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遲封匆忙掏出錢給了服務員,攔下路邊另一輛出租車,“師傅,麻煩您,給我追上前面那輛車。”
遲封攔到的車,司機是個慢性子,接了單還慢悠悠的,“小夥子跟女朋友吵架了?吵架了也得遵守交通規則,前面路口都紅燈了,咱們寧讓三分不搶一秒。”
遲封:“……”
果然跟丢了,師傅還挺抱歉的,商量道:“小兄弟對不住啊,我也沒想到前面那哥們開車這麽猛,要不這樣,我這一躺不收你錢了?”
遲封無話可說,只好讓司機送他回家,然後讓助理去查林路現在的地址。
林路回了自己的租房,他的年假已經結束,第二天就要開始上班,他必須調整心情。
但他就是……很煩躁……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對着遲封說出“我不愛你”的,這麽騙他、騙自己有意思嗎?萬一遲封真信了呢?那你找誰哭去。
找媽媽嗎?
晚上七點的鬧鐘響了,是特意開了提醒自己吃晚飯的。他從冰箱裏拿出幾個雞蛋,打算煎個蛋吃,鍋裏的油一熱,啪嗒一聲雞蛋下鍋,蛋液裏還混着蛋殼,看着一點食欲也沒有,還他媽吃個屁……
關了火,直接洗洗睡覺。
淩晨三點多,餓醒了。
林路從回憶裏找了一下原因,原來他一天都沒吃飯,但實在是太煩了,連一盒泡面都懶得泡,就這麽睡吧,明天再吃,反正天快亮了。
清晨,穿戴整齊、背上包出門。
年假期間沉靜下來的城市似乎一下子就熱鬧了起來,外來打工的、上學的都漸漸回來了,地鐵裏、馬路上又重新變得擁擠不堪。
林路慢悠悠地在小區樓下的早餐攤上買了早點,煎餅果子加倆蛋,算是彌補他昨天沒吃到雞蛋的遺憾吧,再來一杯豆漿,不甜也不鹹,寡淡無味,只比喝白開水好一點。
節後第一天上班,也是卡着點打了卡。時隔許多天再和同事們見面,高興不過幾分鐘,就有人嘆道:“可算是躲過了催婚,到了公司卻無心工作,我的年假居然吃吃睡睡就過去了……”
遲封公司也結束了年假,節後遇到的第一個客戶就非常難纏,白天晚上連軸轉地開會,總算把這一單搞定了,半個多月就過去了。
下班的時候,手機屏幕亮了亮,是他哥提醒他不要忘記參加婚禮。遲封還真忘了,明天是錢放他妹妹的婚禮。
錢放這人不着四六的,但對他妹妹是真好,捧在手心裏怕化了的那種好,他要是把錢樂樂的婚禮給忘了,趕明兒錢放就能跟他成仇人。
錢樂樂的婚禮很溫馨,宣誓、換戒指、親吻,互訴衷腸,這些環節按部就班、毫無新意,可偏偏令人感動。大概是因為他們所有人都知道這一對肯定是要結婚的,所以這場婚禮,他們這些旁觀者和新人一樣,都等待了近十年。
遲封在婚禮上想起了林路,林路為什麽說不愛他呢,他看起來,并不像是不愛他的樣子啊。
為什麽呢?
是他懷疑林路不愛他,所以林路生氣了?可是林路不信任他在前,難道他的懷疑不合理嗎?
想不明白。
錢樂樂的婚禮很溫馨,婚禮後的聚會更加溫馨,跟他哥的風格一點也不一樣,就是親友們坐在一起,喝喝茶、聊聊過去的事。
錢樂樂和齊嘉寧是他們圈子裏的金童玉女擔當,校園戀愛到談婚論嫁,實在很令人羨慕。齊嘉寧說起校園那部分,有些激動,“那會追樂樂的人太多了……”
遲封還因為林路的事難受,不想聽這些,就去天臺吹了會風,下樓時遇見了他的老同學,對方喊他:“遲封?”
