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書名:[網王]無影燈(跡部幸村 bg)
作者:雒笛
文案
【真實是什麽。謊言又是什麽。】
【什麽是愛情。什麽是恨意。】
【愛與恨的界限在哪裏,如果有的話?】
【為什麽一個人會愛上另一個人。】
【是不是一個人只會愛上一個人。】
【愛人與被愛相比,哪件事情更重要,如果可以分割開來的話?】
——喂。我想告訴你。
——即使生命是個錯誤,也還是要勇敢的活下來;不管到多大,都不要失去夢想;就算被傷害過,也一定要相信愛情。
——哪怕被不斷的欺騙、哪怕很痛苦,也要永遠地用一顆虔誠的心去看待生活、感激這個世界。
內容标簽:網王 悵然若失
搜索關鍵字:主角:星野燦,跡部景吾,幸村精市 ┃ 配角:櫻井真弓,雒笛 ┃ 其它:網球,王子
☆、【序】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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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讀者諸君,你們現在看到的這篇文,可能已經是我的“黑歷史”了。有着一些故作矯情的有點凄慘的人物設定,怎麽看都跟原作沒什麽關系、并且還被潑了數盆狗血的情節,間或一些我年少時非常喜歡的、但被我寫成了不知道是誰的動漫人物:跡部、幸村……這些少年,現在已經只活在我的記憶裏了。
我寫這個故事是開始于初中一年級,十二三歲的時候。那是表達的欲望和想要獲得認同感最強烈的年紀,總怕輸給了誰。一邊看着《網球王子》的動畫,一邊不斷地對這個故事删删改改,改到現在、已經幾乎與最早成型的那個完全不同了,但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十六歲的時候,我對自己說:就這樣吧。不是我沒了耐性、不是我偷懶,也不是我覺得我只能寫到這個地步了,而是——
這個故事是和我一起長大的。從我人生中從最懵懂、最渴望表達的十二歲開始,到今天、我甚至已經很多年不看這部漫畫了、也忘了當年自己對那些少年的熱血沸騰心動神往是怎樣的心情。我已變化得太多,最早寫這篇文字的契機早已消弭,而新的契機不斷湧現。我再去勉強自己把它改成一本能符合我今時今日審美、思維、心态的作品已經是難上加難,并且沒有意義了。
這個故事、記錄着我那十幾歲那幾年的故事,應該屬于那個時代,即使我可能是在現在的二十幾歲才把它寫完。
記得很清楚,上初中之前我一直都對文字麻木,也沒有看過什麽書。是從初一開始頓悟自己的作文寫得有多麽差,才開始為了成績而想要主動想要改變這個弱項。總之,我當初寫這篇文字的動力,早就變成了別的,我再在這上面苦心雕琢,那于我來說沒有最初的意義了。
現在《無影燈》之于我的意義,大概是忠實的記錄下當時的自己曾有的樂觀也好、幻想也好、幼稚也好、為賦新詞強說愁的矯情也好,記錄下來我曾經有過那麽多花花綠綠的想法。這些想法包括:不同于生活的生活、不同于愛情的愛情、不同于命運的命運。表達才是我後來所發現的、我寫作的真正目的。
想起柳美裏曾說:“我寫作不為紀念而為忘記,不為止血而為流血。”
我想這也是我想要追尋的東西。我需要靠寫點東西(不管有沒有別人的閱讀)來提醒自己,原來你心裏還有那麽多的感情。
二零零九年我還對這篇文抱有一些不切實際的期許和需要取悅于人的虛榮心,所以不知道第多少次改這篇“爛泥扶不上牆”的小說。彼時我這麽介紹:“這是個關于愛和恨、真實與謊言的錯亂故事。看完之後你或許會疑惑很久,問我這算什麽愛情。這麽奇怪的愛情。”
而當時的我也在文案裏這樣回答:
“我想告訴你,這本來就不是愛情。這個故事裏沒有愛情,你看到的,不過是一系列事情的巧合,和巧合所造成的一種“類愛情”。就是這幾樣東西,把這個故事中他們的人生變成了那樣。
我想告訴你,真正的愛情不長這樣,雖然也會有謊言和欺騙、也會有痛苦和不堪、也會有短暫的甜蜜和幻覺。
我想告訴你,盡管你看到最後可能會覺得模棱兩可,覺得不知作者所雲,覺得整個故事支離破碎沒有張力,可是唯有這樣才能表達我想表達的東西。
我想告訴你,或許這個故事不是那麽優秀,或許它和你以往看到的文章不太一樣,或許它真的很不完美,但是我用了這麽久時間心系于這個故事。見證過這個故事成型的我的朋友,都懂得我是用怎樣的辛苦和眼淚換來了它。
我只是想表達我心中的、生活的另一種可能性。也許我表達的不夠好,但是至少我試着表達過。
——我說愛情不長這個樣。但是誰能告訴我,它長什麽樣?”
