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小野貓
轉天,各大網購平臺手機銷量排行榜出來了。
排行榜上,Amax60的銷量對比前一天,直線上升20%,真可謂是創造了一個帶貨神話。只不過,這可不是韓夢恬一個人的魅力,而是韓夢恬的黑子傾情貢獻的結果。
另外,這則廣告視頻也突破了那個彈幕網站新投稿播放榜的記錄,實現了連續16小時挂在榜首的神話。
程蘿剛看完Amax60銷量方面的對比報告,A家監制的電話就打來了。
電話裏,這位監制對程蘿的作品贊不絕口:“我們誰也沒想到最後居然會有這麽明顯的效果。回想起來當初差點因為一小部分人的緣故斃掉這個劇本,我就覺得直冒冷汗!”
程蘿很謙虛,笑着答:“哪裏,A家一向慧眼,銷量上升只是水到渠成而已。銷量增長不只是廣告好這一家之功。也離不開您整個團隊的努力付出。”
監制被程蘿誇得七葷八素,也跟着謙虛了兩句,才說:“我聽王總說,選用韓夢恬小姐作為女二出演廣告,也是您的主意。您這個決策真是太英明了,提前考慮到了輿論對廣告的影響,無論站在哪一個陣營的人,都非常買賬。原來我們的公關團隊對這個結果連想都不敢想。”
程蘿在心裏冷哼:這個王總太會舔了,眼看着韓夢恬要糊,就立馬幫程蘿說話攬功。
不過這也表示,韓夢恬的粉絲跟黑子都被一網打盡了,全在買A家手機。最後的贏家當然是A家,還有她這位編劇。
而監制這番話也直接暴露了,他們對韓夢恬的不完全信任,還是怕韓夢恬黑子太多,簽下韓夢恬作代言人,會流逝韓黑這整個團體的市場。
程蘿沒再繼續輿論的話題,轉而說:“主要産品好,産品好才是硬道理。”
監制連連贊同,又提出想邀請她簽約,做長期劇情廣告編劇。
程蘿沒想到自己會因為一則廣告而收到簽約邀請,這也是無心插柳柳成蔭了。她沒當場答應,只承諾會考慮考慮。
程蘿放下手機,阖上筆記本電腦,目光落在了陽臺挂着的那件黑色西裝上。
那天晚上段緒送她回家,走得比她還急,衣服也故意沒要回去。程蘿從來是個恩怨分明的人,不願欠人家什麽,只是一直沒合适的機會去還他。
現在她的廣告來了個開門紅,算是托他的福做出了一些成績,她也該去回禮了。
她站起身,看了下西裝的牌子——禁止機洗、禁止手洗、禁止幹洗,奢侈品約等于一次性。這衣服,還回去估計人家也不會穿了。她又打開電腦,下單一款領帶。
晚飯前,她拎着西裝跟領帶直接到段家恒越集團總部去找他。
恒越坐落在市中心,大樓高聳、玻璃铮亮,反射着夕陽熠熠光輝,十分氣派。據說這棟樓是當年段家老爺子找了迪拜的設計師設計的,迄今為止,A市沒有任何一棟樓的造價能超過它。
程蘿剛走到大廈外,皮包裏的手機就響了。她掏出來一看,是林翰那個渣男打來的。
想必是看到她的劇情廣告了。
她冷哼一聲,接了起來,故意說道:“喂,哪位?”
“程蘿。”林翰的聲音從電話裏傳來,聲音有點低。“是我。”
程蘿輕笑,聲音裏卻毫無笑意,只有輕蔑跟得意:“呦,是病號啊。大晚上的,醫院讓打電話嗎?你可別吵着病友。”
林翰不介意她的嘲笑,也跟着幹笑兩聲:“我特意問過護士,可以打電話的。我看了你寫的廣告劇,就是想打個電話,恭喜你終于當上編劇了。這不一直是你的夢想麽?總算是,實現了啊。”
話說到這,他憶起看到厚厚的彈幕劃過她的廣告時的自己——也奇了怪了,他比她還激動呢。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動物。
電話那頭,程蘿問:“你可真閑啊,是因為韓夢恬的事兒,被老爹剝奪了財權,手裏所有公司都交給大哥管了,才有空看廣告的?”
