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38、7月12日—【嫌疑】
38、7月12日—【嫌疑】
發現尚小晴屍體的消息在第一時間就被傳到了學校的老師和領導那裏,我們的活動也在這一刻被迫中止,接下來,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等待歸途通暢的過程中,盡力配合警方的調查。
尚小晴的死亡時間大致被圈定在昨天夜裏十點到今天淩晨兩點之間,警察們收集了口供,最後根據我們三個的證詞把死亡時間鎖定到了十號晚上十一點半到十一號早上兩點的這段時間裏。
當然,前提是他們相信我們說的是實話,而非三人聯合殺人。
接下來,警方大概想圍繞自殺、他殺和意外這三種可能性開展偵查,因此,我們這些與她相識的人自然就成了調查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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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盛夏?”提問的男人約莫四、五十歲,長了一張圓臉,皮膚黝黑而粗糙,他穿着便服,坐在我對面,桌上堆了一疊薄薄的文件。
他身邊還坐着一個同樣穿着便服的年輕警官,負責記錄談話內容。
“我是……”相隔不到兩個月,我竟然再次面臨了錄口供的窘境。與上次不同的是,這一次,我很可能被他們當做犯罪嫌疑人來對待。
年長的警官把雙手疊在一起,放在桌上,兩只拇指不停交換着位置:“關于尚小晴……聽說,她失蹤之前,是你叫她出去的?”
“是的。”
“你為什麽叫她出去?”
“……你們,知道我們兩個班,在五月中旬各有一個同學去世的事嗎?”
“大致知道。聽說她出事之前,你們還在給死人辦告別會?”
“是的。”我垂眸,暗自斟酌了一下,決定和盤托出前夜談話的內容,我看着對面兩人的下巴,慢慢說完了該說的話,“她最終承認自己做了那些事,她的樣子看上去很傷心也很內疚……她一直哭到十一點多,後來停了,才跟我們回去。她們三個住二樓,所以我是最先和她們分開的,我直接回了寝室……”
“那個時候,大概幾點?”
“我回寝室之後……和室友說了幾句話,然後就開始打電話……”在經過他們的允許後,我拿出手機,翻出了通話記錄,并拿給他們看,“十一點二十五分。”
他們記下了這個時間點以及陳暮涼的名字和號碼。
“打完電話之後,你就一直在寝室了?”
“不,沒有……”我說,“我去了那個,和我打電話的人的屋子裏,一直待到第二天兩點。”
“請問你們兩個的關系是?”
“他是我……”我頓了頓,“是我的男朋友。”
“你們,在一起,到兩點,在做什麽?”
“剛開始說了會兒話,後來就分開兩張床睡了。可是我睡不着,所以最後就還是回自己房間去了。”
“他的室友呢?”
“我們這次出來,男女生的人數都是單數,所以他是一個人住的,沒有室友。”
“那麽,他能證明你在兩點之前沒有見過尚小晴嗎?”
“我……我不确定,他可能睡着了……”
“這個,我們之後會去問他。”老警官說完,向年輕的警官使了個眼色,年輕警官匆匆出去了。
這個時候,我突然想起來,女生這邊住單人寝室的是吳雙,不知道她要怎麽給自己找人證了。
十幾分鐘之後年輕警官回來,在老警官耳邊說了幾句話,老警官點着頭,對我說:“你運氣不錯,他沒睡着,能給你作證……”
我知道自己的不在場證明算是成立了,于是勉強勾了一下嘴角,裝出一副如釋重負的樣子來:“那真幸運……”
“恩。那麽,關于尚小晴,你認為她有自殺的動機嗎?”
“說實話,我覺得不太可能。”我仔細想了一下,“她不是那種會輕生的人……至少,她不至于為了這件事情輕生。”
“那你想想,她最近有遇到什麽不順心的事嗎?除了那件不小心害死室友的事。”
“唔……好像她剛失戀了,呃,不過是網戀,而且已經失戀了十幾天了。還有就是……今年期末考試題目有點難,她可能考得不是特別好,保研的名額不一定拿得到,但是具體的保研名單還沒下來,這個時候自殺也太急了點,而且她也不是非讀研不可的人……”
我說完,想了一下,還是問:“聽說她是從山崖上摔下去的,山崖邊上也确實塌陷了一部分。所以,有沒有可能是意外?”
“有可能。不過,首先我們也要弄清楚,她為什麽那麽晚了,還會在那裏……”
我點頭,明白她不是被人叫去的,就是自己過去的。如果是被人叫去的,那個人必然是在尚小晴從樓道回到寝室門口的這短短十幾秒裏面把她叫走的,所以,自然要弄清楚那人是誰。如果是她自己過去的,當時黑燈瞎火又下着雨,她會獨自到那裏去,那當然要考慮自殺的可能性……
最後,老警官對我說“之後要是有事,我們還要再找你……”就送我出去,開始詢問下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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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審訊室”出來後,我立刻給陳暮涼打電話:“你怎麽敢做僞證?”
“什麽?”
“我說,我走的時候你明明睡着了,你怎麽給我作證?”
“哈?我睡着了麽?”
“再裝……”
他在電話那端輕聲笑了一會兒:“這不怨我,誰讓你是顆巨型安眠藥。”
我被他這話逗得哭笑不得,臉上的表情扭曲了好一會兒,又冷靜了下來,問他:“你就那麽确信,我沒有趁你睡着,偷偷溜出去殺人?”
“你是我女朋友,我當然相信你。”
“連丈夫都不一定相信妻子,更何況我們只是認識還不到兩個月的男女朋友……你這麽盲目的相信我,就不怕我真的是個騙子?”
“不怕。”
“哪怕我真的是個窮兇極惡的殺人狂?”
“是。”
“……”
他随着我沉默了一小會兒,說:“如果你真的是趁我睡着了再約尚小晴出去,那怎麽解釋她一直都沒有回寝室的這個事實?從你們分開到我睡着,至少也用了一個多小時……除非你給我一個她大半夜在走廊陰暗角落裏,或者在外面大雨裏等你一個小時的理由,不然,我就不會懷疑你……”
我嘆氣,說:“所以,只可能是那兩個人之中的哪個了,如果她們中的哪個沒有不在場證明的話……當然,如果她是自殺的,那我才是罪魁禍首。”
“沒關系,要她真的為了這事自殺,那麽我也是幫兇,如果你要下地獄,我一定會陪你一起……”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