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懷疑
後面幾天上班,Eva的心情明媚的如同三月的陽光。這樣的Eva,讓一些本來抱着看Eva笑話的其他派別律師紛紛訝異不已,在心裏給Eva打上‘不可輕易招惹’的标簽。
然而,Eva持續了近一周的好心情卻在一個中午被紀慕芝給打破了。
“什麽?”站在紀慕芝的辦公室,Eva眼睛微凸,寫滿了不可置信。
以為Eva是沒有聽清楚,紀慕芝耐心地重複了一遍剛才的話語。“我接到通知,這一場官司辯方律師的身份今天已經确定下來了,和你一樣也是一名新人律師,名叫高哲行。他的資歷和你可以說是不相伯仲,對這個案子來說,你能夠面對一個經驗不算豐富的律師,是一件好事……”
紀慕芝的嘴巴還在張張合合,然而,那些話語已經再入不了Eva的心。坐在辦公椅上,Eva雖然依舊嚴肅,可細看卻會發現她的雙眼已經失去了焦距。此時此刻,Eva的心已經完全被紀慕芝剛才話語中透露出來的完全出乎她意料的信息給塞滿了:
這個案子,她的對手居然又是Matt?這個案子,她的對手居然會是Matt!
握緊手上本來要給紀慕芝的請柬,Eva不動聲色地将雙手背到背後,第一次當着紀慕芝的面,走神了……
……
接下來的時間,Eva的腦子裏一片混亂。無數的問題在她的腦海中糾結成一團躁亂的毛線,讓她無法找到線頭,理清頭緒。
Eva無法相信,在她的眼中那麽正直,那麽陽光的Matt居然會接這樣的案子!要知道,周蒙黎可是一個累累血腥的殺人犯!
是的,經過Eva對各個證據進行多番推敲之後,她已經可以确定,周蒙黎就是變态連環殺人案的兇手。
這一系列的六起連環殺人案,雖然在破案的時候難度非常大,可當确定兇手,回過頭來推理的時候,很多細節和間接的證據,卻已經讓整起案子變得非常的明白。
連環殺人案認定周蒙黎是殺手的證據一共有三個,其中一個是人證,兩個是物證。
人證是一個年近70的老伯,他見證的是第五起兇手案。這位老伯姓李,人稱李伯,是蓮花村的一位獨居老人。據李伯所述,案發時間,他去案發地點附近扔垃圾,正好看到周蒙黎從馬路上穿梭,手上還拿着一件雨衣。據李伯所述,當時的他們所在的位置距離案發地點僅僅只隔兩三條街道。當時,一直一無所獲,一籌莫展的警方便是根據李伯這條重要的口供,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周蒙黎,最後在第六起兇殺案中逮捕了他。
物證則是案發現場發現的兇手的腳印和抓住周蒙黎時在鐵盆裏發現的灰燼。根據腳印,可以推斷,兇手的身高體型特征都與周蒙黎相符合,根據鐵盆裏發現的灰燼,可以推斷周蒙黎刻意燒掉的衣物灰燼有人血反應。然而,由于沒有找到與兇案鞋印吻合的雨鞋,以及不能夠确定血液反應中人血的DNA,使得這兩項證據只能夠成為間接證據,不能夠直接将周蒙黎定罪。
綜上所述,這三項證據均不算是直接證據,無法強有力地直接将周蒙黎定罪。這三項證據都具有很強的可辯護性,在法庭上一個不小心就有可能被辯護律師給質疑、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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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Eva肯定周蒙黎一定是殺人兇手的原因,則是此人的背景。周蒙黎此人,出生在一個單親家庭。他的母親是一個妓、女,未婚懷孕生下了他。在他十五歲的時候,她的母親與一個嫖客再婚了。兩年以後,在周蒙黎十七歲的時候,周蒙黎在他的繼父資助之下去了英國讀書。
讓Eva當時在看資料時就覺得奇怪的是,按理來說,周蒙黎的繼父對他算是不錯,那周蒙黎和他的繼父以及母親關系應該也很好才對。可實際上,自從周蒙黎去了英國以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甚至在兩年前他的繼父得病乃至死亡這麽兩件大事他也沒有回來過,直到今年,周蒙黎的母親死亡之後,周蒙黎才選擇了回香港發展。
看了周蒙黎的簡介之後,出于律師的經驗,Eva直覺認為這裏面有故事。将這一點告訴警方之後,經過警方的多方調查,在昨天,警方終于找到了周蒙黎以前家裏的一個保姆。從她的口中,Eva得知了一件探索周蒙黎至關重要的事:原來,周蒙黎的繼父是一個同性戀。他娶周蒙黎的母親只是為了掩飾他的性向。在和周蒙黎母子同居的兩年當中,私下裏周蒙黎的繼父和他的母親是分開住了,并沒有實質的關系。反而,據保姆所述,她曾經看到過周蒙黎的繼父對周蒙黎有不規矩的舉動。
雖然Eva暫時不知道更多,但是根據保姆的口供Eva已經能夠從中拼湊出許多。在她看來,周蒙黎很有可能在這兩年當中被迫和他的繼父保持了不正當的關系,這也能夠解釋他的性格為什麽會發生畸形。
事實上,在知道周蒙黎的背景之後回過頭看,就會發現,遇害的六個男性死者與周蒙黎的繼父擁有着相同的共同特征。
因而,經過多方調查之後,雖然并沒有可以板上釘釘的證據,Eva還是最終确定,周蒙黎的确就是這六起案子的兇手。
正因如此,在知道Matt居然做了這起案子的辯護律師之時,Eva才那麽的不能夠接受。在她的心裏,高哲行一向是陽光的,是正直的。她了解的高哲行,連傷害他的人都不願意記恨,連對他不好的父親弟弟都不願意責怪,這樣的他,怎麽可能會去給一個滿手血腥的人渣辯護!
是的,人渣。
無論那個周蒙黎有任何的苦衷,Eva都不能夠接受這種為了發洩自己的負面情緒,而去殘殺無辜的人。去想他們是有苦衷,怎麽不去想那些莫名枉死的人不是更可憐,更冤枉,更無辜!
上輩子的周奕霏,正是由于這個原因,無辜的被變态殺手無情的殺害!即使重生,即使已經走出了過去,即使現在獲得了幸福的生活,她周奕霏也永永遠遠不會忘記,當年那個萬籁俱寂的夜晚,面對兇徒卻根本沒有還手之力的她,被鋒利的刀子劃開她本來嬌美的臉龐時她內心無法言喻的恐懼和無助!她永遠更不會忘記,當年那個寒風瑟瑟的夜晚,冰冷的刀子無情地撕開她的身體的那種撕心裂肺的痛楚!
所以對于這種人渣,她可以稱得上是恨入骨血!
因此,一想到殺死自己的那個人,一想到那個充滿着血與淚,改變了她一生的夜晚,Eva就完全無法平靜,根本不能夠接受她現在深愛着的Matt居然幫助這種人渣辯護!
好不容易挨到下班,Eva随手一把抓起辦公椅靠背上的白色外套搭在手上,便急匆匆地離開了律政司。
不行,她一定要去找Matt問個清楚!
作者有話要說: