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3)
墨兮是喜歡她的。只是,沒想到蘇維夏居然甩了秦墨兮,和另外的男生在一起。顏微輕輕對秦墨兮說:“哥,你先休息一下,我去給你買點吃的”秦墨兮躺在床上,看見陽光從窗縫中照進來,好像一切變得都不一樣,他好像只是做了一個夢,一個奇怪的夢。
從那以後,他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建立了秦時建築事務所,因為時煜說一定要入股,所以名字以他們兩個的姓取的。這幾年,在他的努力下,秦時建築事務所也發展的越來越好,經常接到國外的一些大大合作案,還有就是時煜的人脈廣,在國內建築設計行業中的口碑也好,他對時煜說:“看來當初同意你入股市對的”每到這個時候,時煜就會奸詐的笑着說要多分一點紅利。或許只有讓自己忙一點才會忘記很多不開心的事情,秦墨兮坐在桌前畫着設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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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誤會的麋鹿
“回事務所吧”秦墨兮對助手說到,剛回到辦公室顏微就來電話了,“哥,你為什麽提前出院了,還有,聽前臺小雨說你居然還出差,你身體還沒好痊愈,怎麽。。”還沒等顏微把話說完,“是不是結婚後都變得啰嗦了,”秦墨兮對顏微說,“哥,蘇維夏來看過你,住院的時候”顏微說,秦墨兮沒說什麽,挂了電話,一直還忘不了剛才在機場大廳看到的那一幕。
我帶着Eric來到A城最出名的餐廳,點了他喜歡吃的中國菜,只是想起原來和秦墨兮一起去吃飯的時候,總是他拿着菜單點上我最喜歡吃的菜。“維夏,你怎麽了”“沒怎麽”我問Eric怎麽會想起寫書,Eric告訴我說,他的環球旅行,第一站确定是中國,他要去洛陽找那個一見鐘情的人,他遇到她就是在洛陽,那時他也是和朋友一起到中國來旅游,在洛陽的時候,他看到了那個女子,為她拍了一張照片,當他把照片給她時,卻忘了問她的名字。所以這次故地重游,讓我一下子有了靈感,想寫一個故事,所以就有了我的第一本書《我在第一次見面的地方等你》,我興奮的說:“我看過,我看過,後來男女主角終于在第一次見面遇到了,不過我當時不知道是你寫的。”Eric繼續說:“剛開始我只是把它當故事随便寫寫,沒想到反響很好,留言的很多,叫我繼續寫下去,後來有出版商找我,說是吧這本書出版,我當然希望那個女孩也能看到這本書,所以同意了,後來我發現寫故事挺好玩的,我開始吧自己環游世界的事情也寫了出來,人們也很喜歡,所以我更加的有信心了,寫了身邊很多人的愛情故事,當我打算寫一個關于你的故事時,我本想聯系你獲取更多的信息,可是你的手機號嗎好像變了。”“我後來去了愛丁堡,所以號碼變了。其實書裏的故事也不全是我的故事,只是女主和我挺像的”Eric笑道:“确實是以你的原型寫的,米璐就是‘迷路’的諧音,和你一樣,是路癡。”“為什麽只有上部呀,我一直在等下部呢,大作家什麽時候滿足一下小粉絲的要求呢”他笑了“你回到他身邊後,連性格也變了,看來他真的是能帶麋鹿回家的人。”我沒說話,不知我遇到秦墨兮到底是劫還是緣。
我不想過多談論秦墨兮,所以轉移話題說“你為什麽要取名叫洛安呀,這不大像你的風格”他沒解釋,但是看他的眼神,我就知道了,他遇到那個女孩是在洛陽,遇見她後願她一生安好如初,遂取名洛安。或許是很久沒見,所以有很多話,或許我們同是天涯淪落人吧,所以一見如故,成為了朋友。
