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餐廳裏, 周琳妮和林金濤熱情地和韓霁山聊天,林筝喝着果汁一言不發。
盡管眼前的男人看上去很好,沉穩, 寡言,面對長輩依舊保持着恰如其分的禮貌。
可心裏卻浮動出不安。
這種不安在回憶起兩人早上見面的種種後,達到頂峰。
韓霁山出現的原因很簡單——計劃有變, 提前過來辦事, 只是進酒店時看到周琳妮和林金濤的身影,預感他在這裏,于是過來敲門。
似乎很合理。
可開門後看着他的樣子,哪怕很久不見,也不該是那樣緊張、害怕, 甚至是痛苦啊……
在韓霁山視角,看到應該在海南的男朋友出現在這裏,頂多是生氣和驚訝才對!
他當時也沉浸在驟然相見的驚喜中, 沒能第一時間發現不對。
再者說, 出差的話, 就這麽一個人過來嗎?
越想越覺得有問題!
林筝坐不住了,找了個借口去洗手間, 探頭望餐廳瞥一眼,三人正有說有笑。
他拿出手機, 撥給了王秘書。
“你好, 請問你是……”
“我是林筝, 現在在泰國。”
那邊一頓, 很快笑道:“韓總在你那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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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怎麽知道?”
“韓總最近要在那邊辦些事情, 你給我打電話, 我就猜了猜……是有什麽事嗎?”
林筝皺眉:“他真的是來出差的?”
“當然, 本來我也要跟去,但邵京正好有事需要我處理,韓總比較急,直接走了。這也沒辦法。”
“……”他撓撓頭,不死心地繼續問,“王秘書,那個……他生日什麽時候啊?”
“嗯……稍等,”那邊似乎在忙着什麽,沒一會兒回道,“是兩天後,韓總實際生日比證件上要早一個月,幸好你問了我。”
“……”
挂了電話,林筝望着手機出神。
餐桌那邊,已經回複王秘書詢問消息的韓霁山将手機完全收了起來,跟林筝爸媽說了聲,起身也朝洗手間走去。
林筝看他過來,連忙開始洗手。
洗完往回縮,卻被對方捏住,拿紙擦幹:“明天去潛水?”
“嗯……”心慌意亂的,“你呢?明天是不是要去工……”
“不久前取消了,負責人項目出了問題。”
“……是個壞消息,但好消息是我們可以趁機在這裏休息幾天。”林筝擠出一個笑,看向他,“我是不是應該這樣說比較好?”
對方眼眸微閃。
林筝嘆了口氣,伸手抱了他一下:“算了,晚上回去我們再好好說。”
……
回島上的酒店前,林筝都有些心不在焉。
韓霁山的房間就在對門,可對方顯然沒有進去的打算。
爸媽回房後,林筝直接把門關上,去扒行李箱。
韓霁山過去試圖幫他:“找什麽?”
林筝瞄他一眼,抿着嘴巴不說話,不一會兒,從行李箱裏拿出一個包裝精致的小盒子。
生日禮物是來泰國之前準備的。
林筝自己的生日在五月底,當時韓霁山從邵京過來陪他玩了一天一夜,禮物很多,幾乎把他的櫃子塞滿。有對方親手縫制的新睡衣,有情侶腕表,有拼了數月的城堡,有雪人玩偶……當時別說室友,林筝都覺得太誇張,對他說:“我這是真成芭比公主了。”
“是筝筝公主。”韓霁山認真糾正。
因此……送韓霁山什麽禮物,讓他傷了好久的腦筋。
出門在外,自然不能帶多或沉的東西,因為是驚喜,最好也要小巧些。
想到最後,便想起了寶石。
周琳妮這些年愛上了珠寶,林筝去年看到買得起又很漂亮的寶石就買下當禮物送過媽媽,還陪着準備送禮物的爸爸去挑選過幾次別的,周琳妮有時候選擇做成戒指,有時候是項鏈。
……
明亮的房間裏,林筝把盒子遞給他:“反正兩天後的生日也不是真的,那就沒必要再讓你等兩天了。”
韓霁山僵住:“你知道了?”
