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白衣仙人仙風俠骨,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眨眼間便解決掉了三個社會敗類。只是出手之後便身形一虛,似是要化作白霧飛走。
年輕人反身一抓,撲了個空,幸得溫婉眼疾手快,竟然抓住了仙人的袖邊。
在白衣仙人的冷眼注視下,溫婉吓得一個哆嗦,趕緊松開手。可腳下卻踏上前一步,雙手合十45度鞠躬大聲道,“大神!求求您救救這只狗!求求您!”
“我救不了。”白衣仙人言簡意赅道。只是配上他那清冷的音色,便顯得頗為冷酷無情、拒人于千裏之外了。
“大……”聞言,溫婉猛地擡起頭,心急地想去抓白衣仙人的衣服,可在那冰藍色晶瞳的注視下,到底沒敢無禮半分。她“撲通”一下跪在石板路上,仰着頭淚流滿面地哭訴道,“大神,我求求您了,您這麽厲害,一定有辦法的!我求求您了!求求您了!”說罷,溫婉便作勢要磕頭。
白衣仙人一翻掌心,便有一股無形的力量托住了溫婉。溫婉支起身,焦急而渴求地看着他,哭道,“大神……”她膝行上前一步,“大神求您救它,拿我的命換也可以的!”
“當真?”白衣仙人的質詢中,聽不出半絲不信下的揶揄。
所以溫婉一愣。
白衣仙人那清冷的面容并沒有太大的表情變化,但薄唇彎起的一絲若有若無的弧度,卻足以顯露出他此刻的鄙夷。
“若以命相抵,我倒有辦法可救。”
巨大的驚惶之中,溫婉下意識地張開嘴。
以命相抵?用她自己的命……去換這只金毛的命……?!自己不過……随口……一說……
似是看出溫婉心中猶疑驚惶,白衣仙人嘴角笑意更甚,伴着他口中吐出的冰冷話語,落在溫婉緊縮的瞳孔中,整個人不似神祗,反似惡魔。
他指了一下昏迷中的三個人渣,冷聲道,“或者,用他們的命,也可以。”
“呃……”一直沉默的年輕人突然開口,只是一時忘記了溫婉的名字剛開口就卡住了。溫婉呆呆地将頭扭了個角度去看年輕人,發現他正在調整自己的單眼眼罩。“溫婉,是吧?你最好盡快做決定,如果……這位仙人所言非虛。否則,等110趕來,你就只能抵自己的命了。”
“無妨。”白衣仙人說,“存在因果關系即可。無關乎距離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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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點點頭,又對溫婉說,“既然如此,你先把狗狗抱着,回我店裏再說。”
溫婉又是一驚,她,一個身高162,體重42kg的柔弱小女子,去抱一條怎麽看也有30kg的金毛犬?!更何況,狗狗還渾身血污……她當然不是怕髒,只是害怕。
年輕人拾起掉落在地上的手電筒重新打開照明,找到溫婉的斜挎包和手機幫她拿着,回頭看看她,說,“不願意?那是你父親。”
***
溫婉哭哭啼啼地抱着渾身血跡的金毛犬,踉踉跄跄地走在溫吞的夜風中,腦子裏一團亂麻。
她問自己是不是出現幻覺了,是不是其實自己早已經死在了小巷裏,而現在的一切只是一場幻境。她問自己是不是腦子進水了,怎麽如此輕易地相信了這條奄奄一息的大狗會是自己的父親。
可是當懷裏的金毛犬幾次三番地試圖睜開眼睛,滿是留戀地看她一眼,再看她一眼的時候,溫婉沒辦法不相信。
就在幾分鐘前,她被壓制在散發着腐爛氣息的深巷裏,掙紮是那麽徒勞,呼喊都被扼制在喉嚨裏,只有屈辱和不甘的淚水還能肆意地外流。她滿心以為自己這輩子就這麽完了。可是懷裏的這只金毛犬,像是一個從天而降的大英雄,從黑暗中猛地竄出來,一下就撲倒了壓在她身前正要一逞獸.欲的流氓。黯淡而慘白的光亮穿透金毛犬大張的嘴巴,反射着寒光的一嘴鋒利獠牙倒映在溫婉驚惶的黑瞳中。驚惶不已的溫婉完全沒意識到金毛犬已經給自己創造了一個絕佳的逃跑機會,直到恍然間對上金毛犬的眼睛,就在那一瞬,她心有靈犀般地聽到有個聲音在提醒她,“還發什麽愣,跑啊!”
所以她慌不擇路、卻頭也不回地跑了。
溫婉小時候被野狗咬過一次,到現在小腿上還有一個碗口大的疤,夏天都不敢穿短裙。所以她對狗、甚至對所有長毛的動物都有心理陰影。她從來沒有想過,在自己窮途末路的時候,會被一條狗給救了。
彼時慌亂,她來不及細想。可現在想想,一條素未謀面的狗,為什麽會那麽及時地出現救下了她?
