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我的我的,都是我的
也不知是不是山頂上空氣稀薄的原因, 但凡在山上修仙的, 脾氣沒幾個不好的——以前步雲菲去西藏玩, 發現在有高原反應的地方,根本沒有精力去吵架啊什麽的。
極個別脾氣不好的,基本都會成為修仙小說裏的炮灰, 比如原步雲菲。
不過,這一世的步雲菲顯然脾氣很好——但凡臉皮厚的, 脾氣都不差o(╯□╰)o
整個蜀門都覺得小師妹變了,特別的和藹可親, 也特別乖巧。唯有女主蕭冷玉不以為然, 她總覺得是一場陰謀, 因為每次對方看自己的時候,總有種毛毛蟲在自己身上爬的感覺(其實這就是傳說中的猥瑣眼神(ー_ー)!!)。
所以她一般都會繞着步雲菲走。
還是跟小說裏一樣,她最愛接近的就是男主, 重樓。
每次看到兩個金童玉女一樣的小人影在自己面前晃來晃去, 步雲菲就有些郁卒。
雖然她現在還不至于對一枚小蘿莉動情,但,對方可是她未來的老婆!哪能被別人捷足先登?
步雲菲做人的人生哲學是:寧願讓別人郁悶,也不要自己郁悶。
所以,她想了想,便在放學後堵住了重樓。
重樓想繞開去練習剛剛課堂上老師教的禦劍術,卻哪裏繞得過去?
步雲菲的術法在他之上,想堵他,so easy。
修仙廢柴重樓見避不過去, 便酷酷嘆了口氣:“你是不是喜歡我?”
酷,很酷,絕對的男主經典表情。
很酷、很拽、很**。
但是,看到這表情,步雲菲只能聯想到那款經典表情包名句:吾有舊友**似君,如今墳頭綠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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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也酷酷回了一句:“沒有啊,只是看你不爽而已。”
然後掄起拳頭,将對方一頓暴打!
“暴”的程度,跟魯提轄拳打鎮關西差不多。什麽紅的、綠的、白的、黃的,姹紫嫣紅,開成了一個春天。
之後,丢下一句:給我離蕭冷玉遠點!
好吧,雖然這有種小學生放學後幹架的意味,很有損她古言第一大神的形象,但是,臉皮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裝逼故,二者皆可抛。
只要對方不再糾纏蕭冷玉,打了就打了吧。
不過,顯然,她低估了兩人的感情。
就在她把重樓暴揍完的第二天,她又看到兩人走在一起了,并且,他那個像粽子一樣被纏了一圈又一圈的造型,一看就是出自蕭冷玉之手——因為纏得很不規則。。
看到步雲菲在偷瞄他們,蕭冷玉便瞪了回去。步雲菲一下慫了:總不能把小女王大人給一起暴揍了。
蕭冷玉攙扶着城樓,從她面前如高傲孔雀一般走過。
于是步雲菲默默發誓:要将男主的一切金手指都搶過來!
我的!我的!全是我的!
