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晚上七點半,圓門大街的某live house,聚了不少男男女女。金敏帶着強子、棒槌和大飛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舞臺邊兒上找了個地方。
今晚上,冰狗樂隊只是作為一個外來樂隊的暖場嘉賓上場,所以早早地在臺上調試着設備。
“來啦?”場子裏放着點兒不慌不噪的背景音樂,元宵站在臺上,怕金敏聽不清,又打了個手勢。
“嗯!”金敏點一點頭,就轉身和強子他們幾個聊天了。
“你兩派出所裏到底幹了些啥?怎麽關系突然好上了?”棒槌看着元宵還有點不好意思,低着頭問金敏。
對着這個莽漢,就算是把那些修琴送衣服的事說清了,怕他也不能理解這裏面所包含的複雜情緒,只好信口胡吹,“把他睡了!”這個玩笑哥幾個常開,但都明白,大家扛直的,誰睡誰都不容易。
“真的假的?!”強子大嘴一咧,下巴上堆出好幾個褶來。
“你覺得呢!”金敏偷空瞅了一眼臺上,演出都要開始了,美少年還在那磨磨叽叽呢。
“有可能!”大飛插嘴,“我看那小子就一副娘炮樣,該睡!”
“哈哈哈~”幾個人一通笑,金敏也沒拉下,心裏想着,你們怕是沒見過他爺們的樣兒!
上次演出,只顧着看吉他手了,完全忽視了其他人的存在。如今放松心情一瞧,這樂隊還真有點意思。原來柴禾就是坐在角落裏的鼓手,只不過今天沒戴眼鏡,上次吃飯的時候他說了,不戴眼鏡可以讓他打得更歡實。曼麗也和往常不同,吃飯的時候,是個話不多說,絕不吃辣椒的鄰家小女孩,現在,化了妝,露了點肉,高嗓飙起來,真有點搖滾女将的架勢。唯獨那杵在對面的元宵,不再具有高冷氣質,因為他知道,看上去酷帥的神情,只不過是因為這貨——怯場!
三首punk風格的暖場曲效果不錯,氛圍一下炒熱了。到外來樂隊正式演出的時候,觀衆的情緒已經高漲到爆。強子、棒槌、大飛他們也跟着人群一起嗨!
“喂!走啦!”金敏看元宵他們幾個在場邊已經收拾好設備,揪了揪哥幾個的衣領。
“嘛去!不是來看演出的嗎?”
“看完了!”金敏拽着一夥意猶未盡的人往外走。
屋裏屋外,就隔着一道門,溫度卻差了三十來度,除了棒槌,其他幾個人都立刻縮着脖子裹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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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這呢!”元宵站在不遠處的路燈下招一招手,金色的光從頂上洩下來,北風帶着幾片兒碎雪,像是繪本裏的王子在呼喚他的城民。
金敏看不慣他這引人矚目的勁兒又被他吸引着目光,把微笑挂在臉上,招一招手,對着身邊兒的人說,“上次那是誤會,今晚上我請客,你們可別亂說話啊!”
“得兒!”
“管他誤不誤會,你心裏沒砍兒就成!”
兩軍相會,加上第一次見面的冰狗貝斯手,一共八人,在金敏口中“相當熟悉”的圓門大街上找到一家小店。
這小店是他上一年級的時候常來的地兒,那時候還想着好好學習呢,住了半年校,後來發現這學校裏和廠區裏的混法也差不多,就失了興致,索性也不好好學了,不過凡是教材一本不落,倒是都認真讀了,平時打打醬油,期中期末的時候來考個試,運氣好的話還能混個班裏前十。
“老板,來個包廂!”強子剛邁進小店就叫喚上了。
“裏邊請,上二樓!菜單馬上到!”
一行人上了二樓,鑽進一間小隔間,八個人整好八張椅子,熙熙攘攘地坐下。
都是吃過飯來的,這會兒也就剛九點,沒什麽胃口,索性随便點了點兒下酒菜要了兩箱啤酒,讓服務員開了半拉。
“上次吧~”還沒來得及彼此介紹,金敏就把酒給各位倒上,眼睛盯着杯子,也不知道在給誰說,“有點兒誤會……”
元宵猜到金敏要說什麽,他才不想要樂隊的人們知道自己摸黑被打的事兒呢,要不然空手道黑帶以後在二中還怎麽混?立馬端起酒杯一飲而盡,“啥都不說,以後是朋友!”
