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章節
……演出。”小尾巴掏出了兩張音樂劇的票——還是一樓的位置,就算上面标的一千多不過是标标而已,想必買這麽兩張票王楷還是花了不少錢。
“你要看自己去看。”兩人以前倒也有一起去看過些演出,而不管是學生時候還是李端晨工作之後,他們大多時候都還是坐在二樓或者三樓的樓座。李端晨還依稀記得曾經有次散場後,兩人走在深夜的大街上,王楷當時笑着對他說有朝一日兩人一定要坐在能看清演員臉的位置看一場演出。
“但是有兩張票……”
“那你可以帶你那個小月去啊?”
“那個……對不起,我以為你知道了就不會那麽在意,我已經和她分手了……所以……”
所以我就該原諒你?
李端晨倒沒有生氣,他只是覺得好笑——你以為,總是你以為。
他居然到了今天,才意識到他和王楷的戀愛中,總是王楷的以為。
“不是她的問題,抱歉,你之後別再來了。然後那些外賣啊或者這種演出票你也別買了,我說分手了就是分手了,不再一起看電影,不再周末一起出去,我不再關心你到底在想什麽,也不關心你和誰又在一起了。”
“那到底……到底是什麽的問題?!”王楷一不留神大聲了一點,然後他立刻謹慎地看了看四周,發現沒什麽人注意到這邊,才算是松了一口氣。“我不覺得你是真的讨厭我,我覺得你應該還是喜歡我的,所以我們為什麽要分手啊!”
這點王楷倒是說對了,确實,李端晨還喜歡他。
但是這點喜歡,卻也只是喜歡了。
三年前的李端晨會在食堂為王楷的一笑怦然心動。
兩年前的李端晨會攢下大半年的飯錢只為了給王楷和自己買一副對戒。
一年前的李端晨會老老實實每天任勞任怨的當王楷的保姆。
但現在的李端晨,卻已經淡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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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呢?”他輕聲問道。
“戒指?”王楷先是迷茫了一下,接着恍然大悟道——“啊啊,你說那個啊,我一直好好的收在抽屜裏呢。”
“呵。”李端晨冷笑了一聲,然後站起身,走向了吧臺,“買單。”刷完卡後,他很快離開了咖啡廳。
“诶!”王楷驚呼了一聲,反應慢了半拍才追出來,但就他耽擱的這一會兒功夫,李端晨已經過了馬路。
很快綠燈變成了紅燈,生生阻斷了王楷才邁出半步的腿。
隔了一天王楷又找到了李端晨的家門口。
這次他似乎做足了準備,李端晨已經看到對方的脖子上多出了一條鏈子,雖然衣服遮住了下面挂的東西,但是用腳趾頭想也知道是什麽。
他打開門,讓王楷進來。
王楷本來還在興奮地臉,卻在看到室內已經被李端晨打包好的行李後,瞬間僵硬。
“你,你要搬家?!”他不敢置信的大聲問道,很快又反應過來,小聲說了句,“你要搬家了嗎?”
“對啊。”不同于王楷的小心翼翼,李端晨倒是回答的理直氣壯。
“為什麽?”
“不為什麽。”看着王楷被怼的說不出話來,李端晨只覺得神清氣爽。
以往總是他在忍,他受夠了。
現在既然已經分手了,他自然可以說那些以前他顧慮到王楷的感受而沒有說出口的話,做那些他顧慮到王楷的感受而沒有做的事情。
李端晨不否認,過往他是把王楷寵壞了。
對方怕痛,他就在下面,對方不會做家務,他就拖着上了一天班疲憊的要死的身軀來做,對方想要什麽東西,他就省吃儉用扣除自己口糧去買。
原本他沒覺得有什麽,真的沒覺得。
可王楷那天那碗面,一下子就讓他意識到了……自己有多愚蠢。
王楷不是不會關心人,也不是不會寵人,只是不會寵他,不會寵李端晨而已。
他生病了,怕王楷擔心,憋着不肯說,王楷卻會問他,如何關心生理期痛的“女友”。
他發燒了,想要王楷來看看自己,顧及到對方課業,編輯好的微信寫了删删了寫,王楷卻會在他們周末聚會的時候,聽說那個小月生病了,就立馬跑回去送飯送藥。
