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千紙鶴
敖欽這個人, 好起來是真好,可是龜毛起來也是真龜毛。
進門一定要換拖鞋,地上不能有一根頭發,吃了飯要擦三遍桌子,脫下的衣服必須馬上洗。
可孟谟不一樣,他這些年風裏來雨裏去,常年露宿荒郊野外, 能把自己收拾幹淨就不錯了,哪兒有那些窮講究的條件?所以他雖然看起來幹幹淨淨、整整齊齊的,但其實很不拘小節, 進門十次有八次忘記換拖鞋,吃零食總是掉一地渣,桌子随便拿抹布呼啦一下就算,脫下的衣服也總是随手亂丢。
敖欽簡直要瘋了, 心想他怎麽就喜歡上了這麽個小邋遢鬼呢?
可是他又舍不得說他,只好每天跟在孟谟屁股後頭收拾殘局, 累得要死,可是不知道為什麽,心裏卻甜滋滋的,很幸福、很滿足。
孟谟哪兒能不知道敖欽的臭毛病, 可是他每天工作排練都夠累的了,偶爾回趟家肯定要怎麽舒服怎麽來了,所以壓根懶得将就他的死潔癖,照樣把頭靠在敖欽的肩膀上, 幸福地窩在沙發裏邊看電視邊咯吱咯吱啃薯片。
電視裏正在播放一檔深度訪談節目,受訪的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影後。
影後是童星出身,成名以後忙于事業,三十多歲了,幾乎沒有談過戀愛,可是去年竟然和一個比他小七歲的小鮮肉閃婚生子了,一年後重新回到演藝圈的時候,觀衆們驚訝地發現,她整個人都洋溢着幸福的光芒,看起來竟然年輕了好幾歲。
主持人笑着問:“之前肯定有不少人追求你吧,為什麽最後會選擇和裴嘉年結婚呢?”
“緣分吧,”影後笑着說,“他讓我有了一種……久違的初戀的感覺。”
“特別浪漫?”
“對。”
“那……他做過最浪漫的事情是什麽?”
“最浪漫的事……”影後回憶了片刻,眼眸中全是幸福的笑意,“你們都知道,他比我小嘛,一開始追我的時候,我根本沒想過我們能成。那時候我們都在橫店拍戲,他每天早上都會過來給我送愛心早餐,袋子上總是別着一朵玫瑰花,殺青之後剛好是情人節,他請我出去吃飯,送了我一件禮物——滿滿一大箱子千紙鶴,整整九千九百九十九只,都是他親手折的。那時候我想,我已經三十三歲了,不是個小女孩兒了,這輩子大概也只有這麽一個人會為我折千紙鶴了。錯過了,可能就再也遇不到了。”
“所以你就答應他了?”
“對。”
孟谟聽得眼睛亮晶晶:“哇!好浪漫啊!”
他滿嘴都是薯片,噴了一地渣。
敖欽崩潰地去拿掃帚和抹布,沒好氣地說:“浪漫什麽?一堆破紙,一點兒用都沒有!”
孟谟:“……”
真是的,一點兒都不懂浪漫。
那就讓他來好好兒教教他,什麽才是真的浪漫吧。
所以一拿到演唱會結的錢,孟谟就迫不及待地在最好的一家旋轉餐廳定了位置,打算和敖欽來一場浪漫的約會。
可是敖欽居然遲到了!
害得他一個人在餐廳枯等了半個小時,這也就罷了,來了卻連一句道歉、一句解釋都沒有!
孟谟非常生氣,可是想到他們好不容易才抽空出來約會一次,不歡而散多沒意思,所以只能暫時壓下心裏的怒氣,裝作并不介意的樣子,将一大捧帶着露珠的玫瑰花咻地一下捧到他面前。
敖欽:“……”
孟谟眼睛亮晶晶,笑着問:“喜歡嗎?”
敖欽輕咳了一聲,腮邊浮上一抹可疑的紅暈:“還好。我們吃飯吧。”
孟谟:“……”
他真的很想砸他一臉玫瑰花。
不過氣氛太好了,他實在舍不得破壞。
窗外雪花鋪天蓋地飄舞而下,屋內暖融融的,流淌着的樂聲輕柔悅耳,他坐在敖欽身邊,笑着仰起頭來,閉上了眼睛。
可是——
那麽好的接吻的機會,那麽明顯的暗示,敖欽都看不見聽不懂,不但煞風景地問他可不可以吻他,而且在他口是心非地拒絕的時候,竟然真的規規矩矩地坐回去了!
作為一個小受,他已經夠主動了吧,三番兩次豁出臉皮不要去撩他,可是敖欽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絕。
真的好生氣啊!
孟谟終于忍不下去了,飯都沒吃,結了賬就走人了,一路上都沒搭理那個死榆木疙瘩,可是一推開門,他就驚呆了。
屋子裏沒有開燈,只有客廳一角聖誕樹上的彩燈亮着。
借着昏暗又溫暖的燈光,他看到聖誕樹上全是千紙鶴,客廳的天花板上、地面上、沙發上、茶幾上……也全是千紙鶴。
滿滿一屋子的千紙鶴!