現在配合着我後面的正文讀來,愈發覺得好笑
——當年的我是這個樣子的呢。想把一個少女的虛榮心和傾訴欲望同生命、愛恨這樣宏大的命題挂起鈎來。還絞盡腦汁地去想怎樣才能讓這些看起來稍微顯得不做作一些、怎樣才能讓點擊量和評論多一些。
可是沒有答案。
也許本來就是這樣的——不管是寫作、還是生活,當你總是對別人的評價抱有“希望得到超出自己能力的評價”這樣的期許時,一切都會變得滑稽而深不可測。在真的只為自己的開心、一個單純的願望、一段忠于自己的記錄而寫字的現在,我才真正得到了受到別人誇獎的真正的快樂——不過這早已成為附加值,即使得到的不是贊賞,我也不會覺得如何。
回首去看那些年的自己,真的想了也做了不少的腦殘事跡呢,按今天的話來講,大概就是“黑歷史”一般的存在。(笑)
但因為這樣一段成長、一個為成長做出過貢獻的因素,我才能成長為今天的我吧。寫字的價值也在于此:我不會逃避那時候真實的我,不管是什麽樣的。寫下的字是一種記錄,寫字這行為本身也是。我還有太多的心情已經發生、但還沒有記錄;也還有太多的故事等着我去采撷。
所以,繼續跑向未來那個閃閃發光的自己吧!
雒笛寫給自己的前言
2014.10.18
北京
☆、上篇(1)
參商記
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
今夕複何夕,共此燈燭光!
——杜甫?《贈衛八處士》
【上篇】
1.
我的家鄉哥本哈根終年都非常寒冷。年初的時候,每天坐在窗前看着漫長的黑夜很早湧上來,卻遲遲不見消退,感覺心也被浸在沉沉的暮色中,永遠也醒不過來。我非常怕冷,所以不太喜歡冬天。但是寒冷能讓我保持安寧和冷靜。所以在這裏,我還是更願意捂着棉被在壁爐旁邊蜷縮着,而不是在燥熱的季節在海邊曬個太陽。
這裏是安徒生生活的地方。這位文學大師終其一生只做了一件事:尋找。
——但他沒有找到。
這世界沒有永無鄉。
所謂的醜小鴨變成白天鵝,因為它本來就是天鵝;如果你是鴨子,那最多只能是一只漂亮的鴨子。
最後誰也沒有來買我的火柴。
小人魚承受了那麽大的痛苦,最後還是要在晨曦中化為泡沫,而王子很快就會連她是誰都不記得。
小錫兵為了小姑娘挺身而出、赴湯蹈火、最後和小姑娘一起融化在大火裏,他就幸福了嗎?