素未謀面嗎?不、不是的。
這只金毛犬,或許就是幾個月前時常出現在自己面前的那一只。那時候溫婉還在一家小超市做收銀員,早七晚七,生活還算規律。但是溫婉發現自己上下班的路上,被一只金毛犬跟蹤了。因為小時候被野狗咬傷的心理陰影,溫婉見狗就怕,更何況是這種看起來沒有飼主的野狗。所以每次發現後,溫婉就會奪命狂奔……
後來……後來她就沒見過那只跟蹤她的金毛犬了。
再後來,她因為經濟壓力,做了現在這份酒吧服務生的工作,每每走夜路,總是覺得有人跟着自己,可是每每回頭,又什麽都沒有……
店長帥哥說,這只金毛犬,是她的爸爸……
“爸爸、爸爸,真的是你嗎?是你一直在保護婉婉嗎?爸爸……求你不要再離開婉婉了……婉婉一個人,活得好辛苦……”溫婉用盡全身的力氣,把大狗往上掂了掂,抱得更緊了一些。
***
溫婉一個弱小女子,抱着幾乎能把她壓趴的大狗,走得自然不快。可是另外兩個大男人走得比她還慢,簡直就好像在比誰能走得更慢。
最後年輕人先放棄了,變回正常步速,很快就超越了溫婉。白衣仙人輕輕嘆了口氣,跟了上去。
溫婉看着把她越甩越遠的兩個大男人,委屈地扁扁嘴,抱着大狗盡可能地加快步伐。
***
年輕人把用來給寵物修剪毛發的臺子騰出來,鋪了幾層寵物尿不濕,都準備好了,小短腿的弱女子溫婉這才吭哧吭哧地抱着大狗進了店。年輕人終于大發善心地迎上去,幫她把大狗安置在臺子上。
“老板,你說這只狗是我爸爸?”
溫婉話音剛落,年輕人的手機響了。他掏出來一看,然後意味深長地看了一眼身邊來歷不明的仙人,把來電顯示上的碩大的“110”給二人看,“我們先解決這個。”
仙人雖然救不活垂死的金毛,但是維持它短時間內不死倒是沒什麽問題。向仙人确認這一點後,年輕人帶着溫婉重新跑回巷口,向趕到現場卻沒找到報案人的警察如此這般地解釋了一番。當然,最後的陳詞是,“可是我陪着這位姑娘來到巷子後,就發現這三人倒在這裏。救了這位姑娘的金毛犬身受重傷,而我是個開寵物店的,便先把狗帶回店裏了。”
警察大致檢查了一下昏迷中的三人的情況,又派一人跟年輕人去店裏看了情況,雖然疑雲重重,但證詞也找不到什麽漏洞,而且溫婉目前明顯需要安撫,狗狗也需要緊急治療,因此查證了兩人的身份證件,獲取了聯系方式後,留下一句“有需要我們會再聯系你們”,便幹脆走人了。
送走警察,年輕人一回頭,原本蹲在金毛犬身邊的自家白貓不見了,白衣仙人好像沒消失過似的,戳在那裏如一棵雪松,仙風道骨、高冷聖潔。
裝。年輕人心裏吐槽,下意識地去掀眼罩。手下一頓,覺得現在不是時候,便作罷。
年輕人從飲水機那給溫婉接了一杯溫水,先安撫她坐下,然後自我介紹到,“我叫溫如昔。雖然我既不會通靈,也不是神棍,但我接下來要告訴你的,都是真的。當然,信不信由你。我只是覺得,應該讓你知道。”
“哦……”溫婉傻傻地應了一聲,眼睛一直盯在金毛犬身上,問白衣仙人,“它真的能等嗎?”
“嗯。”白衣仙人只是點個頭,不多話。
***
溫婉原本生長在一個特別幸福的家庭,有着極其愛她的爸爸媽媽。她的雙親在大城市打拼,賺的不多,但也說不上少。他們有自己的消費理念,一直沒買房,帶着小小的溫婉租住在成套公寓裏,存下來的錢,大部分都用在節假日出游上。在溫婉的記憶裏,和父母一起走遍世界、永遠在旅途上的童年,是最快樂、最美好的。
只可惜在她15歲那一年,一切都化為了泡影。旅途上一場17連撞的嚴重車禍,溫婉是唯一的幸存者。
大城市裏舉目無親,溫婉只能回到父母的家鄉,洛河城。溫婉的父母都是家中末子,所以溫婉還很小的時候便沒了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剩下一堆叔父姨母,見溫婉的雙親也沒能留下多少遺産,內心深處,都是不願意收養的。最後,溫婉住進了三叔家。
原本學習成績不錯的她,放棄了讀完高中讀大學的路,報考了洛河城的一家職高,學了會計,就想早點工作養活自己,不用再寄人籬下。
可即便在洛河城這麽一個小地方,想要一個人活下去,也是那麽艱辛。在小超市做收銀,除了支付房租和日常開銷,很難再有什麽結餘,所以在看到主題酒吧招夜間服務生的豐厚薪資時,她動心了。
她害怕、她孤獨,無數個夜裏,她躺在床上抱着被角偷偷地哭。
她從來沒想過,父親的亡靈會依附在一只金毛犬上,日夜守護她。為了找她,才4個月大的金毛犬就偷偷離開了金勺銀匙的家,一路奔跑,穿過一條又一條街道,跑過一方又一方田野,跟野貓野狗打過架,在垃圾桶裏覓過食,被狗販子追到筋疲力盡,歷經了無數的白天黑夜,挨過了四場春夏秋冬,終于,在那個夕陽西落的街頭,找到了那個背着包哼着歌回家的女孩,溫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