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4更]
14.
林錦桑跟着黎旭來到一戶人家, 房子有些小,周圍還放了許多塑料瓶。
正想問黎旭這是他在凡間朋友還是什麽情況, 然而還沒來得及開口, 便從屋裏走出來一位四十歲左右的大媽。
“黎先生, 你來了。”
“嗯。”黎旭側頭看了眼旁邊滿臉疑惑的林錦桑介紹說,“這位就是我跟你說過的受害人林小姐。”
大媽點了點頭, 明白了過來, 急忙道:“你們稍等下,我去拿過來給你們看看是不是這個。”
“好的,有勞了。”
“沒有沒有。”
大媽說着轉身回房間拿了一個瓶子過來, 林錦桑本來還一頭霧水, 不明白黎旭在做什麽?為什麽帶她來這?然而當看到這個瓶子時,一切都不言而喻。
原來大媽是小區負責打掃衛生的, 平時會撿下塑料瓶回收換點錢,而黎旭所說的好事也是指這個。
她一直想找丢失的這瓶藥,雖然知道沒希望,但沒想到竟然……
一瞬間,林錦桑有些不知道怎麽形容此時的心情, 她望向黎旭,黎旭回看了一眼, 催促道:“你看看,是這個藥嗎?”
林錦桑回過神來,趕緊接過打量了一下,是這個沒錯, 只是此時瓶內的藥已經空了。
“是這個包裝沒錯,但是我裏面還有藥,這個……”
大媽這時在一旁接話道:“是這樣的,裏面的藥我倒掉了,我以為是過期了的藥品,所以就把藥倒掉了。”
原來是這樣,但這個不是問題,林錦桑将那天的情況詢問了下,包括藥是從哪裏找到的,具體哪個地方等,又将自己的事情說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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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聽完林錦桑的描述一陣心驚,沒想到一個小姑娘竟遇到過這麽可怕的事。
“遇人不淑啊,這種人太可怕了,簡直畜生!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林小姐我支持你,這種人就該判刑坐牢,如果警方要調查取證的話,我願意幫你作證。”
林錦桑湧上一陣感激。
“謝謝,真的感謝。”
15.
從大媽家出來,已經是下午了,從早上奔波到現在,林錦桑有了這幾天最大的收獲,她此刻無比開心,但更多的是感激。
林錦桑伸手,拽了拽前面黎旭的衣角問:“你是怎麽做到的?你不是說你現在跟我一樣只是平凡人嗎?”
這個問題是她一直好奇的,這一刻,她甚至再度懷疑監控的事,是不是也是黎旭在幫她。
林錦桑不走,黎旭也跟着停下,對于林錦桑的疑惑,他沒隐瞞,直面回答說:“我現在自然做不到這樣的事,但地府的鬼平時我可不是白養的。”
林錦桑懂了,但又同時疑惑了。
“可是你為什麽要幫我?”
“我幫你難道你不開心嗎?”
“開心。”
“開心能讓我們兩個感情更深一步嗎?”
“……能。”
黎旭聞言滿意的點了點頭:“這就夠了。”
林錦桑垂頭,耳垂一片潮紅。
“走吧。”做了個深呼吸,一會林錦桑主動伸手拉着黎旭往前走,“我也帶你去個地方。”
“去哪?”
“手機店。”
“做什麽?”
“買手機。”林錦桑補充道,“給你的,雖然時間只有幾天,但在這裏沒有手機不行,你不是說讨厭漫無目的的等待嗎?有了這個,我們可以随時聯絡,不會讓你等了。”
聽起來似乎不錯,黎旭沒有拒絕任由林錦桑拉着去了一家店。
16.
下午,林錦桑接到警方的消息,已經将嫌疑人駱超帶回警局做了初步的調查,但如預料的那般,駱超對于林錦桑的控告拒絕承認,還反咬一口說要告她污蔑。
由于物證不足,駱超不承認也只能簡單詢問後放他回去。
“林小姐,你還有什麽強有力的證據能補充下嗎?”