這些故事都這樣絕望,為什麽要給小孩子看呢。一個經歷着童年的饑寒、戀愛失敗、終生躲避着女人、拒絕幸福的作家,能分享多少溫暖的故事呢。這些事怎麽都想不明白。
其實我是在日本長大,但是我對所有人說丹麥是我的故鄉,因為我母親出生在這裏。從日本回到丹麥的時候,我十五歲,發現這裏氣候非常溫和,空氣濕潤,總是讓人感到一片毛茸茸的金色的光明——遮蔽了一切的光明。後來經朋友幫助、在哥本哈根的郊區找了一處房子,離群索居,平日裏也沒有人造訪。周圍是稀稀落落的宅子,非常安靜。
可以說我回到了這裏的瞬間就愛上了這裏,這時才知道書上說的那種“心靈的契合”并非矯情。當年梭羅找到瓦爾登湖畔大概也就不過如此吧。
我叫星野燦——當然,我在丹麥另有英文名字。星野是我媽媽年輕時到日本留學給自己取的日本姓氏,原因大概是她很崇拜慶應大學一位旅居阿拉斯加的攝影師校友:星野道夫。(據說她也是為此才選擇來慶應大學的。)童年時我一直糾結于自己的姓氏來源于一個毫不相幹的人。不過後來我的中國朋友雒笛告訴我,我的名字在中文裏是一幅非常美好的畫面。
現在我是個服裝設計師——不是像電視劇裏面那麽光鮮亮麗飛揚跋扈的角色,也不是人們張口就能說出名字的那幾位的級別——生活畢竟還是很真實的,雖然有一位有名的人物賞識我,我的大部分時間還是垂死掙紮于每周需要交出的設計稿、修改、為打板奔波,時不時還要像《穿Prada的惡魔》裏面的小助理一樣随手接個電話,禮貌而面帶微笑地告訴客戶:老板不在。這工作不高尚,專門伺候有錢人;我也沒什麽好驕傲的,既然莫名其妙地被人說有點天分,那就給人打工混口飯吃好了,日子總不能一直靠別人接濟。
但別人對我“才華”這件事的描述,似乎超出了我對自己的評估。有一個我曾經為他的品牌做過設計的設計師問我:你為什麽要這樣隐姓埋名?你完全有機會讓別人知道你的才華,你該站在聚光燈下的。
我很頭疼。要怎樣告訴他“去他的才華,我只是需要賺錢糊口而已”?這麽說一定會被老板開除的吧。于是我只好模仿着這個圈子那瘦骨嶙峋的病态的傳統,開玩笑似的對他說:我很遺憾上帝沒有在賦予我設計能力的同時賦予我好的身體。我有精神衰弱,很怕吵的。
他目色惋惜地點了點頭。
然後我也荒涼地笑了。
作者有話要說:
☆、上篇(2)
2.
淩晨,我被床頭的手機驚醒。不過這對我來說已經不算什麽稀罕事了。
“Hello.”我還沒有完全醒過來,嗓音沙啞。
“你又在睡懶覺?”一個熟悉的聲音——我親愛的同事——但他本人自稱為是我的助理,Kane.
“我說……”我抓過床頭的鬧鐘,眯了眯眼,“淩晨四點,你管它叫‘懶覺’?”
“哦不。只是我想我有必要提醒你一下,”他語氣十分奇怪,“你六點半的飛機飛往米蘭——你和Julie夫人約面。”
我在床上的發愣僅持續了一秒鐘,剛剛準備向他河東獅吼“你怎麽不早說”,Kane果斷的挂上了電話。又過了一分鐘他發來了短信:“親愛的Scarlett,如果你剛才沒有打算震破我的鼓膜,我就對于挂你電話這件事向你道歉。”
好吧,即使他偶爾叫我的名字我也只能跟自己生氣,因為Scarlett這個有點腦殘的名字是我自己取的。
我無法責備自己記性不好或是脾氣太差,因為總有足夠的客觀事實來支撐我給自己找的借口。比如今天是周三,我馬上要用的是我這周的第四張機票、而且還是單程的——我總是從國外起飛,降落後還是國外。昨晚是我一周以來第一次住在家裏。
當我忙着整理自己的時候,手機又響了。
“知道了我在洗漱了!”
“咳,我只是又想起一件事,親愛的——我在你家樓下凍了七個小時了,你能不能再快點?”Kane用特有的輕飄飄的語調說。
我略略一愣,沖出洗漱間跑到卧室拉開陽臺的窗戶,一股寒氣沖進來,嗆得我直咳嗽。Kane捂着羽絨服從他的車裏走出來,仰頭朝我笑。七個小時:我們昨天從慕尼黑到家裏是晚上九點多,那麽就是說……他一晚都沒有回家,在我家樓下、他的車裏待了一夜?