好,他也可以說了,他其實一點都不喜歡吃榴蓮,他讨厭榴蓮的那種味道,王楷第一次給他過生日買了個榴蓮千層,他當時說很好吃——一部分也是真心的,畢竟是王楷買給他的——而那之後每次的生日蛋糕都是榴蓮千層。
李端晨總是怕王楷這點不開心,那點不高興,所以一直在委屈自己,一直在憋着不說。
他以為自己能忍的。
可那短短的一個月,卻讓他徹底地意識到了,王楷是會對人好的。
只是李端晨太懂事了,便不需要王楷對他好了。
李端晨第一次有點恨自己這樣什麽都不肯說的性子,可他也知道,換成是那時候眼裏心裏只有王楷的自己,別說是委屈李端晨,就算是王楷想要天上的星星,李端晨也會想給他摘下來。
他那時候愛他,所以想要對他好,寵壞王楷,不管是什麽都能忍。
但是現在李端晨只是喜歡王楷了。
他再也受不了那樣的委屈了。
他不想吃榴蓮蛋糕,他也不想每次出去吃飯不是吃牛排就是吃海鮮,他不想去看那些全程炸的他腦袋疼的所謂大片,他想有一點時間,坐在家裏,放一點音樂,安靜地看完一本書。而不是在王楷激烈的游戲背景音樂中,掃地,拖地,擦桌子,洗衣服,撿菜,做飯。
他受夠了。
他想要一個人,可以給他做好吃的,跟他去他想要去的地方,陪他看他想看的電影,在他生病的時候送他去醫院,然後給他送飯,監督他吃藥,幫他做完所有的家務,就算他想起來幫忙也會強硬的把他按回去。
他想要有一個人,像他寵王楷那樣寵他。
王楷做不到。
他連告訴家裏人,他喜歡男人,他都做不到。
他還是個孩子,沒法對自己人生負責的孩子。
李端晨不想再寵孩子了,他想要一個男人,能和他并肩共進的男人。
搬家永遠是個很累的事情。
最開始搬到這裏的時候,還有王楷幫忙——就算他确實什麽都不太會做,幫忙搬點東西總還是行的。
當時兩個人雖然已經不像最初在一起那樣好的蜜裏調油,但是彼此之間的關系卻還是好的。
不過校園裏沒發現的事情,總會到後面,被生活一點點挖出來。
從這裏離開李端晨不是不難過。
他還記得當時挑中這個房子,一定原因是因為當時王楷看中了房子裏帶的那個小露臺。
“要以後我們能一起在那坐着看星星,該多好啊。”對方的聲音仿佛還留在耳邊,但事實上,在搬到這以後,他們卻從來都沒有在那裏看過星星。
一開始大概只是王楷放了什麽在那忘了拿走,後來不知為何很多東西就慢慢堆在了那裏。
這次收拾的時候,李端晨甚至還發現了好久之前王楷買來說是要兩個人一起拼的拼圖。
當然,也是一直放在那,沒有動。
反倒是到了要搬走的前夕,李端晨收好了東西,搬了把凳子搬了張桌子過去,點亮了充電小臺燈,在沒什麽星星的夜空下,一點點拼了那副拼圖的三分之一。
至于沒有評完的部分,連帶着拼好的地方,李端晨也沒留着,在第二天早起出去買早點的時候,就一道扔了。
畢竟只有一個人,李端晨還是聯系了一家搬家公司,雖然花了些錢,但到了晚上他就舒舒坦坦地坐在了新家裏,絲毫沒有第一次搬家時那種累的死去活來的感受。
那天他倆真的是特別累,但是就算這樣,王楷還是不消停,他說到新家的第一件事,肯定是要做點有紀念意義的事。
李端晨當然累,可是他寵着王楷,愛着王楷,由着王楷,雖然對方只折騰了一次,但還是讓李端晨第二天在床上好好的躺了一天。
不過有一點王楷說對了,那确實是有紀念意義的事。
至少就算到了新的地方,李端晨還是會忍不住想起來。
他仿佛還可以看到當時王楷像只小狗一樣湊過來親他的畫面,他還記得雖然他一開始很累也不想動,但到了後面他也被王楷帶起了性質,徹底投入進去。
不同于以往偷偷摸摸在小旅館親親抱抱,這裏現在是他們住的地方,李端晨當時連嗓子都叫啞了,第二天王楷還專門給他弄了杯蜂蜜水,讓他真的是從嘴裏甜到心裏。
可惜當時有多甜,現在他想起來就有多苦。
一念及此,他打開了手機,翻開了王楷的公衆號。
對方前幾天有更新過一次,題目叫游記,封面圖是李端晨熟悉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