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本章 開Vchapter25
第二天一收工,黎耀凡就派了L.K來片場接我,不知道為什麽,我總覺得L.K今天看我的眼神有點冷,似乎刻意與我保持着距離。
我沒在意,一心想着等會該如何面對黎耀凡。
自從昨天看了那篇報道之後,我的心情便始終無法平靜,我真的很想知道,黎耀凡接近我究竟是出于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還是真像八卦上說的那樣,對我餘情未了。如果只是前者,我完全可以大膽的奉陪到底,但如果是後者……我無法保證自己是否會動搖,更不敢想象以後會發生什麽。
我越想越焦慮,直到L.K的聲音打斷了我的思考:“到了,沈小姐請下車吧。”
“不是說去舞會嗎?”我看着眼前的精品店,發現自己的腦子好像有點短路。
“黎總交代,請沈小姐選一套合身的禮服。”
我這才意識到自己此刻的打扮根本不适合去參加一場舞會,說到底還是因為我脫離這個圈子實在太久了,久得我連最基本的常識都已忘得幹淨。
我跟着L.K下車,走進店裏才發現這裏經營的是亞凡集團旗下的一個時裝品牌——XXIU
自從黎耀凡接管集團以來,他總是将目光投到一些令人意想不到項目上,例如這個叫XXIU的品牌,前身只是一家面臨倒閉的裁縫店,雖然這家店有着百年的手工制衣歷史,但由于洋品牌的沖擊和資金不足而搖搖欲墜。
亞凡集團在将其收購之後,除了給它取了一個洋氣的名字之外,還在秉承手工制衣的理念上,融入了許多國外的時尚元素,最後終于将它打造成了一個獨樹一幟的奢侈品牌。
現在XXIU在全球都有分店,吸引着那些迷戀中式風格的名媛們前赴後繼地往裏砸錢,人人都以為這是一個有着百年歷史的老品牌,誰又會細究它原本只是一家破爛的裁縫店?
雖然黎耀凡讓L.K帶我來這兒,很有可能只是想在我面前炫耀一下他卓越的投資眼光,但是我不得不承認這家店的衣服确實很有品味。
“沈小姐,這套紅色的禮服絕對會讓你成為今晚的舞會女王,而剛才那套白色的則更顯甜美文靜,不知道你喜歡那種風格呢?”店長在一旁為我提供着專業的意見。
我回頭看了眼L.K,問:“你說哪件好?”
“黎總交代,全憑沈小姐自己的意思。”這家夥今晚還真是拒人于千裏之外。
我有些不爽地回過頭,指了指旁邊一條黃色的禮服,說:“就那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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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長有些詫異,提醒道:“沈小姐,這件您都沒試過。”
“不用試了,直接穿着走吧。”我揮了揮手,縱觀這裏所有的禮服,就這條最短,作為一個長相平平,但渾身上下還有兩條腿尚可見人的落魄千金來說,我有什麽理由不選它呢?
“沈小姐,這條恐怕短了些吧?”在我畫完妝,穿好那套禮服出來之後,始終一言不發的L.K終于忍不住開口了。
“咦,你也會有意見嗎?不是你們家黎總交代的吧?”我白了他一眼,二話不說走出了店門。
事實證明,我選的這條齊b小短裙還是很具有殺傷力的,當我走出店門的那一剎那,街上不少男男女女都向我投來了異樣的目光,我估計他們一定在心裏猜測我幹爹是誰。
而當我穿着這條短裙出現在舞會的時候,吸引的則不僅僅只是目光那麽簡單了。
“這位美麗的小姐,能請您跳支舞嗎?”一個猥瑣的中年男人朝我走過來,目光始終沒離開過我的腿,我想他大概連我長啥樣都還沒看清楚。
過了一會兒,又有好幾個西裝革履的男人抛下美麗的舞伴,朝我走過來。
我沒理他們,朝四周環顧了一圈,試圖尋找黎耀凡的身影。就在這時,那個我要找的家夥,忽然從後面圈住了我的腰。
“不好意思,她已經有舞伴了。”這聽似親昵的語氣,讓那些把目光停留在我腿上的男人們全都變了臉色。
“我說哪來氣質那麽出衆的美女,原來是黎總您的舞伴啊?我真是有眼不識泰山!”剛才那個說要請我跳舞的猥瑣男,現在已經變成了一條哈巴狗。
“您說笑了,誰規定舞伴是固定的呢?不如我們跳一支?”我朝他抛媚眼。
圈在我腰上的手箍得緊了些。
“不用不用,我……我有點不舒服,先走了啊!”那家夥臉都白了,哪還顧得上看我的腿,飛也似地逃命去了。
剩下那幾個也都找了借口,很快離開。
看着他們一個個夾着尾巴作鳥獸散的背影,我心情突然出奇得好,可黎耀凡卻不想我好過。
“這種成為焦點的感覺,讓你很懷念嗎?”他在我耳邊低聲說。
我咬了咬牙,轉過身,挑釁地迎上他的目光:“對啊,真要謝謝你,又讓我重溫一次這種感覺。”
他的臉上有些不悅,可手卻始終圈着我的腰:“那你打算怎麽謝我?”
“以身相許啊。”我飛快地回答。
“真的?”他湊近了些,氣息打在我的臉上,帶着某種危險的信號。
我伸手搭上他的胸口,輕輕推開了些:“你不會急着想讓我在這兒就謝你吧?”
“如果你願意。”他的手忽然握住了我搭在他胸口的手,用另一只手則圈着我的腰,深情地望着我。
這樣的姿勢太過親昵,而這樣的場面又似曾相識,我看着他的眼睛,仿佛時間倒回到了很多很多年前的那場生日舞會。
他說我們就跳準備好的那一曲,跳完了就一起偷溜出去,然後音樂就響起了,一如此刻響起的這首
《 Por Una Cabeza 》
這支被無數好萊塢電影導演青睐的探戈舞曲,也是我學過的為數不多的舞曲中,跳得最拿手的一支。
我始終記得電影裏的那臺詞——探戈裏無所謂錯步,不像人生,它簡單所以才棒。
那時我還年輕,以為這是在說探戈,後來我才發現,原來它真正所述說的是人生。
那天跳完那支舞,我和黎耀凡趁着父母沒發現偷偷溜了出去,我們在酒吧裏瘋到了淩晨,然後相擁着走進了附近的酒店。
“過了今天,我就是你的人了,你要是敢看別的女人一眼,你就死定了!”
“我死了也不會去看別的女人,總行了吧?”
“不許你說死不死的!”
“傻瓜……”
那時我以為幸福唾手可得,後來我才發現人生并沒有我想得那樣容易。
踏出一步,便無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