“你穿這麽少,是準備為服裝設計事業獻身?”他在樓下朝我喊話。
“去你的吧。我一生中都沒遇到過比設計更無聊和莫名其妙的事情。”我有點故意激怒他的調侃,盯着他看、或許帶點笑。
他長得确實很好看。有點像意大利國足前隊長卡納瓦羅。
“行了別看了,我知道自己長得很帥,但是不想一直被一個穿着睡衣沒梳頭滿嘴泡沫還叼着一根牙刷的女鬼盯着。”
我猜他想說的原話大概是想說“關上窗戶吧,你只穿了睡衣會着涼”?也許吧。
多傻的孩子啊,十年以來毫無長進。Kane似乎從不衡量某些事是否值得去做,某些人是否值得付出。
我撇撇嘴,懶得沖他笑。轉身進卧室。
作者有話要說:
☆、上篇(3)
3.
“所以,你就答應了——以主設計師的身份,出席今年Julie的成衣發布?”Kane的目光輕飄飄的從我臉上滑過。
此刻,我和Kane正坐在米蘭的一家餐廳裏。正放着一首名叫《I miss you》的老歌,唱歌的人叫菊地晶子,我的半個老鄉——日本人。
我短促地點頭,一口煙始料不及地嗆得我咳嗽起來——我抽的七星是女士煙,味道柔和,何況我做了十幾年的煙民,這咳嗽讓我有一種困窘。多少是為了掩蓋一下羞惱,我惡狠狠的把Kane的煙奪了下來。
“你幹嘛?”他瞪了我一眼,十分不滿。手指還停留在原來的姿勢。
“這餐廳不讓抽煙。”
“你不也抽了?”他一挑眉。
我皮笑肉不笑,趕緊換個說法:“你還年輕,少抽幾支沒壞處。”
這個有着金色碎發和淺褐色眸子的男人質疑地打量着我:“你的意思是說,你很老?”
“自己理解去。”我幽惬地吐着煙圈。
“我只比你小兩年。”他皺着眉頭。
我喃喃自語:“兩年……呵,兩年也不少了。”
“別轉移話題,”他緩緩啜了一口咖啡,将他清澈幽長的目光移向窗子,“我不明白。你為什麽答應Julie女士——Scarlett,你不是那種人。”
“能不要總是叫我的名字嗎,我并不喜歡它呀。”我饒有興致地笑。我知道Kane被我搞得快要發瘋。他是個直性子,死心眼的較真,遇到不稱心的事情總是不能自控的表達。有時候,我以捉弄他為樂。
但是這次,他忍住了。
我心裏頓時像是一片荒無人煙的曠野——我的Kane終于也長大了,是嗎。我已經習慣他的依賴、他的尊敬、他的崇拜,并從中得到滿足感。可是學會隐忍的他,帶走了我的滿足。
“Scarlett,你知道我一直都是贊成你多争取一些露面的機會的。你的日子過得太清貧了——而且你有這個能力,本該得到更多的聲望。但是這麽久以來,就因為自己喜歡清靜的生活,你從不公開露面,誰都都不認識你、也不知道他們看到的某些衣服是出自你手。你甚至和別人解釋說你有神經衰弱!”Kane說到這裏露出一種微弱的笑容,他看上去就像是失望到極點的人懶于再發火,“可是你今天答應了Julie,你要出席今年的Julie成衣發布——并且是以主設計師的身份在最後出現在天橋上。你不知道嗎?你只要一露面,聚光燈就會馬上撲向你——‘被時尚教母提拔了十年的設計師終于顯出廬山真面目!’‘為人低調個性孤僻,為無數大牌設計師所青睐!’‘年紀輕輕才華橫溢’——親愛的,我閉着眼睛都能想到他們怎麽寫!你想要的清靜生活再也回不來了……”
我想安靜地聽着他說,沒預料到心會突然地被揪緊。胸腔裏某個地方開始劇烈地疼起來——不,其實是一直在疼着。只是我已經埋住它很長很長的時間,埋得很好。
我只能笑着像是很無奈。看起來他真的是長大了。
——還是應該說:就連他也長大了。