修仙世界跟之前世界不同,有些外挂功能是自身綁定的,比如說男主體內住着的魔王這種事,外人很難代替。
不過步雲菲心态好,也不急于一時,先從小金手指開始搶起。
按照原著劇情,這天晚上男主會在小閣樓裏發現一只靈鼠,這靈數小時後跟普通老鼠沒什麽兩樣,但是随着它的長大和法力的增強,會慢慢變成金鼠,最後甚至可以進化為人。在後來的人生道路上,這靈鼠可以說是重樓的第一個朋友,也是最重要的一個朋友。
當然,說是朋友,實際上這靈鼠是重樓的攻擊性寵物,實力非常強大,将來可以幫他驅蟲打怪甚至對戰高手。但這靈鼠因為級別實在太高,極難降服。而要想讓它為自己所用,要麽在實力上碾壓,用武力将其降服,要麽就是在它很小的時候跟它成為朋友,讓它自動與自己訂立契約,為自己效忠。
男主重樓就是采用第二種方式。說白了,也就是在人家還是小朋友的時候,用一根棒棒糖就把人拐走了╮(︶﹏︶)╭
這樣的大便宜,步雲菲肯定不能讓男主撿了去。她可是專業搶男主手指一百年O(≧▽≦)O
和無數修仙小說裏的外挂一樣,這小靈鼠是個吃貨,只要你給它吃的,它就跟着你跑。這小閣樓廢棄已久,沒什麽吃的,平日也沒人來。小靈鼠很可憐,自己到處翻些昆蟲蚯蚓之類的來果腹……對于一個攻擊性極強的食肉性動物,很委屈的有木有。
靈鼠就是靈鼠,它的排名能超越極大部分攻擊性寵物,不只因為它的法力極高,也因為它智慧極高,對于不熟悉的地方,它可不會到處亂跑。所以,即便很委屈,它也沒有想過去數門前山找吃的,畢竟,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好吧,說起來這小靈鼠跟步雲菲倒是一路貨色,确實也适合做她的寵物。。
話說跟原著裏一樣,步雲菲先拿了生肉過去,給小靈鼠吃。
小靈鼠平時只能吃些昆蟲蚯蚓,這回陡然見了香噴噴的肉,立刻眼睛發光了。
當然,它還是很注重安全,所以并沒有立刻跳出來。步雲菲知道對方忌憚自己,也同樣按照小說裏描寫的模式,沒有蹲在這裏急于求成,而是轉身離去,以放松小老鼠的小靈鼠的警惕,增加其對自己的信任感。
小靈鼠見步雲菲離開,又等了一會兒,确定她真的走遠,這才肯定沒有安全之憂,興奮地吱吱叫着跑了過來,抱起那塊生肉就往洞穴裏跑——是的,作為一個跟步雲菲一樣的萬年貪生怕死貨,它才不會在外面吃東西。哪怕只有萬分之一的危險。
很好。
第二天,步雲菲見那塊肉果然被拖走,便知道這方法有效。于是又拿來另一塊生肉,像昨天一樣放在原地,然後自己轉身離開。
第三天,果然,老鼠又把那塊生肉拖走了。
……
如此這般,持續了十來天,步雲菲每天都給老鼠喂一塊生肉,老鼠吃得高興不已。
但是,這點高興還不足以讓它心甘情願跟步雲菲訂立生死盟約,把自己的命賣給對方。
不過不怕,還有後招。
步雲菲第十一天給小老鼠送的,便是一塊熟肉。
是的,你沒看錯,是熟肉。但是是清水煮熟的,沒有放任何的調料,連鹽都沒放。
這種肉若是讓任何一個人類來吃,都是寡淡無味的。但小靈鼠不同,它最開始是刨些蚯蚓昆蟲來吃的,能吃上生肉便已是莫大的幸福,這會子能吃上熟肉,簡直興奮得想上天了。
到這裏,相信聰明的你們已經看出來了:這步雲菲是個賤人,準備一點一點把小老鼠的胃養刁,而且一點一點加碼,讓對方一點一點落入自己的圈套,最終心甘情願為己所用。
什麽?你問男主去哪了?
呵呵,按照小說情節,這個時候男主是應該來逛小閣樓的呀。但是,步雲菲怎麽能允許這種事情發生?所以,早就把重樓吊打一頓關起來了。
好吧,步雲菲其實有公報私仇的成分。她吊打重樓并将其關押,不只是為了防止他來邂逅小靈鼠,更是為了防止他天天跑去邂逅自己未來老婆。
感情很多時候就是時間的累積,日久生情什麽的道理,她還是懂的。
所以,在努力搶金手指讓自己變強的同時,她也要努力拆散兩人,不讓他們有任何感情升華的機會。
反正,她跟重樓這輩子肯定是王不見王了,不可能當朋友,只可能當敵人。也就不存在拉仇恨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