起不到鍛煉作用。”
“知道。”
随着江洵的松手,灼熱感在皮膚上消失,萬禮頓覺涼快不少,心情也放松許多,于是就開始閑扯了:“江洵,你有女朋友嗎?”
江洵專心的壓着萬禮,聽了萬禮的話,他搖了搖頭:“沒有。”
“啊?那是不是挺多女孩兒追你的?”萬禮覺得以江洵的外在條件,女孩子應該對他趨之若鹜,沒想到江洵再次搖頭,給了他同樣的答案:“也沒有。你有嗎?”
江洵說的是實話,真的沒有女孩追他。或許有過,他也不記得。他從小就是一副生人勿進的面孔,情商又不高,別人的示好和暗示他幾乎感覺不到,而女孩子又不傻,發現他沒有情趣又不解風情後,馬上會轉移目标,以至于他活到三十幾歲還是個剩男。
這倒無所謂,反正對他來說談戀愛沒意義。
“我也沒有啊,一窮二白,找女朋友多耽誤人家。再說談戀愛太貴,我可談不起。”萬禮想着,如果他有女朋友,那得把女朋友供起來當神仙寵,萬一他以後愛上個敗家的,錢得管夠花吧,所以他還是先賺錢吧。
“那就別找了。”想到萬禮可能會找女朋友,江洵心裏不太舒服。江芸當初談戀愛的時候就變得很讨厭,張口閉口都是她男友,整天臭美不回家,江洵不想讓萬禮也變成那樣。
“現在肯定不找,以後再說吧。等咱們把香滿樓做成品牌,能開好幾個連鎖店的時候,我再考慮談戀愛。”萬禮停了下來,仰卧起坐讓他呼吸急促,但他還不忘補充說:“你可以找,年輕人嘛,談戀愛都是經驗,看上誰你就跟我說,我幫你參謀。”
“我不談戀愛。”江洵不想說這個話題了,轉身想讓萬禮接着做俯卧撐,萬禮出了汗覺得不舒服,剛脫掉上衣,就被他看個正着。
萬禮沒江洵那麽白,皮膚屬于小麥色,因為出了汗,閃着晶瑩的水光。因為常年勞動,身上一點贅肉都沒有,肌肉雖不蓬勃,但線條姣好,輪廓清晰,胸肌和腹肌已經有了形狀,人魚線也将要呈現,這是一具漂亮的男性身體,卻讓江洵移不開目光。
萬禮以為江洵在看他肩膀到鎖骨下方那塊疤,他無意識的擡手想遮擋,随後自嘲一笑,把上衣扔到床上,大大方方地趴地上開始做俯卧撐:“這以前是個刺青,後來洗掉了,就落了疤。”
江洵這才發現,萬禮這塊疤從鎖骨下方,沿着肩膀一直伸到後背的肩胛骨,很大一塊區域。
“為什麽?”江洵忍不住伸出手,指尖輕輕觸碰萬禮的疤痕。
“年紀小不懂事兒呗,醜吧。”萬禮當初跟伍哥混時,伍哥的隊伍裏人人身上都有刺青,他為了表忠心,也在身上刺了一片。後來爺爺逼着他把刺青洗掉,他們又沒錢去醫院,只能自己在家用稀釋的硫酸溶液洗,現在想想,當時沒感染而死,簡直是萬禮命大。
因為冬天冷,萬禮在家從來沒裸過上身,平時洗澡都在浴室穿好衣服出來,所以江洵沒見過。受傷的皮膚無法複原,哪怕血肉長好,表明也是凹凸不平,跟其他地方的光滑呈鮮明的對比。江洵的指尖劃過猙獰的疤痕,濃眉輕輕蹙起:“疼嗎?”
“現在不疼,早就好了。”洗得時候是真疼。
“以後別做這種事。”江洵很不高興,想到萬禮很痛他心裏就泛酸。
“那當然了,多大了都。”萬禮哭笑不得,很多時候,江洵跟年齡不符的沉穩讓他總覺得江洵才是大哥,可明明他的年紀更大。
這時,江洵的手機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