我在答應了Julie女士後,并不是沒有想到Kane。甚至可以說,我最顧及的就是他的感受。我想,如果不跟他解釋、就此在他眼中突然變成一個愛慕虛榮的女人,他是不是就會因為看錯了人、失望而離開我?這總要好過他在才華橫溢、天馬行空的年齡,卻跟着我這樣只想用設計來糊口、一提到聲名就只想着退卻的人。這是不會有什麽出息的。
但是我好像失算了。現在他已經不是那個沖動的毛頭小子了。他害怕任何一次的誤解我,他能夠壓住心中自發生長的想象和怒火、願意克制一下來聽我的解釋。
這十年以來他為了我,從十七歲到二十七歲,生生地耗盡了那些最好的年月。如果權衡過這個,那麽比起他心疼,我更不願意讓他失望。
“Kane,”我露出了一個非常遺憾的笑容,“雒笛沒給你講過這句話嗎: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不是說這個世界上除了錢什麽也還不清嗎。十年以來Julie女士給我的你都看到了,厚重難當。當時我是個窮女孩,也不擅長交際,她什麽回報也不要,只是想證明我會成功而她沒有選錯人而已。她想看到的就是這個——沒有商量的餘地。就算不是這次,也會遲早有一次,能力所及之處我得報答她,不然以後還怎麽捧人家的飯碗?既然這次選的地方是東京,也算是個契機吧。”
“她太功利。”Kane猶豫着,還是皺了皺眉。
“那是因為她太熱愛這個事業,比我們都愛。”我說話的聲音越來越輕,慢慢疲累得要睡着。我望着Kane,就像是看到自己十年來走過的路途,而那些鏡頭又是如此意味深重。譬如回到故鄉卻終究無法回到母親的愛,譬如終于意識到重要但卻馬上被奪去的生命,譬如一直以為深愛卻變成了感激的男子。
還有那一直避之不及卻被自己親口同意了要回去的地方。
那一瞬間我惶恐地低下頭看着自己緊緊并在一起的膝蓋——我看不見自己的臉,但是我知道如果我還是這麽地看着我的故事,眼淚就要掉出來了。
“我想我是明白的。”我張着嘴想說出這句話,話到嘴邊卻變成了細微而難聽的聲音,像是要幹嘔一樣。
Kane站起來到我身邊。二十七歲的他生得高大颀美,比我高出一頭,他用他淺色的眸子看着我,然後俯下身吻我的臉頰。他的嘴唇柔軟而溫暖。
我閉上眼睛。臉上濕成一片。
“為什麽我要不停虧欠于人呢。是不是我本來就是個錯誤?”我捧着他的臉,用拇指摩挲着他的顴骨,“我的媽媽——我告訴過你的吧,她是個第三者,所以我不該被生出來。”
“你不能這麽說。”Kane用力的摟着我,“——他,這麽抱過你嗎?”
“誰。”
“跡部景吾。”
我愣了一下,然後聽見自己那樣悠長的嘆息。
作者有話要說:
☆、上篇(4)
4.
很多人不知道,北歐五國,只有丹麥與北極圈連邊兒也不沾。這裏沒有極晝極夜,但它的冬天帶來的恐怖卻一點沒有削減。比如,半數以上的丹麥人患有冬季憂郁症。
天還冷着,又下過幾場雪。在這個一月,幸村回來了。在美國的集訓絲毫未讓他變得更壯碩些,多少年都還是清瘦纖長的身材與精致的面孔,誰想得到這樣的男人竟是網球球星。
三十歲。大概是年齡上的尴尬,他現在排名是世界第二。在前些年,他還是第一。
“燦。”他叫着在這個北歐國家沒有人叫我的名字,揉着我的頭發微笑。這份微笑從我認識他開始一直到今天,一直都沒有改移。我想起他曾對我說,無論什麽時候,無論發生什麽,只要你回頭,我就站在那裏,一步也不離開。
他履行了他的諾言,十多年就過去了。
“親愛的,歡迎回家。”我歡呼着吻了他。
“Hey, Kane.”他沖我的助理點點頭,“過得好嗎?”
“超好!幸村哥哥,我好想你!”Kane蹦跶着撲了過來。
“You are so sick!”我拉開他,“我記得你已經脫離未成年行列很多年了吧?”
