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庭審
提交申訟狀以後,李吉祥立刻換了電話卡,過上夜晚住事務所,白天游蕩進附近一個少年宮捶地鼠的生活。
浪了一天又一天,終于在第五天收到了立案通知,次日就收到了被告人孫載及梁蘭芝的答辯狀副本。
李吉祥揣着申訟狀,在路邊吃了一蒸籠餃子,就去了北江。
這個案件在立案公告發布以後,立刻引起廣泛關注,雖然李吉祥在北江過着花園鳗魚一樣一動不動的蟄伏生活,只留一個電話號碼接收法院的通知,但還是可以感受到外面非常熱鬧,偶爾還有記者找到他的電話號碼請求采訪。
南方的春天就是把人當成魚來養的,土地和空氣都又濕又沉。
但庭審這天日頭特別好,半個天空都是非常清晰的大藍天,把人烘得暖洋洋的,腳步都輕快了不少。
李吉祥背着單肩包下了公交,這個帆布包還是他上學時的書包。
剛到法院門口,就看到了那位老婦人。仔細一看,原來一家人都來了。
老婦人作為大集團的董事長,李吉祥本來以為梁蘭芝只會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席庭審,本人是不會千裏迢迢專門過來處理這件小事的。
正好對面相望,李吉祥還在猶豫怎麽開口,老婦人就先喊了出口:“吉祥!”
老人家的身體還是十分硬朗的,站得穩,氣也很足,而且冷靜。
李吉祥撓撓頭,不好意思地笑了,愣了好一會才擠出兩個輕飄飄的字:“你好。”
老人又往前走了幾步,站到李吉祥面前:“為什麽不接電話不回信息?年輕人做事實在太沖動了。吉祥,聽姥姥的話,一家人的事就在家裏解決,不要這麽極端。你明白嗎?”
“白眼狼。”後面的李展奕咬着牙發出一絲氣聲,眼看就要要動手打人了:“如果不是奶奶把你接回去,将最好的東西都給你,就差當成公主一樣供着了,你這個煞星現在還不知道在哪裏撿垃圾當乞丐,說不定早就餓死了。”
而他的舅舅更說不上是什麽表情,厭惡之中又帶了一點得意的情緒,全然暴露在那張沒有什麽表情的臉上。
叫了那麽多年的稱呼,李吉祥現在是怎麽樣都喊不出口了,他仍然羞澀地笑了笑,像個見到教導主任的學生一樣:“我換了手機號碼,所以沒有收到你的消息,非常抱歉。時間不早了,外面太陽也大,我們先進去候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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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回來!年輕人目光放長遠一點。姥姥養了你十年,難道還會害你嗎?外公外婆奮鬥了一生,再加上祖先積累下來的基礎,以後所有的財富和地位都是你的。姥姥話都說到這份上了,聽話。”
“叼!今天好熱,什麽破天氣這是。”路邊又來了一輛黑色轎車,下來一個全身潮牌,弓着背的男青年,頭頂那坨抓起來的頭發,感覺都要熱化了。他一邊走,一邊拍手鼓掌,簡直就是個行走的人形喇叭:
“這都什麽時候了,為什麽一個記者都沒有,幸好我帶了幾個。各位大哥小妹妹們,看這邊看這邊,這位就是孫子,這位就是姥姥啦。孫子食碗面反碗底,純正反骨仔,姥姥更是害死了孫子一家,讓他成了個死剩種。狗咬狗開年大戲,怎麽樣,沒聽說過吧。”
鏡頭全部捅向李吉祥,照頭就要給他拍大頭照,李吉祥閃得快,掉頭就溜了,背後還聽到李展奕在喊:“拍什麽拍,有什麽好拍的,讓開讓開。”
李吉祥沒有申請庭審保密,旁聽席坐滿了人,還都是提前申請才能入場的。李吉祥自己一人坐在原告席上,而被告席則坐了四個人:孫載先生,梁蘭芝女士,以及他們的委托律師。
幾乎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公訴案件,只有侮辱罪,诽謗罪這幾條需要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交申請,法院才予以立案。
在相方宣讀完訴訟狀和答辯狀以後,本案就“孫載及梁蘭芝是否诽謗紙廠老板陳寄生産過程中造成北江環境污染,使受害人名譽受損,并導致受害人自殺。”為焦點展開辯論。
審判長先讓原告出示證據。
李吉祥提交了報道紙廠污染的報紙原件,化驗報告單,當年紙廠進出貨單,水費單,以及當年紙廠的設備驗收回執:
“我父親陳寄的紙廠主要是加工北江糖廠的蔗渣來生産新型紙張,後來發現紙張質量不及格且加工成本高,當年三月份就逐漸停産,生産方向向蔗渣壓縮粗加工轉型,進出貨單及水費單明确清晰表示,每月排水量沒有達到被告人孫載稿件描述“每月1500噸”的可能。
工廠年審報告也可以确定,紙廠有處理污水再排放的能力。
