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原來 我喜歡他
嚴冬還是同意了,一個是他實在需要一份這樣的工作。
當然,更主要的原因,可以繼續做這個游戲,對他來說真的很重要。
而且,,如果秦浩銘忘了他,那麽能這樣作為一個陌生人重新跟他認識,哪怕只是做做同事……也足以給自己帶來些面對黑夜的勇氣。
入職手續出奇的順利,工資他悄咪咪的和林老師溝通了下,絕對做到了秦浩銘所說的:讓你滿意。
嚴冬把此歸功于倆人那場好像是沒能成功的一夜情。
他其實有些不安,顯然最後,秦浩銘還是走上了這條路,他很難說服自己這和自己沒關系。
他忍不住回憶那個夏天,那個輕的像落葉飄落一樣的初吻。
他記得自己雙手撐在後面笑,問他:你幹嘛?
秦浩銘本身親上那下已經鼓起勇氣了,被他調笑的有點不知所措,他跳下墊子,站在正對面,比自己更矮了,所以不得不仰起頭,紅着一張臉說:哥,我喜歡你。
嚴冬從往後撐得姿勢坐成往前探,手撐在身體兩側,拉近了兩個人之間的距離,秦浩銘顯然吓得有點想躲,但是卻因為僵硬而絲毫未動,十七歲的、那時候叫盛夏的嚴冬樂着說:哈?秦浩銘小朋友,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麽啊?
秦浩銘被他逼得有點急了,盯着他的眼睛,目光清澈而堅定,認認真真的說:“盛夏,我說我喜歡你。想跟你過一輩子那種喜歡,看不得你跟別人好的那種喜歡,我不想當你弟弟,我想跟你好,我想當你男朋友,想跟你在一起。”
盛夏與他對視,他們那樣近,近到他幾乎能看見他瞳孔裏自己的倒影,秦浩銘的瞳色有點淺,顯得倒影的自己有點亮晶晶的發光。
他忽然緊張起來,明顯的感覺到自己心跳随着秦浩銘的話一點點加速,他一把抓住秦浩銘的領子把他拉的離自己更近,然後有些兇的在他嘴上親了一口,但拽的有點太用力,導致牙齒碰到了嘴唇,嗑的有些生疼。
他扮酷的沒有表現出來,放開秦浩銘,看着他揉嘴,然後得意的笑道: “行吧!哥準了!”
秦浩銘被他親了一下有些發蒙,聽到他的話顯示傻樂了一下,然後又有點羞澀的低着頭,磨磨蹭蹭的坐了回來。
過了一會兒才傻呵呵的說“其實我還寫了封情書呢。”
盛夏喲了一下,拖長的尾音輕輕上揚,有點輕佻的樣子。
“拿來看看~!”
秦浩銘搖着頭不肯,于是盛夏就直接去翻他放在一邊的書包,他卻也不阻攔,盛夏翻着想起放假前他也曾抓着秦浩銘的包要找吃的,結果卻被秦浩銘寧死抵抗的樣子,便假裝随意的問:寫了多久了?
秦浩銘看着他低着下頭露出的脖頸,線條優美,他想起人家評價《陽光燦爛的日子》,說寧靜讓夏雨幫忙洗頭時,露出的後頸很性感。此時他尚不太明白,‘性感’這個詞的确切含義,他只覺得,盛夏真好看,連脖子都好看。
盛夏看着夾在字典裏的雪白信封,跟女孩子們花哨的情書不一樣,那是一封十分傳統的,傳統的都不太好買到的雪白的信封。
白色的紙,紅色的線條,藍黑色的鋼筆寫着:給 盛夏
“寫好可久了,一直放在包裏,本來想混在她們的情書裏塞給你的,又怕你看不着。”
那幾年也不知什麽原因,突然流行起了寫情書,他們學校初中高中同校區,盛夏作為公認的校草,走在路上讓人遞的,別人幫忙給的,桌洞裏不知道誰幫忙塞得情書,每周都能收到不少。
粉□□藍的漂亮信封上帶着甜甜的香,滿滿都是青春的味道。
秦浩銘知道他如何處理那些情書,他接過來,笑嘻嘻的和那些女孩子說謝謝,然後悄悄的帶到體育場的後面找個被風的角落燒掉。
他曾經跟着盛夏處理過,盛夏說,這些感情他沒有辦法回應,但是如果當面拒絕會讓女孩子沒面子,丢掉會讓她們傷心,而且也容易被別人撿走,帶回家也會帶來麻煩,所以他就悄悄燒掉,等過段日子得不到回應,那些女孩子自然就放棄了。
那時候盛夏确認燒幹淨了,站起來,手在他頭上拍一拍假裝惆悵的說:哎你這樣小屁孩,是不會明白我這種萬人迷的辛苦的哈哈哈哈哈哈。
秦浩銘撇着嘴撥弄自己被他拍亂的發型,不服氣的說:我也有人喜歡的好嗎,就是沒有那麽多而已,不過為什麽不能回應啊?
秦浩銘發育的玩,他那時比兩人在一起時還矮,真的堪堪只到盛夏的胸口,盛夏敲敲他的腦門:因為我不喜歡她們呀。
秦浩銘有些楞,莫名的有點高興,他一邊跟在後面一邊追問:一個都沒有嗎?
盛夏突然站住了,回過頭來盯着秦浩銘的雙眼:我告訴你一個秘密吧。
人在年紀尚小的時候總是對別人的秘密充滿了向往,越少人知道的秘密就顯得關系越好。所以秦浩銘對這句話有點莫名的興奮。
盛夏笑了笑,把他好不容易弄起來的頭發又壓了下去:我不喜歡女生。
然後就回過身就走了。
秦浩銘有些困惑,不喜歡女生,那就是喜歡男生?
男生,原來是可能會喜歡男生的嗎?
他不好形容那是什麽感覺,好像突然被推開了一道門,好像恍然大悟,好像茅塞頓開:原來男生是可以喜歡男生的。
在他13年的生命裏,第一次接觸到這個概念。
他卻覺得仿佛與什麽真相久別重逢重逢。
他是武陵的那個漁夫,穿過桃林,穿過極狹的山口,終于到達的桃花源地。
他一直以來,始終無法明确他對盛夏到底是什麽樣的感覺,跟很多他的同班男生一樣,他羨慕他,崇拜他,仰慕他。
但也似乎不一樣。
他從第一眼看到他就覺得他像是發着光。
他喜歡看盛夏笑起來燦爛又張揚的樣子,但讨厭看他對着別人笑的一樣燦爛又張揚。
他喜歡看他打籃球頭發被汗水打濕因為彈跳而甩在空中的樣子,但看讨厭他一扭頭沖着花癡的女孩子們飛吻。
他喜歡看他運動褲挽在膝蓋上抱着籃球從樓下走過的樣子,但讨厭看他摟着哥們的肩膀沖他比耶的手勢。
他喜歡他的每一分每一寸,覺得他從頭發絲到指甲蓋都好,都與別人不同。
他一點都不想幫那些莫名其妙的學姐和同學給他遞情書;一點都不想分享他收到的零食和飲料;一點都不想回答那些關于他喜好的問題。
他看着前面單肩背着包往前走的修長背影,恍然大悟
原來如此。
就像那些偷偷塞情書的女孩子;就像同桌總是悄悄在班花的抽屜裏放的牛奶;就像那些在排隊時偷偷拉着的手;就像前桌那兩個人突然不見的三八線和在背後傳遞就以為沒人看到的紙條。
就像青春期的每一個酸楚甜蜜的秘密。
原來,我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