“叫習慣了嘛……”Kane不好意思的撓頭,“認識你們開始我就這樣叫的啊,都十年了。”
我看見幸村一怔。
我也是那樣的感覺——十年了,Kane做我的助手已經十年了,時間真是消逝得容易。人這一輩子,能開口說一句十年就不簡單。因為活着,太辛苦了。
十年前,我十九歲,在他讀書的大學旁聽。那時候他十七歲,專門學服裝設計。Kane剛剛入校時,就已經成功把我們學校所有系的系花勾引的不會說話。他金色的短發和褐色的瞳仁、消瘦而棱角分明的臉孔、希臘雕像般立體的五官和他早熟的健碩身軀使他像一塊渾身都是磁極的磁鐵。有一次在圖書館,他看到了我随手塗鴉的婚紗便一直稱贊不休,還說要拿給他的一位做設計的表親看看——那時候我不知道他的這位表親就是這一行大名鼎鼎的Julie女士,只是懶得理他,反正是随手畫的,他喜歡拿去也無妨。
後來的事情就是故事裏常常會發生的那樣,時至今日我懂得了那一年我結識了生命中的這兩個人是多麽至關重要。
“我們家女兒呢。”幸村的話把我的思緒拉了回來。
我回過身向卧室走近,小聲叫:“Night,爸爸回來了哦。”
卧室裏應聲走出一只黑貓。她是我和幸村的“孩子”,我養她也有五六年了。貓如其名——Night,深夜的顏色。她腳步輕盈,光滑的黑色皮毛和明亮的黃綠眼睛一點也不像其他的貓咪那麽可愛。目光中的狡黠與銳利,看上去總是像在拷打什麽。
幸村抱起Night,又轉頭問我:“我聽Vicky說你答應Julie以設計師的身份出席米蘭時裝周的成衣發布了?”
我點頭。
他愣笑笑,輕聲說:“只要你考慮好,我尊重你的意思。但是如果有什麽難處一定要告訴我,不要勉強自己。”
我苦笑——幸村啊幸村,你這麽聰明,難道你就看不出,我們不能成為情侶就是因為,你太尊重、太了解我了麽。你不像他,你的聰明把我們變成了知己。
他,我雖然不願提起他,都是自欺欺人罷了。這樣的人,怎麽是不提就能忘的呢。
“對了,我一會兒要去取絲巾,你們兩個自己吃飯吧。”我說。
我不知道在我離開家的這段時間裏,幸村與Kane都說了些什麽。
Kane和幸村在沙發的兩端分開坐,Kane不說話,幸村低着頭和貓玩。
過了很久——
“你還愛她吧,幸村先生。和愛的女人在一起這麽多年卻依然保持着朋友關系——很痛苦吧。”
“那你呢,不愛她嗎。”
“不,我們不同。我心疼她,把她當做姐姐來愛。可是,多奇怪,我們兩個這麽好的男人在她身邊,她卻誰也不願意歸屬。那個男人,他占滿了Scarlett的心,讓她除了黑暗和他,什麽也看不見。”
幸村緘默的低下了頭:“她那麽苦……”
“可是在她最痛苦的時候,你在她身邊。她本該愛你。”
“呵。如果愛恨都可以遵循道理來說清楚,那麽一切也就不會如同今天這樣辛苦,我們也一定不是現在這樣。Kane,你不知道……她對他是愛。”幸村微笑着,聲音卻有些顫抖,“一直到現在,她還是愛他。”
記憶中一簇弘大的清流漫過,攜卷這記憶的塵土淹沒我們。
被帶走的真相又被重新寫成樂譜,演奏出我不想再聽一遍的歌。
作者有話要說:
☆、上篇(1)
堤柳記
去年紫陌青門,今宵雨魄雲魂。
斷送一生憔悴,只消幾個黃昏。
——趙令畤 《清平樂》
【上篇】
1.
