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後記】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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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作者,很多構思寫到一半就沒了繼續寫下去的動力,長篇寫到最後都是坑,能讓我堅持下來的只有這篇文。還好,我還是寫到了最後,謝謝所有人的支持,敬你們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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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年華》從13年八月開坑到今天14年4月的完結,我走過了八個月。八個月,不長不短,是兩個學期,是半年多的時光。我不知道這對于大家意味着什麽,但至少對我來說,這八個月我體會到了很多。
我覺得我是個沒耐心的人,說白了其實是一個喜新厭舊的人。
我的語文老師告訴我,喜新厭舊并不是一個貶義詞。而把這個詞用在我身上時的表現就是——有構思的時候寫很多很多的字數,然後構思好了一整篇文的劇情;到後來時間隔得長了,感情漸漸淡去,構思越來越覺得沒新意,也就沒有了繼續下去的動力。
如果說一開始我開這篇文的最初動力來自于對于崇光這個人物的熱愛,那麽後來我堅持下去的動力就是所有人的支持。
說實話,一開始很糾結。因為早就聽別人說起過,晉江水深不好混。我挑的雖說是同人題材,但看《小時代》同人的人實在是少之又少,冷門和不高的收藏是無法避免的。不過相對于其他的小時代同人,我的《無效年華》的人氣也算是蠻高了吧【笑】。總體來說,還是對自己的長篇處女作的成績挺滿意的。我希望有朝一日,我可以憑借寫文這個愛好賺外快(不過我不是很想簽約來着)。當然啊,也只是想想而已。
那麽,接下來,請允許我再啰嗦一會兒,說一說我所有的心裏話。
←About我的寫文史
我是從小學開始寫的文。不過那個時候年紀小,寫出來的東西各種不忍直視(但我相信要比網上流傳的蘇文好很多!【星星眼】),至今我的空間裏還有存稿。即便不喜歡可還是不忍心删掉,畢竟是我一步一步走來的見證,有興趣的親可以來找我要。那時候是和小學的同學們一起寫的,沒有構思完整的劇情,只是想到哪裏寫到哪裏,可即便是這樣,也依然可以寫的很開心。現在想想,那一段時間應該是我寫文以來最開心的時光了。
之後的話,寫過一篇《人偶淚》,文筆稚嫩但劇情很喜歡;也有在柯南吧裏發過一篇柯南的同人,不過因為太低發到一半就棄了;再之後,就喜歡上了秦時明月,開始寫秦時的文,寫了大概五萬多了吧,人氣也蠻高,不過還是棄了。接下來要說的大概是一個轉折點,我的算是中篇的文《畫中仙》。
《畫中仙》是少羽的短篇,女主是勾魂使。因為那時候是鬼節臨近,我又比較喜歡這方面的題材,所以寫了一篇就發到了少羽吧。得到衆人肯定的我有了寫文的信心,從此對寫文的熱情愈發高漲。說實話,今天的我來看《畫中仙》,BUG大大的有,病句大大的有,連劇情都不算出彩,究竟是哪一點讓大家如此喜歡?
算了,這些事情不提也罷,反正也沒有了意義。
之後構思的長篇,總是寫到一萬左右近兩萬的時候放棄了,原因就是上文所說的,我是個沒耐心、喜新厭舊的人。坑是一個接一個,有時候有構思都懶得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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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後來,看的文逐漸多了起來,喜歡《爵跡》裏血腥的殺戮,喜歡《龍族》裏永不放棄的廢柴明妃,喜歡《啞舍》裏各式各樣的古董,喜歡《浮生物語》裏那個可愛的老板娘。直到後來遇見了郭敬明的《小時代》。
←About寫《無效年華》的最初原因
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小時代》整套書我讀了不下三遍。第一次讀的時候,只是潦草地讀了一遍,覺得這個故事還不錯。到第二次讀的時候,就愈發喜歡崇光和顧裏這兩個人。第三遍讀是在看完電影之後了,邊讀,電影裏的畫面總是跳進我的腦子裏,看着看着就淚流滿面了。
結局中崇光和顧裏的死亡讓我無法釋懷,可我不知道這對他們來說算不算是最好的結局了。
那個時候小時代吧裏滿屏幕的都是“小時代4.0”的自續的文帖,可每次看見我都忍不住想吼:“你們都夠了吧,他們死了就是死了,你何必再把他們從地下挖出來呢?對我來說那個結局已經是結局了,林蕭不可能再有她的好姐妹了,林蕭也再也不會有她的愛人崇光了,你們何必呢!”
何必呢?
現在反過來問問在《無效年華》裏花了不少工夫的我,我又何必呢?所有的構思費了多少腦細胞,寫那些東西又花了我那麽多的時間,我又是何必呢?我問過自己,這樣值不值得,可我沒辦法回答。
到後來啊,我和自己說,沒辦法啊,我是真的喜歡崇光這個角色,想讓我自己來到小時代的世界裏陪着他度過所有的時間,哪怕我只是他生命裏的一個過客也好。很多人問我,這篇文的結局是HE還是BE,我說是HE。可結局是朝夕回到了現實世界。也許她會慢慢忘卻崇光,找到另外一個适合她的人生活下去,最後忘記有崇光這個人存在過。
你們說,我欺騙了你們,這根本就是BE。可是我想說的是,這個結局是在我打下标題“無效年華”四個字的時候就決定好了的。中間的劇情我有修改過,主角的性格我也有修改了,只有這個結局,我什麽都沒有改。
對我來說,現實就是最美好的結局。愛情之所以美好,就是因為它存在着遺憾。不是嗎?