後來他走後,我還感嘆失去了一個好朋友呢。現在能在中國相遇,讓我們都感嘆緣分。他問我“你遇到他了嗎”我淡淡回答道:“A城這麽小,總會遇到的吧”我想起Eric書中的一句話“只要你在心裏想見到一個人,最終你肯定會見到她。”難道我一直期盼再見到秦墨兮,“那你們現在”Eric繼續問道,我回答“朋友”對,是朋友,那天秦墨兮就是這樣回答的,“算了,不談我的事了,你找到了那個一見鐘情的女孩了嗎”一直談論其他,卻忘了問最重要的事情了。我看他低着頭,吐出那兩個不願說出的字“沒有”。後來,Eric跟我講了這幾年他到各地旅行的趣事,我們笑着談着把所有的煩惱都抛在腦後。
Eric不知道我是一杯就倒的人,喝了幾杯後我就醉了。一路上我就在說一些奇怪的話,“秦墨兮,你知不知道,當我一去英國我就後悔了,我後悔當初不給你解釋的機會,如果你解釋,我一定不會離開你”“秦墨兮,你這個大笨蛋,你知道我是喜歡你的,你知道麋鹿認定那個能帶她回家的人就不會看到其他人了,你怎麽不當面問我,你這個大笨蛋。”Eric在一旁跟司機解釋說“她喝醉,對不起打擾了”等到家的時候,我還在鬧着,“Eric,你說他是不是大笨蛋,是不是”“是,他是世界上最笨的人”“秦墨兮,你到底喜不喜歡我,喜不喜歡”Eric知道這是那個男人的名字,為了讓蘇維夏吵到周邊鄰居,他說了一句“我喜歡你,很喜歡很喜歡”“那你還會幫麋鹿找回家的路嗎”“會,會,”Eric看蘇維夏偏偏倒倒,連路都走不了,所以就背着她上樓了。
夜深,路燈孤獨的等待沒回家的人。
在路旁停着的車,也在孤獨的等着某個迷路的人。車裏的人,看着剛才發生的一切,冷笑了一聲。原來他在機場大廳沒有看錯。
這一次,他好像再也找不到等下去的理由。
有時候,等一個人需要很大的勇氣,等一個你不知道會不會出現的人,就不需要勇氣了,因為知道結局是什麽,也不會有失望了。
這八年來,他看到相同的背影會誤以為是她,經常去她愛吃的那家面店,點兩份面,就像他在身邊,看到有小女孩拿着棉花糖會忍不住看幾眼,聽到周傑倫的歌也會想起她。說好的要忘記,卻總在不經意間想起。所以只有讓自己忙起來,不斷工作就不會有時間想她了。可每天晚上看到星星,還是會想起那個愛跑到實驗室來的女孩,盡管他知道她并不喜歡天文學,但是他那時也不想拆穿他,現在想起來,也許那時他就陷入其中了吧,只是後知後覺而已。原來蒲公英的約定不是愛情。
第二天,感覺自己的頭快痛死了,這麽多年過去了,酒量和方向感一樣都沒增強。喝了解酒湯準備去上班,剛出門就接到Eric的電話,“蘇維夏,你還好吧”“還好,還好”“我看你昨天哭得很厲害,一直在叫秦墨兮,這下你承認了吧,你還是忘不了他”“我說什麽啦”我比較關心這個問題,“不告訴你”“Eric,你什麽時候也變成這樣啦”“跟你們中國人學的,對了,別忘了今天帶我去參觀博物館”自從Eric答應讓我們出版社負責他的書籍,主編是相當的重視,而且還專門為此寫了一個專欄,介紹近幾年文學界的新秀。主編這次讓我負責Eric在中國的所有行程,換言之就是讓作家在中國的這段時間感受到賓至如歸的感覺。這樣也好,自從回來,還沒好好逛逛A城,這次當Eric的導游,也可以借此好好游玩。我和Eric約好在出版社旁邊的咖啡廳見面,遠遠就能看見他紳士的坐在那裏喝咖啡,每一個動作就像英國貴族一般,剛去英國我還不是很适應,覺得那樣生活很累,可後來也習慣了他們的生活方式,“Morning”“Morning”“Eric,你确定要一個路癡當你的導游”我望着他,他聽我說過方向感不好,但沒有想到我連自己家鄉的地方都找不到,他無奈的說“那博物館你知道怎麽走吧”我假裝搖頭,他失落的表情寫在臉上,我笑了起來“博物館我去過很多次了,所以找的到路”他不相信的看了看我,我目光堅定,說了一句“真的”他才如釋重負。Eric一直對中國的文化很癡迷,特別是中國古代的一些文化,所以第一次來中國的時候就去了洛陽。Eric去博物館就像一個十萬個為什麽,一直在問管理員問題,我想如果不是管理員姐姐看他長得帥,肯定早不理他了,真是如網上所說,長得帥的,吃飯都可以刷臉。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您們的支持,雖然看故事的人很少,但還是很開心能和您們分享,十分感謝,我會堅持每天更新的,可以留言給我意見喲,再次感謝!