“先打開看看。”聲音很輕。
對方只看着他。
“不要的話……”
“要!”嗓音徒然一抖,立馬打開盒子,接着,那雙本就黑沉的眸子一瞬變得深不見底。
林筝順着他的視線看過去。
沒錯,躺在裏面的是一顆形狀奇怪的紅寶石。
紅寶石鑲嵌在一塊嶄新的銀牌上。
銀牌和寶石全部模拟着人類心髒的模樣。
韓霁山垂眼看着。
林筝替他取出來,另一只手将男人藏在襯衫衣襟後的項鏈兩下取出來。
韓霁山倏地擡頭,有些無措。
摘下那半張狗牌,林筝将那顆“心髒”挂了上面。
好像真的換上了一顆心髒,僵住胸膛都劇烈起伏了一下。
“當年把灰灰的狗牌給你,是一場意外。”林筝将那半張狗牌抓在手心,垂下毛茸茸的睫毛,無力地笑了,“現在不是了,我也願意把心放在你這裏,就算易碎,我也不怕。”
四周寂靜起來。
“……心?”終于出聲,那個在別人口中雷厲風行、聰明絕頂的男人竟傻了一樣,幾次要笑,又繃住唇角。
——願意把心放在他這裏。
不是湊合,不是稀裏糊塗的将錯就錯,也不是別無選擇,更不是不得已的逼迫……
“所以,以後的任何時候,你應該相信我,”林筝像是終于沒力氣了,一屁股坐在地毯上,雙手抱膝看着他,“我怎麽會随随便便就丢下狗狗?你是不是吓到了?我回想起來,也吓了一跳。”
“……”
正中央的燈光忽然被人影擋住,林筝還沒擡頭,便被高大的男人虎豹般撲住,随即緊緊抱着。
用了所有力氣……
他愣了下才反應過來,擡起眼,結果都沒看清眼前男人的狀态,嘴巴先被咬了下。
韓霁山咬得很輕,像是怕咬傷他,克制得唇間顫了數次,先咬上唇,又輕輕咬下唇,在林筝即将出聲時,再也不忍耐地闖進齒關,氣息急促地攻城掠地……
臉龐、嘴巴、脖頸全部被男人充滿攻擊性的熱氣所籠罩。
呼吸聲在耳裏被放大無數倍。
有一瞬,林筝覺得自己簡直像是被人形繩索綁住,骨骼細微扭動都快要做不到。
……感覺要瘋了。
林筝起初還這樣想,可沒多久,也跟敗下陣來。
“沒事的……狗狗別怕,”想安慰人,忽然也跟着很委屈,“抱抱。”
明明被抱着,卻讓人抱抱。
男人沉郁的眼瞳露出裂痕,那股瘋勁兒就這麽褪去,小心把人抱了起來,抱到沙發上,圈在懷裏,就像是抱着一個洋娃娃,從頭到腳都将人攏在懷裏。
“對不起筝筝,咬疼了麽?”
問得很小心。
林筝沒回答他,只是擡頭在他唇上也咬了一下,随後就像是沒了骨頭,窩在他懷裏不動了。
緊緊抱在一起,蹭一蹭,親一親,要這樣永遠不分開似的。
“筝筝。”
“嗯。”
“來之前,我在飛機上做了一個夢。”
“噩夢?”
“不是,”韓霁山低笑了聲,語氣變得平緩,“見到你的夢。”
很多時候夢是沒什麽道理的,只是當時他神經高度緊張,夢境也變得亂七八糟,令人窒息。
夢裏,他終于找到了林筝,對方卻以為他是來抓自己的,情急下為了逃脫,随手拿塑料蒙住了他的頭。
他想掙紮,卻看到林筝害怕得哭了。
在那一剎,夢境裏的韓霁山全身乏力,再也無法動彈。
“第一次聽你提做夢,夢裏發生什麽了?”林筝很好奇。
“我找到了你,你哭了。”韓霁山低聲說。
“怎麽會?”林筝咕哝一聲,又在他懷裏晃晃,戳他,“那你呢?”
韓霁山被他戳得耳垂發紅,回過神,只低笑着說:
“我也很好,因為哄好公主了。”
……
最後一天,林筝一家三口與新加入的韓霁山在清邁結束泰國游,飛回雩城。
周琳妮打着哈欠說:“出去玩也挺累的。”
林筝心裏附和:千方百計在爸媽眼皮子底下親嘴也更累!
瘋玩七八天,林金濤也有了疲态。
韓霁山倒像是其中最輕松的一個,來之前的疲憊一掃而空,還時不時擡手摸一下胸膛偏上的位置。
周琳妮還以為他胸悶,問了幾次,林筝聽得尴尬,到了位置坐下後,直接把那只手拽下來牽住,開他玩笑:“別摸了,小心被人當成什麽稀世珍寶,等會兒給你順了去!”
“不會!”這樣說着,卻正襟危坐起來,小孩子一樣,竟又往寶石上護了下。
林筝忍住笑,嘆了口氣便把頭靠在他肩膀上。
腦袋挨上去,韓霁山側首看他。
林筝已經閉上眼睛,藏在下面的手與他十指相扣,不久後,夢呓一樣地說:“回家了。”
……
林藍比他們先回國一天。
回到雩城的第二天,林筝直接去了姑媽的公司。
對方對他的到來似乎早有預料,從會議室出來,四目相撞,一句都沒問,徑直帶他進辦公室。
門一關上,林筝開口問:“為什麽騙我?”
對方接水的動作僵住,慢慢看向他:“韓霁山都告訴你了?”
“他要是說了,我就不會用剛剛那句話詐姑媽了。”
林藍傻了眼。
“姑媽,為什麽要騙我?”
沉默許久,林藍放下水杯,坐下:“不試試,怎麽會放心呢?姑媽是騙了你……可不那麽做,你會配合我嗎?”