星野燦再次回到東京是十四歲的時候——已經離開這個她眼中的是非地兩年了。她覺得自己再回來,真是傻得可以。一切都變了,只有她沒有,依舊是習慣于很少的睡眠。常常是淩晨躺下,睜眼的時候天色還泛着青白。每天燦輕輕從床上爬起來,跪在窗前看外面一點點明亮起來。那是一段奇異的時光。
九月末的早晨開始不那麽燥熱。天空逐漸呈現出一種寧靜的姿态,擡頭就看見飄過大朵的雲,絲絲縷縷的凝結在一起。又是一個抓不住的夏天的尾巴。
起床後,燦在客廳放上一點音樂,熱一杯牛奶、吃點面包、火腿和雞蛋,有時候也煮點粥。吃西式早餐是她來自北歐的母親留下的習慣,即使她現在不在自己身邊,燦還是這麽堅持着。但是不知道為什麽還是生得這麽瘦小……每次滿懷期待地去量身高體重,最後都是失望地撇撇嘴。
“真是不愛吃啊。”每天強迫自己吃黑面包和豬肉的時候都很想哭,“哭”完以後再往嘴裏塞一口。
磨蹭着吃過之後,燦拿起書包出門。今天她要到新學校報到。
時歷表上顯示着:1996年10月2日周一
是東京的中學第二學期統一開學的日子①。
新的學校看上去很氣派,不過以她父親的手筆,想也知道會是這樣的。
“請問,三年A班怎麽走?”燦用細微的聲音随便問了一個人。眼前這個名叫冰帝學園的地方,大得讓她不知所從。
男生回過頭,看到身材瘦小臉色蒼白的女孩子。筆直的鼻梁,高聳的眉骨,深陷的眼睛,還有兩個不深的酒窩,長得不像是亞洲人。她穿着不大容易識別性別的衣服,留着不大容易識別性別的短發。
“你去三年A班?”他眯起狹長的眸子,習慣性地揚着高傲的頭顱。燦一眼就瞥到了他右眼角下一顆桀骜的淚痣。
“是。”燦嘴唇微抿,圓滑的避開了他帶些挑釁的眼光。
男子忽然優雅的笑笑,低沉有磁性的聲音說:“既然同班,本大爺帶你去教室倒也不妨。”
本——大爺?燦微微颦眉。
“你是轉校生?”他高傲的走在前面。燦想,這大概是他的習慣——習慣性的給別人壓制感。
“是。”
“怪不得沒穿校服。” 語帶諷刺。
“校服——我會去領的,不會一直這樣。”
燦覺得自己并不是太想和他說話,直覺上他們是相差太多的兩種人,有種和他呆在一起容易惹是生非的感覺。
“你還沒有自報家門。”他突然停住腳步轉過身,居高臨下地微笑着——微笑竟然帶了點邪氣。
“啊……抱歉。不過我們是一個班嘛。”燦低下頭笑,“反正你一會兒上課也會知道。”
“哼。”他不滿地把頭轉回去,“本大爺不想和其他人一起知道。”
好像是個有點任性的人。不過這種貴族學校應該多是這種嬌慣的少爺小姐。不想和他争吵便順着他好了,也不是什麽大事。
“那我們交換吧。”燦故作輕松地笑着,“你先告訴我你的名字吧。”
——是個合理的要求。他這樣想着便讓步了:“那你聽好。本大爺叫跡部景吾,冰帝的學生會長,三年A班的班長,男子網球部的——”他說到這裏把唇角勾得更加驕傲,“部長。”
網球部部長?那麽應該是很厲害的了。燦不由得想起了幸村精市。
“官銜不少。”只是太過鋒芒畢露。
“輪到你了。”他絲毫不想吃虧。
燦看着他的樣子很想笑,她想,她和他的該是一個強烈的反差。
“星野燦,原來在神奈川縣立海大附中念書。”
“哦?”這個叫跡部景吾的男子笑得優雅,停下腳步,“立海大?”
“怎麽了?”她明知故問。他打網球,自然會對兩年的全國大賽冠軍感興趣。
“沒什麽。到了,進去吧。”他說完轉身要離開。
燦環顧四周,意外地對上了很多目光。一群素不相識的人,好奇和惡意兼有之。
“幹嗎都看我。不就是沒有校服嗎。”燦喃喃自語,不想跡部景吾聽得很清楚。
“跟你沒關系,是他們太過被本大爺的光芒吸引了,嗯?”
燦有些吃驚。這麽多年都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人,就連自己的外國母親也是入鄉随俗地學會了日本人的禮數——可是跡部景吾,日本人的謙遜在他身上簡直就像笑話一樣。
自我感覺真是夠良好的。直覺告訴燦,跡部景吾在這間學校一定是個特別的人,還是少招惹為好。
注①日本學校的學年年度從每年的4月開始到下一年的3月結束。學期一般采用前期(上學期)為4-9月,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