“哎~有意思!”強子、棒槌和大飛頓時來了精神,這城裏的小子也有不蔫的時候啊。
“所謂……所謂……那什麽……”強子想引經據典,無奈讀書少,磨叽了半天也沒說出啥來,索性也端着酒杯一飲而盡,“以後都哥們兒!”
沒有人介紹冰狗樂隊的其它幾位,他們只是微笑着,一聽強子的動靜,改成了大笑。也就不用再相互介紹,都是年輕人吃吃喝喝很快就熟悉了。
天南海北,瞎吹亂侃,兩隊人馬頗有點相見恨晚的意思,興致高昂。亂喝了一氣兒,大飛和強子已經開始給貝斯手和曼麗教劃拳了。
過了一會兒,金敏拍拍棒槌的肩膀,兩人換了一個座位,指着柴禾說,“你倆都是打鼓的,有的聊!”
“哎對!”棒槌喝得有點臉紅,整個人冒着熱氣,把袖子捋得老高,“你倆吉他手,也有得聊!”
“滾邊兒~”金敏推了棒槌一把,坐到元宵身邊側頭問,“喝大了?”
元宵拿着半杯酒晃晃,“沒!我得清醒着,怕這幫小子把挨打的事兒說出去!”
“切!”金敏笑着端起自己的杯子往元宵杯口上碰了一下,“你怕啥?”
“丢人啊!”
“你那天是故意不還手的吧?”金敏也覺得自己有點大了,不過在和元宵一樣刻意保持着清醒。
“看出來了?”
“就沖你飛起來踢人那一下,根本不像沒打過架的!”
“真沒打過街架,道場裏倒是能來兩下,練過五六年空手道,不過……我爸去世後就不怎麽練了~”元宵說着,金敏看出他眼裏有哀愁,刻意岔開話題,“我也有點怕他們說出去!”
“為啥?你那麽拽,一句話小弟都上了!”元宵不屑撇撇嘴。
是啊!我怕啥?金敏舔舔嘴角,端起酒杯一口喝光——我怕真被你和你的朋友當成小混混,我想像你們一樣,上着學玩着琴,做一個沒有瑕疵陽光般的美少年啊!
一頓酒,兩箱沒夠又加了幾次……最後到底喝了多少記不得了。反正,進去端端正正的八個人,出來的時候個個東倒西歪。
柴禾、曼麗、貝斯手打車先走了,強子、大飛、棒槌嚷嚷着再去下家喝。金敏強迫自己保持清醒,可腳底下還是越來越軟。
看自己的同伴走了,元宵才像是松了口氣,癱坐在路邊,抱着吉他,也不顧二中校草的形象了。
“你們先走吧!我得送他回去!”金敏熱勁兒上來,大敞着皮夾克,滑坐在元宵身邊。
“能行嗎?”大飛算是最清醒的一個。
“沒事兒!他兩也不行了,你送他們吧!這個~”金敏拍了拍元宵的後背,“我搞定!”
一會兒,來了一輛出租車,三個人跌跌撞撞地擠進車裏,大敞着車窗,鬼哭狼嚎地成風而去。金敏起身,提起元宵的琴包,伸出一只手來,“走吧!咱們回家睡去!”
“嗯~”元宵只是答應不見動身。
“你倒是起來啊!”金敏的手還停在那裏。
元宵掙紮着微微擡頭,路燈下的碎雪片兒比之前大了不少,落在熱氣騰騰的少年身上,不一會兒就變成了一顆顆晶瑩剔透的小水珠,“金敏?”
“嗯?”
“早十幾年你tm死哪兒去了?”
作者有話要說:
日更,明天繼續,感謝看到這裏。
謝謝砸雷的小天使,愛你,麽麽噠~
還有,你們的留言是我日更的動力,不要吝啬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