沉默。
林藍說完也立馬意識到自己那句話很不應該,正要再說,林筝突然開口。
“會,”他一步步走向林藍,眼裏已經浮出淚光,“我會在答應你的當天就和他私下商量好,讓他和我一起配合姑媽的這場戲。到時候姑媽會放心,他也完全不會害怕,而我始終不會被騙……姑媽,其實你們想要看到我什麽樣子,我都會做好的,我一直很擅長這個。”
林藍早已震駭地擡頭望他。
青年那雙澄明的眸子,在水光裏氤氲着凜冽的氣息。
“……小筝。”
“家裏還有事,我先走了。”
“對不起!”倏地起身,林藍第一次在侄子面前露出無措來,“小筝,不要哭……”
她似乎還想要說些什麽,可雙唇幾度開合,好像有千言萬語,卻什麽都說不出來。
“姑媽,”林筝的身影靜默許久,回頭看她,“韓大哥會在你的考驗裏害怕……害怕成那樣,是因為他知道只要我對一件事下了決心,誰也左右不了我的決定……”
“你的擔心,是因為你覺得我處于弱勢,只要未來和他的關系出現變動,受傷的一定是我。”長睫掀起,那張難過無比的臉看着姑媽後面的夕陽,像是看着過去的自己,眼神倏然在霞光下變得欣慰,“可我從來沒有覺得自己低于任何人。”
當年和韓洺成為朋友,是真的興趣相投嗎?
那些時光,全部變得模糊,他不記得了,但一直記得韓洺轉學來找他的那天,班裏很多同學議論紛紛。
“那是韓氏集團老總的兒子诶!”
“他怎麽來找林筝啊?”
“不會是朋友吧?”
“想多了啦,那種人和我們不是一個世界的,老爸捐了樓把兒子送來混日子而已……林筝怎麽可能和他是朋友?去給那富二代當綠葉陪襯嗎?”
“差距太大,也會被看不起的吧?”
……
那天放學,韓洺來找他一起打球。
本想拒絕,對方似乎看出來,忙道:“不要那麽冷漠好不好?明明在橙駿縣你還很熱情的!怎麽能兩幅面孔?”
那天夕陽紅得刺眼,教室裏的少年恍然看向他,然後慢慢笑了:“是哦。”
思緒回轉,落地窗被大片紅色夕陽籠罩,林筝轉身離開,他從高樓裏快步走出來,手機一震,來了一條消息。
【韓霁山:我愛你。】
呆呆地眨了下眼睛,繼續往上翻。
新消息的上一條,是他來這邊的路上無聊,随手發過去的一句話。
【林筝:你沒事幹的時候,愛做什麽啊?】
然後往下,是韓霁山回複地三個字。
——我愛你,每時每刻。
他許久才回神,關了手機,走進熙熙攘攘的人群,擡起頭,緩緩笑起來。
年少時光最愛熱鬧,那時的林筝和現在一樣,喜歡交朋友,隐去身份的韓洺和有着那樣身份的韓洺,對他而言本就沒什麽不同。交到好朋友了就一直玩下去,交錯了就絕交,幼兒園就知道并堅持的法則。
很多事重來一次就會改變嗎?
如果回到過去,他想他還是會自由自在地踢球,哪怕球場有韓洺。
可若重來一次,他再也不會收下那束花。
表哥高考那年毅然決然報了爸媽反對的專業,他當時說:“人生很短,不該敷衍。”
可他現在才明白這句話。
如果一切重來,如果一切真的能重來……
他會在韓霁山第一次來R大那天,就按照心裏的小惡魔所說沖出去。
那年的那天,男人在零下十幾度的窗外一動不動地悄悄盯着他看,下颌被圍巾遮住,黑沉的眼睛蛇一樣危險,卻在他支着下巴漾起笑容時紅了臉。
那天,他就該出去揪住男人,一股腦說出那些埋在心間的頑劣話語:“為什麽要一直看我?誰允許你看我?!你是韓洺的大哥吧?可惜我不喜歡他,你們韓家我根本看不上!高考結束後我就已經遠離他了!不準調查我!也不準盯着我了!”
或許還會說別的。
但絕不是像記憶裏那樣,漠然翻開書,完全無視那道小心翼翼的視線。
又在日後,憤怒地故意淡忘。
路上霞光萬丈。
林筝随着擁擠的人群走進地鐵站,不經意間瞥到牆上貼了新的廣告語。
【我希望跨越時光,馬上就見到你。】
他停下腳步,仰頭。
發了很久的呆,眼前的廣告語逐漸變得模糊。
人來人往,路過的一位女生扭頭看他,随即湊近詢問:“你……你怎麽了?是需要幫助嗎?”
“謝謝,沒事,我只是……我只是……”
青年濕潤的眼睫完全卷翹起,這年這天,二十二歲的林筝盯着廣告牌上絢爛的光,低低笑道:
“太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