☆、他想的不是我的想象
和Eric吃完飯後,我想起那天秦墨兮事務所裏的秘書說他星期四回來,才發現今天是星期四,于是我跑到他事務所去找他,看到事務所的燈還亮着,我走進去對那個前臺的助理說“請問一下,秦墨兮在嗎”她還是笑盈盈地對我說:“是你呀,你來晚了一步,我們BOSS今晚和另一個事務所有約,所以走了,你找他有什麽急事嗎,我可以幫你轉達”“額,不用,謝謝,沒什麽了”相必她心裏也疑惑我為什麽一直來找秦墨兮,走到門口,我又返回去,問到“請問一下,你們BOSS家住在哪裏呀”我擔心她不會輕易告訴我,所以說了一句,“我知道是在帝苑,可忘了具體位置了”她才放心的告訴我說“B棟1802”謝過她後,我坐車到帝苑,B棟1802,問了管理人員才知道具體位置在哪裏,我站在門口等他回來,我想我們已經錯過了很多次了,這一次,無論如何,我一定要向他說我在英國發生的事情,我沒有男朋友,唯一有的就是那個叫我麋鹿的男孩。還要向他說對不起,當初沒有聽他的解釋,沒有在他最黑暗的時候當他的陽光。
我站在那裏,等了許久還沒見到他回來,看了看,确定自己沒有走錯。漸漸的,我開始感覺到越來越黑,然後好像做了一個夢,夢裏我看見秦墨兮,他好像抱着我,但是一點也不高興,我本想叫他的名字,可怎麽也說不出話來,我感到有陽光照在我臉上,以為自己還在夢中,可發現自己在一個陌生的房間,能看到的只是灰色的窗簾縫中透露出來的陽光,我在做夢,我在做夢,我一直暗示着自己,但是我能清楚的感受到陽光照在臉上的感覺,我一下子從床上驚醒,難道我不是在做夢,那我現在在,在,在哪裏呀。我記得昨天我是在門口等秦墨兮的,怎麽會,到底是怎麽回事呀,我小心翼翼的走出房間,本想從卧室找出什麽蛛絲馬跡,可是房間只有簡單的家具,根本沒其他的裝飾物,我到底是進了誰的家裏呀,“你起來了”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轉過身去,看到是秦墨兮,原來昨天是他把我抱進來的,我一直以為那是夢,結果是真的。“那個,昨天晚上,我,我”“雖然我不知道你是怎麽知道我家的地址的,但是我想告訴你的是,蘇小姐你已經是一個有男朋友的人,如果你男朋友看到你和其他男人在一起,他會是怎樣的感受,還是蘇小姐在國外呆久了,也變得開放起來,想一只腳踏兩條船,很抱歉,你找錯對象了”“他不是我的男朋友,”我努力解釋着“算了,我不想聽你和男朋友的故事,誰知道你這次是不是又想把他甩了,我真替他感到悲傷”他冷漠的說道,“秦墨兮,你說的太過分了,難道我在你心中就是這樣的人”我壓抑着眼淚“難道不是嗎當初你不也是甩了我嗎”我從來沒見過那樣冷漠的眼神,我拿起沙發上的包跑出他家,淚水忍不住的流了下來,模糊了前面的路,他還在恨我,原來我在他心中竟是那樣的女人,原本準備好的話我想是再也說不出來。不管怎麽解釋,他還是不相信我了。
墨兮坐在沙發上,點起的煙就像人的心情一樣,他開始後悔自己剛才說的話,廚房還煮着她最喜歡喝的瘦肉粥,當他昨晚回來,看到門口有一個人,走近一看,才發現是她。他不知道她是怎樣找到這裏,她那麽路癡,找到這裏應該花了很久的時間吧。她在這裏應該等了很久,不然怎麽睡着了,本想叫醒她,可是看她睡得那般安靜,也不想打擾到她。把她抱到床上,知道她說過她容易踢被子,所以晚上在書房看合作案時還不是過來看過她,真是如她說的那樣,每次過來都看見被子被她踢開了,或許這就是她經常感冒的原因了,原本他不想那樣說,可只要想起他、在機場大廳看到的那一幕和他八年前在英國看到的場景,就忍不住說了出來,看來他還是愛她的,不然不會在意她和哪個男人在一起。