五年間對原北江居民的體檢報告也表示,居民身體健康,一些居民患有心腦血管方面的疾病,也很遺憾,有兩位居民死于肺癌,但都與水體污染及土壤污染沒有直接關系。
紙廠附近的河泥及表面20厘米采樣檢測結果也表示,常見有害物含量均達不到污染标準。”
證劇遞交被告确認,并由被告的委托律師進行答辯:
“紙廠生産過程中會使用硫磺漂紙張,我方所描述的環境污染,并不是指“重金屬”,或者“有機物”等持久存在的污染物質,而是指造紙過程中産生的酸性物質導致水體及土壤酸化,從而危害環境。
土地及水體對酸性物質有緩沖能力,污染程度會随時間延長而減輕。因此我方認為事發五年後的檢測結果已經不能證明紙廠沒有造成環境污染。孫載先生作為記者,沒有深入調查而在客觀原因上造成報道失實,屬于工作失職,并沒有故意散播謠言。
我方也對陳寄先生的自殺深感惋惜。但陳寄先生當年沒有主動積極地聯系孫載先生,對報道進行澄清,從而導致悲劇發生,自身是需要負上主要責任的。因此并不能就此對孫載先生量刑。”
審判長詢問原告是否還有證據遞交。
李吉祥提交了一份交易內容,一輛舊式手機,以及公安部門提供的財産轉移記錄:“孫載先生散播紙廠造成環境污染是主觀并具有目的性的。利和集團計劃收購北江土地用于商業活動,為了盡快讓居民撤離并壓低土地價格,利和集團董事長梁蘭芝女士聯合記者孫載先生,經過嚴密的蓄謀,故意扭造事實,惡意損害我父親的名譽,導致父親自殺身亡。我提供的這些材料可以充分證明梁蘭芝女士與孫載先生就此有過交易。
我的母親李以卿女士,同時也是被告梁蘭芝的女兒,在我父親死亡後一個月給我的奶奶發送過這段錄音。請問審判長,我是否可以播放手機中的錄音內容?”
手機中的聲音是一段夾雜着大量雜音,且音量低得幾乎聽不見的對話:
“…紙廠老板跳河死了…”
“…這就跳河了?如果死遲一點,我還會給錢補償他的…”
“…梁老板,我想你再加點錢,現在死人了,我下半輩子都會做噩夢,良心不安…”
“……”
證據再次移交被告檢查。
兩名被告的情緒仍然非常穩定,這次是梁蘭芝的委托律師進行辯護:
“孫載先生的證詞已經否認當年的報道與梁蘭芝女士有任何關系。其次,原告提交的所謂交易文件複印件,是原告作為孫載先生兒子的訴訟代理人時非法獲得,原告的行為洩露委托人利益,違反《律師法》及律師的職業道德,不合法的資料不能作為證供,手機的錄音內容也是偷聽資料,不具有合法性,同樣不能作為證據被采信”
原告反駁:“被告沒有否認錄音的真實性,且錄音的內容沒有涉及被告隐私,這段錄音內容屬于非法隐私,不受法律保護。報紙刊登時間與利和集團收購北江土地時間,以及梁蘭芝女士贈予孫載先生財産的時間完全吻合,因此梁蘭芝女士與孫載先生共同捏造事實,導致我父親的死亡。”
由于原告沒有還要遞交的證據,審判長宣布辯論結束,由被告方作最後陳述:
“孫載先生存在工作上的疏忽,導致報道失實,只是從客觀上損害了陳寄先生的名譽,陳寄先生的死亡更多是自身心理素質問題。而梁蘭芝女士并沒有參與此事。”
審判長宣告休庭合議。兩小時候再次開庭,當場宣讀判決結果:
陳寄先生在紙廠運行過程中并沒有對周邊環境及居民造成實質傷害,而孫載及梁蘭芝的行為構成诽謗罪,但由于追訴期限已過,因此不追究刑事責任。
若不滿意審判結果,原告和被告均可提出上訴。
李吉祥沒想到審判結果會當場宣布,這意味着五天內就可以拿到判決書。他甩着自己的書包,回想起這些年,好像都是白活了一樣。
正在街邊溜達,卻聽到了那個熟悉的聲音在喊自己:
“吉祥,你早就接到小妹的電話?為什麽不在十年前就告我,這些年來,你在家裏難道生活得不夠開心嗎?”
“對不起,錄音的法律效應太低了,我必須拿到确實的證據才能證明我父親是清白的。”
“你也認為是我害死你父親的嗎?”
“我只是想證明我父親沒有違法,沒有傷害別人。”
“哇噻!兒子虧空公款,孫子濫交被拍,自己更厲害,居然還害死人了,一家子全部道德敗壞憫滅人性,肯定是遺存的。”潮牌青年一邊打哈欠一邊歡呼:”幸好我不是你生的。股價跌起來,股東大會開起來!該讓權了吧大媽。”
“閉嘴,你算個什麽東西。我能活到八十歲的話,還有十年,白手起家都夠了,何況整個集團會因為這點事倒下嗎?別髒了我的眼!”
老婦人又對李吉祥說:“吉祥,你太不成熟了,姥姥對你太失望了。”
李吉祥嘴唇動了一下,他很想問出這樣的問題:如果你的女兒不是因為這件事死去,如果我和你沒有親屬關系,是不是陳寄的死就只是一件無關重要的事?
但他沒有問出來。也許立場不一樣,想法真的會千差萬別。
随後李展奕也跑過來加入戰場,場面一度十分混亂。
李吉祥站到一邊看了一下,低聲說了一句:“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