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翌日清晨,譚振照例在蘇朗溫柔的親吻中醒來。
“早安。”蘇朗吻着譚振的耳側,手不住就往下面摸去。
譚振了解蘇朗的癖好,要是往常,他肯定是很配合地躬起身子,可今天不行。
他想到了兩人前一晚對蘇俊良所在位置的猜測。
譚振反手摟着蘇朗的腦袋,說:“朗哥,我們今天還有很重要的事情,你忘了?”
蘇朗“嗯”了一聲,貪戀地捏了兩把譚振的腰肌,轉身拿手機給小舅打電話。
譚振在另一邊,也拿起手機查看那個未儲存的號碼有沒有發來新的信息。
還是空空的,整個列表裏面,除了那個省略號證明手機號碼依然被人使用外,沒有任何動靜。
譚振沉默片刻,拇指飛快地在屏幕上打了一行字:“小仙,我們要去Q城了,陪蘇朗去找老蘇總,你到底在哪。”
蘇朗那邊,打通了小舅的電話,果真電話裏的那位還是宿醉未醒,含含糊糊地口齒不清。
蘇朗有點不耐煩地把話機拉得好遠,等小舅啰嗦一通,才又把手機拉了回來。
“我就問你,我小時候去過的那個地方,就是你帶我去住過一段時間的那個院子,是不是Q城福利院?”蘇朗說着,轉了個身,摟住譚振,“你當初為什麽要帶我去那,過了這麽多年,還是不肯告訴我真相嗎?”
“朗朗,”電話裏,陳宇的聲音無精打采,仿佛一夜喧鬧之後格外的空虛落寞,“你這個孩子,怎麽好奇心那麽重。我早知道你是吃裏扒外的家夥,當初就不會告訴你趙廣銘的住所。你知道,我有多後悔嗎?如果我不告訴你,你就不會綁了那家夥去少茂速停鬧事,不去那裏你父親也不會跑路!你父親不跑蘇家就依然在,你也依舊能當你的少爺,我也依然能……啊……而現在呢?什麽都沒有了,這都是你的錯啊,你知不知道?”
蘇朗平時最聽不得陳宇這種長篇大論的說教,只覺得耳根子發癢,便說:“小舅,你能不能清醒一點?做人得有最起碼的善惡,我記得小時候你總是這麽對我說啊!”
“朗朗,我和你一樣,也是什麽都不知道呢,但是,我樂于什麽都不知道,不會有你那麽大的好奇心,你知道,我還告訴過你另外一句話, ‘知道的越多,越危險’吧?”
蘇朗看從陳宇的嘴裏根本問不出什麽東西,便急匆匆不耐煩地挂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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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總當我是小孩。”蘇朗說着,無奈地摟緊了譚振。
譚振已經在手機上選好了兩張去往Q城的機票,送到蘇朗面前示意付款。
蘇朗看譚振并不排斥回Q城,笑着把對方的手機拿過來掃碼付款。
要是放在以前,Q城簡直就是譚振的雷區,他是逢年過節都不會想着要回去一下的。
那時候,他還不知道他一直叫着爸爸媽媽的人根本不是他的親生父母。
在悠然地度過了幾年快樂日子後,譚振上了小學。
他只知道老爸譚國富是開大車的司機,每個月都有一半時間在外出車,但是只要回家就一定能給他買新奇的小玩意兒回來。
他的老媽萬芳沒有工作,因為人長得漂亮,總是細心地照顧着他的飲食起居,他在同學面前也很是驕傲。
一切的變故都在他八歲那年。
那一年,也不知道是什麽原因,他一下子就迷上了音樂,只要是有鋼琴聲響起,無論是在馬路上的店鋪裏還是在學校的操場上,都能讓他開心地停下腳步,指尖跟随音樂的節奏在褲縫上亂彈。
他知道家裏經濟情況一般,幾萬塊的鋼琴根本就是個奢侈品,是他想都不敢想的。
可他的老爸譚國富,看中了兒子的心思,打定決心要培養他這項愛好。
譚振記得,老爸曾經對他說過:“爸爸沒有文化,就指望着你好好學習,将來能有出息。給你起名叫 ‘譚振’就是要振作、要努力的意思。”
所以,小譚振自作聰明地放棄了鋼琴選擇了手風琴,他騙父親說自己更喜歡手風琴,只是因為那家夥更便宜。
可是他根本沒有想到,學習手風琴的上課費并不便宜。
于是,老爸為了支持他這項愛好,為了多賺點錢,回來的時間就更少了,最終因為疲勞駕駛而出了車禍。