街上人來人往,有的悲傷,有的歡喜。
我走失在茫茫人海,丢了一個人,開始找不到回家的路。
我早把Eric的行程安排好了,今天該帶他去看一個書法展覽。那時他無意間看到我有一本書,扉頁上的字寫得很好看,所以中國的漢字産生了極大地興趣,其實Eric不知道那本書上的字是秦墨兮原來寫的。收拾好一切,帶着另一份心情開始一個開始。在書法展時,Eric看我心不在焉的,問我是不是太累了,好像看起來很憔悴,我笑笑說:“沒事兒,可能是昨天睡得不好吧”他不再追問下去,完全沉迷在書法世界裏,還說回英國後要跟朋友講書法的精妙,真是太感謝他了,比我們國人還大力宣傳中國的傳統文化。到了晚上,心情低到塵埃,蓁蓁說一起出去吃飯,我答應了,有一段時間沒看到她了,還挺想她的。有時候,離一個人近一些好像比離他遠一點更想他。吃完飯後,我跟蓁蓁說今晚去她那裏住,她當然是高興的,還說從回來後我們都還沒一起暢談過,這下我們可以好好聊聊了,她還說了一句“蘇維夏,今天可不許喝酒,不然又倒了”我笑笑“不喝,聽小主你的”兩個快奔三的女人還像大學時代一樣,抱着一大袋的零食坐在床上談起自己的瑣事。上大學的時候,我特別喜歡吃零食,每到放假的時候都會從家裏帶很多好吃的來,蓁蓁還笑我說就你這胃口,以後娶你的人現在可要努力了 。我不知羞的說:“秦墨兮娶我的話,很好養的,我吃一碗飯就夠了。”後來蓁蓁笑我真是不害臊,哪有女孩子這麽說的。我朝她笑笑,調皮的吐了一下舌頭。蓁蓁是從一個小鎮上考上A大的,所以非常努力,我沒怎麽聽她說過她的家鄉,只知道在洛陽。
作者有話要說: 請大家多多支持,改筆名為葙蓠未離了,希望我的故事能一直陪伴您們,有意見可以留言喲,感謝您們
☆、關于蓁蓁和Eric的緣分
“蘇維夏,你怎麽啦,有心事,怎麽不吃呀,原來這可是你最喜歡吃的小零食”
“沒有,‘蓁蓁’我叫她,
你說人長大後是不是都沒有原來那樣勇敢了呀”
她拿起一塊糕吃了起來,然後停下來說:“那是因為年輕的時候把勇氣都用完了”說完又吃了起來,
“這糕沒有我們那裏的好吃”她又說道,我才想起,她可能很久都沒回家鄉了吧,“蓁蓁,你這些年回老家去了嗎?”我小心翼翼的問道,“羅阿姨去世的時候回去過,後來就再沒回去了,也沒有親人在哪裏,回去了還不是一個人,只是有時候想回孤兒院去看看那些孩子們”她說這句話時,我看到了她眼角的淚,那時我不知道她是孤兒,只是在填家庭信息的時候,看到父母那兩欄沒有寫,所以很想照顧她,這絕不是同情,她為人和善很好相處,而且又常常幫助我,後來寝室裏我們兩個是關系最好的。她那時害羞怕生,不像現在這樣喜歡開玩笑,開朗,俨然一副女強人的模樣。那時她喜歡時煜學長,可從來沒說過,後來被我發現了,她拜托我不要說出去。我知道時煜學長的性子,換女朋友比換衣服還快,所以還一直勸她說不要陷太深,她也知道時煜學長她是高攀不上的,我那時氣她這樣說自己,“我還說他配不上你呢,他不就是長得好看嘛,不就是家裏有錢嘛,不就是”蓁蓁笑了起來“蘇維夏,你确定你是來勸我的”我也忍不住笑了起來。
我好像一直都不太會安慰人,過去是,現在也是,一個連自己都安慰不了的人怎麽去安慰別人呢?
