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撿到一個墨鏡男(一)
這只是一個勉強稱得上是二三線城市的小城,一線的明星通常都不會來這裏,方志文也是因為趕通告被迫到這裏轉機,還有候機六個小時,經紀人助理都在酒店裏休息,随手翻酒店裏的城市黃頁時看到這個不起眼的小城竟然有一座古清真寺。
方志文愛好旅游,特別是喜歡古老的建築。一看時間還早,方志文悄悄出了房間,竟然鬼使神差的搭上了公交車去,在晃得頭昏目眩的時候,公交車上廣播突然傳出一個不甜美的女聲:“各位乘客,終點站到了,請您帶好您的行李下車,運達公司歡迎您下次乘坐。”方志文下了車左顧右盼,愣是沒看到一個寺廟和寺廟周邊的房子,左邊是一片到處拉着綠網的工地,右邊還是一片圍着深藍色鐵皮牆的工地,遠遠的似有一片看似新建的紅黃交錯現代小區,看起來沒多少居民的樣子。
方志文忍不住看了一眼公交車站牌,內心一萬只羊駝狂奔踏得連根草都不剩,沒有乘錯車,只是,他做了太久的名人,生活都是由助理打理好,他已經懶得思考,只是,一不小心忘了過馬路,乘反了而已。掏出手機,信號居然這麽差!要不是最近新買的剛發行的新手機,方志文想馬上把它丢出去。
在某個大都市的飛機場,上百成千的粉絲手捧着鮮花舉着牌牌,狂熱的等候她們的偶像大駕光臨,只要人氣偶像實力派明星方志文出現,吶喊聲歡呼聲肯定會瞬間激蕩整個飛機場。她們也絕對想不到,她們的偶像方志文,此時此刻,正蹲在一個小城市的郊區某公交車站牌旁邊,百無聊賴的垂頭等待那趟傳說中二十分鐘一趟的公交車,已經半個小時了。還有着淡淡露水氣的清晨,和着野外青草的清味,方志文還在等着那輛被上班高峰期交通擁擠的車流堵在某座橋上的公交車。
聽了朋友的鬼話才會租了現在這個郊得連只鳥都不來的新建小區,要不是剛剛畢業考了公務員急着上班這個小區房租又便宜的話,現在每天都是死命地趕着去上班,人家發了工資攢着去旅行買漂亮衣服,荊晶剛發的工資都拿來買了電驢。荊晶騎着她的奶黃色小電驢急着去上班,昨晚又忘了充電,心裏急吼吼車卻還是慢悠悠。每天都會路過的公交車站旁,竟蹲着一個戴着大大墨鏡棒球帽的男子,看到她突然就站了起來,這個人,形跡可疑。
在這個年代,雖不是兵荒馬亂,但治安尚缺完善,前段時間乘坐黑車上錯車失蹤20歲出頭的少女也有好幾個,一代檢察院新人荊晶更是提高了警惕,暗暗加快車速。
“小姐。”擦身而過時,那個男子突然低聲喊荊晶。
小姐?你才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荊晶暗自腹诽,不理會。
“唉,美女。”在當今,見個女的都是喊美女人家才理你啊。
這人好煩,老在後面叫她,她又沒有掉錢在後面。這着裝怪異的年輕男子,不是壞人就是搞傳銷的吧。
剛剛初入社會的少女大多清純善良,但荊晶學的是法學,亂七八糟的案例在大學時代就見怪不怪了,第一天上班時單位老同志就特別熱心的教育這位熱血立志為人民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純情小同志:想要保護弱者,首先要保護好自己,只有變強了,才能保護你想保護的人。
只有手中執有利劍,才能與世間的邪惡力量對抗,不懂誰的名言。
荊晶獨自在城市裏工作生活,平時就特別注意自我保護,除了高中時的好友同學、同事,幾乎不與其他人來往,對陌生人特別敏感,總是躲得遠遠的,不過她長得乖巧可愛,旁人看起來倒有點,像是害羞的樣子。
“哎!前面的那位姑娘!”
方志文是真的着急了,這公交車左等右等等不來,這鬼影都沒有的地方哦不這剛來了一位年輕女孩,卻又視他為壞人怪物,真是急的比熱鍋上的螞蟻還團團轉。
“你聽我解釋我真的不是壞人真的我是好人我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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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文快步趕在荊晶車後,着急的解釋。
年輕男子的聲音有點柔,帶着鼻音卻又字字清楚。荊晶絕對不會承認,她感覺這個聲音裏帶着真誠和一絲說不出來的感覺,她直覺他不是壞人,但這人真的好煩。
荊晶剎住小電驢,男子喘着氣趕到她旁邊,荊晶才看清男子墨鏡沒遮住的臉,很年輕,大約二十五六,豐滿性感的唇微翹,不染自紅。看,這還是個看臉的社會,一向視陌生人為壞人的荊晶,竟然認真的聽,這個年輕的男子比劃着手解釋他是真的好人,打錯了車到了不知道的地方,只是請求她能夠載他一段,只要到人多的地方就好。最好,是可以打的士的地方。荊晶覺得,這個男子看起來挺陽光的,嗯,有點像這個點兒的太陽,不是熱得發燙,而是明媚溫暖,舒适自在。
方志文不是第一次坐電車,在演戲時偶爾也會順便搭乘其他人的小電車去拍攝現場。只不過,是第一次搭乘一個女孩子的電車,這電車有點兒,太過玲珑小巧,符合它的嬌小的主人。看似柔弱嬌小,自我保護意識卻還是蠻強的。有點可愛,方志文微微揚起嘴角。
這個車站比較偏遠,距離上一站還有好一段,兩個坐的比較近的人一言不發顯得頗為尬尴。等候紅綠燈時,一向紳士的方志文終于主動開口:“嗨?你是本地人嗎?”