老爸出車禍以後,老媽起初還是和往常一樣,每日三餐飲食,接他上學放學,可後來他隐隐覺察到了一些不對。
萬芳是個漂亮的美人,那時候剛剛年過三十,正是豐饒動人的時候,跟大老粗譚國富結婚後一直被養在家裏,沒怎麽和外人打過交道。
可是,在父親去世後的第二年,譚振就總是在放學回家的時候,遇到從單元門裏出來的男男女女。
他問老媽,那些人來家裏是幹什麽的。
老媽只說是朋友。
譚振想爸爸沒有了,能有朋友來陪陪老媽也總是好的吧。
可後來,他就發覺了越來越不對勁的地方。
老媽的那群朋友似乎并不怎麽對她友好。從剛開始趕在他放學時匆匆離開到後來一群人都要賴在他的家裏。
到了譚振小學要畢業的那一年,那群人更是在自己家裏開起了麻将館,什麽街頭巷尾不三不四的人都往家裏鑽,害得他連個認真學習的地方都沒有。
譚振曾經找萬芳談過,他問過他的媽媽,為什麽要帶那些人來家裏,為什麽要和那些地痞流氓做朋友,為什麽不能像以前一樣安安穩穩地過日子。
可是萬芳沒有回答他的提問,只是吊着一張臉對他說:“你越來越能吃了,我都快養不了你了呀。”
譚振不知道老媽說這話是什麽意思,但骨子裏那種不安全感讓他再也沒問過老媽同樣地問題。
直到譚振在這種雜亂的環境下熬到了初三,因為要中考,他每晚學習到很晚,但是家裏搓麻将的聲音會持續到更晚,所以他只好拿着書本在樓下的路燈下看書。
小賣部裏的老婆婆看他可憐,經常叫他去店裏暖和一會兒、喝點熱水。
也是在那個時候,他從鄰居們的嘴裏聽說,那一夥人裏有一個叫喬四的人,算是萬芳的初戀男友,前幾年從大牢裏出來,聽聞萬芳死了老公,便來騷擾,年複一年,終于拉萬芳下水開了賭博性質的麻将館。
譚振從來沒有想過老媽還會和那樣的人有過曾經,但他知道這裏面有老媽的一份無奈後,便對那群人生出一份恨意。
譚振當晚就回家,舉着從樓下垃圾桶裏撿回來的半截廢棄的晾衣杆,撞翻了擺在客廳中央的麻将桌。
煙霧缭繞中,被突然打擾的賭客們立刻急紅了眼,其中一個長得歪瓜裂棗的男人沖上來就扇了譚振一巴掌。
那是譚振第一次想要以一個男人的身份去保護他愛的人,他不能讓老媽受喬四那群人的控制,他的爸爸沒有了,他就是家裏唯一的男人。
他擡起手裏的木棍,也顧不得那群人裏哪個順眼哪個不順眼,一頓亂掄,像瘋了似的把家裏砸了個稀爛。
譚國富在譚振小時候買給他的汽車模型,居然被那群惡人拿來當煙灰缸,更不要說用他的樂譜去墊桌子腿了。
譚振也不知道發洩了多長時間,總之,最後被打得很慘,那群人沒一個是肯手下留情的,他只覺得自己在客廳中央蜷縮成一團,哪哪都痛。
而,最讓他痛的是,他親眼看着老媽萬芳沖他翻了個白眼嘆了口氣,被一個肥胖的禿頂男人摟着腰走了。
那一次瘋鬧之後,萬芳終于肯坐下來和譚振好好談談。
主題是譚振既然那麽能鬧,拿自己當成一個可以扛事的真男人,那以後就來支撐這個家的生活吧。
譚振看着萬芳的眼睛,那雙曾經給過他溫暖與關愛的眼睛,如今蒙着一層淡淡的薄霧。
譚振想起他幼年時的時候曾問過父母,他是不是爸爸媽媽親生的孩子。他還記得,當時的萬芳和譚國富很認真地對他說了這件事,他們篤定地拿出一組照片,來證明譚振就是他們的孩子。
所以……譚振在公園裏看了萬芳最後一眼,直到那個時候,他心裏還覺得萬芳是有難言之隐的。
他愛他的媽媽,雖然男孩到了他那個年紀和媽媽的交流會少一些,可是他總記得父親出了車禍以後,老媽帶着他提着禮品去餘星家向對方老人道歉時的場景。
那個場景從來沒有讓他感到過不快或者丢人,相反,他覺得母親就應該是那個樣子。
所以,當萬芳說出“你長大了,以後的路你自己看着走吧”的時候,他還是堅信母親有他的難處。
“你是不是很愛那個喬四?”譚振起身,鄭重地問萬芳。
萬芳瓜子臉上微露兩顆缱绻的酒窩,雖然有了點年紀,但看起來還是很美的。
她只是對譚振微笑了一下,說:“現在的生活不錯,我不想改變什麽。”
作者有話要說:晚安,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