早上從床上醒來,就聞到了香味,不禁感嘆起來,時煜沒和蓁蓁在一起,是他這輩子做的最壞的投資。“維夏,你起來啦”“恩,聞起來好香,廚藝又進步了,我用手拿了一塊吃了起來”她笑笑,還在廚房忙活。我也幫不上什麽忙,所以在她房間轉轉,看到桌上上有一張照片,我記得她不喜歡拍照,說是原來的陰影。照片裏的她那時還較青澀,應該是8,9年照的,那時她還喜歡編着兩個長辮子。
蓁蓁從廚房裏出來,我問道:“蓁蓁,桌子上的照片是什麽時候照的呀”她回答到:“8,9年前吧,我也記不清了”“我就說,大學裏你就沒拍過照,你說過你不喜歡照相,連那時寝室合照你都不參加”她又繼續說到:“那是在老家的時候,我帶孤兒院的弟弟妹妹們出去玩,一個到洛陽旅游的人拍的我,後來他跑過來給我,用很蹩腳的中文說,叫我一定要保存好這張照片,希望我像照片裏這樣一直微笑。我當時還納悶呢,以為是什麽騙子,但後來也沒放在心上,再加上我也沒什麽照片,所以一直帶着它。”我聽她像一個講故事的人講着,卻又發現這個故事是多麽的熟悉,原來如此。
“也許,也許,”“維夏,也許什麽,你怎麽了”“沒什麽,也許你快找到屬于你的愛情了,嘿嘿”我朝她笑了笑,她微笑,沒說什麽。一離開蓁蓁家,我就給Eric打電話,“喂,Eric,你今天有空嗎”“中午有其他的訪問,下午有空”“額,那下午兩點你到我們出版社附近的咖啡廳來吧,我找你有事”“好”不知道Eric說的那個人是不是蓁蓁,不過他們兩個講的故事都如出一轍,等會兒只要我把蓁蓁的照片給他看,一切都水落石出了。等到下午兩點的時候,Eric準時到達咖啡廳,等他坐下來,我問他,“你還記得那個女孩子長什麽樣子嗎”“哪個女孩子”他對我這突如前來的問題感到疑惑,“就是你在洛陽看到的那個女孩子,8年來一直期盼再見到面的一見鐘情的女孩子”“當然記得,怎麽能忘記,她的微笑一直在我心裏”我把手機拿出來,把今早在蓁蓁家的那張照片給他看,“你看這張照片是不是你當年拍的那個女孩”他拿過手機,一直盯着那張照片,許久說出“你怎麽會有這張照片,就是她,她現在在哪裏”我第一次看見Eric這麽激動,我也感到不可思議,或許這就是所謂的不可思議吧。“Eric,照片裏這個女孩是我在大學裏的好朋友,她叫蓁蓁”“蓁蓁,真是個好聽的名字”後來他一直央求我講一些關于蓁蓁的故事,所以我告訴了他關于蓁蓁的一些事,原來他心裏對她的想象沒有錯,她是一個美麗善良可愛的好女子。當然,我沒有他蓁蓁其他的事情。我知道Eric最關心的是蓁蓁現在是否找到了自己的靈魂伴侶,當我說她還沒有的時候,仿佛從Eric的臉上看到了陽光。
Eric請求我說想盡快見到蓁蓁,我跟他說蓁蓁已經不記得那個為他拍照的人了,哪怕記得,可能也不是你對她的感情,他說他不在乎,只要再見一面就可以,我說:“今晚吧,今晚她和我一起吃飯,我把你介給他,說是我在英國的朋友。”他感謝我說:“維夏,太感謝你了,你幫我找到了我心中的那個人,禮尚往來,我也會幫你找到你筆記本上的那個人的。”去英國的時候,只要想秦墨兮,我就會在筆記本上寫他的名字,有次Eric看到我又在寫秦墨兮的名字,就問我這是不是跟他提起的那個人的名字,我沒回答。盡管在英國搬了很多次家,可每次我都會把它帶上,好像一有它,就像秦墨兮在身邊一樣。等到晚上的時候,我和蓁蓁約在老地方。當蓁蓁看到Eric的時候,還以為我終于放下了,交了新的男朋友。我一坐下來她就小聲在我耳邊對我說:“蘇維夏,你這隐藏的夠深呀,話說你也太過分了吧,別人秦墨兮身邊還沒人呢,你倒好,先給找到新歡了。”我看看她把Eric介紹給她說:“這是我在英國讀書時的好朋友,Eric,我們也是有四年沒見了,這次遇到,也是機緣巧合。”
