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閑聊
王小柳跟劉芳呆在一起的時間多了,也對這小姑感到十分驚奇,明明是六歲就該沒了的人,現在還活的好好的,可不就讓人驚訝嘛!
近距離相處了一段日子,劉芳也大概摸清楚了王小柳這個人,人勤快溫順,小心思有,壞心思沒多少,十分賢惠,看起來還不錯。
這路啊,越往南走,雪逐漸沒有了蹤影,雨水卻越多,河裏的水都沒有結冰,天氣也越來越熱,劉家一行人都脫掉了棉衣棉褲,只在外面穿上了一件夾襖。
這兩個半月裏,劉芳可不是一點收獲都沒有。看王小柳這個人,就知道不是提防心重的,她是左敲右推,總算從她嘴裏套出點東西來。
王小柳似乎對他們離開景縣南下這一做法,十分贊同,甚至有時候有幾分慶幸。
起初她是以為他們劉家留在大柳樹村會受到迫害,現在躲掉了的緣故,但後來發現壓根就不是這麽一回事,好像在王小柳看來景縣乃至廣陽郡都不怎麽安全,離開才是正确的選擇。
一個郡都不安全,需要逃命,那是為什麽,不就是戰争嗎?莫非近兩年會有戰事發生?
可劉芳有一點還不明白,如果景縣有戰事波及,那為什麽王小柳不勸王家人跟着他們走呢,說不通嘛!
不,劉芳靈機一動,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王小柳壓根就不在乎王家人,還是拿不定主意,還要再試探一下。
“永墨媳婦,還有半個月就要到臨海府城了,你覺得咱家是在城裏定居好,還是去鄉下好?”
王小柳笑了笑,“小姑,咱家在哪定居,我這說了也不算啊!”不知道為什麽,小姑一路上總喜歡和她說話。
“哎,我們這不是說笑嘛!不作數的,你就說你想在哪?”你不說說我怎麽知道你的想法。
要是往年,王小柳肯定是想在城裏住的,城裏啥都比鄉下好,想買啥就買啥,可她這不是重生了麽,她可不想住在城裏,不想成為蠻族的刀下鬼。
雖然不知道那些蠻子會不會打到這麽南邊來,但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還是鄉下要好點,要是讓她選,她肯定離城遠遠的。
劉家還沒有她發話的地方,她也只能看着,可小姑要是聽進去她的話,沒準這事就成了。
“小姑,那我說了你可別笑話我。”
Advertisement
“不笑話,你快說吧!”真磨叽。
“我還是覺得鄉下好。那城裏有啥好,吃根菜都要錢。咱要是定居在村子裏,吃用都能自己種,不花錢不說,住的離城遠了,也不怕,咱家有這麽多頭牛,還能拉客掙錢呢!”
“拉客掙錢?那住城裏不是更方便嗎?”劉芳假裝疑問,沒辦法,這理由太拙劣了。
王小柳頓了頓,有點尴尬,“住城裏,咱家這麽多人,花銷可大了。咱景縣不是有個山後村嗎,就在咱村的山背後,那個村子周圍東西可不少,就是離城遠,運不出來,我就想啊,咱家有四頭牛,勞力也足,要是咱家能定居到這樣子的村子,那不可勁兒發財嗎?”
劉芳又多問了幾句,發現王小柳十分想要定居到偏僻一點的地方,最好是離城遠一點的地方。
這樣子的話,那十有八九是城市不宜居住,有危險呗,不然正常人誰想在那些地方住啊!城市危險,離城近的村子也不好,那不是戰事是什麽?
要是有戰事,那必然是天下大亂,要麽是北方蠻族入侵,要麽就是天下四分五裂,搞內亂,嗯,兩者皆有可能。
李春華走累了打算上車坐坐,這每天坐車把她這把老骨頭折騰得不輕。王小柳趁機下車,跟着奶奶婆婆坐在一起,壓力太大,讓她總有一種被人看穿了的感覺。
“乖女,你跟她說那些做什麽,咱家在哪定居,她說了也不算。等到了府城,和商隊分開後,我們就投奔我那個小姐妹。你就別想那麽多了,看你這眼下青的,趕緊躺下補個眠。”劉光遠也跟着附和,昨晚在荒郊野嶺露宿的,女兒肯定沒睡好。
“娘,我就是和她說着玩。閑得慌嘛!”劉芳順着李春花的意思躺下。
“那你現在再睡會兒。”語氣十分寵溺,劉芳有點無奈,她都十五了,李春華還哄她,怪不好意思的。丫的,真是長大了麽。
你還別說,還真是有點困,這幾個月來,她就沒休息好,不僅黑眼圈出來了,臉也曬黑了好多,冬天太陽不大,但是也曬人,她不好意思戴草帽,壓根就不能防曬。
別人都沒這個想法,她一個要及笄的女孩要是這般特立獨行,在這個時候可不是什麽好事,商隊可有好幾十個壯年男人,她已經夠吸引眼球的了,再出格點,誰知道會惹出什麽亂子,一般好看也是好看呢。
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話還真沒錯。古代的勞動婦女真的不好看,不是說她們五官長得不好,實在是,哎,就拿她四嫂何小妹來說吧!