忘了說一句很重要的話——喜歡這篇文的親都要感謝一個人,那就是我的娘子,影子。如果沒有她,也就沒有這篇文。
我寫這篇文也是受了她的影響。當時她寫了一篇有關崇光的文《未竟》,淡淡的文筆再加上淡淡的敘述,帶着她一貫的冷幽默的感覺,卻是真的觸及到我的淚點了,尤其是最後一句:“我想那個老是讓我催稿的幹淨有些胡鬧的周崇光或許沒有死,他可能站在某個地方微笑着策劃給所有人的驚喜。”
那時我就在想啊,崇光這一輩子活得那麽累、那麽苦,連喜歡一個人都那麽辛苦。
他為什麽不能得到幸福呢?他就是個應該得到幸福的孩子啊。
所以我創造了一個呆萌的女主朝夕去陪伴他,抱住他,告訴他:“你啊,你要記住啊,你永遠不會是一個人的。我在你的身邊呢。”
COS是因為太喜歡一個角色喜歡到想到變成他,那麽寫同人文就是太喜歡一個角色喜歡到想永遠陪着他,我想我就是我就是這樣的。
←About寫文過程中的糾結
我覺得寫同人的作者真是苦逼,要去查原著的世界觀,不能出現BUG,否則會被讀者們抓到小辮子。而我知道,作者的通病是為了知道一個詞能不能用在這裏查大半天的資料,而讀者通常是直接跳過之後看人物對話。
不是作者之前我也是這樣,成了作者之後我看文的時候會注意其他作者的景物描寫,看看哪種方式是我可以借鑒和模仿的。所以這樣一來,作者被說是世界上最苦逼的生物自然不覺得奇怪了。
每個設定,每個劇情,還要考慮到讀者們的口味愛好,害怕哪天讀者否定你,刷負分,不管怎樣,那個作者肯定都會傷心的。
除去這些每個作者都必須經歷和忍受的事,在十月國慶的時候,我的家鄉遭遇了一次百年難遇的洪水(相信浙江一帶的親都是知道的)。我家裏被洪水弄得一塌糊塗,我們這裏人員傷亡也算蠻嚴重的了。那幾天我的心理特別黑暗,心裏好像總是關着一只野獸,不知道文裏有沒有帶上這樣的負面情緒?如果有,我在這裏對大家道歉。不過還好,這些事情總算還是過去了。
還有寫文會和學習的時間沖突,有人抱怨我沒有日更。對此,我也很無奈,身為一個高二準高三的學生,我實在是沒有太多的時間去日更了。畢竟相對來說,學習是一件更為重要的事情。
嘛,這篇文完結之後,我會歇好長一段時間不寫長篇了,不過有靈感的話還是會繼續寫短篇的。如果可以的話,我這裏存着的一篇巨人的同人文可能會暑假發。時間不允許的話,我就等到高三畢業好好寫吧。
高三,我應該……會暫時放下寫文。
←About我的情史
話說碼這一段的時候我還真是想雙手捂臉啊,因為這是我的黑歷史。
高二一個男生追我,一開始我因為考慮到很多因素沒有接受,保持着朋友關系。可是不可否置我的心在慢慢融化,直到後來他對着全班和我告白我才沒忍住。
早戀是我心裏最大的坎。因為我姐就曾經經歷過這樣的事,而我又不想讓那麽辛苦的爸媽失望。所以後來我一邊戀愛一邊心裏越來越有罪惡感。直到後來,有一天他對我發了脾氣,我特難過,抱着同桌哭啊哭,哭到後來我就告訴自己:別喜歡他了,反正也沒有結果。
我知道高中的戀愛大多是沒有完美結局的,再說我們學習成績差別太大,高中畢業去了不同的大學感情肯定也維持不了多久,長痛不如短痛,倒不如現在感情還沒很深的時候快刀斬亂麻。
時間過去一年左右了,現在看見他,我的心也沒有當時那樣不安和悸動了。
時間真的是治療傷口的一味良藥,對每個人都适用,只是長短問題而已。
謝謝你,再見了,親愛的。
←About最後的廢話
QUQ實話來說,這篇文不是我最滿意的文。劇情不出衆、文筆渣、不流暢、病句錯字大大的有,不過還是有那麽多人喜歡,我還是很開心啦。
每一篇文都是我悉心孕育的孩子,成長了就很開心。知道嗎,看着自己的孩子一點點的長大,那種感覺真的是不一樣的。
從一萬到五萬,從五萬到十萬,從十萬到十五萬,再到現在的二十萬。對我來說是一個字數上的突破,也是對我的性格的歷練。
希望我的下一篇有更高的人氣,也希望我可以經過這一篇成長不少。不管是文筆上的,還是精神上的。
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作者,很多構思寫到一半就沒了繼續寫下去的動力,長篇寫到最後都是坑,能讓我堅持下來的只有這篇文。還好,我還是寫到了最後,謝謝所有人的支持,敬你們一杯。
愛你們所有人,有緣再見。
阿绌
寫于2014.4.26 下午13:50
【接下來附贈我以前的渣文及娘子的《未竟》】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