Eric紳士的站起來,伸出手去,“你好,我是Eric,見到你很高興”蓁蓁也笑笑說:“我是趙蓁蓁,維夏的好朋友”原以為Eric會難以掩飾見到蓁蓁的心情,無奈從小養成了紳士風度,仍然一副英國貴族範兒,風度翩翩,謙遜有禮。Eric談到自己喜歡到各地旅行,蓁蓁也很喜歡旅行,只是苦于沒有時間,所以兩人相聊甚歡。再加上Eric很喜歡中國的美食,而蓁蓁從小練就了一手好廚藝,自然對食物也頗感興趣。Eric很會聊天,總是挑蓁蓁喜歡的話題,不得不說Eric真的很适合當男朋友,唯一一點欠缺就是,中文說的不是很好。不過蓁蓁是英文系的,兩個語言溝通是沒有問題的。吃完飯後,Eric說要送我們回家,我說不用了,再說他住的酒店離我們兩個的家都遠,在他執意堅持下,我說你把蓁蓁送回去吧,她家比我家遠,蓁蓁好像有點害羞,一個勁兒的朝我使眼色,我裝作不知道,我看着Eric和蓁蓁離去,想一個人慢慢走回家。
河邊的煙花,就像那天一樣好看。那天,是秦墨兮第一次牽起我的手,不知道怎麽秦墨兮知道我一直想看煙花,所以說要帶我去一個地方,結果我把方向弄反了,去了另一個地方,秦墨兮一直在那裏等我,當我出現時,煙花已經放完了,我失落的表情,就像冰冷的河水。他知道我是找錯了地方,牽起我的手說:“我知道有一個地方,煙花很美。”
其實,當他牽我的手的時候,我就看到了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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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蓁蓁的故事
第二天早上我打電話給蓁蓁說:“昨晚有帥哥相伴,感覺如何?”她叫我不要亂講,但是她說Eric真的是個很不錯的人,和他在一起聊天很輕松。我真想把Eric對她的感覺告訴她,考慮她一時之間接受不了,反而好心辦了壞事,這種事情還是要當事人告訴她比較好,而且蓁蓁好像還喜歡着時煜。
我從小不喜歡數學,認為數學是世界上最難的,遇到秦墨兮後才發現還有比數學最難的,那就是愛情。
自從那次蓁蓁和Eric見面後,Eric時不時會去找蓁蓁,向她請教中國美食方面的知識,而且蓁蓁也是個吃貨,趁此機會,蓁蓁帶Eric嘗遍了A城的各種小吃,我實在不能想象Eric在大街上吃東西的樣子,不過入鄉随俗,他慢慢也會适應。
一天,Eric為了感謝她這些天的賜教,決定請蓁蓁吃飯,在蓁蓁下班的時候,Eric到蓁蓁的公司去接她,當蓁蓁看到他時,有點驚訝,說:“其實我自己過去就好,這樣太麻煩了”Eric笑着說:“既然要請你吃飯,自然得服務周到”兩人相互笑了起來。而且Eric拿出一束花給蓁蓁,說:“在來的路上看到的,感覺很适合你”“謝謝”蓁蓁不好意思的說道,風裏彌漫着薰衣草的香氣。馬路對面,黑色的車一直沒走,停在那裏,任憑時光流逝,車裏的男人松了松領帶,眼神更加的多了幾分淩厲。