荊晶認真的在開車,其實內心也是在糾結,她竟然因為一張好像是挺好看的臉和酥酥的聲音,搭載一個年輕的陌生人,肯定不是她單身太久的緣故。到了下一站絕對把他扔下車去。她裝作極為淡漠生硬的回答:“不是。”
“那你是在這裏工作……。”
“嗯。”
當代人氣小生,貌美秒殺一票女演員,哪個粉絲見他不是狂熱的要沖上來擁抱求簽名合影,特別是年輕的女孩子。是早上的霧大嗎,不是,肯定是前面這個“女司機”臉盲近視。方志文受挫了。
他想起不久前,他剛演完的一部電影,他是男二號,男一號是個面癱的大俠,憑借着冷酷的外表刷臉吸引了大批癡迷不已的女粉絲。難道現在的女粉絲們癡迷偶像,已經跟偶像越來越像了嗎?在心中暗暗的戲谑,帶着輕松的語氣問面前這個可愛的小女生:“你喜歡看電影嗎?最近有部電影好像特別火,男主角叫賀慕的。”
“看過,挺帥的。”
……
居然這樣打開了話題,居然要跟女生聊別的男明星帥不帥的話題,他方志文也是醉了,他想馬上回酒店打開電腦對比他跟賀慕的扮演者何慕誰更加性感吸引人了。
“我看你車廂裏塞着耳麥,你喜歡開車時聽歌啊。”
“習慣吧,無聊時就聽聽。”
“聽什麽歌?”
“最近聽的,呃,《夏花半》、《雲中鳥》、《選擇》、《狂潮》什麽的,有些不記得了,旋律嗓音都還可以。”
有他的歌,還是兩首,果然還是穩穩站在音樂榜前五的男人。方志文有些驚喜,但還是假裝鎮定,淡淡的問:“那你肯定很熟悉這些歌的歌手咯。”
“呃,想不起來,好像那個狂潮是方大同唱的吧!我也是胡亂下載的。”
想得起方大同,還想不起他方志文,方志文絕對不承認他有點小醋意,因此大明星沉默了一分鐘。
終于到了有人煙車跡的地方了,還有小攤販在賣早餐,蒸籠上正熱氣騰騰,糯玉米的甜香融着豆漿油條的味兒,真,接地氣。
“這裏人還挺多的,你看,要不要下車。”
“不不不,這裏人不夠多,我看也沒什麽車。”方志文立即回絕了,賴着絕不下車。
“那我要買早餐。”荊晶停住車,有點遲疑,“你……”
方志文還賴車後面,特別真誠的擺擺手:“你放心,我不是要偷你的車。”小爺在首都還有一輛Carrera911和瑪莎拉蒂超跑,跑劇場的也是悍馬H3,方志文看着荊晶掏錢在跟賣早餐的大媽買玉米,默默腹诽一陣。
方志文四處看風景,但眼睛會不自主的注意到那個玉米攤前的粉紫色背影,背影的主人前面賣玉米的大媽用特別的懂的眼神遠遠打量他幾眼,搞得方志文有點不自在。
一會兒那個粉紫色的身影飄回來了,臉上有點淡淡自然的粉暈,嬌嫩勝過化妝出來的腮紅。方志文才注意到這個戴着碎花口罩的女孩子,有一雙盈盈秋水般圓亮的眼睛,很可愛。明明嬌小可愛,卻又裝成很老練穩重的樣子。
“嗨,看車的,給。”可愛的女孩子遞給他一根燙手的玉米,方志文很多年沒有吃這種小攤早餐了,哪天不是豪華餐廳裏吃着精致的法點,他鬼使神差般的接過,甜糯糯的味道,這不是裹着牛奶面粉精心炸過的安靜躺在光潔瓷盤上的玉米粒,而是簡單裝在環保紙袋裏的、原原本本的玉米,原原本本的玉米的味道。
“謝謝你。”
“不客氣……哦,還有一會兒就到我上班的地方了,附近有個公交車站,還有挺多的士停泊在那兒……”
“嗯,好。”
……
“是他也是你和我,
同相親相愛也相争,
大家偶遇在人海,
你我各留痕……”
方志文輕輕哼着歌,早晨的清風吹來,人聲車聲像是隔着玻璃變得模模糊糊,只有他的聲音,荊晶覺得他的聲音好像不如他的人看起來那麽陽光溫暖,而是帶着點鼻音,有幾許憂傷和寂寞、古典,和着旋律竟然有些感動得催淚。好像還有,那麽點熟悉。不過,荊晶一時也想不出,到底是像誰。
這裏應該是一個城市的行政中心,馬路略寬,綠樹成蔭,周邊都是各個單位,古板的樓房線條和鮮紅的旗幟,莊嚴的國徽懸挂在大樓外最明顯的位置,安靜肅穆。難怪這麽可愛的女孩子都要故作穩重。
方志文下車時,又鬼使神差般的拿出手機,硬塞到女孩的手裏,一溜煙的上了的士狂奔回酒店。從清曉六點到早上八點,方志文在備受折騰之際,總覺得有種特別奇怪的感覺在心裏,他覺得,需要回酒店冷靜冷靜。
“哎你!”那人差不多是跳車下去的,荊晶剛回過神來,手裏就莫名多了一部手機,感謝她其實也不用送那個貴的東西她有手機用,唉好像他忘了拔卡了要是有人打電話來怎麽辦,好像重點錯了哪裏不對,還是趕緊去打卡。
年輕人,就應該遵守工作紀律,踏踏實實努力的工作——這是荊晶的至理信條。雖然,這點點工資是國家給的,基本不會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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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是不會棄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