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章節
《貓鼠戀事》
作者:半醒熊貓
文案
耗子和貓貓的愛情故事,一段青春的美好回憶。
內容标簽: 強強 花季雨季 歡喜冤家 因緣邂逅
搜索關鍵字:主角:陳浩南、羅賓 ┃ 配角:餘茜、梁軍、小鬼、小珊 ┃ 其它:校園、純愛、青春、BL、耽美、腐向
初遇
其實我跟貓貓第一次見面是互相看不順眼的。但是我還是覺得這是個很有趣的經歷,也讓我們彼此的第一印象還蠻深刻的。所以,我們從這裏開始說起。
那是2003年我大學報到的第一天。
我是自己一個人去的,因為學校離家也就半小時的車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穿梭于層層人牆,終于搞定了手續和行李。接下來就是好好逛逛我美麗的校園了。
其實學校我也來過不少次了,像情人約會的荷花池,有點詭異的鐘樓,我都還蠻熟悉的,我想去的是體育館。結果就在宿舍後面很“熱情”地遇見了貓貓。
當時我承認我在打電話有點分神,沒怎麽看路,可是不知道他在幹嘛,也就“熱情”地撞了上來,還“熱情”地踩了我的白色新Nike一腳。雖然我沒有他高,但我這一堆也沒有到讓他無視的地步啊,所以這個時候他應該道歉吧?我也不是那麽小氣的人。
誰知道他一張嘴冒出來一句:“你走路不長眼啊?!”
我靠!這不是找茬兒嗎?不要以為你個子高我就怕你……
結果第二天我胸口青了一塊。
後來跟貓貓聊到這件事,他說那天剛好隐形眼鏡不舒服,被我一撞戳到眼睛,才生氣的。而且他身上也是好幾個地方淤青,第二天還被室友笑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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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開場挺二的吧?我覺得也是,可是每次回想起來還是忍不住嘴角上揚。
相識
雖然和貓貓的第一次見面不是很美好,但這個有點蠻橫的高個子帥哥還是給我留下了比較深刻的印象。不過我忙着适應新的校園生活,和新朋友打成一片,也就漸漸淡忘了這個人。
由于中學就開始打籃球,我高中三年都是校隊,高二還獲得一屆MVP,可以說籃球是我最大的業餘愛好。甚至我曾經還想過要不要走職業籃球這條路,不過最後還是更想當醫生。所以等一切都安頓好,我便目的明确地想要加入學校籃球隊。
結果到籃球隊我第一眼就認出了他,這個本來我已經淡忘的人居然也是籃球隊的,而且還是副隊長!
我沒有表現出來,裝作不認識,因為我想他應該也不記得我了吧?
球隊入隊考試測體能是最基本的,一來就是5000米。我是沒什麽問題,可一起的好幾個新人都吃不消。
跑完之後,酷酷的教練開始訓話了,什麽新人素質太差了,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一定要努力訓練雲雲。雖然嚴厲,但是看得出來他對我和幾個以前有底子的比較看中。
等比我更新的人入隊的時候,我才驚訝地發現,每年教練都會對着新人把這如出一轍的話訓一遍……
不知道是不是所謂的緣分,我剛好分到了傻大個副隊的麾下。穿着藍色球衣的他顯得特別精神,認真地帶我和幾個新人練基本功。
我忍不住心虛地偷瞄了他好幾眼,不過他臉上沒有什麽特別的表情。
看來真的不記得我了!還好還好。
“陳浩南!”在更衣間裏,他主動跟我打招呼。
“副隊,什麽事?”我也沒回頭,繼續換衣服。
“你該不會把我名字忘了吧?”聽起來有點痞味兒。
我心裏咯噔一下,原來他還記得?故意裝作不認識我?
“呃,怎麽會?”其實我有點緊張,我确實不記得他叫什麽,他有告訴過我嗎?“你還記仇嗦?我還以為你都搞忘了。”
“哈哈,怎麽可能忘!你下手那麽狠。”
“彼此彼此……”我幹笑。
“你們說什麽呢?”隊長在一旁聽得一頭霧水。
“我上次不是跟你說過嗎?開學那天……”
這家夥好像把那天的事大肆宣傳過了,隊裏一下炸開了鍋,難道我這是做了件偉大的事?不然大家怎麽突然變得如此親切熱絡?