“有,人證物證都有。”
将監控和那瓶藥以及錄音的事提供上去,林錦桑接下來坐等後續警方的調查結果。
“我一定能成功的對吧?”她擡眸望向黎旭。
“嗯,會的。”
林錦桑粲然一笑,瞬間覺得心安了。
其實這一切還得感謝黎旭,要不是他暗中幫忙,她到現在還舉步維艱。
晚上,林錦桑心血來潮拉着和黎旭視頻,直播她現在沒辦法做了,這件事情的熱度已經在微博上連續挂了好多天,已經是一個熱點之一。
林錦桑躺在床上,拿着手機欣賞攝像頭裏自己的美顏,因為黎旭不肯視頻,所以也不露臉。不過他嘴上說着不答應,但最後還是接下了。
黎旭坐在床前,慢悠悠地翻看着手裏的書,手機被他擱在旁邊的櫃子上,本來裏面還叽叽喳喳有人在說話,漸漸地,那聲音逐漸小了,到最後徹底沒了聲。
安靜了好一會,黎旭好奇地湊過去拿起手機,畫面裏,林錦桑已經無聊到睡着。
他放下書,拿着手機同樣在床上躺下,正要挂斷時,畫面裏的人突然笑了兩聲,那聲音聽起來有些呆呆的,表情看起來也有點傻,黎旭一時間頓住,盯着手機目不轉睛。
也不知道林錦桑在做什麽夢,居然笑成這樣,但能笑成這樣,大概是場好夢吧。
沒有關手機,最終兩人各自睡覺視頻了一夜。
第二天林錦桑最先醒來,她下意識摸手機看下時間,然而發現視頻居然還通着時,一時間驚呆了。
她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有些不清楚昨天晚上是怎麽睡着的,只知道太無聊了,她說着說着話……然後就不知道了。
視頻那端一片漆黑,許是手機攝像頭被東西蓋住了,林錦桑結束了視頻通話,換了身衣服起床洗漱。
昨晚大概是這段時間睡得最好的一次,出門前,林錦桑停留了下,最終折身返回房間拿了身份證戶口本出來直奔對面過去。
昨晚林錦桑做了個春夢,夢到自己和黎旭結婚了,都怪那個人最近經常在她耳邊說要培養感情的話,才導致她潛意識裏做出這樣的夢來。
雖然說起來有些羞澀,但林錦桑覺得這樣還不錯,大概還沒睡醒,她一早就有種沖動,覺得把夢境變為現實也未嘗不可,林錦桑想,她一定是瘋了或者被黎旭迷惑了,腦子完全不理智。
她沖動地來到黎旭家門口,在擡手敲門的那刻又瞬間生出一種緊張,深吸了幾口氣,林錦桑還是敲下了門。
黎旭睡眼惺忪開門時,萬萬沒料到會是這樣一幕,眼前直接遞過來兩樣東西,林錦桑二話不說開門見山問道:“結婚嗎?”
即使活了這麽久,也見慣了人世百态,但這樣的情況下,黎旭也不可避免地有些懵神。
“擇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結婚嗎?”林錦桑再次重複了一遍。
黎旭緩了緩,目光在林錦桑身上流連一圈,鬼使神差地點頭回應:“可以。”
17.
民政局。
按照人間規矩辦事,結婚要來這裏進行登記,黎旭沒想到林錦桑一早過來甩出戶口本和身份證問他結不結婚?
也不知道是什麽讓她做這樣的決定,但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那個時候竟莫名其妙答應了。
今天似乎是個不錯的日子,民政局人意外有些多,排隊等待婚前體檢,等一切流程走完,拿到紅色的簿子時,已經一天就快要過去了。
林錦桑沒想到自己結婚竟會是因為自己的一個沖動,可是要問她後不後悔,她覺得是不後悔的,她不敢問黎旭喜不喜歡她,她也害怕告訴黎旭自己的想法,只是內心深處非常堅定地覺得不能放過,所以早上才會任由這股沖動橫生。
“黎旭。”林錦桑大着膽子伸手拉住他的手,帶了種霸道和堅決說,“既然結婚了,那我們要一直在一起,我決定了,就算死了我也不投胎了,我就在賴在地府。”
黎旭聞言喉嚨微微有些發緊,對上林錦桑的眸子,他下一秒回握住她的手:“好,我給你撐腰。”
這話聽着舒服,林錦桑晃了晃黎旭的手臂,滿意地笑了。
作者有話要說: 最近有點愛好閃婚的調調[捂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