“啊,”遲封認了半天才認出來,“紀筱雨?”
原來是他們班的班花,人美心善學習好。許久沒見面了,寒暄幾句後,紀筱雨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麽,猶豫着問他:“你認識林路嗎?比我們小幾屆。”
遲封本來喝了酒,聞言忽然醒了大半,“你說誰?”
“林路,”紀筱雨又重複了一遍,“我爸在P大教書你知道的,林路是我爸的學生。他原本是有保研名額的,可是不知道為什麽放棄了,後來聽說去了你公司?”
遲封說:“我知道。”
“也不奇怪,他一直喜歡你。”紀筱雨說。
“他跟你表過白的,”紀筱雨提醒他,“你不記得?你回家翻一下收到的情書,說不定還有他給你的。”
遲封遲鈍地:“……啊?”
紀筱雨笑笑,“害怕了?這事我也是偶然才知道,因為他偷偷把情書塞進你書包,我看到了。”
遲封處在震驚中,“我怎麽不知道?”
“我當時告訴你了啊,”紀筱雨有些遺憾地說,“我說連學弟都給你送情書了,可你那時候每周都收情書,大概已經習以為常,所以沒在意吧?”
遲封誠懇地:“謝謝你。”
紀筱雨突然被鄭重道謝,想問問緣由,但此時接她的人來了,她就沒顧上問,只說改天再聯系。
遲封嘗試着回憶他的高中生活,可是記憶已經只零破碎,想不起有哪個學弟曾經跟他表白過,也記不起他是否曾經見過林路。
江錢放喝大了在廁所吐,吐完了出來剛好看見遲封,勾着他肩膀說,“兄弟,你扶我一把?”
遲封怔怔地,問錢放:“你記得高中的時候,有初中部的男生跟我表白嗎?”
“啥?”錢放喝得精神煥散,“那我哪記得,你高中那會不是跟俞初白最好嗎?”
遲封驚訝道:“啊?”
錢放清醒了點,回憶道:“你不記得了?你不光替他打了一架,你還有一陣給他帶盒飯,你忘了?”
遲封覺得要麽是錢放記憶錯亂,要麽是他失憶了,他給俞初白送盒飯,哪有這回事?
不過俞初白那會不吃學校食堂他倒是記得,他也不愛吃!那盒飯是誰送的?
管他是誰!
林路跟他表過白又是怎麽回事?
錢放不靠譜,林路打電話問遲夫人:“媽,我上高中那會收到的情書您是不是還都給我留着?”
“是啊,”遲夫人不知道遲封為什麽突然提起這個,嘆道,“那都是人家對你的心意,總不好扔了,那多可惜?”
遲封聞言放下心,“媽,我現在回家,你替我把那些信全都找出來。”
遲夫人已經打算睡覺,商量道:“兒子,明天不行?”
“不行,”遲封等不到明天,懇求道:“您拿出來就行,我拿了就走,不打擾您休息。”
遲封難得有事相求,遲夫人只好犧牲一會睡眠時間。
遲封回到家吓了一跳,懷疑道:“這麽多?”
“有些是你哥的,”遲夫人笑着說,像是回憶起來從前,“你們兄弟倆的我都混在一起放了,你都拿走吧。”
遲封捧起沉甸甸的箱子,心情難以描述,這裏真有林路給他寫的情書?
遲封把一大箱情書拿回了家,看了大半夜,終于找到他熟悉的字跡,一看落款,果然工整地寫着:林路。
遲封坐在地板上,看到這封信差點崩潰,他今年二十九歲,頭一回覺得自己混蛋。
他從前想過林路為什麽那麽好追,哪裏是林路好追!那是林路從前就喜歡他了!
可他呢?居然一點都不知道,還他媽的懷疑林路,真他媽的不知道珍惜,這他媽他媽他媽的可怎麽辦呀!
林路還能不能原諒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