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嫁妝
李家媳婦連忙應道:“奴婢,定然一個字都說。”李家媳婦心裏清楚得很,她雖嫁給二管家,但是她的根在金氏身上,只要她一日在金氏面前說得上話,二管家就不敢納妾。
金氏對李家媳婦是信任的,不然當初四個陪嫁丫鬟也不會只留下她一個在丞相府。但是她對顧吟春不放心,慢性毒素,是需要長年累月的下,誰知道她是怎麽做到的,她如今才多少歲,又是從多少歲開始的。
金氏暗自慶幸,她嫁入丞相府後并沒有在明面上得罪過顧吟春,不然她和顧時夏現在也定然着了毒手。金氏想到查出這一切的太子殿下,“大小姐的吃食也同時夏一般,我這可以不顧,但是大小姐和時夏哪裏萬不能除了差錯。”
這意味着在府裏大小姐和少爺的位置一樣了,李家媳婦心中淩然,昨日大廳裏發生的事情她自然是無從得知,但是頌秋頭戴鳳簪進府的事情卻是衆所周知,“奴婢明白,只是這樣一來,怕是瞞不了大管家。”
若只是顧時夏一人,旁人只當是金氏寵愛兒子,添了頌秋那意思可就變了。
“無事,一切以時夏與大小姐為先。”金氏果斷下了決定,她又不是沒腦子的頌秋,中毒的事情怎麽可能瞞着顧玄明,她就是要讓顧玄明知道,這樣才好防範顧吟春。
“若是大管家問起……”金氏打斷,“就直接說是我意思。”被大管家察覺,她迫于無奈才吐露向顧玄明吐露真相,這樣一來頌秋也不好說什麽。
“奴婢明白,那這賬是走公賬還是私賬?”走公賬就是用丞相府采辦的前購置這些東西,走私賬則是需要金氏自己出錢。
“走私賬,記住這件事情不能讓大小姐察覺,做的越隐蔽越好。”金氏沒有絲毫猶豫的選擇了自己出錢,這每一筆都是人情賬,當然是要都落在她頭上。
李家媳婦這下就弄不明白了,她伺候金氏十幾年,從沒見過金氏做施恩不圖報的事情,“夫人,這筆開銷可不小,若是長期以往恐怕是……”
“不會很長。”金氏擡手端起手邊的茶杯,用杯沿锊了锊茶葉,“大小姐如今也是雙九年華,等不了。”
當然,金氏也不會真這般好心,她做這些事情并沒有瞞着顧玄明,以她對顧玄明的了解,他會從另外的地方補償她。而最重要的是,以太子殿下對頌秋的在乎,這些事情肯定是瞞不過他的眼睛,這樣一來顧時夏的前程也就有了。
金氏再一次重申:“你照我的話去做,記住一定不能讓大小姐發現。”
李家媳婦這才完全明白金氏的意思。只是不讓大小姐發現,至于其他人卻沒有顧忌,這樣就簡單多了,“奴婢明白了,定然不會讓大小姐有絲毫察覺。
金氏對李家媳婦的辦事能力是放心的,“時夏那邊你多盯着,若是二小姐那邊的人靠近了,你就給我直接倒掉就是,做隐蔽點,明白嗎?”
原來是防着二小姐,李家媳婦總算是摸到點信息了,“夫人,二小姐今早生病,來廚房要了好幾次水,藥也煎了好幾副,您看要不要……”李家媳婦做了下藥的動作。
金氏卻否決了,誰知道那顧吟春會不會看出來,若是打草驚蛇了可就不好了,“二小姐那邊還是照舊,該給什麽給什麽,記住,我是偏疼二小姐的夫人。”
金氏想要巴結頌秋,但是顧吟春的手段又讓她忌憚。不過好在她已經勸說好了讓頌秋不與府中人來往,這樣一來她兩頭都能顧及了,“府裏的那些不安分的人你都敲打敲打的,大小姐那邊定不能出纰漏。”
李家媳婦卻犯難了,二小姐私下向來是與大小姐對着幹,當初有她們給她遮掩,如今卻不好再這般行事了,“夫人,二小姐那恐怕會有問題。”
金氏經李家媳婦提醒才想起顧吟春私下對頌秋做的事情,她皺起眉頭,抓着巾帕的手緊了緊,看向李家媳婦,“你說我該如何才能讓頌秋認定我對她好?”
李家媳婦了然,金氏這是想要兩手抓,只是二小姐恐怕不會願意看着這樣的局面産生。廚房是什麽地方,府中各種流言蜚語的集中地,很多大小姐不利的傳言都是從廚房這邊發出的。
李家媳婦可以說是這丞相府少有的幾個看清顧吟春真面目的人,一個小到連吃食都計較的人,怎麽可能是心胸寬廣之人。至于大小姐,李家媳婦則不太清楚。
無論是原身還是現在的頌秋,對于吃食都不挑剔,也不會故意找下人的麻煩,所以,在李家媳婦的印象中頌秋只是比較容易發火的一個人。
“夫人,若想讓大小姐認為您對她是真的好,那就給大小姐目前最需要的東西。”李家媳婦想了想說道,“這東西最好是只能您給,別人都給不了的。”
金氏也知道這個理,只是她能給頌秋什麽東西,有太子殿下在,頌秋想要什麽沒有。她搖搖頭,除了被頌秋拜托尋找虎形玉佩之外,她這一時半會還真是想不出來。
只是她能給的……金氏眼睛突然一亮,她能給的,頌秋最需要的,目前就有一樣,嫁妝。
只是這嫁妝不好給。金氏皺眉,頌秋的嫁妝說是在她手中,不如說是在顧玄明手中。若要給頌秋,必然要告知顧玄明,這事可不好辦,“你說我把大小姐生母留下的嫁妝給她如何?”
李家媳婦一驚,沒想到金氏這一出手竟然這麽大手筆,她心中對于頌秋的重視再一次拔高,“若是奴婢,自然是高興的。嫁妝可是女人嫁人後的依靠。”
依靠?金氏被李家媳婦這個說辭說動了,只是改如何行事她還需要想想,“你下去吧,記住了,我今日跟你提的事情不許對外透露一個字,二小姐那你要時刻注意。”
“夫人放心,奴婢決不讓二小姐的人有機會靠近少爺的吃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