何小妹的長相身條要是擱現代,那妥妥的大美人,五官相當明豔,就是皮膚太差。
因為每天要幹農活,一直風吹日曬的,她衣服遮住的地方比較白,露在外面的皮膚黃的發黑,十分粗糙。她這樣的條件都這樣了,更別說其他的女人了。
她們十分節省,舍不得花錢,平日裏連面脂都舍不得用,更別說其他的東西了,一直都是素面朝天的,長此以往,怎麽能好看起來嘛。
更別說在鄉下大環境影響人,年輕的媳婦還有點羞意,隔幾天就打理一下自己。
要是到了兒子要娶妻的年紀,那就自認為是做婆婆的了,十天半個月才洗一次頭,更加不注重自己的外表了。要是做了奶奶,那就變本加厲了,頭上生了虱子,身上長了跳蚤,都能面不改色的弄下來,扔進嘴裏嚼了。
很多時候,劉芳都不驚訝,他們的漢子去找娼、婦,光是人家會打扮,愛幹淨就足夠吸引男人了。
就是再舍不得花錢,弄幹淨自己,總是做得到的吧,可村裏的女人有恃無恐,根本就不在意,男人一旦嫌棄,就是又抓又撓,罵天罵地的,何苦來哉!
這也是劉芳在大柳樹村不願意出門的原因之一,時間久了,總會被環境同化,她害怕有一天也大聲說話、叫罵,不注意衛生,一言不合就跟人打架,把嘴裏的濃痰吐在別人臉上,那樣自然、本真的狀态,會讓她迷失自我的。
劉芳突然想起了一個人,怎麽把她給忘記了呢。
“娘,咱走的時候,五嫂知道嗎?”
李春華看着女兒的迷糊樣眼裏滿是笑意:“現在才想起來,早幹嘛去了!”說完還伸出根手指點了點劉芳的額頭。
劉芳無奈,這能怪她嗎。“娘,您就告訴我吧!娘~”
“家裏人都知道,就你不知道呀!”對女兒的撒嬌很是受用,“咱走的前三天,你那前五嫂來咱家了,娘沒準她進門。”
“那後來呢?”
“當日她那樣子的行為,娘可一直記着呢。娘一想起她離家第三天就得了瘟疫就一陣後怕,得虧是有神跡,不然還不知道能不能活下來呢!她不在意咱家的人,就算了,連永壯都不在意,這樣的媳婦,我是不會讓你五哥再要了,走之前就給了休書。你五哥他們來求情,我也允了,如果她當時自己拿着包袱跟我們走,就一筆勾銷,咱等了很久,人家沒來,那還有什麽想頭。”說完是一陣唏噓。
原來如此,“怪不得永壯一直恹恹的,我還當他是趕路累的。娘,現在趕路,不方便,那等我們安定下來,五哥他們以後還會不會跟您鬧啊!”要是把這賬算在她頭上,她得怄死。
李春華不以為意地說:“鬧?他們鬧不起來的。等安定下來,娘就再給你五哥說一門親事,包管他鬧不起來。”
好吧,您高,您厲害!
作者有話要說:
其實鄉下真的沒有種田文描寫的那麽好,有個三分之一就不錯了。
光是這個衛生習慣,就能讓很多人反感,我就很反感人随地吐痰。
沒別的意思,就是吐槽一下那些美好的種田文!
沒種過田,那是不知道,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沒個歇空的,遇到農忙,就能把人累脫一層皮。
鄉下環境倒是挺優美的,空氣也新鮮,就是蟲子、蛇之類的比較多。夏天起早點去幹活,蚊子就能爬一腿杆,一巴掌拍下去,全是血。
所以啊,還是城市好,城市适合星期一到星期五,鄉下适合星期六、星期天。
無聊話哈,別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