柔和的燈光,輕松的音樂聲,酒的香甜和花的清香彌漫在空中,Eric特地點了蓁蓁喜歡的菜,剛開始蓁蓁以為就是吃吃飯而已,沒想到來到這麽有格調的地方,想起自己帶Eric去的都是一些夜市排擋和路邊小吃街,那種感覺和在這裏吃飯完全不一樣,在這裏好像不是和美食的約會,而是沉醉在環境中。那邊有人彈鋼琴,聲音很好聽,蓁蓁被曲調吸引,完全沉醉其中。Eric說:“你很喜歡這首歌”蓁蓁回答說:“嗯,原來上學時就很喜歡聽,”Eric站起來,走向鋼琴邊,蓁蓁傻傻坐在那裏,不知他做什麽。Eric坐在鋼琴邊,說了一句:”送給我一見鐘情的人”
My life is brilliant
My love is pure
I saw an angel
Of that I'm sure
She smiled at me on the subway
She was with another man
But I won't lose no sleep on that
Cause I've got a plan
You're beautiful You're beautiful
You're beautiful it's true
I saw your face in a crowded place
And I don't know what to do
Cause I'll never be with you
Yes she caught my eye
As I walked on by
She could see from my face that I was
Flying high
And I don't think that I'll see her again
But we shared a moment that will last till the end
You're beautiful You're beautiful
You're beautiful it's true
I saw your face in a crowded place
And I don't know what to do
Cause I'll never be with you
(La-la-la-la La-la-la-la La-la-la-la Laaah)
You're beautiful You're beautiful
You're beautiful it's true
There must be an angel with a smile on her face
When she thought that I should be with you
But it's time to face the truth
I will never be with you
歌聲讓人的心也柔軟起來,一曲彈罷,Eric回到蓁蓁身邊,說出了那句等了八年沒說出的話“蓁蓁,從見你第一眼時我就喜歡上你了,也許你覺得不可思議,但我就是這樣喜歡上了你”
蓁蓁一時反應不過來,木讷的坐在那裏,面對這突如其來的告白,感到手足無措。她許久才吐出一個字“我,我”Eric知道換誰都難以接受這種突然的告白,所以急忙說:“對不起,是我太唐突了,沒考慮到你的感受,”蓁蓁不想讓他尴尬,說了一句:“對不起,請多給我一點時間。”回家時,Eric送蓁蓁回家被她謝絕了,她想一個人靜靜,整理一下心情。Eric不想打擾她,看着她離開後才放心。
接到蓁蓁的電話時,我還在改第二天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