孟谟的眼睛瞬間就濕潤了。
他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他一點兒也不懂浪漫的龍王叔叔,竟然會在聖誕節這天送了他這麽大的一個驚喜!
一屋子的千紙鶴。
天哪,這也太浪漫了吧!
怪不得敖欽今天遲到了,是在準備這個吧?
還有……前幾天敖欽每天晚上都在書房“加班”到深夜,他半夜起夜的時候還能看到書房裏隐隐約約透出來的燈光,聽到屋子裏傳來的輕微的窸窸窣窣的紙張摩擦的聲音,當時他還以為敖欽在熬夜工作,心想他們做總裁的可真辛苦啊。
原來竟然是躲在書房偷偷為他折千紙鶴嗎?
“敖欽,”孟谟回頭看着他,帶着淚水的眼睛在溫暖的燈光下亮晶晶的,含着毫不掩飾的喜悅,“這些……都是你親手為我折的嗎?”
“我哪兒有那麽多時間,”敖欽借着換鞋低頭躲開了他的目光,淡淡道,“上次你說浪漫,我覺得你可能喜歡,在淘寶上買的。”
孟谟:“……”
承認你對我好很難嗎?
承認你因為太喜歡我,所以做了你曾經吐槽過的傻逼事兒很難嗎?
“哦,這樣啊,”孟谟故意裝作失望的樣子,臉上的笑容刷地沒了,“那我不喜歡了。”
敖欽:“……”
“送個千紙鶴都要淘寶,一點兒誠意都沒有。”
孟谟從天花板上扯下一串千紙鶴,揚手就要往垃圾桶裏丢。
敖欽:“……”
這可都是他親手折的啊,對着百度上的折紙教程學了好幾遍才學會,然後又熬了好多個通宵才折出來的啊。
可是他自己裝的逼,哭着也要咽下去。
敖欽黑着臉移開目光,裝作一點兒也不在意的樣子,其實心裏都快嘔出血來了。
孟谟瞅着他的臉色,心裏都快笑瘋了,他伸手将堪堪丢進垃圾桶的千紙鶴又提了回來,當着敖欽的面兒,擱到唇邊輕輕吻了一下,又溫溫柔柔地牽起敖欽的手——也不知道他折了多久,指尖都磨出了細小的繭子,手心裏還貼着一塊小小的創可貼。
鼻子有點兒酸,心裏卻甜如蜜糖。
他擡頭溫柔地注視着敖欽的眼睛,極其緩慢地将他的手拿到唇邊,輕輕吹了吹:“傻瓜,我知道這是你親手為我折的。”
敖欽:“……”
他心頭的烏雲頃刻散盡,千萬朵心花争前恐後地怒放,在他心頭開出了一片燦爛花海,總是冷漠地抿着的嘴角也情不自禁地向上一勾,露出一個帥氣非凡的笑容。
孟谟被他的笑容吸住了目光,心想,原來他笑起來這麽好看。
他心中撲通撲通亂跳,臉頰上浮上兩抹淡淡緋紅,羞澀地低頭走過去抱住他,在他懷裏輕聲道:“謝謝你,大壞蛋。”
雖然你那麽遲鈍、那麽傲嬌、那麽龜毛,可是你對我的好,足以抹掉這全部一切的缺點。
敖欽,我可能是真的栽在你手裏了。
即便山無棱、江水為竭,即便四海八荒化為烏有、天地重歸于混沌,我也不能不愛你——我親愛的大壞蛋!
孟谟擡起頭來,臉蛋兒紅撲撲,眼睛卻亮晶晶的:“大壞蛋,吻我好嗎?”
敖欽的眼睛也瞬間亮了起來,像是兩顆包着火種的黑曜石,在黑暗中熠熠生光,眼角也情不自禁地彎下來。他小心翼翼地抱着孟谟的腰,低頭在他撲簌簌顫動的睫毛上吻了一下,緊接着在他臉上落下無數細細密密的吻,每一個都含着無比的珍惜和小心翼翼,最後,他才輕柔又珍重地吻住了他的唇。
那天晚上,他們抱着吻了很久,結束的時候兩個人的臉都是通紅的,額頭抵着額頭。
孟谟不好意思地輕聲道:“敖欽,我好愛你啊。你愛我嗎?”
敖欽這一次終于沒再口是心非,他肯定地輕聲道:“愛。”過了幾秒鐘,又重複了一遍:“很愛。”
“有多愛?”
“天太晚了,”敖欽伸手揉了揉他稍微長長了一點兒的柔軟黑發,“去睡覺吧,你明天還有通告呢。”
孟谟:“……”
第二天的通告是年底歌壇最大的一個音樂盛典——華熠繁星盛典,孟谟将在盛典上演唱他的成名曲《夜色溫涼》。
盛典晚上八點正式開始,下午三點半,明星們就陸陸續續開始走紅毯,孟谟作為歌壇的新秀,被排在了最後幾個,走完紅毯已經六點多了,匆匆扒拉了兩口飯就急急忙忙去後臺換衣服、補妝。
沒想到在化妝間撞見了一個陌生的熟人。
作者有話要說: 不好意思,今天太卡了,推翻了兩遍才寫出來,所以更遲了_(: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