第一天訓練結束,教練請全隊到校門口的大排檔吃燒烤,算是給新人接風。這也是籃球隊的傳統。都是年輕人,挺能鬧騰,堆了一地的啤酒瓶。大家從晚上7、8點一直玩到快關校門才散。
只有副隊和我順路,他比我高一點,我們倆并肩走在回宿舍的林蔭小道上,誰也沒有開口說話。氣氛相當尴尬!
“開學那天,不好意思哦……”
我覺得還是主動道歉比較好,一來覺得這人還不錯,二來我現在還歸他管呢!趁現在大家都走了,只有兩個人也不算太丢臉。
“我也正想跟你道歉呢。”他楞了一下,然後換上了痞笑:“不過既然你先開口了,那我就不用了!哈哈。”
我靠!這家夥很欠揍啊!
“想不想去我宿舍喝酒?”
“啊?”還喝?剛才滿地的啤酒瓶,幾乎有一半都是你喝的!
“就當是慶祝我們不打不相識!”說着他馬上換了鄙視的眼神。“不要告訴我你喝不了了!”
“去就去!”輸人不輸陣!
“我給你介紹啊,這是我們宿舍的老二老三,來來來,先走一個!”副隊抓起啤酒瓶一仰頭,咕咚咕咚就沒了半瓶。
我不由自主瞄了一眼他的腹部。回到宿舍他就把T恤撩了起來,八塊腹肌随着他吞咽的動作不停起伏。
我真懷疑他肚子是不是哆啦A夢的空間袋,這麽多啤酒下去,居然還是那麽平坦,而且都不帶上廁所的!
“我沒想到你打架還蠻厲害的!來,喝!”
“……”
“我看你基本功還不錯,以前有練過吧?再來!”
“……”
“你真的叫陳浩南啊……喂!你睡着啦?”
“沒……沒……你……你叫什麽來着……”我在哪裏?我在幹什麽?
“羅賓。”
“羅賓?我還蝙蝠俠咧……嗝!”不行,我覺得我不舒服!
“你叫陳浩南,不是也沒混黑社會嘛!”
“嗚唔——!!”
“我去!你別吐啊!我這件puma很貴的!你們幾個笑個毛線!快來幫忙啊!”
變化
第二天我識相地買了一件新puma給羅賓送了過去,他竟然還有點不好意思地說謝謝,弄得我不尴不尬的,只好半開玩笑地說:“你跟我還客氣?找抽呢吧!”
他一陣憨笑。
我當時就有一個感覺,我跟這人合得來。
自從不打不相識之後,我跟羅賓的關系迅速升溫,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們都十分喜歡籃球。
也許真像後來朋友們說的,我們之間的紅線就是籃球。我們倆不僅常常一起看球賽,而且除了每周五天的正規訓練,有時候周末也要約出來打兩場才過瘾。那時候算是我打籃球的頂峰,練到手感超好,幾個熟場子三分一投一個準(現在退步不少)。
和他相處一段時間以後,我對他的了解也日益增多,發現除了籃球,原來我們還有很多共同點。
羅賓雖然是一個人來這裏讀書的,但從很小的時候他就很習慣一個人的生活,這跟他的成長環境有關。
雖然他個性外向、豪爽,身邊有不少兄弟夥,不過我卻很自以為是地覺得他是孤獨的。
也許是生長在同樣環境,我們似乎對彼此都有一種惺惺相惜的感覺,所以能這麽合得來也不奇怪。說來挺奇妙的,短短兩三個月的時間,我對羅賓的感情甚至超過了和我同窗五六年的中學同學。
當時有一次高中同學叫我去吃飯,羅賓也同時約我,我糾結了一下,還是赴了羅賓的約。
那時候的我只是理所當然地認為這是友情、兄弟情,而完全沒有察覺,不知從何開始,這份感情已經悄然發生了變化。
直到我知道那個消息以後……
自覺
人能找到一個和自己很合的朋友,實在是一件很值得慶幸的事。自從認識了羅賓,我和他越走越近,早上一起早訓,下課一起吃飯,晚上有空就一起打游戲。甚至有時候游戲玩太久,我還會在他宿舍蹭着睡一晚。
我好像開始能夠體會“人生得一知已,足矣。”這句話的意思。
有一次隊長半開玩笑地說我們倆幹脆結婚算了,男女朋友都沒這麽膩歪的。
我直接爆了粗口,說羅賓皮糙肉厚的,有什麽摸頭?他也笑着叫我滾,說他有女朋友了。
呸!天天都跟你一起,你有個毛女朋友!你是說你的右手嗎?我當場吐槽。
“羅賓,你在哪兒?不是說好打球?”我有點生氣,我從來沒有等人的習慣,唯獨他屢屢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