林翰挑起唇角。聽她冷嘲熱諷他兩句,還挺帶勁兒的。“你果然是變了,就在那天之後,一瞬間就變了。變得像個小野貓一樣,只知道撓人。”
程蘿說:“你誤會了,我從不撓人,我只會借刀殺人。”
“程蘿。”林翰眼角柔了柔:“你的廣告劇戾氣那麽重,是因為我嗎?還在乎我,因愛生恨,是嗎?”
“什麽玩意兒?”程蘿的聲音擡高了八度:“您還能要點臉嗎?”
聽到她的話,林翰不禁牽起唇角:“不是也好,我生怕因為我,帶壞了你。你本來是個很善良的小姑娘。”
她冷哼:“不好意思,我早不是小姑娘了,我現在是你姑奶奶。你甭道德綁架我,我從來也不善良。能看你跟韓夢恬輪流撲街,我非常痛快。”
她的話句句都像淬了毒,林翰非但沒生氣,反倒生出一肚子感慨,還夾雜着幾分幾近于變态的興趣。
他猶然記得第一次真正認識她的場景。
也是個夏天,她剛上大三,到他的公司實習,做宣傳口的文案編輯。那天深夜,大概要有兩三點鐘了。他從外面應酬回來,本想收了東西就走,卻被她吸引住了目光。
公司一整層的員工都下班了,只有靠近落地窗的位置,她的小小工位還亮着燈。
瘦瘦小小的女孩子,精致的五官稚氣未脫。她在專注地幹着什麽,連他出電梯的聲音都沒聽到。
他輕手輕腳走近,才發現她拿着一支鋼筆,稿紙寫了厚厚一摞。她沒有占用公司的電,而是自己帶了充電的小臺燈。暖黃色的燈光打在她白皙的脖頸,照出一片柔柔的奶油肌。
他才想起來,HR 好像跟他提過,公司新招了一個大三的實習生,編劇專業的。
從那以後,他應酬完總愛回公司。她基本上每次都在那裏寫稿子,安靜得像個小天使。
有一次他去海外出差,順便參加了一場拍賣會。拍賣會上展出了一支很值錢的鋼筆,說是某個文人用過的。他想都沒想,出了最高價把它帶回來送她。當時那個小姑娘好高興,滿眼亮亮的,像揉碎了的星子。
大學時的女孩是真的好追,他用一支鋼筆就追到了。
後來,她知道那筆貴重,一直不肯用,還用自己廉價的那一支。她的每份稿子最後落款都是“Loo”,因為那鋼筆太便宜,最後的“o” 總會飛出一些可愛的毛毛邊。她說她不喜歡程蘿這個名字,聽着像個長不大的小蘿蔔頭。她更喜歡程露或者程鹿,好聽些,也好看些。
A 家那則廣告一播出,看到“阿鹿”這個編劇,他很自然就想到了她。
林翰自認為是個陰險的人,算計父親跟哥哥,他從來不手軟。他也一直都知道,跟她在一塊,他不過是覺得她好玩兒,跟她玩玩而已。甚至在跟韓夢恬上床那天,他都沒覺得有半點對不起她——他是個成熟男人了,是個人都能想明白,這種溫柔單純的大學生根本不是他的菜。他不喜歡小天使,他愛小野貓。
然而現在的她長大了,也長出了自己的尖牙跟利爪,會用盡一切方式撓疼他。這簡直讓他對她生出了無限的好奇,甚至,無限的興趣。
憶起那則廣告,他舔了舔唇:“我挨了打是我活該,我不怪你。但是……你用我為原型,寫了那個劇本,還敢說不在乎我?說實在的,那個女主沒你好看。”
“你果然夠賤啊。”程蘿啧了啧舌:“不過別急,那廣告未完待續呢。”
話音未落,她那邊便靜了下來,底噪全都消失了,像是從馬路上進到了室內。
程蘿的聲音從話筒傳來,但不是跟他說話:“請問,段總在嗎?我有東西要給他。”
對面,傳來另一個女聲:“您是程小姐?段總在頂層,您請跟我來。”
程蘿這才對着電話說:“我還有事兒忙,先挂了。”
嫉妒與占有欲是雄性動物的本能。林翰被她嘲諷了那麽久都沒生氣,但聽到“段總”兩個字,他瞬間就從病床上坐了起來。
劇烈的動作扯疼了他的傷口,他咬着牙問她:“你去找段緒做什麽?”
“做點愛做的事兒啊。”
電話倏地被挂斷,只剩林翰握着手機,指尖發了白。
作者有話要說: 林翰:糟了,是心動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